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堡的女儿 第136节

  “我告诉过你,那是因为史坦尼斯的红袍女巫想要烧了我。”

  “魔法,我小时候见过一个男巫,从此以后对魔法充满了恐惧,偶尔也会有一些迷恋,我的理智告诉我,迷恋不可取,恐惧才是对的,总之到那时候我自然欢迎,实际上您口中的伊利里欧热情好客,您体现了自己的本事,他绝对不会拒绝您的光临。”

  但是加入我们的事业是一件紧要的事儿,我瓦里斯哪能随便松口?

  “小姐,戴佛斯爵士还在等着呢,别忘了他代表着国王。”情报总管不再乐意开口。

  “如果你的伊利里欧真那么好客,那么,我需要船,不少的船,能够行过狭海,装下至少三千人。”

  “这就是问题了,哪怕是总督也没法一次拿出那么多船来。”

  “三个月内。”

  “我会尝试沟通沟通。”

  我们俩的秘议结束,我昂起头,“戴佛斯爵士。”

  “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大王国的统治者,全境守护者史坦尼斯一世钦使,席渥斯家族的戴佛斯爵士觐见!”

  我看到戴佛斯爵士的手套下意识地碰了碰他胸前的幸运符,当他走近时,我嗅到了一股咸肉汤那种油腻湿润的味儿,不着痕迹地打量了一眼他胸前的污渍,这位骑士早饭时把汤给洒了。

  “出来得很匆忙,爵士?”

  “抱歉,早间我和我君临的朋友一同进餐,他们说了一些您的事迹,”“洋葱骑士”戴佛斯坦诚相告,“这模样实在太冒犯,可是迟到更是冒犯,小姐。”

  “没关系,听到刚才的宣告了吗?我们同殿为臣,区区小事不用挂怀。”

  没错,我承认他是国王,松了一口气吗,戴佛斯爵士?

  “实际上,”他谨慎地说道,“应该多两句,小姐,国王同时是亚梭尔拉亥转世,光明使者的持有人。”

  依照前世的剧情,史坦尼斯的梅丽珊卓述说过一个预言:长夏之后(现在正是长夏之后),星辰泣血(那颗在天边划过的流星),寒霜笼罩大地(寓意长冬),亚梭尔亚亥将从烟与盐之地重生,手持燃烧之剑光明使者,与拉赫洛的敌人异鬼作战,拯救全世界。

  没错,亚梭尔亚亥是预言中的王子,传说中的英雄,拉赫洛的信徒传唱着他的故事,据说他在八千年前结束了长夜,实乃光之王的化身,如今凛冬将至,英雄再度重生。

  红袍女巫梅丽珊卓恰巧确信,她的宝贝国王史坦尼斯正是这位英雄。

  戴佛斯这话当然不是觉得,御前会议和君临应该相信海那边的异教僧侣,相信他们在龙石岛上的瞎扯。

  他其实释放了一个信号,国王坚持信仰红神。

  “这是个问题,”我双手交叉,支头遥望穹顶,然后再度看向戴佛斯,“国王的名号从来都是如我所说的一样,一个字不多,一个字不少,从骑着黑死神,手握名剑‘黑火’的‘征服者’伊耿开始,就是如此。”

  人家伊耿骑着最大的巨龙“黑死神”贝勒里恩,手上拿着瓦雷利亚钢剑“黑火”,带着妹妹维桑尼亚、雷妮丝和她们的龙,烧死国王骑士无数,也得在圣堂祈祷七天,皈依七神,然后才拥有了王座,你史坦尼斯一世何德何能破坏几百年来的规矩?

