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地的山下还算暖和,我们走在平缓的丘陵间,周遭不见半点绿色,反而湿淋淋的,估计是不久前落过雪,这时节的峡谷,天气就像是北境的夏末。
虽然从未来过谷地,可我依旧有一种家的味道,这里顽强、卑鄙、老实又滑头的居民,没错,就是这味儿。
早上时我的莫波到海鸥镇的市场里采购了一番。家伙不少,经过谷地这儿之前的一系列事故和战争之后,小贩手上有的是可疑的铠甲和盾牌,带着血,沾着泥,格拉夫森家族可不管,这里头能抽税。
我买了上好的钢头骑矛一支,谷地马一匹,装扮整齐,再让粗鲁的酗酒老头画上纹章,好了!我的莫波如今是雇佣骑士艾德瑞克沙德,正在往各家老爷的城堡去拜访,找点活干。
海鸥镇外的土道,人可不少,两轮马车络绎不绝,全是往海鸥镇去的。农民的帽子从夏天的稻草盖和尖角帽换成了亚麻头巾或者头衬,皮裘和羊毛被穿在身上,经过时能闻到一大股久放箱子底的味道,几个虫洞也很明显。
一路向东,我坐在马上,临时侍从小谢特牵着马匹步行,海鸥镇的东边是鹰巢城和血门,谷地封君艾林家族的城堡和进出谷地的要枢,都是挺值得一去的地点。
至于怎么辨明方向嘛。看到了吗?就在东边遥远的地平线上,有一座依稀在视线内的灰色长针,那是高耸如云的山峰巨人之枪,朝着那儿走上几天几夜,大概就会到鹰巢城了。
一路上景色很寡淡,我新鲜感丢得极快,开始思索得到的信息。
还记得昨夜里,守备队果然出动,搜索了很久,不过海鸥镇的港口房屋密集,又不少阴暗的窄巷,要躲避并不困难,何况那群带火纹的格拉夫森守卫只是例行公事,纯属敷衍。
我猜,或许是小谢特那个亲戚,海鸥塔骑士,在背后总和人吹牛:“海鸥镇该是我们的!”,从“海鸥塔”这个城堡的名字就看得出来,谢特家指不定到现在还对格拉夫森家史上的背叛耿耿于怀呢。
昨夜这个小谢特倒是交代了些事情。一个自称“白骨女士”的人正在围攻鹰巢城,或者该说围困?毕竟鹰巢城巍峨高悬,势必无法攻破,除非有龙。
她和一些谷地贵族宣称莱莎徒利被巫术蛊惑,要求交出艾林家族的继承人,一开始时鹰巢城提出议和,并精妙地将联合起来逼宫的谷地贵族再一次分化瓦解,然后大军出动捉拿,试图杀死那个“白骨女士”。
可“白骨女士”侥幸脱身,一逃到山中就再不见踪影,经过一年的绵长战事下来,鹰巢城又被围困了,巧合地是因为史坦尼斯一世手下的势力派系内讧,一些出血门的谷地贵族率兵返回,如今,局势非常微妙。
我的本体得到维斯特洛的消息时,曾经认为“白骨女士”,那个徘徊在谷地的女幽灵,就是毫无音信的珊莎史塔克。
这个“白骨女士”,大概算是谷地比较有发言权的。
去见见她。
“要我说,这可不是郊游打猎的好日子,额,爵爷,冬天地不长草,野外的兔子和鸟都饿死了。”
“是吗?”我控制的莫波,正晃在马背上,“那就打你如何?有个老骑手教过我,对待仆人就是要抽,饿的时候一抽就饱了,渴的时候一抽就足了,累的时候一抽浑身精神。”
“把腰带当饭使?”小谢特龇牙咧嘴,“那个老骑手诓你咧,他想让您打人受累,自个儿看笑话。”
“我打不了猎,赏不了翠树野花,不就只能脱了你的裤子把你的白屁股打成花屁股,好解解闷了?”
