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堡的女儿 第39节

  至于死亡?没感觉,我穿越过来以后阅览过莱雅拉的记忆,没啥景象,想想也对,头脑是器官,死了就停了,怎么会记住死后的东西?不对不对这不是重点,“闭嘴!”我瞪了酸埃林一眼。

  而且七十二个橡果这种充满恶意的话我怎么没听过,难道死了以后我们全是斯莫伍德吗(亲爱的凯瑞琳斯莫伍德,她们家的家徽是六个橡果)?

  “对,橡木脸,你说的没错,大概对,但是,我们能够得到的只有三个。”

  “你有认识到你的长夜和夜王到底是什么吗?你应该听过吧,长夜漫漫,处处险恶,死人追逐着活人,异鬼骑着死去的冰原狼,率领冰冷的蜘蛛狩取生命,吸食人血。”

  “这只是传说,也有的故事说,夜王乃是第十三任乌鸦的领袖,”这话大概是说第十三任守夜人军团总司令,“爱上了一个肌肤苍白如冰雪和明月,双眼幽蓝似星辰的女人,他把这个冰凉的女子封为他的王后,在长夜堡登基为王。”狼吻说道,“但是真正的夜王该是那个女人。”

  听起来他所说的夜王有个尸体王后,真是重口味,难道是太冷了有了错觉?还有哪颗星球是蓝的,地球吗?

  “我是灰眸子,你找错了。”我接口道。

  “我有办法让你的双瞳变成蓝色。”

  尸鬼?“免了吧,我还想多活几年。”

  “你可以成为真正的王,与冬日共存,永远美丽,并统治屈膝之人的一整个王国。”

  “而你邀请你的王的方式是杀进来?我没记错的话,我一封邀请函都没收到,一个使者都没见到。”我露出眼睛看向石道,我看到狼吻巴洛索正在挤开他面前的人,或许他相信他可以很快说服我,他觉得我动心了,他不知道我在希达绿沼那听到了什么,他更不知道,我对所谓的夜王和长夜了解得比他还清楚,在我眼里,这个着迷于想方设法摧毁长城的野人就是个傻瓜。

  “那你现在得到了!橡木脸!我会以礼相待,相信我,我之前是在用自由民的方式,我们抢南方的女人,你证明了你是矛妇,我应该一对一打败你!听我说,小女孩,我听的出来你年纪不大!我见过颤抖海和白色荒原的巨龙,它们口吐寒息,翅膀透明,眼睛就像是淡蓝色的苍穹,”听起来电视剧里的龙死的毫无必要,其实那个夜王可以去抓几只来的,甚至可能一天换一只不带重。

  “我还见到过巨大的冰蜘蛛,你所说的传说真实地存在,我见到过有一千只血眼珠的木脸,有狼头的男孩,我见到了你头戴冰霜之冠,美貌让世间的一切男子动容,手下战士无数,龙翼遮天。我聆听到了寒冷之音的召唤,只要你加入我们,寒风席卷一切,而你将登座为王。”

  “真的吗,我为什么要相信你?”我的嗓音听起来真的非常感兴趣,让世间的男子动容,我可以迷上我喜欢的每一个男孩,天哪!

  免了吧,一切男子动容着迷是什么感觉?想想男孩们睡觉前都会想着自己喜爱的姑娘做什么,太恶心了。

  何况我不是不记得电视剧,夜王那造型和美丽有半毛钱关系?再说,夜王好像很久以前就有了,说不定真和希达绿沼说的一样,我就是被绑去什么仪式,用来把那个家伙给唤醒,从电视剧来看,非常非常的有可能。