  “拉赫洛乃是真神,”戴佛斯手下意识地搓了搓手臂,“他座下的红袍僧神通无数。”

  这句话表面上看来意思是说,史坦尼斯没有龙,但是有光之王的魔法,可是在我看来,话里有另外一个意思,史坦尼斯是凭借着梅丽珊卓的魔法,才有了五万大军和现在的强势,他不可能背叛他的女巫。

  “何况,小姐,新旧诸神亦是我的信仰,可是,早在两百多年前,历经了‘残酷的’梅葛的暴虐之后,‘贤王’杰赫里斯就已经和教会达成了协议,解散了教团武装,可见,七神神圣依旧,教会却并没有那么坚忍不拔。”

  教会不会是阻碍,他大概是这个意思。

  “但是,国王同时允诺,不会因为信仰问题制造任何冲突,教会的归教会,国王的归国王。”

  “教会的归教会,国王的归国王没问题,问题在于,你的国王带来了一个新的教会。”

  他无奈地摸着胸前的小皮袋,“对,另外,国王相信,您会在蕾妮丝丘陵上营建一个光之王的神庙,以补偿您对铁王座的冒犯。”

  “钱和人从哪里来?”

  “您是财政大臣,另外,冒犯王权乃是死罪,和谋逆的兰尼斯特及提利尔无异,这已经是国王的仁慈了。”

  戴佛斯吐了一口气,看来说这番话也耗费了他不小的精力,“总之,他毕竟是国王,你和我的国王。”

  “或许,”我答复道,然后倾身逼问,“但是你得知道一件事,这座城市里饥民无数,人们把老鼠肉当宝,财政捉襟见肘,还面对铁金库的债务。哪怕这样,他还是要一意孤行?难道他想用七神教会的钱给红神盖庙?那和他的不迫害背道而驰了吧?”

  “国王对君临拥有完全的权力,不过当然,他会体恤民众,我会告诉他这里的情形,我的女士。”

  “注意一点,我理解君临和铁王座对一个国王的意义,”我又靠回椅背,这一问算是抢回了主动权,“但是君临这座城市有五十万人,加上河间难民和王领民众如今可能有七十万之数,而我们原本的存粮只够三个月,勒紧裤腰带的三个月,而且这样的存粮不包括大部分的肉和蔬菜,只不过是最糟糕的面粉,里头有砂子、石头和木屑。”

  “这是个大问题,不过我想国王会解决的。”

  “怎么解决,他的女巫能变出粮食来?”我笑了,“城外的黑水河通向河间地,而如今河间地从产粮区变成了难民营,蓝礼在位,我是说伪王蓝礼在位的时候,是河湾地一直在供给,但是他们只能走陆路,因为你们的王室舰队,结果粮食一直吃紧,粮价一路飙升,那还是之前,现在,河湾粮也断了。”

  “告诉我,这时候民众会是什么一个心态,你这会儿还想建红神的庙宇?还是拆了龙穴的难民社区去建?”

  我确实想带走一部分人,但是史坦尼斯这么一搞,我怕是要带走几万人,带不动带不动。

  “不是我要和国王提条件,戴佛斯爵士,而是事实就是那么不堪,没有教会的支持,还引入拉赫洛搅局,就算我敞开大门背着铁王座安放回原位,再扶着你的史坦尼斯一世坐上去,难道他还真能坐得稳?”

  这现实吗?已经够乱了,你还让红袍进城来,按照梅丽珊卓那个德行,在君临这个异端之城,不烧个痛快才怪。

  现如今史坦尼斯和梅丽珊卓还没吃到我前世剧情里黑水河战役失败的教训,狂得很呢,尤其是那个女巫。

  “来吧,我就想知道一件事,你的史坦尼斯一世,究竟是想当魔法的王,还是子民的王?”

  “小姐!”一个声音突兀地响起,我转头看到了科本,他这会儿大概是去接收派席尔大学士的信鸦,照顾信鸦的事儿只有学城出来的人才会,其他人无法插手。

  “等我一小会儿,一定很紧急。”我暂别无座厅,来到后面的休息室。

  “三封信,来自高庭、峭岩城和苦桥,内容万分火急。”科本递给我,“另外,教会的宝库里发现了一柄瓦雷利亚权杖,我们已经搬掉了五分之一。”

  瓦雷利亚权杖?瓦雷利亚钢不开刃,不切进肉里,用来造成钝器,在战士看来简直就是浪费啊。

  教会里的一千五百磅黄金和三千磅白银按照前世来算约有四吨重,要用现在的驮马和马车来运,还得遮遮掩掩混在其他物资里,还真是一件麻烦事。

  “还要多久?”我摊开信封。

  “大概还要两周以上,最好有一个月。”

  我轮次扫了一眼三封信,“早晚各一班?”

