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尔比安著
【“笑猴”诺索伊斯瓦勒里斯】
铁质的栏杆上是百合花的纹样,诺索伊斯的手指轻轻抚过,一品细微铁刺造成的触感。
就在阳台外,诺伊索斯的面前,是无数砖红色的瓦片屋顶,远处巨大的旅馆“商人之屋”墙壁上葡萄藤蜿蜒攀爬,这间旅馆足有四层楼高,一楼的大厅比任何的厅堂都要磅礴,只有东岸的有产者会议厅可以与之比拟。
在“商人之屋”的更远处是数不尽数的码头、船埠和仓库,诺伊索斯孩提时曾幻想过扬帆远航的冒险生活,无数次瞩目这座囊括了千帆万船的港口,如今十万虎袍东征奴隶湾,征用海船上百,现在,一眼看去,竟然有了些颓败之相。
在港口的北方,是夕阳下泛滥着金色的洛恩河,长桥横跨河口,其上人流熙熙攘攘。
“你真的打算在这住下来?”一个成熟的女声问道,诺索伊斯回首,说话的女人慵懒地躺在大床上,袒露出她丰腴的胸脯。
诺索伊斯喜欢这样有些肉感的女人,他喜欢将她拥入怀抱之后,手指在她腰肢上捏搓时感受到的那份柔软。
即便是眼前这位情人,来自潘尼米恩家族的葛瑞蒂比他大了足足八岁,已育有一子一女,也不例外。
“我猜我家的卫兵已经去追赶那几位伙计了,亲爱的,”诺索伊斯给了她一个微笑,他的衬衣松垮地搭在肩头,在他上床扑向自己情人时拂荡在他背后,
葛瑞蒂叮咛一声,被他抱在怀里,健壮的臂弯皮肤细腻,将她的腰肢揽入怀中。
“现在,我们是坐同一艘船的难姐难弟了,如果我父亲发现了我在你这,他一定会猜测,是你诱惑了我,拐带我出走。”
“对,对,对,”葛瑞蒂给了他一个风情万种的白眼,“寡妇都是荡妇,是我勾引的你。”
诺索伊斯的左臂拦在她的肩后,将她拢在自己耳侧,对着她的耳珠吹道:“说得对,”他舌尖点了一下怀中的美人,“你光是站在街边,就让我趋之若鹜。”
敞开的衣襟自然挡不住女子胸前的丰嫩,就刮擦在他胸膛上,让年轻人的气息急切了几许,“你父亲可不会这么想,我们两家世代为仇。”
真是娘们的看法,诺索伊斯心不在焉地想到,潘尼法恩家族是象党中坚,而瓦勒里斯家族多年来都是虎党一员,拜托,两党通婚并不奇怪。
“让我先喘息一会儿,我有帕拉奇奥这种爹,还不够惨么?”他手指绕上葛瑞蒂卷曲的发梢。
“夫人,”外头传来奴隶的呼唤,“您兄长来了。”
兄长…
“多法斯潘尼法恩,他来做什么?”诺索伊斯蹙眉,“你兄妹俩该不会”
“傻逼,”她笑骂道,“快滚你的,爱去哪去哪。”
多法斯潘尼法恩是前任象党执政官,如今时局跌宕,民众纷纷支持主张武力扩张的虎党,多法斯不仅是一个象党,而且与外国人亲善,当初帮助丹妮莉丝的人是他,与提利昂兰尼斯特见面的还是他,他因此黯然落选。
“这可难不倒我,”诺索伊斯轻松地道,“那么回见,吾爱。”
两人吻别,诺索伊斯套上皮马甲,戴上佩剑,从阳台上翻了出去,银发闪耀在太阳下,他动作灵巧,翻越在屋顶上,不一会儿就消失无踪,不负他“笑猴”的名声。
当诺索伊斯离开时,葛瑞蒂的笑容立刻就消散了,她怔怔瞧着窗外,浑然不觉门被推开,层层宽袍里的多法斯迈步而入。
虽说瓦雷利亚血脉的有产者都住在东岸的黑墙之后,可是作为象党成员,更青睐贸易的潘尼法恩家族丝毫不顾及西岸和东岸的隔阂,他们的产业至少有一半都在西岸的街巷里。
多法斯的银发和葛瑞蒂一样是卷曲的,披在了他的肩头,他端详着自己的妹妹,似乎要从其中找到那些让人痴然的因素,“他迷上你了。”
“他要在这里流浪。”葛瑞蒂喃喃道,女人很快将自己的娇躯遮掩起来,梳理头发,恢复端庄。
“不会,帕拉奇罗手下的奴隶贩子和流氓到处都是,他们会发现诺索伊斯在哪,然后告诉他的父亲。”
“他们知道我和他发生了什么?”葛瑞蒂臻首转动,盯着她的哥哥,“你想和瓦勒里斯开战吗?”
