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低头仔细看看,怎么感觉这表情像是在笑,吓得我赶紧送了回去。
然后再抽出两个根本不是,也就没有再继续长下去的信心,总不能老是打扰人家。
至于老姜究竟拿走了什么?还需要以后去验证,想着,我应该回到山海,或许老姜在自己的家里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
我匆匆的从殡仪馆出来,可该死的出租车司机既然已经走了,把我一个人留在这荒郊野里。
心中暗骂了他的是八辈儿祖宗,可即便如此也无可奈何!
看着柏油马路上的两排灯光,望着城里的方向,我一步一步的走着。
突然,一道黑影从身后飞驰而来,我本能的转过身,拿出匕首,可是这黑影在距离我三米的地方戈然而止。
抬起头我才看到原来是一个神经病,他朝着我笑了笑,这笑容相当迷人,天空已经泛起一些鱼肚白。
也许不久之后太阳就出来了,这神经病从旁边的树丛中消失不见。
却在我的脑海中竟下了一瞬间灿烂的笑容,我总觉得这笑容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徒步走回城里,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
在成交的时候终于打到了一辆出租车,回到医院的时候已经八九点。
来到病房看望小丽,顺便买了些水果。
江宁似乎根本没有发现,我昨天晚上离开,她问:“你什么时候离开的?为什么我都不知道,早晨起来的时候你就不在。”
“喔,早晨睡不着,我便去街上遛弯,顺便给你们买了一些吃的和水果。”
小丽却是淡淡的说道:“没听说过有谁深更半夜在街上遛弯,而且某人身上还有一股浓浓的泡面的味道!”
我顿时尴尬不已,看来小丽知道我离开,而且知道我半夜离开。
我只得继续撒谎道:“主要是昨天晚上坐在这儿有些饿了,便出去买了碗泡面,可是半夜遇到个抢劫的,便将他送去派出所,然后弄到现在才回来。”
撒谎都不带打草稿的一气呵成。
江宁和小丽两人面色忧愁的看着我。“切,这种骗小孩子的故事居然用来哄骗我们,是不是太没有诚意了,不过看在你这水果的份上,我决定放过你,你昨天晚上给我讲的那个故事,你小时候就这么惨,我也想了,如果我能见到别人不能见到的东西,说明我的运气不差!”
第一千七百零一章 迷失林
她有这样的理解,我心中非常高兴。
只不过这才只是第一步,必须有一个强大的内心,才能够挺过一重又一重的困难。
而这些在昨天晚上我自己的故事中,我已经跟她讲了。
就是如何面对恐惧,当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总是感觉整个世界都充满了危机,哪怕只有不足10个平方的屋子,胆小的人总会幻想出各种恐惧的东西。
比如说……
我说:“小丽呀,看到你恢复的不错,而我有事也必须离开,江宁你一个人在这里照顾她可以吗?要不然还是叫小蝶,或者其他同学过来帮忙!”
江宁可能是昨天晚上在这里休息的挺好,只说:“行吧,你要有事的话你先去忙,如果我这边有什么情况,我再给你打电话,希望你能够及时赶过来。”
显然及时赶过来不太可能,从山海距离此处交通并不便利,所以我只能说是尽量。
离开医院之后,我没有等待班车,而是直接打了出租车。
抵达山镇的入口,司机直接停不下来。
我说:“唉,师傅,这还没到镇子上,你怎么不走了?”
那师傅却说:“山镇,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拒绝外镇的人进入,难道你不知道吗?”
旅馆的马老板曾经说过,即便这样说,镇子上仍然有来来往往的陌生人,所以我觉得他说的话只不过是针对某些人的。
所以我解释道:“师傅,这里距离镇子上还有很远的路呢,你总不能让我走上去吧?”
“小伙子,怎么我说的话你不听了我是不会上去的,我劝你也不要上去,免得招惹更多的麻烦,我曾经送过一个客人来这里,第三天就死了!”
“啊?”