  “早中晚,小姐。”

  “尽量别显得急促,搞得我要跑似的,辛苦了,回见。”

  虽然我真的是要跑。

  我回到无座厅,没有落座,直接把三封信递给了戴佛斯,然后才施施然坐下,悠闲极了。

  “看到了吗?洋葱骑士,两场婚礼,两场登基,罗柏史塔克在峭岩城当了北境之王,娶了简妮维斯特林为妻,托曼维水以拜拉席恩的名义娶了玛格丽提利尔,在高庭登基为王,你的国王有伴了。”

  他关心的倒不是两个王,而是实事,“泰温兰尼斯特和他该下七层地狱的八万大军在苦桥!?”

  “啊,这个?我觉得是假消息,”我叹了一口气,“八万人呐,打我这没兵没将的君临不过是在郊游,我觉得他应该是障眼法,可能是要我方寸大乱,急召我哥哥的二万河间北境联军,然而一鼓作气歼灭。”

  我手指弹着椅子扶手,“再或者是直扑河间,你大概不清楚,兰尼斯特的三万军队原本想回援西境,结果被艾德慕挡了回去,于是泰温带兵往国王大道撤了,结果呢,现在徒利家族的艾德慕大人把他的一万五千兵马分散各地收复各个家族的家堡,真是个耳根子软的封君。”

  这个很直白,艾德慕徒利一定是受不了手下封臣成天的催促,于是让他们各自带兵回家收拾整理了,亨得利布雷肯还收到了布雷肯家来的信呢,他家里要收复被兰尼斯特攻陷的石篱城,我没准他去。

  前世的剧情里,亨得利布雷肯就死在了收复石篱城的战场上。

  “我知道,”戴佛斯苦笑道,“您就在等我说这番话,我确实只能这样说了:恐怕您这里还真是泰温兰尼斯特的目标,毕竟我的国王有五万人马,而有城墙的五万军队和没城墙的五万军队是有区别的。”

  没错确实我在等你说出这个可能性,不过,“泰温不一定知道你们来,海上的消息最难捉摸,谁知道史坦尼斯国王是刚出风息堡,还是在龙石岛?”

  “我们没法承受失去君临的代价,”戴佛斯说,“没有了君临,王领只会成为西境和河湾军队的囊中之物,到时候,舰队绝对会发疯的。”

  史坦尼斯座下的王室舰队大多是王领人,从贵族船长到水手都是,所以,前世剧情里在当初黑水河战败以后,一看史坦尼斯守不住了,王领的封臣就有不少投降的。不过那场黑水河里史坦尼斯的舰队差不多毁了一半多,王领的人死了好些,所以前世剧情里,王领和君临对史坦尼斯的重要性体现得不深刻。

  如果没了王室舰队,或者王室舰队跑了不少,那姑且不提提利尔的盟友,青亭的雷德温舰队会是个多大的麻烦。史坦尼斯就得困守风暴地,联合半个河湾一起,要么被提利尔和兰尼斯特联军各个击破,要么就对河湾地提利尔那一半下手。

  指不定到时候国王得把宝贝女儿,得灰鳞病的希琳拜拉席恩嫁给多恩,以期援军,人家多恩还不一定要。

  当然,说是他这么说,仔细想想,没了君临,没了王领,史坦尼斯依然有不小的机会,只不过,要坐铁王座,能争取的都得争取,对吧?丢地丢人丢舰队,会让手下人心慌的。

  所以,和得到君临,确保王领比起来,红神的魔法?委屈一下也没什么,反正他史坦尼斯是亚梭尔亚亥转世,预言中的王子嘛。

  “既然你已经说服你自己了,那就不用我对国王的条件说三道四了,戴佛斯爵士,需要借用这里的信鸦吗?”

