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等待他们的,只有三个人,其中一个正是他们那天晚上遇到的黑衣人,剩下的两个,他们在桑海就已经认识。端木蓉和盗跖,当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
大司命和少司命也不知道,这3个人所为的,并不仅为了杀她们。因为人手不够的原因,把他们两个牵制在这里,就极好了。
他们所为的,是为了袭营。
现在已经没有留多少人驻扎的宿营地,迎来了两个不速之客,一个高大无比,有3米之高,寻常人在他的面前,看起来就像是侏儒一样。同时他的身形也很壮硕,就像是一栋小山立在那里,给人以巨大的压迫感。
在他的旁边站着一个只到他胯部的中年男子,脸上带着一丝令人感觉不坏的笑容,只是却有着勾yin失足妇女的巨大杀伤力。
“他就在这里是吗?”那个高大的男人,眼睛上还蒙着两只眼罩,看不见他的两只眼睛,说话嗡声嗡气的。
“根据情报,没错了!”
“今天他定会命丧在此。”高大男人道。
中年男子嘴噙着一丝莫名的笑意,道:“这个人可是很不好对付呢!当初他抓走了我的几个兄弟,而且又羞辱于我,今日就要他百倍奉还。”
“任他再厉害,也不能够破我之防御。”高大男人自傲的说道。
“既然如此,我们就进去吧!”说话间,中年男子就像是如入无人之境,根本无视那些驻守的人员,直奔这处营地的最深处。按他的想法,那个人应该就在这个地方。
有反应过来的士兵,发现了他们,一个个举矛拿戟,朝着两个人紧逼而来。
高大的男人不屑冷哼一声,挥臂一甩,就是一道凌厉的风矢,击打在几个士兵的身上,顿时腰胸处凹陷,吐血如洒雨。
眼看是不活了,仅仅一个照面,几个百战精锐,就丧命在他的手下。
普通的士兵比起这些江湖高手来说,简直就是弱鸡,他们只有团结在一起才能够强大,甚至于威胁到那些先天高手。至于单独的他们,还是不要出来了,这个世界太危险,伤不起。
一路前进,横冲直撞,面前虽然有挡着的人,可是,却像是螳臂当车,不自量力,根本就阻碍不到他们两人的一丝一毫。
接着,他们就来到了一处火焰焚烧之地,那是一场熊熊大火,里面所有的物事都近乎化作了汁液,到处都是破碎的物品,以及残破的人~肉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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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当皇帝的料
还有那几架巨大的蹬驽,已经被火焰烧得破破烂烂,如果不是其坚硬的材质,恐怕早已经在火焰中化为了飞灰,也不会被这两个人发现了。
“这是秦国的秘密武器!堪比床弩。”高大男人郑重地说道,也不知道他戴着眼罩的两只眼睛,是怎么看见这些东西的。
中年男子眼中放射出如狼一样的目光,上上下下打量着这几架蹬驽,随后又看到那大火纷飞的场景,不由重重地叹息了一句:“可惜了呀,这是多么好的宝贝,太可惜了!”