司机说得一本正经,我想不信都难。
于晚我只能哼哼与他告别,他根本不知道我来山镇究竟为何,至于死不死,倒不吓不到我,莫说这是大白天,即便是深更半夜我也不怕。
不过是徒步走起来确确实实有一些疲惫,下回我得弄一辆单车,满身灰土的重新来到了马老板的旅馆。
之前的住六免一,我还有好几天的房钱呢,所以直接推开房间便走了进去。
可是没多会儿,马老板的儿子,吵吵嚷嚷的来敲我的门。
“开门开门,快开门,有事找你!”
我打开门之后皱起眉头,紧紧的盯着这家伙,说道:“你知不知道打扰别人是一件非常不礼貌的事情,告诉我什么事儿?”
谁知道马三钱却说:“吴友是吧,别怪我没提醒你,昨天晚上有人想来杀你,但是因为你没在,所以他们没有成功,你要小心一些。”
我不知道孩子的表达能力是不是有问题,但是他所说的话,透露的信息量可以说是相当庞大。
昨天晚上有人要杀我,而且还是‘他们!’
证明对方根本不是一个人,这让我好奇的是这都三更半夜的事情,马三钱这个夜猫子是怎么知道的?
我蹲下来之后拧着他的耳朵说道:“小伙子,如果你能够把这个故事说到我信了,我就给你100块钱,买吃的!”
说完我便将这百元大钞拿在手中晃了晃。
他看到这钱之后眼放金光,说:“其实你说我晚上吵吵,根本不是,我晚上睡不着,大部分都睡觉都在白天完成了,我觉得我应该去纽约或者曼哈顿什么的。”
“生物钟出现了偏差,所以大部分的晚上我都是十分兴奋的!”
他的话差点没让我吐血了,这理由简直是堂而皇之,就因为自己晚上不睡觉,非得跑去曼哈顿。
这他妈跟曼哈顿有毛关系吗?
而他继续心思缜密的描述着,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
“昨天晚上我从房间里出来,准备上厕所的时候,看到你门口有两个黑衣人,然后我便冲着他们叫了几声,你知道他们手上有什么?”
我故作紧张的问道:“喔,有什么?是不是手枪?”
马三钱嗤之以鼻,“没文化真可怕,咱们国家限枪你不知道吗?只有我的玩具枪才可以被拿出来!”
搞的我想买一块豆腐,直接撞死算了。
我直接忽略这些废话,继续问:“行了,那你告诉我他们拿的是什么?”
“枪!啊呸,刀,明晃晃的西瓜刀,有那么长!”
他讲‘那么长’的时候,这是张开自己的双臂,我琢磨着应该有一米左右。
有哪个半夜杀人的时候,会带这么长的凶器?这不扯犊子了吗?
可是马三钱却是说的津津有味,“可把我给吓坏了,赶紧叫我爸,我爸来了之后,那两个黑衣人就咻的一下飞走了,可厉害了,所以说你是不是得感谢我!”我将这百元大钞装进自己的口袋,我拿出一个10块钱,塞进了他的口袋,说道:“小子,你这个故事一点都不吓人,并且我昨天晚上根本不在这里,如果他们强行闯入,破
坏的可是你家的门!”
然后他将这10块钱拿出来之后,满脸的不高兴!“就知道你们大人没几个好东西,说话的时候尽是满嘴胡扯,之前来了一位大叔也是,问我瘦子马住在什么地方,还说给我50块钱,我告诉他之后他只给我一块钱,还好,
我没跟他说实话。”
我顿时心惊,问道:“小子,告诉我实话,那位大叔究竟被你骗到什么地方?”
“能骗到什么地方?镇子后面有一块迷失林,被我骗到林子里去了,谁叫他骗我来着!”
迷失林?
为什么我从来没有听说,镇子上有一个所谓的迷失林?
