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额头上冒出一排黑线,轻咳一声说下西洋的是郑和,汴和是历史上第一个开采出和氏璧的人。
说到这我猛然反应过来,无比震惊的问t恤男:“你的意思是那阴灵是汴和?”
“没错,不然他的双脚怎么会不见?”
t恤男确定的说道,我一想还真是这么回事。
传说卞和是一位十分苦逼的农夫,他是春秋时代的楚国人,有一次在楚山中捡到了一块玉璞(未经过加工的美玉),便将它献给了楚厉王。厉王就叫辨别玉的专家来鉴定,结果专家一致认为这是一块石头,厉王大怒,认为卞和犯了欺君之罪,就叫刽子手砍下了他的左脚。
不久,厉王死了,武王即位,卞和又把这块玉璞奉献给了武王。武王也派辨别玉的专家来鉴定,结果同样说是石头,武王又以欺君之罪砍掉了卞和的右脚……
武王死后,文王即位。卞和抱着玉璞到楚山下大哭,一直哭了三天三夜。眼泪都哭干了,最后哭出了血。文王听说后,就派人问他:“天下被砍掉脚的人很多,都没有这样痛哭,你为什么哭得这样悲伤呢?”卞和回答说:“我不是为我的脚被砍掉而痛哭,我所悲伤的是有人竟把宝玉说成是石头,辜负了这块传世之玉啊!”
文王于是就派人对这块玉璞进行切割,里面果真藏着一块晶莹剔透的美玉。于是就把这块玉命名为‘和氏璧’。
之后和氏璧落入了秦始皇手中,更是被做成传国玉玺,雕刻‘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大字,成为历代君王的象征。
我不由佩服起t恤男的洞察力,没有双脚,每天痛哭流涕,这完全跟卞和的阴灵吻合上了。只是不明白和氏璧已经名满天下,汴和为什么还会变成阴灵呢?
再说了那老头究竟是什么人,他为什么要用阴物害周天。
我把这些问题一股脑的抛给了体恤男,他揉着太阳穴思索了一阵,最终拿起金丝手绢仔细观察起来。
见他这样,我心里也有数了,汴和作祟八成与这金丝手绢有关!
第五百零五章 剑刺狐狸精
果然,没过多久t恤男就舒展开了眉头,他隐晦的看了我和周天一眼,不动声色的将门窗关的死死的,接着拔出背上的八面汉剑,直接朝金丝手绢刺去!
他只是想把里面的东西逼出来,所以刚刚刺中就及时收剑,避免了手绢被刺穿。
即便如此金丝手绢还是发出一阵滋滋的声响,紧接着从里面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讨厌,你捅人家那里做什么……”
这声音要多酥麻有多酥麻,我直觉的舌头一下就干燥起来了,下意识的念起《道德经》,而周天捂着裤裆说了句上厕所就急匆匆的出去了,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上厕所。
等我神智恢复过来以后,发现金丝手绢上浮现一个身材窈窕的绝色美女,她上身穿着洁白的狐裘,下身围着一条半透明的纱巾,整个身姿看上去十分带感,尤其是那双妖媚的眼睛,像极了传说中的妲己。
见我看向她,女人目光流转,娇滴滴的开口道:“**一刻值千金,我看公子满脸疲惫,不如来我这里歇息下吧?”说着她竟然将所有的衣服脱下,双腿环绕在一起,两只手一只含在嘴里,另一只轻轻的朝我勾了勾。
正当我忍受不住这种诱惑,准备扑上去的时候,t恤男长剑猛然出鞘,这次他用尽全力,直接将金丝手绢刺透。
女人发出一声惨叫,整个人化成一团烟雾消失的无影无踪。随后我发现,金丝手绢上的光泽已经消失了,变得一片坑坑洼洼。尤其是被t恤男刺中的部分,竟然缓缓往外渗着黑水。
“怎么回事?”我问道。
那女人一看就不是t恤男的对手,而t恤男对付阴灵一向都是超度为主。这次却完全不给女人说话的机会,直接一击毙命,这让我很是疑惑。
“她不死,汴和是不会安宁的……”
t恤男说完捡起手绢递给我,让我闻闻味道,我低头一嗅,竟嗅到一股浓郁的骚味,不由皱起眉头。
难道那女人压根就是一只狐狸精?