  我是不知道为什么是我,大概北境没有多少人死而复生?反正,没有我,长夜照样会来,他说有三个人,一定会有人已经被抓了去,献给了长夜。

  无所谓了,一切即将结束,我大胆地露出脑袋,“那我可以跟你走,你放了我的人,”我怯怯地说道,像个十五岁的普通少女一样,我甚至摘下了面具。只是我的一只手在背后示意克蕾,我向旧神祈祷她看得到,别把我也给射杀了,“这个猎杀人的游戏不好玩,当冬夜女王才好玩,到时候你会是我的侍卫队长!不过,当然,你要先打败我,让你的野人发誓,他们会守一对一的规矩。”

  他撇开想要阻拦他的手下,走向我,他就要成功了。

  “你好漂亮,女王,”他声音异常高亢,“我可以答应你,我知道你还不相信!听我说,跟我走,我可”

  崩!崩!箭矢破空!两声!

  我听到弦响,尾羽颤动,箭矢扎进了狼吻的胸膛,他一定是激动了,这破绽露的,那是一根比一般箭还要长的箭,绝对不是恐怖堡制品,或许,是克蕾留给自己仇人的吧。

  他瞪圆了眼睛瞪着前方,他的鹰没在,狼也中了一箭,没能及时帮助他拦下。看来我的射手们配合的不错,让他不至于有一个肉盾,我看着他捂住伤口,跪在地上,倒了下去,不断喘息。

  “你们还要继续打吗?继续一个一个扑过来,来吧。”我冷漠地立刻说道,没给他们反应时间,我回头看了一眼,达蒙醒过来了,这会儿状态不是太好,脸色非常白。

  那群自谓自由民的人没动,他们没有离开,也没有继续进攻。

  “冲过去!捉住那个橡木脸!”我听到他们当中有人喊道。

  我接着继续:“这里没有食物,也没有水,更没有布匹和铁器,你们来错地方了,这里是一块硬骨头!”

  “谁关心这个”我瞧了眼身后的弓箭手,射了这个喊着的。

  “去找好抢的地方!我有巫术,你们听见了,我有巫术在身,我身边还有别的巫师,狼吻也证实了,而你们的狼灵已死,我警告你们!我知道你们不怕死,自由民,但是我会把你们的灵魂大卸八块,把你们和熊或者松鼠的灵魂拼凑在一起!”

  他们沉默了下来,他们听到了对话,他们或许知道狼吻为何而来,他们不是狼灵,对魔法充满恐惧。

  我听到他们在退后,他们在害怕,我看到他们搜刮死者的遗体,我看到了路顿的剑和长矛,我看到恐怖堡的短剑和斧头摇晃在他们腰间,逐渐消失在黑暗中,他们确实走了,有些一瘸一拐,显然是中了莱拉的陷阱,最后,只留下几具被扒光的尸体。

  正如我所言,外面有的是好动手的地方,我们这?不知道要死多少人才打得进来,自由民或许不怕死,不过庆幸的是,他们怕未知,害怕死后的折磨。

  我谨慎地出现在石道里,躲开拦路的骸骨和陷阱,踢了踢狼吻,他还在喘气儿,他的狼趴在他的身边,两条命都不行了。

  我跪在他身边,端详着他脸上狰狞的伤口,我耳语道,“你不知道,狼吻,我见过你所说的长夜,你所说的夜王,那是一个陷阱,杀死一切人类的陷阱,你是在助纣为虐。”

  他瞪大了眼睛,看着我。

  我继续低声诉说:“我看到了,我看到了一切,我看到了长城崩塌,尸体入侵,人类差点湮灭,唯有星星之火。”

  我了结了他的生命,他或许是小时候有亲人因冬天逝世,或许是不甘终生活在冰冷的塞外,或许是他已经有了家,要为自己的子女谋一条更幸福的出路,我不知道,反正,那是一个骗局,如果我真的跟他走了,那么,唤醒夜王和寒神的就不是某个不知名的已死未亡之人,而会是我,我肯定会第一个完蛋,如果不是在仪式中就死了的话。

  “呼”我叹息,放松,然后扬声问,“希达,我们怎么出去?”