“三钱,告诉我,迷失林在什么地方?都有什么奇怪,这一百元先给你,省的你小子就又我骗你。”
马三钱将这100元红票子叠得小小的。放进自己的口袋,这才说:“从三花姨家里的那个小巷子走出去,大约走上几百米就有一处小小的林子。”“这林子白天本来没什么,可是到了晚上之后就会迷雾重重,进去的人就会无缘无故的失踪,据说镇子上的人都不敢去那里呢。”
第一千七百零二章 走进迷失林
这对我来说,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马三钱这话我是信的,正所谓童言无忌,他没有大人那么多的花花肠子。
来找瘦子马报仇的男人,被马三钱引到了迷失林,现在更是生死未卜。
我对这个报仇的男人,倒不是十分感兴趣,感兴趣的是那迷失林,还有迷失林里的秘密。
这镇子上有太多扑朔迷离的东西,我忍不住想要一一揭开,老姜炼制尸油,运送死尸,我相信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
一张百元大钞被马三钱拿走了,我小声的告诉他,如果有什么新鲜的事或者陌生人来到这儿,第一时间告诉我,我都会给他不错的奖励,他屁颠的跑开了。
我还是觉得孩子比较容易对付一些,他爸可不怎么好说话,我总觉得这马老板骨子里透着一丝诡异,估计这个人应该不简单。
一直待到傍晚,我才从旅馆里走出来,按照马三钱所述,那迷失林到了夜晚才是最危险的。
而我偏偏要在最危险的时候进去,才能够发现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只不过想到,必须要经过肥姐梅三花家,我就感到相当郁闷。
梅三花这个女人,看我的时候总是色眯眯的,我的脑海中总是不自觉的蹦出她对我有想法,这样的一种意念,迫使着我不太愿意接近她。
或入场她这样较胖的女人,对中年的男人更有吸引力,因为她们……
我四下看了看,然后小心轻快的跑着。
“唉,小哥,来按摩啊。”
该死的女人还是发现了我,我尴尬的转过身朝她笑笑,“我就是想出来转一转,我听说后面有片林子有野果子,想摘几个尝一尝。”
肥姐却说:“你是疯了吧?谁告诉你后面的林子有果子?后面这片林子叫做迷失林,进去之后就出不来了。”
“切,满嘴胡扯,你以为是神农架呢,还进去之后出不来,现如今卫星定位系统及手机信号这么强,手里还备有指南针,巴掌大的地方还能够把我给弄丢了?”
想到这些我便脱口而出,表达了我一个有志青年,对这种江湖传闻根本不屑一顾。而肥姐冷笑了一声说道:“反正我已经告诉你了,信不信由你,到最后倒霉可别怪我,反正据我所知,进到林子里面的人要么出不来,要么出来之后就疯了,前几天还进去
一个彪壮大汉,到今天都没出来,我估计现在已经死了。”
肥姐所说之人,应该就是马三钱骗进去的那个人,这家伙也是够苦逼的,本来找瘦子马报仇,却没想到还搭上了自己这条命。
说到底这件事也怨我,原本我打算让他来试探一下瘦子马,却没想到遇上了马三钱这个小妖怪,把他给害了。
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我想了想说:“三花姐,我这个人一向喜欢探险,我先到里面看一看,如果真有果子,我带出来带你一起吃。”
肥姐双手抱胸,站在自家门口就这么看着,我迅速的冲进后面这小巷子,蓦然转身的时候,她这整张脸都是黑色的。
刚刚在她身边经过的时候,我似乎感受到了一股杀气,至于为什么,我也说不上来。
林了很大,日薄西山之后确确实实有一些迷雾,可能由于半山坡上的湿度比较大,森林覆盖面积比较广,又人烟稀少所致。
所以才造就了如此漂亮的自然环境,眼前的树木直径高达几十公分的都有,这一棵一棵毛竹,直径也有近10公分那么粗。
春笋可是各家各户餐桌上的必备,要是带了铁锹,我都准备挖几个回去。
肥姐说山上没吃的根本就是胡扯,这不就是吃的吗?
只不过春笋,对于一般农家来说应该是家常菜,上了城里人的餐桌,才体现的稍微贵重一些。
咯吱一声,看一看脚底下踩断了一根刚刚冒出尖尖的小笋。
“可惜了。”
我自言自语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