“不错,她是一只狐狸。专门勾引好色的男人然后吸取他们的精元,不知是什么人将这只狐狸精困在了金丝手绢中。这本是好事,可金丝手绢与和氏璧长期接触,里面的阴灵都会感受到彼此的存在,时间久了这狐狸肯定会勾引汴和的!”
“但汴和是一个清高的人,不愿接受她的挑逗,所以被逼成了阴灵!”t恤男解释道。
我听完点了点头,对待这种妖精的确不需要手下留情,因为它们即便变成人的模样也照样不通人性,没有感化的可能。
只是,可惜了我的金丝手绢。
接着t恤男揭开我脚上的纱布,掏出一把糯米碾成粉状敷在上面,我只觉得脚底板猛的瘙痒起来,下意识的伸手要挠,t恤男却紧紧按住我的胳膊,严肃的说道:“坚持一下,我在给你拔阴气!”
随着t恤男力道加大,我逐渐适应了脚底的状态,感觉全身的冷气都朝着脚底板聚集过来,很快洁白的糯米粉就变成乌黑色。
接着他从兜里掏出一个小瓶子,然后挤出来一点类似牙膏的东西涂抹在我受伤的位置,脚底板骤然刺痛起来,我忍不住大叫一声。
听到声音匆忙跑进来的周天和t恤男一起将我四肢压住,直到我脚底板已经麻木了才把我放开。
这时我惊奇的发现双脚已经不疼了,搬起脚一看赫然发现伤口已经结痂,我试探性的走了两步,果然不疼了!
我不由乐了,拍了拍t恤男的肩膀,说你的本事还是那么大,有空传授我几招呗。
“呵呵。”
t恤男难得的笑了笑,而后冷冷的问我,知不知道那个老头藏在什么地方?
我听完也跟着严肃起来,当时我只跟踪到一半就被他发现了,还真没弄清楚他的地址。不过他刚才亲自来医院害我,肯定留下了线索。
想到这我赶紧和t恤男下楼,花钱调出了医院的监控,很快就看到老头从我的病房走出来,然后直接下楼,脱掉身上的白大褂和口罩,大摇大摆的离开了医院。
医院往前几百米就是十字路口,根本无法判断他去了哪个方向?t恤男叹了口气说,如果小道童还在就好了,它肯定能辨别老头身上的阳气。
我听后猛然想起来自己收养的小麟,当即把它从千纸鹤中放出来,小麟高高兴兴的出来正准备满屋子翻跟头,结果看到了t恤男,立刻脸色大变,嗖的一下跳到我的肩膀上,显然是感受到了t恤男的威胁。
“不用怕,这是自己人。”
我笑着摸了摸小麟的脑袋,接着朝t恤男努了努嘴说怎么样,我替你收养的。
t恤男淡淡的瞥了眼小麟问道:“你为什么怕我。”
“因为你很厉害。”小麟缩着大脑袋,小心翼翼的说道。
t恤男点点头,直接咬破自己的手指递在小麟嘴边,看得出来他真的很喜欢这只小鬼。小麟见状下意识的凑上前要喝t恤男的血,却在最后一刻停下,犹犹豫地看向我。
我心里挺感动的,点点头说道:“去吧!他本事比我大能够早点帮你还阳。”
小麟这才开心的吸食了t恤男的鲜血,算是成了t恤男的跟班。
随后小麟按照t恤男的指示从铜皮箱子上嗅到了老头的气息,接着他循着这股气息在医院附近转了几圈,最终确定了老头逃离的方向,我、t恤男和周天马上带着家伙追了上去。
走在路上我发现周天脸色很难看,之前医院看监控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他眼神不太对,我怕他出事就问道:“你怎么了,有心事吗?”
“没……没什么。”
周天赶紧摇头,故作轻松地朝前走,这让我更加确信他有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