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罗行动队的队员们听懂了沈剑的意思。
鬼见愁要加入团队,并在团队中挑选继承忍。
这帮连死都不怕的男人们全都沉默了。
沈剑问:“没人愿意吗?”
龙五开口说:“剑哥,请见谅。我龙五可以在战场上拼杀,一个打一百个都不会皱一下眉头。但是鬼叔的那些技俩,实在是有点。。。。。”
加钱哥心直口快说:“实在是有点恶心。”
所有人都点点头。
鬼见愁的那些手段确实厉害,但这种折磨人的伎俩,却也难登大雅之堂。
甚至有些让人不齿。
所以修罗行动队的队员们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依然拒绝了。
沈剑:“没事的。我已经说过了,这事全凭自愿。绝不强迫,至于鬼叔的接班人,我会另外挑选人手。”
这种事强迫也没用。
需要一些天分。
就如鬼见愁说的,他的继承人,必须喝他一样,心中藏有一只恶鬼。
然而这种人可遇而不求。
这世上只有一个吃鬼的钟馗,也不见钟馗有什么传人。
队员们见沈剑不计较,纷纷感谢:“谢谢剑哥。”
沈剑微笑说:“没事的。你们下去休息吧。”
正当沈剑以为没希望时,一直默不作声的阿鬼却说
“让我试试吧。”
沈剑听到这话,很是惊讶:“阿鬼,你想当鬼叔的继承人吗?”
阿鬼:“我想试试看,挑战一下。”
沈剑:“你学过医吗?懂得人替结构吗?”
阿鬼摇头:“没有,不过现在学也不迟。我觉得鬼叔的手段不仅仅可以折磨人,还可以治病救人。”
阿鬼平常默不作声的,觉悟却是相当的高。
沈剑很是欣慰,阿鬼这家伙是真的靠谱。
虽然他的武力值在所有队员当中,不是最高的,但却是最靠谱的一个。
他从小被抛弃,是在垃圾堆捡垃圾吃活下来的。
混迹在三教九流之中,什么下三滥的技俩,他都学过。
而且沈剑觉得,阿鬼的气质似乎真的和鬼见愁很接近。
属于那种平常非常文雅,但出手却异常狠毒的那种人。
沈剑微微点头,拍了拍阿鬼的肩膀:“好样的。鬼叔现在刑讯室里,你可以去跟他接触学习一下。就说我让你去的~‖。”
阿鬼:“好的。剑哥。”
阿鬼转身离去,跑向了刑讯室。
其他队员也各自解散,自由活动了。
沈剑估计郑嫂在鬼见愁的手底下,应该也撑不了太久。
他闲着没事,就回去了宿舍。
这时候,丽姿正在阿凤的帮助下,治疗脚伤。
阿凤对待丽姿也没有什么好脸色。
她随便从桌子抽屉里拿出一瓶跌打酒,扔给丽姿这位美女记者:“自己擦一下吧。”
丽姿也是没有办法。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只能自己给自己的美脚擦药油。
但是不知怎么的,越擦越痛。
丽姿痛得直皱眉头:“阿凤警官,这药油不好使啊。怎么越擦越肿啊。”
阿凤没好气说:“你真是千金大。这瓶药酒是我们基地最好的跌打酒,得每天都擦才会好。你以为是仙药啊,擦一下就能消肿。”
沈剑看到这情形,忍不住说:“丽姿是客人,阿凤你怎么能那么野蛮呢。”
阿凤没想到沈剑站在门外,顿时满脸通红。
自己刚才刁蛮的模样,都被沈剑看去了。
这本来就是阿凤的性格。
她是霸王花训练营中最刁蛮任性的刺头。
阿凤:“我。。。。”
沈剑:“阿凤,你去食堂里打饭吧。丽姿,我来帮你好了。”
阿凤醋性大发,只能气呼呼得去打饭了。
沈剑摇了摇头,这小姑娘可真会发脾气啊。
沈剑花了几千经验,随手在系统商城里,买了一瓶治疗骨伤的药水。
目前沈剑的系统里,已经存了上千万经验值了。
这点经验对他来说,真的不算什么。
丽姿见沈剑亲自为她服务,顿时心花怒放,还趁机告状说:“沈sir,还好你来了。要不然我会被那女警官给整死的。”
沈剑笑着说:“你少恶人先告状了。她可没亏待你,只是没给你好脸色看罢了。她那点心机比起你这位大记者,真的只是虾米而已。”
其实沈剑心里什么都知道。
女人之间的斗争,堪比世界大战。
三个女人能上演一部八十集的宫斗大剧。
沈剑只是竭尽全力在她们之间左右逢源而已。
丽姿见又被沈剑识破了,脸蛋微红,只好转变话题。
“沈sir,你手里那瓶药水好用么?”