  “树后面,”他也松了一口气,答道,“有一条路,通向一个熊窝。”

  “谢了,抓住他,要是他的狼阻拦,就杀了狼。”

  他开始时骗了我,而且我确实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在这里,我决定不放过他,或许守夜人会需要他,谁说的准呢?更何况还有达蒙的事儿要算一算呢。

  冒险摔下来断了脚?当您是布兰呢,还是说我真的是十五岁的单纯小少女?

  作者的话:原著人物:威玛罗伊斯,序章死掉的小贵族。自拟人物:希达绿沼临冬城倒计时1其实我想过要不要在墓穴里放点瓦雷利亚钢武器之类的,但是那个是传家宝级别的东西,哪怕在能制造的年代也珍贵得很。冰与火之歌的世界更喜欢走背运,女主没理由那么命中注定,还是一步一步爬吧。威玛:QAQ其实只要你说让我留下我就会留下的。女主:不!你走!威玛:QWQ感受到我的拥抱了吗?快让我留下吧女主:不要!你走开!走得远远的,去天边去!威玛:QAQ嘤嘤嘤

第30章 恐怖堡外

  呼

  “听到了吗,真的有熊。”莱拉悄悄的跟我说。

  我当然听到了,一只贪睡的熊,巨大的呼噜声。

  “没事,我们人多,可以杀了它。”我悄然道。

  “它怀孕了,我们绕过去,这是古法,不杀怀孕的动物。”她固执地说道。

  “我们带着一个残疾人,”就是希达绿沼,我提醒道,“古法有没有说把残疾人扔出去喂熊?”

  “要我说,小姐们,女士们,我们这有个莫尔蒙,众所周知,莫尔蒙靠熊来接生,莱拉可以和它谈谈,说不定它会跟着回恐怖堡跳舞。”那还不如期待它乖乖走去恐怖堡的密室,自觉地被剥熊皮。

  “也说不定我们可以说服它拿你蘸着蜂蜜吃,你叫酸埃林对吗?”莱拉问酸埃林道,“人如其名。”

  我们也不敢让希达绿沼控制熊,谁知道他会做什么,办不办得到?

  “怎么办?”我问道,“要留莱拉这位姐妹一条命吗?”莫尔蒙是萌萌的熊,当然和面前这一只是姐妹。

  “我来吧,”克蕾给了我们一个自信的微笑,“我们喂它吃的,交换礼物,然后离开。”

  这会有用?它怀孕了,可能比一般的熊凶暴一万倍。

  “放心,我们人多,披坚执锐,它也怕我们,给点吃的已经是很尊敬了。”

  这不过是一段小插曲,就如克蕾说的一样,别越过安全线,怀孕的母熊比我们还不想打架。

  这座孤山让我很失望。隔壁中土的孤山下头有一座城市,有龙,还有财宝。可是咱们的孤山呢?就有个坟地。坟地就算了,隔壁的坟地里到处都是陪葬的宝物,还有一些神奇的力量,比如把人吓趴的吼声之类的。可是这儿都没有,没有龙蛋,没有传说中的龙钢,也没有瓦雷利亚钢,只有尸骨和黑曜石,我非常非常失望。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审问了希达绿沼,他告诉我那个地方有森林之子的魔法,以防止当初被异鬼找到,所以一直没人发现。那么他是怎么发现的?借用动物,动物可以进去那里。至于为什么他会在那里,是因为预见,狼灵都有一些预见能力,他认为自己会死在那里。可惜,看来预言不大准,我本来打算把他送去长城,可他真的生病了。

