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她,她有撒拉的双瞳,面容沧桑起皱却还年轻,笑容如此安详。
“来吧。”她的蓝眸子一直注视着我。
我捡起剥皮刀,又把剥皮刀丢下,我又哭了,我不想,我不要,我不会!不要!
“省点水,”她说,“我死定了,记住我。”
“我办不到,”我声音里又出现了哭腔,“为什么是我,我姓雪诺,不姓波顿。”
“你是下跪之人,你听话,你顺从。”她说。野种,野种,走投无路,野种,野种,只能顺从。
我不记得,什么都不记得,我拒绝记起任何东西,不,北境永不遗忘,不遗忘,不遗忘!我紧紧抱住她,放声大哭,不顾水沾满了我的衣裳。
第15章 密室(下)
房门开了。是那个没有眼睛的老人,我看着他站在阴暗的走廊里,他脸上的皱纹僵硬而苍白,两个空洞的眼窝里是狰狞的血痂。
他一语不发,也可能是早就哑了,他走过我身边,我知道,他是去取东西了,
海蕊一开始还能跟我说话,她谈起她有过的五个男人,她说起她怀胎三次,她在冬天养不活她的孩子,她在夏天失去了生病的孩子。
她说起她曾经抛弃过同伴,也被同伴抛弃过,她说了好几个名字,我一个都没记住。
她描述了一行人偷偷翻越长城,杀死了一家农夫,弄到了一匹马,他们不会骑马,所以马就是肉。
她说她见到过巨人,看到过冰原狼,和兽类在雪地里接吻,因为她知道,那一只野兽有人的灵魂,是她渴望的一个男人。
她说她曾经骑在猛犸象上,她曾经坐在巨人的肩膀上,曾经登上先民拳峰望林海,曾经在长城之南杀人无算。
她说她好疼,让我喂她喝迷糊酒,我猜她说的是因粟奶酒,她逐渐语无伦次,前后颠倒,浑身颤抖,摇首哀求。
当我完成了一部分时,海蕊再无法出声,她的喊叫如此让人心惊胆战,当我转动机器将她吊起来时,她让我抹干净自己的眼泪,让我堵住她的嘴,我机械而麻木地动着,我照办了。
我完成了一切,鲜血淋漓,不愿回想,我会记住她,这是我的承诺。
我注意到狭窄走廊的尽头,光晕不见,大概太阳落山,已是黑夜,剥皮地牢里空荡无声,唯有我和收拾残局的老人。
那个老人就像是一个陈朽的木偶,按部就班地完成他的工作,一如传说之中,出现在漫漫长夜里的怪物,行走的死人和苍白的蜘蛛,他没有半点多余的举动,一切有条不紊。
我静静地伫立,老人打开了一道门,里头散发出淡淡的芳香,我知道那里是存储室,我猜其中终年燃烧的香料,是为了掩盖残酷的气味。
我看着老人攀上楼梯,脚步声远去,把我一个人丢在原地。
在我的背后是三道黑色的铁门,我无法忘记的三道铁门。门上是剥皮人的纹章,我知道一间是做事的房间,让我恐惧。一间是仓储室,我知道,我知道那里有无数的死人。我猜最后一间是老人的卧室,他终年住此,他是卢斯波顿的帮凶。
我听到单调的脚步声传来,我看到卢斯波顿大人出现在楼梯间里,他盯着我。老人在他的背后,站到了一边,手里是食物和饮料。饭菜里有肉,炖肉,红色的肉。
恶心。
“我不吃。”我脸色一定很苍白,声音是如此地浅淡。
卢斯波顿大人冰冷的灰眼与我对视,我突然发现自己不再怕他了,他做的事情亦不过如此,宛若拂过山岗的清风,清风徐来拂面,飘然远去,唯我傲然屹立,波顿的心胸如此浅薄,为什么我会如此恐惧?我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血腥味,他一定是刚用水蛭放完血。
“跟我来。”他说道,我的脚步声现在就和他一样单调,我看到他打开了仓储室的门,我闻到了那股香味变得浓重。他先进去,我跟在后面,然后我自觉地把门关上。
更闷了,这间仓库里没有火,照明的是会发光的石头,虽然光晕黯淡,几如不见。我恶意地想,或许可以一把火着了这里,让几千年的人皮存货毁于一旦。
这个地方就值一把火,我笃定,放火的那个人将会是我。
我看到了一顶庞大的帐篷,由一千张皮组成,此乃“粉色营帐”,波顿先人巴尔塔萨波顿伯爵所制,在三姐妹岛战争期间被用过,当时北境之王史塔克家族召集群臣,与谷地相互攻伐。巴尔塔萨波顿伯爵在军营中展开此帐,北境诸侯一观之下无不色变。
这也是为什么史塔克家族会严禁波顿再行古道的原因,那群雪中奔狼也被吓到了。
我看到了最近的那一批,我从不知道在这地下室的地下,在波顿家族的剥皮地牢里,最近还处理过如此之多的皮。波顿的封君不是下了严令?
