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堡的女儿 第148节

  “问问他们,珊莎和莱拉去的哪艘,我也去。”

  “小姐,我问到了,是那边的谷地船,海鸥之傲,格拉夫森伯爵本人的船。”

  格拉夫森本人的船?

  “小指头在海鸥镇的时候,只是一个税务官,居然和本地的格拉夫森家族那么要好?”

  维斯特洛有五座万人以上的城市,君临、旧镇、兰尼斯港、海鸥镇和白港,每一座城市的领主家族都可以傲视一方,想想曼德勒家族在北境,海塔尔家族在河湾的地位就知道了。

  所以,不应该啊,在当时,和小指头教好唯一的好处可能就是认识莱莎夫人,不过,格拉夫森伯爵会缺少见到莱莎的机会吗?按照他的地位来说,不会。

  所以,这就很奇怪了。

  等等,等等,等等,珊莎和莱拉被接过去了。

  莱拉不提,莫尔蒙家无足轻重,而珊莎可是史塔克家族的闺女,其继承顺位次于罗柏、布兰和瑞肯之后,这是北方的规矩。

  可是按照南方有些地方,例如多恩那边,娜梅莉亚女王带来的继承法来说,罗柏没了,就该由珊莎继承,这可是干涉北境的好理由。

  【君临,弑君者】

  咚!门被敲响。

  “异端,这里有异端!我听到有小女孩的声音。”

  “七神万岁!!!”

  烧焦的味道开始弥漫,詹姆猜,门外的人在烧大门。

  弑君者站起身,活动了一下很不合身的“万家骑士”铠,他昂首挺胸,一如自己年少时的偶像一般。

  亚瑟戴恩,少年詹姆永不忘怀的那个人。

  十五岁的那年,战斗在御林打响,侍从单膝跪地,“拂晓神剑”亚瑟戴恩的祖传巨剑“黎明”搭上他的双肩。

  这把剑已然湿透,那是微笑骑士的血。

  那时候的微笑骑士是御林兄弟会的传奇,其剑术无人能敌,他是詹姆兰尼斯特的格雷果克里冈,笼罩在年轻侍从心头的魔山,有魔山一半的身材和两倍的张狂,当时维克多提利尔爵士就在他面前死于他手。

  詹姆痛失同伴,高庭之血就溅在了他的金发上。

  如此温凉,就像是瑟曦的吻,冷酷隐然。

  侍从一怒,不惧强敌,詹姆兰尼斯特乃是十三岁的比武冠军,面对传奇又有何惧哉?他的剑迎上了传奇的剑,利刃如此锋锐,就在詹姆眼前。

  然后戴恩家族的亚瑟来了。

  他傲然邀战,微笑骑士自然放过了不起眼的侍从,没有劈上终结的一剑,之后其佩剑却被“黎明”所断,碎铁飘飞,“黎明”悬止。

  对,黎明。

  詹姆记忆犹新,那把“黎明”,剑身苍白好似乳白色的仪地琉璃,乃是用坠落之星的精华所锻而成,瓦雷利亚之刃世上足有数千,而繁星降下的黎明之剑,此世唯独一柄。

  正是这把搭在侍从詹姆肩膀上的黎明,他记得,亚瑟不屑于与被砍断了剑的微笑骑士决斗,他让他去取一把新的,再来一决生死。

  “其实我想要的是你的‘黎明’。”发癫的爵士说道,咧出的笑容让人心肝俱颤。

  杀了“拂晓神剑”,“黎明”一剑自会归于御林的微笑手中。

  “很好,”亚瑟戴恩欣然面对他的挑衅,“那我给你,爵士。”

  亚瑟没有食言,他给了微笑骑士自己的剑,黎明划开肩膀,将微笑骑士切为两半。

  然后,疯骑士的血还淌在“黎明”剑上,就这样搭上了詹姆肩头,永远留在了弑君者的心里,詹姆跪下时还是侍从,起身时,已是由白袍中的传奇所晋的爵爷一位。

  “很英勇,詹姆爵士,看得出,你和我,我的白袍弟兄,是一类人,你会一直英勇下去。”

  他坚信,他会英勇抗敌,他会是国王身边的雄狮骑士,声名一如拂晓神剑,为万人钦羡。

  然后是错误的春天那些年,御林铁卫詹姆杀死了自己的国王伊里斯,而亚瑟戴恩站在极乐塔前浴血奋战,只因身后的塔中是莱安娜和其肚中的坦格利安血脉。

  现在,弑君者詹姆的身后是他的姐姐和女儿。

  而他双剑在手。

  火燎门扉,撞锤砰然,灰烬飘飞在空气中,燃烧的烈焰让他眼前红得亮堂。

  对,红色,兰尼斯特的红色。

  弑君的狮子看着狰狞到扭曲的脸越来越近。

  “异端!钱,还有女人,该死的都给我!!!”