  我没法套再多话了,就把他安置在我的庄园里,我把克蕾菲林特和她的人也安排在我的野种庄园中住下。

  至于死灵术?得不到的东西想了也没用,而且,我心底有一种怀疑,恐怖堡和密室的氛围,说不定和死灵术有关。谁说得准呢,或许我家祖先是个死灵师傅,或许剥皮只是吓人。

  死灵师可是很难找的,我后来打听到,除了远东的亚夏之外,这种魔法几乎已经销声匿迹,因为太过于耸人听闻,所以人人喊打。

  罗伊斯们即将告别,他们和波顿的人一起寻找我,这让我感激不尽,我把黑曜石斧头和匕首送给了威玛罗伊斯,他要去绝境长城当守夜人,或许用得到。

  “这把斧头能劈砍吗?而且,我不怎么会用斧头,我会用剑,莱雅拉。”他说道,威玛有些意兴阑珊地打量天际苍穹,或者他是在掩饰自己的害羞。

  他之前没怎么关注我,因为我疼痛难忍,也就没太理会他。不过,今天我稍微好了一些,看他的时候精神气儿也足了很多,我在和他父亲说话时他一直盯着我瞧,我能察觉到他的眼神。但是等到我到他面前时,他反而手足无措了。

  我观察着这位小少爷,多米利克曾经试图给我介绍他,让我们谈恋爱,他很瘦,动作坚定,举止优雅,是个讨人喜欢的少年,不过他有太多的高贵空想了,总是期待着自己变得崇高而伟大。

  我不确定他能否适应得了长城,那里遍地地痞恶棍,而且条件艰苦,“我知道,这把斧头不是用来对付活物的,威玛。”我含笑说道。

  “不对付活物?”他显而易见的把眉毛扬了起来,“你不会也用异鬼和冰蜘蛛之类的东西来打趣儿吧?我在谷地已经被取笑够了”

  “不是,不会的,我是北境人,我敬重守夜人的誓言兄弟,”我认真地注视他深灰色的双眸,傻乎乎地告诉他真的会有异鬼明显不合适,他根本不信,“这是古老的传统,很多北方人也忘了,这是一种祝福,还有期待,我希望你能顶天立地。你要记住,在你的身后有一位女孩因为你,而不用担心遭遇野人的骚扰,在睡梦中被抢走。”

  才怪,黑曜石是用来杀死异鬼的,不是什么祝福,是凶器。而且,哪怕长城上还有守夜人,我也经常在后方和野人作战。

  不过守护是男士体现其气概最好的方式之一不是吗?很多男孩也乐在其中,骑士精神。

  “我信仰七神,”他强调,“北方的”

  “而你尊重旧神,这是北境,威玛。”我紧盯着他的眼睛,“我在长城上有朋友,我会问的,记住,随身带着,随时带着,这并不重,一把斧头和一把匕首,要是嫌重你可以分一个给朋友,你信赖的朋友,你会辜负我的一片苦心吗,风度在哪?”

  他半张着嘴。

  我给了他一个拥抱,“你要成为守夜人汉子了,从此以后不会和姑娘在一起。”我抱着他说,嗅着他的耳珠,语气暧昧,“或许你也可以把你的经历写下来寄给我,我愿意和我敬仰的守夜人通信,尤其是你,你会答应我对吗?”

  他在发抖,嘻嘻。

  实质是我要了解北方的情况,异鬼滋长的速度,一个贵族子弟进了守夜人军团升迁会很快,因为读写技能和武器技巧可不是平民能掌握的,威玛只要活下来,我可以提前做好很多措施,比如把先民洞穴里的黑曜石卖个好价钱。

  “而且,”我加紧道,我靠在他身上,双手拢紧他的肩膀,指尖透过厚服指点他硬实的肩胛,“恐怖堡离长城不远,守夜人需要朋友,需要援助,对吗?你是个贵族,一个罗伊斯,你会为守夜人做出巨大的贡献,是吗?”