大部分时候,有产者家族之间非常和睦,即便有分歧,也只是政见不同,偶尔地会有家族战争,不过这样的情况挺少。
“不会有战争的,”多法斯回答自己的妹妹,“安心,你是我的亲人,我当然要保证你万无一失。”
“万无一失地勾引你的敌人之子,和一个足以当我儿子的小子上床?!”
“你只比他大八岁而已,”多法斯安抚地拍上她的肩膀,“如今战争在所难免,总要有人为战争失败早做准备。”
“诸神保佑你的计划,哥哥。”她不置可否地一笑。
“反正,你也挺沉迷其中,对吗?如果真有那一天,给瓦勒里斯家族留下一个后人也不会太难。”寡妇再嫁能再进这样的大家族绝对是高攀,多法斯当然不会反对。
虎党以为象党如今无奈蛰伏,便不会有什么动作。
怎么可能呢?
【河垒,乔拉莫尔蒙】
显然被影子困扰的莱雅拉不是很有空理会乔拉,他被丢在了一边。
稍后的几天同样如此,直到提利昂见了他一次。
“你说你信仰新旧诸神,那你是怎么和红神搅和到一块儿去了?”当时,小侏儒问他。
乔拉看了眼他胸前亮闪闪的红王之手胸章,“说来话长,我当时在伤心领的查约恩,作为佣兵北上,结果你们的人让我去红袍营地,作为他们的使者。”
他如实说出了自己的经历,提利昂走了,他以为莱雅拉,那个红王,会很快再来见他,可是后面几天,都毫无消息。
直到这一天夜里,亚里安的到来。
“红王要我问你一个问题,为什么那个米歇尔雷德佛要让你去死?”亚里安明显不喜欢呆在战马身边,鼻子皱着,实在是太臭了。
“我从没有这么说过。”
“不难猜,他知道我们的大军即将发起总攻,俘虏了你,又把你换了回去,是在要你的命。”亚里安推断道,“放心,他不顾自己妻子的死活,红王对他意见不小。”
“不可能,米歇尔爵士是想在总攻时,‘无意’杀死我,却不曾想,自己没有参加决战,莱雅拉的军队没有带上他的军队,就击败了红袍军团。”乔拉莫尔蒙说,“你不该知道这件事,这是猜不出来的,毫无迹象,天衣无缝。”
“那我可真是神通广大,”亚里安自嘲,“总之,禀报给我,后面我们可以谈谈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的情况。”
“米歇尔想要离间卡丽熙和莱雅拉之间的关系,在我身上做文章。”
“丹妮莉丝离洛恩王国很远。”
“可她是铁王座的命定之主,”乔拉坦言,“她会前往西方,海上她面对瓦兰提斯的强大海军,陆地上从洛恩王国走,恐怕比直面瓦兰提斯更容易。”
“她以为自己能挑战红王?”
“她有龙。”
她有龙。
这话让亚里安的表情有些古怪。
但是乔拉说的是实话,瓦兰提斯的小镇就可能有数十万人,堪比君临,更别提名城瓦兰提斯本身,其国力之雄厚无人可比,或许三条龙确实搞不定。
可,洛恩王国就不一样了,丹妮莉丝没必要毁灭科霍尔,她可以直接穿过匕首湖和洛恩河往潘托斯移动,并给沿路的城堡与居民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她有龙,三头龙。
在这过程中,不管是跟随有龙的丹妮莉丝复辟维斯特洛,还是趁机自立,都可以任米歇尔雷德佛去选,毕竟,只要两位女王相互碰撞,就必然会两败俱伤,在这过程中他有的是机会。
丹妮莉丝会去维斯特洛吗?
必然的,因为她是位坦格利安,统治了维斯特洛近乎三百年的坦格利安,她号称是铁王座的主人,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她已经提出了宣称,就预示着她对铁王座的野心,名号可不是瞎喊的。
所以,所有人都知道,丹妮莉丝必然会回家,除了维斯特洛人,他们离得太远,没怎么听说这事儿。
“印象深刻,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魔龙存在。”
终于,亚里安再次开口。
“魔龙。”
他声音再次高扬,“既然如此,你的生命会很危险。
红王没办法随意处置米歇尔雷德佛,他是七国移民的代表,雷德佛家族的子嗣,血脉尊贵,在移民者中享有崇高的声望。
仅凭你的一面之词,是没法公正地判处他死刑的。”
“你想放我跑路,以保全我的性命?”乔拉抬头,“至少让我见见你们的红王!”