  “我只有剑。”他高声回答,头盔已经掩盖了金发,骑士的步伐铿锵作响。

  “剑?给我剑!”

  不是黎明,只是凡铁,却正在手中。

  “好啊,”詹姆笑然,“我给你我的剑,绵羊。”

  在千万个发了疯的小绵羊身前,狮子露出了獠牙利爪。

  冷光绽放!

  “听我怒吼!!!”

  作者的话:我笔名是兰尼斯特夫人(斜眼),所以有书友问,为啥你顶着兰尼斯特的名字却专门和兰尼斯特做对呢?下一章君临的戏彻底结束!

第64章 废墟(离开君临之日)

  【黑河湾,戴佛斯】

  繁星不但出现在了天上,也闪耀在大地,不断跳跃闪动,在戴佛斯眼中,没有那个占星骗子揭示的星象,能比自己眼前这一幕还要致命,因为那是成千上万人手中的火把,夜幕之下,这群火把中的一些在缓缓聚集,另一些在迅速靠近。

  靠近的太快了!

  “骑兵!陛下,我们需要构筑防线!”戴佛斯喘息未平,此刻史坦尼斯阴沉乏味的脸暮气深重,显然,国王在北岸登陆的决定是一个愚不可及的错误。

  而这个错误被对手给利用,谁会知道这里能突然杀出一支军队呢!?

  构筑防线?乱糟糟的兵马有何防线可谈?来不及了,史坦尼斯摇了摇头。

  “不,”适才还趾高气昂的布赖恩佛索威此刻已经从红苹果变成了烂苹果,面色就像是发霉萎缩的果子一样,黯然衰败,“来不及了,走私贩,”而且话里已经忘了礼数,“保护国王!撤退!”

  蠢货!这时候

  熙熙攘攘的军队惊惶了起来,一双双眼睛盯着远道而来的铁骑,现在,在火把的光线下,人人都能看清那边的马铠和红袍,“是骑兵,快跑!”

  史坦尼斯一世似乎回过了神,“不管那些农兵,所有的骑士、军士还有卫队全部朝我集中。”

  “那,国王,我们放弃他们了?”

  “心智镇定能听话的自然会从命行事,”史坦尼斯一世吐字很快,“传令,立刻!把号角吹响!”

  至于像苍蝇一样乌央乌央满场乱窜的那一群,放弃吧。

  呜呜呜

  “除了我们身后的,把船只开离海岸,戴佛斯,你去指挥船队。”

  戴佛斯爵士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设法让国王、骑士和卫兵能够逃出生天,士兵的话,只要可堪一用的就行。

  嘣!

  红袍金铠的重甲枪骑兵排成一线冲击上阵型的斜角,如果说当下的乱军也算是有阵型的话。

  听到了惨叫的戴佛斯回头,看到这些兰尼斯特精锐直接吞没了在后撤的赛提加军队,国王心里一定在流血,戴佛斯想。

  由佛罗伦率领,从陆路靠近的三万人马主要是河湾人,而跟着史坦尼斯登陆的这两万士兵以王领和风暴地为主,是他真正信任的军队,原因无他,史坦尼斯自幼熟悉风暴地,又曾经是龙石岛亲王,王领贵族之首,更加熟悉这两个地区的贵族,而河湾地大物博,势力吓人,任何的君王都会忧心不已。

  蟹岛历史悠久的红色螃蟹旗在向后倒下,戴佛斯爵士还记得蟹岛伯爵阿德里安的模样,那是一个说话很败兴的老头,但是忠心耿耿,在一开始就响应史坦尼斯一世的征召,几乎带来了蟹岛所有的壮丁。

  黑色夜莺纹章出现,卡伦家族的罗兰德爵士率领他们家的弩手和枪兵抵达国王身边。边疆地总帅布莱斯卡伦伯爵应命接应和指挥陆续抵达的骑士与侍从,还有这些封建贵族最牢靠的士兵。

  铁蹄靠近,所到之处人仰马翻血肉四溅,布莱斯伯爵的人组成密集的枪阵,用矛尖清理了惊慌失措到处乱撞的己方败兵,弩手上矢,真正的阵型正在形成,可是速度太慢。

  “萨拉多!停下,接走国王!”戴佛斯回到了小船,不用国王下令,看到这一幕的船队纷纷后撤,尤其是被国王截下的那些外国船只,“至少接走国王!”

