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龙拾雨说。
沈朝幕本来想说,其实也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
他只是路过集市时觉得亮晶晶的,随手挑了个好看的而已。
其他既昂贵又亮闪闪的东西从来不少,沈朝幕见过太多了,随便去个沈家的什么拍卖会,珠宝钻石迷醉人眼,天价也有大把人愿意争逐,龙类当然也会喜欢这珠光宝气。
沈朝幕就说:“哪天买贵一点的,给你用尾巴在床上盘着,全都是亮闪闪的。”
龙拾雨说:“就这个也挺好的呀,我很喜欢。”
沈朝幕心头一动。
像是什么柔软的东西在挠心尖。
然后龙拾雨又说:“不过你说的亮闪闪是多闪?”他稍微扭捏了一下,“还是有点想要的。”
沈朝幕:“……”
走过熙熙攘攘的集市,头顶的古树沙沙作响。
由于山火提前离开的游客有许多,但这里依旧能看见不少人在挑选。
商品种类繁多,捕梦网精致,小首饰闪耀。
动物骨骼雕出的精美号角,吹奏起来声音寂寥又奇特,好似狼群在山丘的嚎叫。比如树叶编织出的灯笼,里头盛着明黄的光芒,如果在夜晚穿梭野外时拿上一盏,就能探索丛林的秘密。
沈朝幕在卖衣服的一家店铺前停了下来。
这里卖的是塔步的传统服饰,全都有着艳丽的色彩,好似当地人奔放的性格。
他的目光落在斗篷上头。
塔步的斗篷是由结实皮革与不同的树叶做成的,针脚分外扎实紧密,风刮来的时候叶子轻轻摆动。
在久远时代前,兽族会穿着这样的衣服外出,挡风又温暖。现在在节日的时候还会见到他们这样穿,走过平原时,像是与自然为伍。
买斗篷的游客不少,都是拿去拍照和留念收藏的。
沈朝幕冲龙拾雨招了招手:“过来。”
龙拾雨毫无反应,盯着远处的小吃铺。
然后他被沈朝幕抓着肩膀转了过来,面对着一大堆斗篷。
沈朝幕说:“挑一件喜欢的。”
“为什么要买这个?”
“保暖,就当是纪念品了。”沈朝幕说,“在北恩不也买了一条围巾吗?”
于是龙拾雨挑了一件树叶偏红的斗篷。
沈朝幕给他披着,顺便把领口那枚牛角扣给别上。那红叶轻颤,衬得青年的皮肤白皙。
他就这样收获了一条斗篷龙。
龙拾雨说:“你每次怕我冷、使劲给我套衣服的时候,真的很像网上说的奶奶。”
沈朝幕:“……我竟然不知道你是不是在骂我。”
“我怎么会骂你呢。”龙拾雨高兴地伸出手,“要拉手。”
这回沈朝幕犹豫了几秒。
之前还没察觉,拉手纯粹是为了哄一下流泪龙龙头。
但现在他的心意那么清晰,这种行为就更显得……
真的喜欢上了一个人,即便是再英勇的猎人,还是和所有人一样有着胆怯与小心翼翼。他擅长追猎,就这样把一头嘤嘤怪给抓回家了,但是有太多东西比追猎更难。
沈朝幕一贯做事果决,这一点点的犹疑,主要来自某种不连贯感。
回想一下,从最开始龙拾雨对他的态度就非常热烈,甚至称得上熟络。而这种熟络并没有展现在其他任何一人身上。
简单来讲,沈朝幕不知道最开始的亲近是从何而来。
他最后还是拉过了龙拾雨的手。
带着某种喜悦。
虽然不知道龙脑袋里到底装着什么奇怪的思维,但是这绝对也是喜欢吧。
就算再不济,也必然是纯粹又热烈的好感。
毕竟傻龙连说个谎都说不好,再让他伪装什么情感简直比登天还难。
所以等到时机恰好……
就该是告白的时候了。
龙拾雨就这样高高兴兴地牵着公主的手,慢慢走过集市。
几步下来,他手中已经多了好多串小吃,炸豆腐外酥里嫩,一口咬下去那清脆的声音都在舌尖蹦跳。他几口就吃了下去。
沈朝幕在每家店铺的商品中,对着罗密欧给的清单细细搜寻。隔了好久他才发现不对劲:“……你的竹签呢?”
“哦。”龙拾雨说,“吃得太快了,不小心一起吃下去了几根。”
沈朝幕:“……”
他转头就拉着斗篷龙倒退了几步,回到刚刚一个摊位,买了一本《现代食品安全》。
就这样花了大半天,把整个集市都走了一遍,又在统一登记商品名的系统里查询了几次,他们终于收集了大半的素材。
龙拾雨抱着一个牛皮袋,里头装了几块沉重的骨头和许多药材花草,那种草药的味道扑鼻而来,带有几分辛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