我看着,我脑中轰然一响。我认出来了撒拉。
我的妈妈,柔软细腻,哪怕已经经过了数年的时光。
我不想看,那双蓝色的眸子如此低落,我不看,我没法看。
她在对我说话,我听到她温柔的嗓音,不止是她,这里有无数个人,老的小的男的女的,他们挤在我耳边,哭诉他们的痛苦,问我为什么要做这么邪恶的事情。我好难过。
“你在看什么。”波顿平静的嗓音将我的幻觉驱散。
“他们在对我说话,大人。”
“说什么,让你给它们抓痒吗?野种,你是不是奇怪为何这里的东西都保存完好?”
我其实不奇怪,对波顿家族来说,什么邪恶伎俩都不奇怪,我满脑子都是妈妈,她的笑容,而现在她只是这个男人空洞无神的收藏。而他不在乎我好不好奇,他只是想要说事。
我要一把火烧了这里!我止住眼泪,勉强回答他,“是的大人,为什么?”
“魔法。”这是哪门子的答案,不过,我对深究这种事情本来就没兴趣,他爱怎么说怎么说。
“微弱但确实存在。”他只这样评论道,“从今天开始,你将成一把剥皮刀,如果你不想自己没了皮的话,记住波顿常说的话。”
波顿常说的话,波顿的族语:吾刃锋利,我要做一把锋利的刀,“是,大人。”
他即将离开,我知道这是最后一个机会。我要脱离恐怖堡,离开这个地方,我不想当一把刀,不想当他剥人皮的刀,我有心,我是个人!
我会铭记,我不遗忘,而我必须脱离他的掌控,恐怖堡的领地里处处是波顿之影,我无处可逃,需要从长计议。
“大人,我有个提议。”我说道,然后住嘴,等着卢斯波顿的审判。
“你没被允许说话,你是否是想当个女咕噜?去和你的朋友亲嘴结婚。”他语气平静,人渣。
“如果你想问学剑的事,罗加马尔锡爵士会教你,”罗加马尔锡爵士,恐怖堡的教头,教我学剑的,会是那个把我和妈妈抓到恐怖堡的帮凶。“如果你问别的,我倒想听听看,你在河间地得罪了佛雷家,害我送出了一匹我喜欢的战马,你想怎么解释?”
“大人,我的错。”
“不说佛雷们控制交通要枢,财源滚滚,有数千个正当壮年的男人。我实在想不通一个野种为什么有胆子随便得罪贵人?那个黑瓦德的使者不会活着回到南方,而你又欠了我两笔债,欠债是要还的。”
黑瓦德,我这才知道他直接找过卢斯波顿,我猜,黑瓦德的书信或口信语气一定很不好,让卢斯波顿不但下了杀手,还要来这折磨我撒气。
黑瓦德,我不愿意他糟蹋我朋友,我也不想替他办那些事,仅此而已,这个黑瓦德怎么可以这么恶心人?
我能想象,佛雷家的人肯定给梅利斯特家和波顿家都说了这件事,梅利斯特家那边要么让佛雷去找恐怖堡,要么口头说惩罚,实际敷衍了事。梅利斯特讨厌佛雷,河间地人人都不喜欢佛雷家族。
而对波顿家的恐怖堡来说,我确实是从恐怖堡出去的,很好,卢斯波顿伯爵认了,送佛雷一匹战马,作为赔礼。当佛雷家的人出了恐怖堡的地界,不再享有宾客之权以后,那就走着瞧了,他老人家转手就把佛雷的使者连带送出去的马全给干掉。这是做给他的手下和恐怖堡的居民看的,他们肯定猜的出来是自家大人所为。
我抿紧了唇,我知道,鸡贼的佛雷在北境玩不过波顿。卢斯波顿大人乃恐惧化身,他的准则是和谐的土地,安静的人民,他可不会让佛雷这点小事减少子民对他的恐惧。甚至,波顿大人抓了一批野人,海蕊那批野人,佛雷大可以来数人头,他们还得感谢波顿主持公道呢。
“不,大人,我想说白港的事,我想去白港经商,我有很充足的理由。”
他没说话,我视为他想听我说理由,我继续,“白港的曼德勒家族乃是北境唯一一个信仰七神,无视旧神的家族,曼德勒家族来自河湾地,以人鱼为纹章,与其他的北地贵族迥然相异。”
“你说下曼德勒,正好看看你有没有落下家族世系知识。”
“是,大人,在曼德勒家族的先人被驱逐出河湾地后,他们辗转南北,直到被当时的史塔克家族收留,史塔克家族将狼穴和白刃河赐给了曼德勒家,让他们戍守河口。
曼德勒因此感激涕零,他们用曼德勒几代人的积蓄建成了白港,维斯特洛的第五大城市,为史塔克家族守卫白刃河,并继续积累财富。