  “好了,你你你说服我了,莱雅拉,老实说,我不该相信在女人怀里听到的东西,该该死的,我要成守夜人汉子了,你你你”他抱着我的躯体,不敢动弹,我知道他紧张极了,我有点后悔自己这亲密的态度,如果他真的头脑发热不去绝境长城,我该怎么办,娶他?娶一个贵族家庭的小儿子,没继承权那种?卢斯波顿大人会把我从头到脚都挂满水蛭。

  他深吸一口气,“我答应你,答应你了,”他不敢看我的脸,“我是说,写信,对!我会写信!”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凝视他的双眼,唇角笑意荡漾,我想这样的回忆足够深刻,会让他不忘记写信,也别忘了黑曜石斧头。

  “如果学士或者守夜人不让你用渡鸦寄信,你就说我刚刚告诉你的话,恐怖堡在长城的后方,距离不远,可以提供支持,保持联络是一件好事,记住了呀,我等着呢。”我觉得如果局势紧张,为了获得恐怖堡的援助,说不定守夜人会误判我们之间的关系,能把他卖过来用美人计。

  反正,恐怖堡到长城之间的渡鸦平时也没人用。

  我笑靥如花,然后罗伊斯猛然抱紧我,让我差点无法呼吸,他的身子热极了,热气探上了我的耳边,这回到我手足无措了。我突然意识到,我这是在干嘛呀!为了救这小男孩的命真是豁出去了。

  我能感觉到卢斯波顿在看我,我脸一下子红透了。

  “好了,好了,不哭不哭,哎哟,抱太紧了,别那么用力,抱太紧了。”

  最后威玛罗伊斯放开了我,头也不回,利落地走向他的马,我不确定他哭了没,大概没有?

  我突然不确定了,不确定威玛加入守夜人是纯粹对荣誉的向往,还是兄弟之间有过什么事情,抑或是他看不到幼子的未来,我能感觉到他的眷恋。

  我看着罗伊斯一行踏上去临冬城的路,愿旧神祝他们好运,祝我们好运。

  “记住!”我大喊道,“那把黑曜石斧头!写信!”

  伊耿历298年,那个原著开始的年份已经临近了,动乱即将来临,如果没有战争的话,其实维斯特洛这地方还是挺有趣的。

  我感慨万千。

  不,没什么好感慨的,他们一从地平线上消失,我就捂住了肚子,我这几天都在忍着!我简直觉得自己泡在血里,洒了好些香水,还戴着香料包,几乎快痛死在这了。而那个威玛罗伊斯居然没闻出来?终于可以好好送姨妈走人了,谢天谢地,感谢新旧诸神,我要躺着!

  “你有些疼,”夜里我翻来覆去,克蕾敲响了我的房门,我把她放进来,她要睡了,面上绿色条纹的战妆尽去,穿着很简单,是山地氏族的特色近乎没有,身材矫健而苗条,“我听到你睡不着。”

  “这只是每个月的事儿,”我应付道,撑起一个微笑,“早点睡吧,没关系的。”

  她盯着我的双眼,似乎直接看到了我的内心,“我会陪伴你一直走下去,这一点瞒不住我,你很疼,疼的不正常,你帮我了断了狼吻巴洛索,我会帮助你。”

  “那么,你要?”我拢开有些散乱的长发,试探地问,不明所以,“做什么,帮助我?”

  “我知道怎么减轻那种痛苦。”不,我想不能,这是被下药的后遗症,恐怕我只能忍着,“来试试吧,你只要躺好就行。”她轻声说在我耳边。

  为什么不呢?

  “放轻松一些,莱雅拉,”她说,拉着我的手,我尝试放松。

  自此后好几个夜晚克蕾都会陪伴着我,确实没那么疼了,我有些喜欢这样,所以即便在那回事儿过了以后,她也陪着,我喜欢她身上森林的味道,喜欢温暖的感觉,我想妈妈了。

第31章 去往临冬城之路

  伊耿历298年,我17岁。

  夏日已末,清晨冷寂,十年的长夏让季节的逐渐变幻变成了一件新鲜事儿,恐怖堡下的火山热气腾腾。从管道遍及城堡各处,让女儿塔内温暖如春,雪花飘入庭院,随即化去,浴室中有热水泡烫,使得我在寒冷的北境也能保持舒适的生活,相比之下,五六岁时的寒冬简直就是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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