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洛收回目光,低头去看狗,乍一看像是哈士奇,但实际上是个串儿。
也不知道是身体里有着一半阿拉斯加的血统,还是被李淑兰带出去遛弯遛的,一点没有哈士奇活泼好动爱拆家的做派,反而显得有点蔫。
趴在书房门口一幅懒洋洋的样子,都不带动弹的。
他觉得应该是后者,阿拉斯加好像是雪橇犬,貌似也挺活泼的。
林洛过去把狗抱起来,坐到客厅沙发,心里琢磨着一会儿怎么应付老妈的询问。
爱唠叨也就算了,精力还这么旺盛,哈士奇活泼好动爱拆家,阿拉斯加也差不多,两种狗配出来的组合犬,都被她给遛成蔫狗了,瞅着比金毛都乖。
估计一会儿自己也得蔫。
林洛伸手摸着狗头,嘴里叹息道:“咱哥俩真是同病相怜。”
林学民从书房出来,听到这句哥俩,扭头,脸上似笑非笑,“你认亲还挺快。”
“.”
林洛不吭声,这老头子看着斯文,但说话其实可损了。
有时候他都分不清父子俩总闹别扭,是林学民总想插手他的人生,还是说话总这么损的缘故。
应该两者都有。
父慈子孝的场面,估计在他家是永远见不到了。
外面响起钥匙转动门锁的声音,李淑兰提着菜进屋,瞧见林洛抱着狗的场面,“诶,落落跟你还挺亲的,它都不让你爸抱。”
“给我抱我都不抱,我嫌它掉毛。”
“谁掉毛,落落才不掉毛,你掉毛它都不掉。”
“我那叫脱发。”
“停!”
见两人有呛呛起来的意思,林洛出声喊停,随后他一脸蛋疼的看向李淑兰,“妈,你能不能给这狗换个名字,好端端的叫什么落落,我听着难受。”
“你俩又不是同一个字。再说,落落都习惯这个名了,不信你叫它落落,它肯定应你。要是给改了名字,落落不适应咋办?”
“那你不考虑我适不适应?”
“你肯定比它能适应。行了,你别跟狗较劲了。”李淑兰一边换鞋,一边终结这个话题,随后提着菜往厨房走,“等着啊洛洛,妈给你做饭去,这回买的菜全是你爱吃的。”
“.”
林洛没吭声,谁知道她喊得是哪个儿子。
过了片刻,李淑兰又从厨房里探出身子,“对了儿子,你那个女朋友什么时候领回家让妈见见?”
“见什么啊,八字还没一撇呢,现在谈着,指不定哪天就分了。”
“都住一块了还能分?”
“不算住一块,就是合租,再说现在分个手多正常。爸,你说是不是?”
林学民端着个茶杯摇头,“别问我,我不知道。但放在八三年那会儿,肯定给你按流氓罪毙了。”
李淑兰震惊,“你跟人家都那啥了!?”
“啥啊,你们越说越过分了啊。”
林洛抱着狗坐在沙发这头,林学民端着茶杯坐在沙发那头,李淑兰在厨房,三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
到晚上七点左右,饭准时做好,林学民也准时的打开电视,收看新闻联播。
别人家的晚饭几点熟,林洛不清楚,但自家绝对踩着七点这个时间,误差不超过十分钟,边吃饭便看新闻,是他们家的习惯。
确切来说,是林学民的习惯。
一道道的菜被端上桌,林洛放下狗,跑去卫生间洗了洗手,过去帮着盛饭。
李淑兰把身上的围裙摘下来,搭在椅子背上,过去给落落倒了碗幼犬狗粮,还给倒了袋子牛奶。
“呦,妈,这狗伙食不错啊,还有牛奶喝呢。”
“你总跟它较什么劲,快吃饭去。”
听着林洛在那边阴阳怪气,李淑兰嗔他一眼,又瞧见他脑袋上的帽子,“把帽子摘了,吃饭还戴个帽子诶,我还忘了问,在家里你咋一直戴个帽子?”
“我这是”
林学民在旁边搭腔,语气幽幽,“你儿子说是要削发明志,为了证明自己想考公的决心,给自己剃了个光头。”
“剃了个光头?帽子摘了我看看。”
林洛摘下帽子,手却没放下,举着帽子有意无意遮挡着额角的伤痕,李淑兰也没细看,催促道:“快戴上吧,考公就考公,从哪儿学的这套,好端端的剃个光头,难看死了。”
“好了,都赶紧坐下吃饭,别挡着我看新闻。”林学民伸手招呼两人,把这一页不着痕迹的揭过去。
(本章完)
第52章 没问貂蝉
饭桌上,四菜一汤,不算丰盛,但足够三个人吃,林学民边吃饭边看新闻,李淑兰一个劲儿的给林洛夹菜,
“在外面也不知道过的什么日子,肯定都没吃过几顿正经饭,整天净吃那些垃圾食品了,那些东西没营养,你看你瘦的,都脱相了.”
“.”