  怒火号已经搁浅,没法立刻离开,只有靠这帮佣兵船长了。

  萨拉多是个光鲜亮丽的海盗,戴佛斯记得他那套衣服,银丝编织而成,袖子宽大到拖在地上,连纽扣都是翡翠做的。

  他从自家的瓦雷利亚人号探出脑袋,帽子上是长得夸张的鸟羽,“你的国王输了,洋葱,看在好友的份儿上我接你走,我们去石阶列岛逍遥快活。”

  “别给我鬼扯!国王还活着,想想报酬,混球!快去!”

  “国王?诸神在上,戴佛斯。”萨拉多瞧了眼远处,“你该关心…啊,诸神哪,”他喃喃道,“我很抱歉。”

  抱歉?

  戴佛斯回头。

  不!

  戴佛斯隐约看到几个儿子在大叫,他们手持长剑,身后只有几名卫士,戴佛斯找来的水手和海盗早就已经四散逃亡。

  “快跑!”戴佛斯大喊,“丢掉旗子,快跑!”

  听不到的,在纷乱的战场上,他们听不到。

  红袍一如海上的风暴,他几乎看到了戴尔诅咒着这帮狮崽子,绝望地将剑挥出。

  兰尼斯特的骑兵在席渥斯家的旗帜到达国王那里之前就截住了他们,戴佛斯爵士眼睁睁地看着,看着红底金狮子张牙舞爪,鲜血洒在了自家的洋葱黑船纹章上。

  至少前久被他打了一巴掌的戴冯还在,他是侍奉梅丽珊卓的王家侍从,戴佛斯安慰自己,自己还有儿子呢。

  可是洋葱骑士却生不起半分宽慰的兴头。

  每一个儿子的剑都是他给的。

  “接走国王,萨拉多。”爵士说道,声音依然平静,“至少带国王走。”

  “你的国王只给你带来了死去的儿子,傻瓜。”

  戴佛斯牢牢盯着自己的老朋友,远处战火纷飞,刻不容缓,“他们信仰七神、信仰红神,而对我来说,史坦尼斯一世就是我的神,他造就了我,用信任予我以荣宠。”

  “好吧,”花哨的里斯海盗没再多说,“你们得加钱,如果马蹄碰到我,我就杀了你。”

  【国王大道】

  洛马斯爵士一直觉得,让自个儿妹妹嫁入拜拉席恩家族是一个好主意,后来真龙血脉殆尽,拜拉席恩称王,更证实了这一点。

  纵然在后来,劳勃死后雄鹿家族两兄弟争位,红神信徒和佛罗伦风风光光,而伊斯蒙一家低调异常,可是天长日久,崛起的机会始终都有。

  然而,现在他有些后悔了。

  “洛马斯爵士,你和风暴地王领的人拖住他们,我们去营救国王!”亚赛尔说道,“光之王荣耀我等,骑兵随我来!”

  在晚上分兵,还面对着河湾的三万大军,这是多么蠢的决定。

  这帮佛罗伦如此投机,一见风向就从蓝礼的臣子摇身一变,到了史坦尼斯麾下,还皈依了拉赫洛,背叛自己的信仰,如今更是每天凑在国王面前阿谀奉承,因为其兵力和派头,过去伊斯蒙家族的洛马斯一直忍气吞声。

  一些平民把自己一帮人称为王党,把佛罗伦和其他改信拉赫洛的臣子称为后党,洛马斯好奇的是,这个“后党”里的“后”字儿,到底是指佛罗伦家的赛丽丝王后,还是那个红袍女巫?

  无论怎样,他现在无法再忍耐下去了!

  这个亚赛尔爵士口口声声,说什么为了国王,什么为了光之王,洛马斯前所未有地痛恨佛罗伦这一家子招风耳狐狸!

  “你这是见势头不对,想跑!”风暴地的老汉吼道,他拔出长剑,趁着更年轻的亚赛尔措不及防,搭上他的脖颈,“国王身边有两万人,轮不到你!梅斗家的埃洛尔大人,命令长枪手殿后,弩手掩护,全军缓缓后退,退向御林,一定要把阵型稳住。”

首节上一节148/677下一节尾节目录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