“的确可惜,但是你要找的那个人,恐怕已经在火焰中化为了飞灰吧!还要继续走下去吗?”高大男人询问道。
“走,怎么不走?我认识的那个人可不会这么容易死了,我几次安排刺杀,结果都没有一丁点用处,甚至于他还扶植了一个臭东西来专门给我作对,我不好好回报一下他太说不过去了。”
“那你就在这里等着,我进去吧!如此猛火,除了我的身体,你是承受不了的。”高大男人劝诫道。
中年男子识趣的点了点头,道:“放心吧,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你只管进去,若是找不到他的人,就出来,找到了就把他给我带出来。”
高大男人点头,随后解开了自己全身的衣物,露出了他那壮硕的身体,不知情的人看到他这般模样,还不知会如何作想。
但是他就这样义无反顾地冲进了火海,他的全身毛发都在这样的情况当中,燃烧的一干二净。
可是在他的连连震吼之下,身上泛起了一层黝黑的铁泽,那些火焰一烧上去,就猛然滑落开来,根本不能附着其上,也烧不到他的皮肉。
只能够把他的毛发燎了,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光人。中年男子在外面看的一阵无语,眼睛都瞪大了。
他从来没有想到过,以往看这个人乱糟糟的,没想到被火这么一烤,竟然会变得如此的勇武壮硕,面目之间也犹如刀削斧凿,刚硬不凡。
高大男人横冲直撞下,逐渐的消失在了他的眼中,此刻高大男人眼睛上面的两只眼罩也被火烧的不见了,但是他紧紧的闭着眼睛,那些火焰也侵入不了他的眼睛里面。
一声声的咆哮中,高大男人来到了一处乱石堆的旁边。他在这里闻到了活人的气息。因为眼睛瞎的原因,他的四感变得十分的敏锐,尤其是他的鼻子和耳朵,不管是蚊子飞动的声音,还是蚯蚓爬过的地方,他都能够准确地衡定位置。
再加上他还有一手不错的感知力量,相当于精神外放,更给他增了几分优势。
他闻到了生命的气息,就绝对不会有错,他也从来不相信自己会有错。
他的拳头比一般的钵都还要大,一层黝黑的铁泽包裹了他的拳头,上面散发着寒芒,随后炮弹落下,石破天惊。
那一个小小的石堆在他的这一拳之下,直接爆裂开来,炸响在火焰当中,显得是那般的刺耳。
原本粗大的石块变成了细碎的瓦砾,也露出了他闻到的那个生命。
他没有眼睛,但是他能够感觉得到,这个生命正陷入一种昏迷的状态,只是他的心跳仍旧有力,还活着,所以他才敏锐地感觉到了。
“这个人难道就是二当家要找的东西?”高大男人毫不客气道。把这个人直接比喻成了货物。
然而他却不知道,在另外一个人的心中,正在深深的思考着:“哎呀妈呀!这是从哪儿传出来的逗逼,竟然是一个暴露狂。你说你光着屁股到处跑,没有人管你。但是你跑到这火烧眉毛的地方,是要现火烧光男吗?话说,这个人的身上已经没有毛了!难不成是刻意的?”
这是一个恶意的想法,但是这个人深深的知道,自己已经被人给擒住了,因为在蒙毅的军中,他还不知道有哪一个人能够,在火里面到处走来走去。
有这么一番本事?还用得着呆在这里,不用多说,除了敌人,几乎就没有第二个选择。没听到人家都在说二人家吗?或者是从哪个地方窜出来的土匪吧!
不过说真的,我怎么这么喜欢跟土匪打上交道呢!这个人如是想到
可能连他自己也想不明白吧!但是总之,他被这个光男给带了出去。
也见到了那个所谓的二当家,在一见到的一瞬间,李易彻底的崩溃了,要不要这么悲催,都隔6年了,还遇到这个人。能够说一句,这都是缘分吗?去尼玛的缘份。
李易在一感知到这个人,就知道他是谁了,不就是6年前,他在沛县之时,所遇到的那个混混刘季吗!未来是要当皇帝的料。
至于抓自己的这个光男,如果猜的没错的话,应该就是典庆。因为在秦时明月的世界里面,除了有大铁锤和无双之外,就只剩下一个典庆有这般高大的个子,论起他的实力来说,不管是大铁锤和无双都比不了他。
他那才是真正的万夫不当之勇,一身体魄就像是那钢筋铁骨铜皮,在秦时明月里面,就算是炸药都炸不死他,那才真是牛到没边了。
李易有时候就不禁好奇,这个人修炼的功法究竟是什么功法?和自己的不败霸体相比又有什么区别?
但是想来能够在这种火焰之中,生存下来,一身的体魄绝对是强到了一定地步,就算是李易都不敢说,自己能够在炸药当中毫发无损。
所以他对于这个人还是挺好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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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太特么不懂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