越说越夸张了,林洛一直觉得自己有当诗人的潜质,他很小的时候,脑中就有种很诗意的想法
明明生着同样的眼睛,看着同样的一片风景,为什么我看到的景色,和你所看到的景色截然不同,甚至都不挨着。
自己的房间明明只是稍有点凌乱,最多就是被子没叠,随手扔着两件衣服,地上有张纸片,大体上还挺整齐,但在老妈的眼里却像个狗窝垃圾场。
碳酸饮料,快餐汉堡,有面包有菜叶还有肉,荤素搭配,在她眼里那是垃圾食品,跟有毒差不多,往后再有个头疼脑热,她就会说是吃垃圾食品吃的。
如果搬出去了,没在她眼皮子底下,那就更离谱了,哪怕过的再好,顿顿大鱼大肉,她也认为跟要饭吃差不多,整天吃的肯定是垃圾食品,那屋子肯定也不收拾,跟猪窝一样。
回到家里,明明没有瘦,但在她眼里,瘦脱相了。
但即便看到的景色如此不同,说得如此夸张,林洛却捧着碗没有反驳,只觉得心里一阵发酸。
他低着头,掩着自己泛红的眼眶,大口扒拉着碗里不停添进来的菜。
回家的感觉真好,在大齐日有所想,夜有所梦的那些虚幻,终于又变成了现实。
“慢点吃,待会儿再噎着,来,喝碗汤顺顺。”
李淑兰舀了碗汤给他递过去,又惦记起那个女朋友的事儿,“你那个女朋友有没有照片让妈看看?”
“没有。”
“一张都没有?”
“没有,她这人不喜欢拍照。”
“那改天你领回家让妈见见真人。”
“给你看,给你看。”
见又绕回去了,林洛只好掏出手机,在相册里翻找片刻,找出照片对着她晃了晃,“就长这样,没什么可看的。”
“呦,我儿媳妇漂亮,让我好好瞧瞧。”
“诶,你别抢”
林洛一个没拿稳,手机已经被李淑兰夺了过去,她拿着手机仔细瞅着,“这睡衣是你的吧,她穿着还挺乖的,就是怎么看着一脸不高兴的样子,你惹人生气来着?”
“她就那表情,没生气,妈,你把手机给我。”
“你别抢,我还没看完呢。”
李淑兰转过身子躲过,在相册里接着翻,拢共就寥寥几张,有在厨房里剥葱的,有剥蒜的,还有刷碗的,还有坐在马扎上望风景的.
都是同一个表情,看着不高兴。
每一张都这样,应该不是不高兴,确实就这表情。
不过就是角度总觉得不对,那女孩儿的眼睛从来没往镜头上看,好像是偷拍的。
几张照片看完,李淑兰把手机递回去,“长的这么漂亮,什么时候领回家让妈见见儿媳妇?”
“见什么见,八字还没一撇呢,改天我就跟她分了。”
林洛把手机揣回兜里,无力吐槽,刚才还女朋友,现在瞅长的漂亮,就成你儿媳妇了,没见过改口这么快的。
“啪!”李淑兰抬手拍在他帽檐上,“人长这么漂亮,你不想着好好处,总嚷嚷着分手,你有病是不是?”
林洛把帽子扶正,反问道:“分不分手跟长的漂亮有什么关系?”
“那你这么喜欢人家,你能舍得分?”
“不是,你从哪看出我喜欢她的?”
“你说人家不喜欢拍照,然后你还一个劲儿的偷拍人家,不喜欢能干出这事儿?”
“.”
林洛一时无言以对,不喜欢拍照自己偷拍喜欢人家。
又形成了个逻辑闭环。
但他又没法说他拍那几张照片都是有意义的,等于是皇上的黑历史。
“你跟人好好处,不准分,人家都给你做饭了,你别不知好歹。这个多好啊,不比你在网上谈的那个女朋友强?”
“什么在网上谈的,我那是在学校谈的。”
“都差不多,反正那学校你也没去几天。”李淑兰不跟他掰扯这个,又问道:“你那女朋友多大了?看着岁数还挺小的。”
林洛扒着饭含糊其辞,“十八九岁,二十出头,三十左右。”
李淑兰蹙起了眉,“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你连人家多大都不清楚?”
在旁边一直默默看电视的林学民转过脑袋,“估计是个未成年,他跟这胡搅蛮缠呢。”
“未成年?”
“什么未成年,成年了。”
李淑兰怀疑的瞅着他,“那你咋又是十八又是十九,又是二十三十的?”
“周岁十八,虚岁十九,晃二十,毛三十,奔四十。”
“那要按你这么算,我跟你爸不是得一百了?”李淑兰用眼睛瞪他,跟哪儿学的,谁家这么算岁数。
“做什么的?”
“摆地摊的。”
“年龄还小呢,咋不念书?”
“家里条件不好,山沟沟出来的,辍学了。”
“山沟沟出来的?长那么漂亮咋可能是山沟沟出来的?”
“长的漂亮跟从哪出来有什么关系?”林洛开始掰扯,“这长相看得是基因,还有遗传。再说穷乡僻壤才出美女呢,四大美女,除了个杨贵妃,有三个都是贫苦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