沈剑:“这个如果不管用,世界上也没什么药水管用了。”
丽姿咯咯笑着说:“沈sir,你原来也会吹牛啊。”
她半坐在沙发,把受伤的那只白嫩脚掌,轻轻放在沈剑的腿上。
沈剑将药水倒在手心里,在她脚踝红肿处轻轻按揉着。
丽姿轻咬嘴唇。
她的美脚还是第一次被异性握在手中。
她冰凉的玉足被沈剑握在手里,只感觉沈剑的手好暖。
美女记者脸蛋微微发烫,一种紧张的觉得涌上心头,
但她还是要维持自己的大记者老练的形象。
她很快就想起了自己的任务。
“沈sir,要不。趁着有空,我们开始继续专访吧。”
这时候,沈剑也正在异想天开,双手轻轻揉搓着美女记者白嫩玉足。
美女记者的脚掌柔若无骨,脚底非常柔软,脚指修长匀称整齐。
比起白安妮的温柔、丁瑶的灵动、阿凤的刁蛮、羽璞的我见犹怜,丽姿这位美女记者浑身上下都散发着妩媚、妖娆。
这个类型让沈剑想起了洪门那位难缠的女堂主幻姬。
不过丽姿的妩媚妖娆,和幻姬比起来,似乎有相差了一个档次了。
正当沈剑借着擦药,感受着丽姿的脚底温软,异想天开时。
突然被丽姿问了这么一句。
沈剑:“`~啊。。。。可以啊。”
丽姿也是专业,这么暧昧的气氛,她也不忘本职工作。
只见她拿起本子和笔:“你还记得你第一次破的案子吗。”
沈剑:“我记得好像是旺角的珠宝抢劫案吧。”
两人在这微妙的气氛中进了了一对一专访。
丽姿也还是第一次做这种奇妙的专访。
白嫩脚掌还放在对方的大腿上,自己却得一本正经得问问题。
正问着问题呢,丽姿的目光无意中和沈剑(钱好的)撞在了一起。
丽姿芳心一颤,美丽的大眼睛水汪汪的,都忘记了自己要问什么了。
沈剑:“怎么了?”
听到沈剑的声音,丽姿吓了一跳,忙低下头继续做笔记。
“我没事。可能天气有点热。”
丽姿擦了擦自己额头上的汗。
我的天,自己这个身经百战的大记者,什么阵仗没见过。
今天竟然在沈剑面前紧张害羞了。
沈剑拍了拍丽姿的白嫩小腿:“没事就好。差不多好了。”
“好了?那么快?”丽姿这才发觉自己的肿得跟包子一样的脚踝,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消肿了。
玉足上说不出的冰凉和舒服。
天哪,这是什么神药?
正当丽姿为自己的脚伤好的那么快雀跃时,突然脚底感受到了什么,心脏又开始砰砰砰乱跳。
看来,沈sir表面上很严肃,但内心依然是个男人嘛。
丽姿低头抿嘴微笑,玉足微微动了动。
沈剑:“咳。”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