“不是何喜发被打的事。”曲刚坐到了椅子上,“是关于打官司调解的事。”
楚天齐没有接话,而是扔给对方一支烟,示意其继续说。
曲刚给局长和自己点着香烟,说道:“上个月二十五号开庭,原、被告都同意调解,所以法院就准许了他们的要求。原告律师便开始找对方,对方也是派律师出面,就这样两个律师就接触了几次。第一次接触的时候,被告律师表示他已经向聚财公司领导汇报过,但还没有接到答复,所以暂时也不能给原告律师回复。第二次接触的时候,被告律师称,聚财领导让原告拿出一个初步方案。
昨天原告律师拿着方案去了,这个方案其实很简单,就是要求对方承认何喜发提供的那份合同是真合同。并按合同条款,先把欠的租金补齐,然后再按年支付。如果被告中途不履行约定,那么原告就会再次启动上诉程序,并会索要相关利息。其实这个条件应该不苛刻,已经很仁义了。
对于原告的方案,被告律师上来就给否定了,说是聚财公司领导已经明确表态,根本不认可原告提供的合同,并称原告造假。被告律师提出了他们的方案,说是公司领导同意再给每户相当于一年租金的金额,并称这是出于人道,是人道主义援助金,要求村民在收款条上明确注明,并保证不再无理取闹。”说到这里,曲刚停顿了一下,又说,“到此为止,调解失败。”
楚天齐眉毛一挑:“老曲,你怎么看?”
曲刚长嘘了一口气:“时间很巧啊!”
楚天齐点点头:“意料之中。”
两人的意思不言自明,都认为聚财的态度和何喜发昏迷不醒有关,聚财的做法更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嫌疑。
楚天齐接着问:“下一步要怎么做?”
“律师说了,他和被告律师已经在调解书上写了‘调解不成’,交给法院,法院已经下了“调解失败”的结论。而且对方还表示原告提供合同造假,要保持反诉的权利。”曲刚道,“原告律师说,这种情况下,法院或是当事方应该会委托专门机构对合同进行鉴定,确认合同真伪是此案的关键所在。”
“第一次开庭的时候,被告指认原告造假了吗?”楚天齐提出疑问。
曲刚摇摇头:“没有,我问过原告律师和杨二成,他们都说当时被告没提这个问题,当然也含混的说过‘两份合同有出入’。”
楚天齐继续疑问:“那为什么现在就提了呢?”
曲刚道:“现在何喜发昏迷不醒,不能出庭作证,所以我才说时间很巧。”
楚天齐的问题是一个接一个:“即使何喜发不能出庭,但合同还是那两份合同,他们为什么现在会对原告合同提出质疑?”
想了想,曲刚说:“我认为他们有做手脚的嫌疑,比如和相关人员沟通一下,来个偷梁换柱。比如让鉴定人员做文章。”
“有这个可能,但我觉得不那么容易操作。”楚天齐摇摇头,“首先,提供给法官的合同,每页都有原、被告在各自合同上面的签字确认,要想调换不容易。再说了,办案人员一般情况下还不敢这么做吧。其次,鉴定证据都是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来做,这些机构为了自己长远发展,应该不会轻易做出这种有损职业道德并可能让自己万劫不复的事情。再说了,做鉴定又不是只能一方去找鉴定机构。”
“你说的这些,我也考虑过,那他们又是为什么呢?这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曲刚忽然又道,“不会是村民的合同经不起推敲吧?”
楚天齐缓缓道:“任何情况都有可能,但你刚提的这种情况我认为可能性为零。”
“为什么?你就那么肯定?”曲刚反问。
“感觉。”楚天齐回答了两个字。
曲刚提出了问题:“那接下来怎么办?”
楚天齐长嘘了口气:“走一步说一步吧,你多和律师联系着。”
“好吧。”说完,曲刚起身,走了出去。
楚天齐身子向后一仰,靠在椅背上,思考起来。
第九百四十七章 挨批
一周之内,何喜发两次闯过危险期,不过一直昏迷不醒,没有醒来。在这一周中,尽管公安局一班人马很是努力,但何喜发被打一案仍没有进展。
嫌疑人被打,干警失踪,拘留所所长找女人等事被传的沸沸扬扬。因此还衍生出好多版本,什么阴谋论、内外勾结论等不一而足。引得县领导也很关注,专门召开扩大会议,讨论此事。
扩大会议是星期一上午召开的,日期是八月五日。县公安局楚天齐、赵伯祥、曲刚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牛斌主持,已经开了两个多小时,好多人都发了言,矛头直指县公安局。在已经发言的这些人中,县长助理兼财政局长向阳、县检察院检察长等人,更是把炮火明着、暗着抛向公安局长楚天齐。
萧长海看了看县长牛斌:“我来说两句吧。”
牛斌点点头,向萧长海微笑了一下。
萧长海咳嗽两声,发了言:“我是受县委委托,也代表县政法委,来参加县政府这个专题会议。县公安局发生这样的事情,我很震惊,同时也感觉政法委相关指导、监督工作不到位,有欠缺。按照规定,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但从此事可以看出,检察院法律监督作用没有发挥出来。也从侧面反映了一个现象,即看守所有服务于侦察的嫌疑。因此现在好多权威专家与部门呼吁,看守所管理应该上升到法律层次,而不能只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规定。
公安机关的性质既有行政性也有司法性,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无形的扩大了公安机关的权力。拿看守所这次发生的事来说,如果检察机关能够履行赋予的权利,能够多关注看守所管理,就可以发现看守所日常管理中的漏洞,就可以避免公安机关这种类似灯下黑的事情发生。可能检察机关要叫屈,说什么公安机关过于强势,不配合等等,其实还是你们不愿意得罪人,是老好人的心态在作祟。
这里我要特别指出的是,县公安局内部管理存在重大问题。做为专门负责政治思想工作,做为专门负责干部队伍建设的领导,做为享受副处长待遇的局二把手,公安局政委就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指导作用,这就形成了一家独大的现状。这不但不利于队伍建设,也存在滋生一言堂甚至腐败的隐患。
针对看守所发生的这件事,我有几个疑问要提出来。看守所是对罪犯和犯罪嫌疑分子临时羁押的场所,那么伤者何喜发究竟是什么身份,为什么要被关到看守所?罪犯?犯罪嫌疑分子?即使他是这样的身份,那也不能仅凭一句话,仅凭局领导来认定,而是要走相关的手续,尤其要有法院或检察院的认定才行。请问,公安局履行相关手续没有,是否见到了两院中任何一院的手续?