作为来自河湾地的贵族,曼德勒家族谨守骑士风仪,对慷慨的封君素有感恩之心,加之孤身影只,是北地的异类,因此他们必须紧紧追随史塔克家族,如今乃是出名的忠臣。
他们拥有北境最富饶的土地和城市,军队甚众,当下的白港伯爵“鳗鱼大人”威曼曼德勒是一个温和睿智的人物,如果我们与他们合作,他们虽会心有堤防,却绝不会拒绝。”
“波顿不经商,”卢斯波顿大人叙述道,“波顿收税,靠剑和恐惧。”
“我不是波顿,大人,我是个野种。”
“继续。”
“而我们需要金银,”我试图低声说服,“我们需要更多的武器,更多的粮食,我们需要准备战争和冬季,您的子民越多,您才会越强大。”
“或许,你继续说,我听听看,野种的脑子有多聪明。”
“于此同时,我们的地缘需要我们与曼德勒交往。波顿家族的东方是卡霍城,南方是霍伍德城,北方是最后壁炉城。卡霍城属于卡史塔克家族,是史塔克家族的亲人,一向坚定地支持临冬城的史塔克们。
霍伍德城位于波顿与曼德勒两个家族的中间,和曼德勒家族联姻,他们听曼德勒家族和封君的话。北方的最后壁炉城属于安柏家族,他们的北方是绝境长城,南方是我们,他们的土地更加贫瘠野蛮,而他们也是史塔克的坚定支持者。
大人,可以说,我们的四周都是史塔克的忠臣,面对目前的态势,一旦封君对我们不满,我们将非常被动,我们需要撬开这个包围,我们需要有友善的邻居。”
我看着他面无表情的脸,生怕他直接走人,或者拔掉我的舌头。我揣测过,卢斯波顿的野心昭然,他勤练军队,热爱掌控,痴迷弄权,怎么会甘心被封君史塔克家族钳制?
“你的话很危险,波顿家族也对史塔克家族忠心耿耿。”他轻声细语。这话我自己也不敢在外面说,让第三个人听到,不过在这里,我猜除那个没眼珠子和舌头的老头外,别人进不来。
“是的,大人,同时,我们需要让自己更加安全。”我回应道。
“对贵族的友谊,你的想法是去白港经商?多米利克还没有婚约,你也没有,曼德勒有的是孩子。”
我知道卢斯波顿的为人,他有情感,也有贵族的傲慢。但是他精于算计,重视实际,如果需要我嫁出去为波顿拉拢盟友,那么卢斯波顿绝对眼睛都不眨,立刻会承认我为他的私生女,甚至想方设法让我的身份合法化,成为他的女儿,成为波顿。
我已经看透了,他是个从不感情用事的人,我和他也没有感情,同时,他很会利用手头的筹码。和我说的那些情妇啦,玩物啦,还有野种之类的话不过是卢斯波顿大人想要发泄愤怒,掌控住我。包括结果了我的妈妈,撒拉,也是因为撒拉不听话,于波顿大人而言,“劣迹斑斑”。
从卢斯波顿决定把我纳入他的安排之日起,他就必须保证我为波顿家族争取最大利益。而我被他虐待过的母亲,很可能会对卢斯波顿心怀恨意,不,不是可能,他觉得那是必定的,总之,他怕撒拉向我灌输对波顿家族的不满,拖了波顿的后腿。
这显然不符合他的目标,所以,我有了今天的境地。北境永不遗忘,卢斯波顿大人永远想不到我不止是一个可以被影响,被塑造的小女孩,更有前世的经历和记忆,以及灵魂。或许,只会用不遗忘来安慰自己的我可怜十足,可这是唯一可走的道路,我要继续说服他。
我坦然望着他那双眼睛,我已经不再害怕,恐怖堡依然恐怖,而我会是恐怖的一部分,我不止是个野种,我是恐怖堡的女儿。
“在当下的时节,史塔克家族慷慨大方,堂堂正正,人人臣服,除了我们的朋友莱斯威尔和达斯丁外,北境人都爱史塔克。所以我们要做的不是削弱其他封臣的忠诚,这不现实,我们应该加强封臣彼此间的合作,不是离间,而是促进。一旦有机会,或者制造出机会,我们就能够有所作为,合作有很多方式,联姻只是一种,或许婚姻可能会很稳固,但联姻不过是交流来往、生子繁衍还有图谋继承权的幌子,捆紧两个家族,需要的是共同的利益。
更何况,大人,我们和曼德勒家族的关系还没进展到能够联姻的程度,他们害怕我们,我们两家缺乏合作的基础,如果有机会的话,和曼德勒联姻确实不错,他们有一些女儿。至于我们其他的邻居家族?可以合作,但收益不够。”