“不行,如果米歇尔知道了你和红王见过面,那么他就会知道自己已经败露,”亚里安解释,“那么,在瓦兰提斯大军集结的现在,他很有可能直接背叛,这会让王国很被动。”
“所以?”
“我会让你假死,并叫青枝家族的士兵护送你离开,去科霍尔,红王总是要回去的,你总有机会可以见她一面,多半是在她和你的卡丽熙相会之前,这样安排,如何?”
“我有的选?”
“你没有,乔拉爵士。”
【亚里安】
第二天清晨,一场口角发生在乔拉和一群青枝家的侍卫之间,结果俘虏乔拉莫尔蒙被打死了,亚里安对此感到抱歉,向红王请罪,并赶走了这些犯事的军人。
他目睹这些侍卫离开,其中就有伪装过的乔拉莫尔蒙。
回到红王的大帐,她刚刚再一次审问完被折磨得不像个人的缚影师。
亚里安来到她的桌边,给她已经空了的杯子满上梨子白兰地。
“谢了,你昨晚去见过那个乔拉?”红王揉着眉心问道。
亚里安小心地竖起瓶口,“是的,我去看看他是否还健康,能不能撑到你问他的时候,结果吵了一架,我的人有些生气,就闹出了这回事。”
“你做出了处理,”莱雅拉好看的脸有些疲惫,她的恐惧让她这些天一直在关注影子的事情,无暇去管亚里安在做什么,“这就足够了,我们明天去河垒,通知米歇尔爵士,米亚的情况如何?”
“米亚石东情况尚可,她有些瘦,但是没有伤痕。”
“可怜。”莱雅拉只给了这么个评价,“你对影子杀手了解多少?”
这个问题正中亚里安下怀。
“略有了解,红王,当然都是道听途说。”
“给我讲讲,”她吩咐,“啊,对了,在河垒的时候,我们或许应该行房,”难道说这场仗让她想要后代了,终于发现自己有身死的风险?“你记得先买一些香料,还有把自己洗干净,剃掉身上的毛发,头发除外。”
哈?下面也要?
作者的话:诺索伊斯:我当然不是什么艾吉奥奥迪托雷,不存在的。
第7章 河垒
“这才一年不到,变化蛮大。”
我打量着城堡和城堡外的小镇。
“人们很勤劳,这座城堡,就是洛恩河人民给您的献礼。”米歇尔爵士接口,三天前他与我们汇合,然后我派阿莎葛雷乔伊率领她的赎罪团先行前往查约恩暂驻,并打听周围的情况,尤其是查约恩南边的塞荷鲁镇,自己则和米歇尔一起来到了河垒。
城门门外就是一个小广场,可以看到木条箱子和货架,想必这里算是一个集市。卫生非常不好,人和畜生的屎尿不提,这部分早就和满地的黑泥混在了一块,遍地都是鸡鸭鹅的羽毛和麦秆果皮,脏的很有这年代的城市风味。
司仪唱响:“河垒的领主,洛恩王国的红王来到了忠于她的城堡。”
“红王万岁!”
挂毯在城墙上被放下,两个剥皮人纹章整齐地晃在大门的两边,城垛间的卫兵吹响手中的小号,门扉缓缓敞开,里面的卫兵和骑士、下人纷纷跪倒在地,大大小小的猎犬和军犬摇着尾巴猛吠。
“这里狗不少,”我有些稀奇,接着御马而行,“都是从维斯特洛带来的?”
“是的,这些事阿贝特爵士的爱好,他父亲是个养狗人,阿贝特爵士尝试捉了一些本地野外的洛伊拿红狼,用狼和狗杂交,他挺通此道。”
狗。
确实,我好像没关心过这个问题。
我没有呆在轮宫里,而是骑马当先入内,两边挤满了民众,稀罕地伸长了脖子,直勾勾地盯着我和我的马,也可能是盯着侏儒或者银发的“王后”。
“我们大概有多少犬只?”我问提利昂。
“你有十五头猎犬,最好的一头是谷地犬‘月鹰’,跑得比老鹰还快,正是米歇尔爵士的礼物。”提利昂回话,他抱怨道:“我是你的红王之手,不是你管家,红王,这还是西佛告诉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