“啊,下了雪的景色可真好看。”他四顾而言,浑然像是没抱怨过,专心望着光秃秃的山和地,那副瞧稻草和麦秆的模样,就跟看美妞儿的胸脯似的。
我继续骑行,确实,这派风光单调乏味,没有半点意趣,只有一点点残雪,来给山峦下辽阔贫瘠的草场和农园添色。偶尔会有山鹰或野羊冒头,又很快就消失不见,耐寒的植物大概没,耐寒的植物色泽和褐黄的天地差不太多。
冬寒真是像一把刷子,哪怕没有魔法加持,也如此无情地筛去所有的生命,或许在这年节只有更南方的河湾地才有勃勃生机。
“唱个曲儿吧,谢特,你们谷地人的《七星之战》、《罗伊斯与艾林》。”
“太正经的歌,我不会啊爵爷。”
“那就《高山上的糙娘们》?”
“高山氏族的女人?干吗不去睡熊呢,爵爷。”
这家伙是真找打。
我们抵达铁橡城,看到了那颗有城墙两倍高的灰色大橡树,谷地人说这颗橡树是铁做的,铁橡城的韦伍德家族每逢被围城时,就折其枝叶熔铸成箭头和矛尖。
这当然是瞎扯,或者是先民和旧神的魔法故事,我只看到叶子寥落的大橡树上挂着十几具尸体,晃荡在空气中,铁橡城外是个村子,村口的几个光棍汉子顺着我的视线抬头瞧:
“那些是山里的野人,来偷吃的,被莫顿爵士给绞了。”
另一个笑了,露出一口黄牙:”脑袋更多,都插在城门外咧,没了猎鹰骑士保佑,野人比上个冬天更猖狂了,他们头儿的脑壳被放在吊笼里,其他都插长矛上,莫顿爵士说,既然是领袖,身份自有不同。”
猎鹰骑士正是艾林家族的祖先山谷之王阿提斯艾林,那是个够进取的骁勇汉子,永远在征伐和冲锋的马上,声称“皮革马鞍就是我的王座,帐篷就是我的城堡”。
至于谷地的高山氏族,他们是被安达尔人驱逐的先民后裔。
当初安达尔人跨海而来,在七星之战中大胜先民,他们用联姻和誓言将比较强势的先民领主笼络安抚,然后把其他的平民和农夫统统赶跑杀光。
自然地,生活在山里头,冬天会很难熬,偷窃食物也就不足为奇了。
说来讽刺,韦伍德家族本身,当年也是先民中的一位小王,我身边的谢特同样,丢了海鸥镇的谢特家族,缩在一座海鸥塔里替安达尔人守海岸。
从血脉看,莱雅拉当然同是先民,但是和这片被征服的土地不同,北境依旧属于先民和旧神,因为安达尔人无法通过颈泽,又嫌弃北境地面儿太烂。
我们很快就看到了那一排插在长矛上的脑袋,一个个毛发纠结,确实是高山氏族的模样,门口挂着一个吊笼,里头放着另外一个头,大概就是村民们讲的领袖了,“烂牙”尼基。
我在等小谢特行动。
突然!其实并不突然,我看着他拔腿就跑。
“大人!各位老爷!”谢特奔向铁橡城的城门,“救命!救命!”
“站住,乞丐!”门卫的长枪伸得笔直。
“我不是流浪汉,我是谢特家的瓦利,救命啊,大人!”