卢斯波顿看着我,声音毫不动容,他永远不会动容,“排除了史塔克家族的合作,会惹他们怀疑。”
“不会的,大人,财富与人民是强大之本,但这不是军队和武器,封君不会太敏感。”
我声音有些沙哑,我好久没喝水了,我坚持着继续。
“总之,我们最佳的亲善对象是白港,是曼德勒家族,曼德勒家族之所以忠实于史塔克,绝不仅仅是因为史塔克的恩典,更是因为他们在北地缺少盟友,他们是异类,来自河湾地,是北境唯一信仰七神的家族,除了接纳他们的史塔克家族之外,他们没有依靠,孤单影只。这样的境况,让曼德勒必须忠诚,永远忠诚。
但是有了波顿就不一样了,波顿家族足够强悍,乃史塔克之外最强大的家族,如果我们和曼德勒加强联系,那么史塔克对曼德勒的作用就会减弱,曼德勒感恩,但是感恩不会是忠诚最坚实的基础,孤单无友才是,所以我们有机会争取他们。当下拉拢整个曼德勒家族殊为不智,但是我们可以拉拢一些曼德勒家族的成员。
您看,这样看来,曼德勒的白港就是如此重要,那里有贸易,有财富,有强大的主人。去白港方有利可图,于物资上,地缘上,战略上,家族交往上都有利于我们的扩张发展。我们需要在白港有人,需要在白港有关系网络。
而我们去了白港以后,我们借助贸易,会雇佣,会购买,会贿赂,我们可以认识和结交芸芸众生,在白港拥有自己的人,不需要他们多么忠心耿耿,只需要他们在合适的时候,有合适的动作,甚至有时候这种动作可以是背叛。
总之,既然我们被史塔克的忠臣包围了,大人,那么,我们就需要一步一步同化我们的包围圈,让他们成为我们的一份子,或者让他们出工不出力,这样我们才能争取跳出面前的圈子,白港和曼德勒,应该是第一步,很重要的一步。”
“就目前来说,”他缓慢而无情的语调让我忐忑,“或许有用。一个野种居然有这样的想法,你才多大,是不是你肮脏的血脉让你变得更恶毒了?我很好奇,你是不是也在想如何对付我,随你去吧,人,物资,但是你一个铜分都不会有。”
我猜是因为他自己也比较穷?他继续往回走,我看着他走进漆黑的楼梯道,“既然你想聪明,就一直聪明下去,别犯蠢,莱雅拉雪诺。”
这让我更笃定了对他的解读,我曾以为他是个恶魔,是恐怖的化身,可那只是他想让我以为的。只要我抓紧他的需求,就能一步步走出恐怖堡的阴云。
“是,大人”我欠身,谦卑地说道,“我是恐怖堡的女儿,我是个野种。”
作者的话:原著人物:咕噜:原著中是私生子拉姆斯雪诺的卫兵,因为嘴巴太碎被割掉了舌头,因此得名。威曼曼德勒:鳗鱼大人,在电视剧中拒绝了琼恩的援助请求,在原著中是史塔克的忠臣,在剥皮上位以后阳奉阴违,要戴佛斯去寻找逃去了北方的瑞肯。自创人物:海蕊:瞳色和发色很像撒拉的女子。
第16章 白港(一)
我回到了“莱雅拉的房间”休息,我躺在床上思量,我之前说的那些话,卢斯波顿本人之前未必没想到过。白港在北境如此特殊,如此令人垂涎,恐怕他早就已经渗透白港了。
所以,我得有思想准备,他不会特别支持我的行动。
第二天,我遇到过去是嘟哝,现在是咕噜的小卫兵,他脸色难看得吓人,比比划划嘀咕嘀咕,我看他还没那么快学会哑语,我递给他吃猪肉派,他摇了摇头指了指自己的喉咙,我让他去躺着,那么大的创伤还出门走动,他会活不了的。
想起昨天的交谈,我大概知道会遇到什么,我穿着宽松的亚麻裤子和衬衣,北地有些凉,所以我加了一件毛皮斗篷,我来到庭院,我看到马车和一行人正在等待。
“早安,我的”我面前的是一位留着山羊胡的男人,头顶带护鼻的圆盔,羊毛衫和灰袍子很干净,我看到有链甲隐约藏在他罩袍下头。
我该告诉他如何称呼我,“女士。”小姐?当不起。
“我的小女士,我是洛克,为您效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