在我国,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最长时间为十五天,刑事拘留一般为十到十四天。既使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的刑事拘留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天,加检察院七天,一共也才三十七天。可是现在了解可知,伤者何喜发是六月十八日被关看守所,离七月三十日被打,整整六周时间,整整四十二天。这个时间可是超过对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时间的。
我要问的是,何喜发究竟是罪犯还是犯罪嫌疑分子,或是符合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条件?好像都不是吧?公安局现在给何喜发的身份,也仅是证人而已。有谁听说过,把没有涉嫌犯罪的证人关到看守所的?即便假如证人也涉嫌犯罪,那么手续呢?什么手续都没有,什么证据也没有,仅凭自己的主观判断,仅凭自己手中无限放大的权利,就对公民进行*事实羁押,这和私设公堂,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有什么区别?”说到这里,萧长海停下来,喝了两口水。
趁着对方喝水的空当,赵伯祥插了话:“对不起,萧书记。这主要是我这个政委没有尽到职责,是我没有履行好自己的义务,是……”
萧长海打断了对方的话:“老赵,我刚说到半路,你就插话,这有失礼貌吧?你的心情我理解,想把责任多揽一些,可你做为一个警务战线的老同志,尤其既抓过业务又管思想政治工作多年,不会糊涂的忘了原则和分工吧?我问你,看守所是归你这个政委主管吗?公安局行政工作是归你管吗?何喜发是你命令关到看守的吗?都不是吧。不要总想着上来背锅,该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
“可是……”赵伯祥刚要继续解释,被楚天齐拉了下衣角,他便打住话头,既尴尬又抱歉的坐在了椅子上。
“这次何喜发被打,看似一个孤立的事件,但却反映了公安管理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反映了公安局权利过分集中这样一个现实,反映了……”萧长海继续用一些排比句,来论证他自己前面的观点。
上次发生“六.五命案”后,萧长海就把楚天齐叫过去,召开了有法、检两院院长、司法局局长也参加的会议。在那次会上,萧长海就对楚天齐上纲上线,把责任都扣给了楚天齐。当时觉得萧长海说的过分,楚天齐还适当的予以了回击,没想到今天萧长海又跳了出来。
今天萧长海的发言仍然不乏危言耸听,同样还上纲上线,但楚天齐却不好反驳。一日因为今天参加会议的人好多,二日对方说的事情也是事实,只不过是被夸大了好多。三是虽然萧长海事实上就是在批自己,但人家却明着是批评检察院和政委的工作,而且刚才还把赵伯祥剋了一通。基于以上三*点,楚天齐根本不好说什么,也不能说什么。
刚才萧长海虽然说是提几个问题,但却没有指名让回答,在对他自己的言论进行有力总结后,停止说话,坐在那里喝起了茶水。
“还有人说吗?”牛斌象征性的四顾了一下。
自是没人接茬,该说的早说了,如果不想说的,即便点名也未必会说。
牛斌故意咳了一声,待大家的目光都集中过来,又说道:“同志们,今天的会议开的很有必要,很及时。虽然有时言辞难免激烈一些,但发言都很中肯,也说的是事实,更是为了帮助公安局把工作做好。刚才好多同志都说,看似小事情,却反映出大问题,我基本赞同这个说法。
当然,把话说的这么直接,说的这么透彻,并不是要专门批评谁,或是故意指责谁。而是为了以此为戒,防微杜渐,是为了在以后工作中少发生类似的事情,不发生类似的状况。希望以此引起有关部门、有关同志的重视,要把此事包括同志们帮助的话当做动力和压力。当然,也不要负担太重,不要因为顾虑而裹足不前。
事情已经发生,我们做总结是为了指导以后工作,是为了少犯错误。不过这次的教训很深刻,希望公安的同志们要好好反思,其他同志也要引以为鉴。今天在座的好多同志都是政法系统的人,即使不从事政法工作,也是手中握着一定的权利。
党和政府赋予我们权利或是执法权利,是让我们为人民服务,是让我们维护公平正义。如果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运用的好,那么就能为百姓造福,就能为社会积聚正能量。如果知法犯法、执法犯法,那么这些权利就会产生很大的破坏力,就会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就会影响社会生产正常开展,甚至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
今天我们虽然做了阶段性的总结,但这件事远远没有完。凶手的动机是什么?背后有没有其它原因?尤其伤者能不能醒来,会不会有生命危险?这些都是需要同志们重点关注的。如果伤者能够脱离危险,能够醒来,并能够破获此案,那么就是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如果伤者一旦发生不测,那么这件事就是想捂也捂不住,到时该打谁的板子就打谁的板子。
公安同志在一开始汇报的时候,也适当做了一些自责和检讨,虽然还不够深刻,但也算是有了态度。由于时间关系,就不再让你们做表态发言了。不过,会后一定要认真总结,查找原因,可以适当开个内部民*主生活会嘛,弄清原因,也解剖一下自己的思想,尤其要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把此事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好了,就到这吧,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