“他傻了,各位战士。”我在奔跑的瓦利谢特身后说道,“脑子被山羊给啃了一块。”
“老爷,这异乡人是个骗子!“
“我是艾德瑞克沙德爵士,来自星坠城”
“他纹章是刚涂的!”小谢特大声喊。
这个真没错,刚涂的,海鸥镇的师傅手艺很好。
把“艾德瑞克沙德爵士“的纹章蓝底笑面银彗星画的有模有样。这个纹章还有讲究呢,和戴恩家族有一定相似度,可以暗示别人我其实是星坠城戴恩家族的私生子,咳!我不是故意朝艾德瑞克戴恩身上泼脏水,那个”拂晓神剑“年纪又不大。
“前往拜访莫顿韦伍德爵士,”我当没听到,“我知道莫顿爵士乃是韦伍德家族的继承人,下一代的残轮与铁橡之主。”韦伍德家族的纹章是一个残破的轮子,韦伍德家族的居城,正是眼前的铁橡城。
“他在海鸥镇胡作非为抢劫掳掠!“小谢特还在继续喊。
我使着莫波的嗓音,依旧沉稳:“我听说谷地或许需要多一把剑,故而前来助战。”
“他睡了一个六十老妪,还抢了人家鱼!”
卫兵打量了我和我的马几眼,都是真家伙:
“民兵!民兵!”门卫大喊,几个庄稼汉扛着草叉和铁头棒子来了,“你们都不准走,我去找莫顿爵士,呆在这!”
我当然十足地沉稳,没有理会那个大叫大喊的瓦利谢特在使劲儿告发我,“侍从谢特,别以为你这就可以不干活,去,牵着我的马儿喂个饱,找这儿的马倌要大豆和燕麦。”
瓦利谢特瞪着我,傻了,毕竟我昨夜的表现是个彻头彻尾的佣兵,这会儿突然成个爵爷了,还有模有样?他大概觉得自己是拆穿了我的面目,我就得垂头丧气?
谷地素有遵守荣誉准则的美名,莫顿韦伍德爵士不会因为我这身微不足道的武装和一点点钱财就犯下强盗之罪,至少会给我屋檐和饭菜,毕竟我自称有爵士名衔。
再加上,我莱雅拉波顿可是货真价实的红王,背过厚厚的纹章和家族学,装成一个雇佣骑士不要太简单。
最后,
如果不是瓦利谢特跑来告发我,搞得我身份有争议的话。只是莫波毛遂自荐,可能会没机会展示莫波的技艺,很可能会被以平民的水准好吃好喝招待个一夜,清晨丢出铁橡城,跟乞丐没什么两样。
谷地人重视名誉,不代表会重视每一个挤着篱笆睡觉的雇佣骑士,韦伍德家族在打仗,不代表他们确实需要多一个莫波。
我很期待。
一场动人心弦的比武审判,让我的莫波活尸混进维斯特洛的领主世界。
第12章 铁橡城-罪犯骑士
“自称瓦利谢特的人指出你的骑矛和马匹都是刚刚采买的,是否属实?”宝座上的莫顿问道。
他黑发黑眼,骨子到表皮都是先民的模样。身上不沾酒味,坐得笔直,哪怕没有战事也穿着铠甲和披风,是个谷地典型的古板老爷。
这里是铁橡城的千果厅,一万个石头橡果被纹刻在这间会堂的天花板和墙壁上,异常古朴,这里完成的年代可以追溯至英雄纪元,肃穆的士兵手持长矛,俨然是在让我受审。
他这问题我大可以说实话。
“我的大人,”我欠了欠身,“我自海上来,在板条镇上的船,中途前往东方的洛恩王国寻找机会,尔后在潘托斯,搭上了来海鸥镇的商船‘疯狂普兰多’号。”
“洛恩王国,”莫顿韦伍德厌恶地皱起鼻子,像是嗅到了发酵粪池的臭味,“那个投机者、蔑王者、淫荡的妇人、目无诸神的骗子,是她建立的国家?”
投机者,蔑王者,淫荡的妇人,目无诸神的骗子。大概是指我本人没错了,看来我把铁王座从红堡丢外头的举动,很让谷地人不开心嘛。
扯淡!