  作者的话:大把的机会摆在面前,伏击多米尼克的2万军队,一扫河湾的一万五军队,还有去君临夺城对付史坦尼斯的五万人。你们觉得要是泰温的话,会先手对付哪里?

第53章 心树居

  呈情结束后,戴佛斯推掉了我准备的欢迎晚宴(只是客气客气),他辞别君临,奔着港口去了。

  我则写了一封信给瓦里斯,由他借由他的渠道送去给潘托斯的总督伊利里欧,然后,押着派席尔大学士回我夜影巷的宅子。

  有点可惜,抄家没抄出多少家当,这位当下戴着脚镣和手铐的老头儿,其实很单纯,物欲没多少,醉心历史和政治,除了喜欢女人之外,没什么值得指摘之处。

  不对,还有他的破笔杆子。

  一进宅门,我就看到布兰小朋友孤独地坐在那儿,身边陪着他的小狼夏天。

  冰原狼长得挺快,夏天个头快有小马大了,满嘴獠牙,兽眼凌厉,因为它的原因,任何新买来的马都会不安于室,至少两周才能适应。

  不过这头狼快被自家小主人养成哈士奇了,喜欢啃家具挠栏杆。

  我吩咐卫士把那个老头送去科本的实验室,悄然走进这小子,小狼懒洋洋瞅了我一眼,继续在石阶上打盹。

  “小布兰,很孤单?”

  布兰抬头瞧了我一眼,没精打采地,他继续把脑瓜埋在手臂里,盯着地面出神。

  “我知道你很忙,大人都很忙,爸爸是这样,妈妈是这样,到你这也是这样。”

  “那我在忙什么呢?”

  “哎呀,就是去帮助难民,帮助教会,帮这帮那的。”

  我拍了拍夏天的脑袋,小狼,啊不对,大狼抱怨地咕哝一嗓子爬开,待我在他身边坐下后,又把大脑袋靠在我腿上。

  难得悠闲。

  我挠着夏天毛茸茸的腮帮,它惬意地咕噜咕噜。

  “那为什么我要去帮他们呀。”

  “爸爸也会帮助人,他给酿酒师傅钱,好让他婆娘芭丝能买条好布做裙子,他给铁肚子酒,因为铁肚子站了一夜岗,身子都冻僵了,我们还曾经帮梅齐照顾白花,啊,是白玫瑰,长在温室里。”

  别秀你那个幸福的一家了,好吗?

  我揉了揉他的脑壳,他没有暴躁地甩开,一脸生无可恋的样子。

  “你还是没回答为什么我会帮助他们。”

  “因为你是君临的领主,可是女孩子不能当领主的,只有夫人才能当,反正,你需要这里的人民支持你,就像是史塔克需要北境支持史塔克一样。”

  “怎么让他们支持我?”

  “因为你公正而善良呀。”

  这句话也就史塔克说得出口。

  “因为那群难民需要食物和衣物,而只有我伸出了援手,如果一下子换了史坦尼斯或者托曼,他们不确定自己还能不能活得下去,这就是原因。”

  “可是托曼人很好的,那次乔佛里要揍提瑞克,结果被他给拦住了。”

  异鬼才知道提瑞克是谁,异鬼才知道啥时候发生的事,我不想了解小孩的破事儿,所以我接着述说。

  “他们不确定,布兰,大多数领主在灾年都不会太顾领民的死活,战乱期间,贵族自保不暇,毕竟死亡才是唯一的真神,而战争中最不缺的就是死亡。”

  从底层人的经验上看,要乡巴佬们相信贵族老爷?那真是见异鬼了,史塔克家族有千年的声誉,艾德的做派更是十年来有目共睹,可是其他的贵族呢?恐怕更像卢斯波顿,而非奔狼。

  “可是领主该照顾人民才对呀,这是责任。”

  “这个嘛,布兰,这个世界的大部分人照顾好自己就已经耗尽了全力,哪怕是贵族也一样,虽然层次不同,每个人的日子恐怕都不好过,所以,要兼顾责任,实在太难。”

  当然,贵族的不好过和平民的不好过是两种境况,哪怕在和平年代,平民要考虑的也是怎么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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