“她在厄斯索斯取得土地和子民的过程无可挑剔,并得到”
“我不是要听这些,给那个女人辩护?”他挥了挥手,“在这时节,众生已经不讲道义了,骑士暴行无数,伪王横行狂妄,真君昏聩无能,子民忍饥挨饿。”
我有点讨厌他了,不过这个莫顿韦伍德不算是个很没品的人。
“听说坦格利安家族的丹妮莉丝已经获得了三头魔龙,大人。”我旁敲侧击,试探他对龙之母的反应。
“那就是说,要重演当初她祖宗飞上鹰巢城,吓到咱们末代谷地王的旧事咯?”这是说的坦格利安家族收服谷地的经历,只需一头龙飞到鹰巢城里,让艾林家族看到自己的天堑再无一用,便可大功告成。
莫顿爵士显然没把那位丹妮莉丝的坦格利安家族,当做天命七神赐给七国的王室。言谈里半点敬意都没有。
或者说,他甚至没把丹妮莉丝当回事,估计七国很多领主也是这么想的。
“得了吧,”莫顿爵士继续道:“魔龙死绝了,多恩人。而且,除非有龙现在飞过来把我咬死,否则你就得为你犯的事儿付出代价。”
“我坚持认为我没有罪过,并且我是一个骑士,大人。”
这个骑士就和谷地顽固的山脉一样不移己见:“你们多恩素来毫无规矩,一点都不在乎骑士风范,不过戴恩家族闻名遐迩,‘拂晓神剑’让全世界的忠贞之人都佩服万分。”
“感谢您”
他的态度生硬冷漠:“收起恭维,你和戴恩家族没关系,私生子,你的姓氏,我可清楚得很。
来吧,既然你说你有过骑枪和骑矛,那你就该有用它们的本事。来教我的侍从用骑枪,是真是假立刻便知。
若真胆敢冒用骑士身份,绞刑,沙子佬。”
这个判断方法粗暴而有效,毕竟会用骑枪在七国是少数。
我倒是不担心我会出什么洋相,虽然比起多米尼克,我不算是马上的好手,但是只是表现出受过长期训练,我还是做得到的。
古树边上就是骑士训练的场地,下午的阳光让冬天稍微有了些暖意,大地被染成金黄,我骑上马儿,竖起骑矛,面前是三个稻草人靶子。
莫顿本人的三个年轻侍从围了过来,还有一些个卫士和骑手,人数不是很多,铁橡城的士兵在别的地方。
这是怕我逃跑,还是怕我伤人?那个不乖的侍从“缺门牙”小谢特也在,他贼眉鼠眼,有些迷糊,看这模样是搞不清我到底是何底细了。
我胯下的谷地战马轻踱马蹄,
任谁都能瞧得出来,在马上的“艾德瑞克沙德爵士”,绝对胸有成竹。
逗逗这小子。
“我能不能在中间那个稻草人上,码上瓦利谢特的名字,大人?”对啊对啊,我睚眦必报,臭小子,缺门牙,小谢特你完蛋了!
“不,”他眯眼看了眼远处的靶子,“你可以写自己的名儿,加上外号。”
行吧行吧,一声紧张地打嗝从瓦利谢特的方向传出,我倒是挺满意他那么害怕。
开始!
我用莫波拉动缰绳,将骑矛夹在腋下,活尸那多斯拉克人的马人血脉开始发挥作用,双眼中只有远处不会动的敌人,再无旁骛。
起步。
草海上的马术绝对不是维斯特洛人能比的,提加马儿速度用的时间更加短暂,剧烈的冲锋开始得完美无缺!
莫顿爵士抱手看着我的一举一动,眼睛一眨不眨,似乎在印证什么。
这时候,哪怕是个外行人,也该看得出我究竟训练!
不止是他,谷地的骑士都在目睹我御马擎矛的身姿,悬下纹章旗帜的矛头,随马起伏的身躯,长枪漂亮地穿透稻草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