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不还是在替你做事吗,野丫头?”
“怎么说呢,这座庄园未必以后会是我的,我得嫁人,我不一定会永远呆在君临,这里指不定会是你的,大马。”
到了晚上,我就在这里住下了,克蕾陪伴着我,她有任务在身,我们有好几个晚上未聚在一起了。
第二天早晨,我前往罗斯比城。
我的骑兵竖起旗矛,燕尾旗迎风招展,剥皮小红人欢呼其上。罗斯比城是一个矮小的城堡,被一群木条泥土所筑的房屋包裹着,我能看到原木搭成的围墙,这该是一个小镇才对。事先得到通知的罗斯比伯爵养子多曼罗斯比正在门口迎接。
多曼的头发有些少年灰,他的脸上总是有那么一丝的疲惫,“欢迎,恐怖堡的莱雅拉波顿小姐,罗斯比城欢迎您的光临。”他的一名仆人递上面包与盐,此后我便有神圣的宾客之权。
我白皙的手指撕下一块白面包,我知道,多曼正在目不转睛地盯着,我镇定自若地蘸过粗盐,放进嘴中。在过去,盐和白面包都是招待贵客用的东西,所以才会有延续到现在的礼仪。
“感谢,多曼大人,”我唇间笑言,今天我特地披上了一袭白色的斗篷,有暗红纹边和纹章,衣着是浅蓝色的天鹅绒长裙,这让我骑马时得侧坐,别提多麻烦了,“此诚恐怖堡的荣幸。”
我的手搭上他瘦细的胳膊,他肌肉紧绷着,我能感觉到他的兴奋和紧张,“大人,”我婉言道,“城里有没有什么新鲜事儿?”
“我得说,小姐,最新鲜的事儿就是您的河间朋友了,他们打架,吵闹,我的子民都抱怨坏啦。”他注意着我的神情,却又想装作漫不经心的模样。
我有些委屈地说道,“有个亨得利,布雷肯家的男人,一直在骚扰我,结果呢,布莱伍德人也来啦,还带着幼子,还有梅利斯特家的伯爵,一个老人,他答应用海疆城做聘礼,以后呀,整座海疆城都是我孩子的。”
你会是什么反应呢,多曼?
“他们都是你的求婚者?”多曼停住脚步盯着我,语气不怎么好,危机感?
我颔首,话音里满是歉意:“对,大人,所以才会有那么多场打斗,抱歉,实在抱歉,我觉得他们都是好人来着,没想到呀,惹出了那么多麻烦。”
“我可以帮你把他们赶走!”他急切地建议。
我很踌躇,“这可不好,大人,他们,那毕竟是在我的庄园里,是宾客,哪有赶走宾客的道理?”
“可是”
“你,你能搞定吗?要不,我去问问你父亲吧。”我模样可怜极了,上次见到他病榻上的养父时,他的养父,那位罗斯比伯爵一直握着我的手不放,我特地让手下散播谣言:罗斯比的伯爵想要再娶,许诺了莱雅拉波顿以整座罗斯比城为新婚礼物。
“问我父亲?他肯定会想赶走他们!”
“那我怎么办呀。”我超级为难。
于是,我高兴地看到他的胸膛肉眼可见的鼓起来,就像是一个被吹胀的革囊,“没关系,对!宾客!我要好好招待他们,有礼,谦逊!包在我身上。”
“您还是告诉您父亲吧,他来处理比较好。”
“不用,这是男人的事儿!”少年多曼鼓起勇气,他确实很年轻,也很病弱,自尊,男人的自尊,我会牢牢揪在手里,“记得吗?我们上次说起的眼线,我都处理掉了,雷厉风行!”
我相信瓦里斯有情报网络,小指头的耳目也掩盖了全君临,但是我不相信这个年代的他们会有很精密的情报体系,很多时候都是有事才上报,没事时君临之外的地方几年不联络都很正常。
所以,把控住罗斯比城的领主,这位地头蛇,会对我非常有利,还有他们的信鸦。
作者的话:莱雅:我好累,为什么我看中的男人只想给我打工_(:з」∠)_多曼:我好累,为什么我看中的女人我老爸也看中了_(:з」∠)_亨得利:我好累,为什么我想效忠的女士只想睡了我_(:з」∠)_杰森:我好累,为什么外面在传我是要追求这个丫头,我都多老了!_(:з」∠)_(我不会告诉你们其实亨得利布雷肯我是仿《天国王朝》里的贝里昂写的,就奥兰多布鲁姆演的那个,后面会有亨得利的POV)
第33章 神木林(上)
当我回到首相塔以后,得知黎明之风号已经抵达了海港。
小布兰来了。
我洗漱收拾了一下,在二楼走廊窗台上看到布兰正凑在莱拉和“无畏的”巴利斯坦那里,首相塔前的广场,他们正在练习剑术。小小布兰身穿亚麻衬衫,宽松异常,正是适合运动的款式。他劈砍和格挡都一板一眼,对手里的小木剑非常在乎,爱惜极了,大概是巴利斯坦说了什么。
我几乎能想象,“无畏的”巴利斯坦会告诉小不点,你要爱惜你的剑,不管他为何物所制,是否锋利,他替你抹去生命,替你格挡敌锋,他永不背叛,他就是你最好的伙伴。
这倒是和艾莉亚不一样了,布兰是个向往南方骑士的孩子。
我肘杵阳台,抚弄了一下风吹乱的发丝,他正好抬起头来看到了我,朝我挥手呢,这让我不禁露出笑意,这世界上没有比孩子更珍贵的东西了。
而我或许不会再有孩子。
“橡木脸,你跑不了咯!”他小小的个头从楼梯口冒出,深棕色的瞳孔里是欢欣雀跃,这孩子长高了一点,他满头的汗,他的小狼在跟着他奔跑,真是自由自在。
好快乐,让我想起了瑞肯。可惜,瑞肯那么小一点,那么小。
我蹲下身子,和布兰一般高,弯眸道:“怎么啦,你的甜甜圈又被偷啦?”
“才不是!”他倔强的眼睛一闪一闪,“是誓言,我要成为北方的骑士,莱雅。”
“家里还好吗?”
“瑞肯醒了,罗柏说,我要去和国王的儿子成为好朋友,所以我就来啦。”
“是吗?罗柏有没有说要你怎么做?”
“他说,我会成为史塔克在南方的狼狼,所有人要知道什么是史塔克都会从我的脸上看,可是,我脸上没有印纹章呀,还有,托曼会是我的好朋友吗?他被我打趴过呢。”
我直视他的双眼,“其实你很清楚的,布兰,你很聪明。”
他的双眸有些躲闪,也没那么兴奋了,“就像是看行刑那天一样。”对,这是你该做的事情,身而为狼,“现在,我会成为君临的史塔克,我会和王子交朋友。”他开始背诵,“我会有礼貌,谨守奔狼的荣誉,我会建立友谊,为南北带来和平。”
我想揉揉他小脑瓜,布兰又躲开了,“这里也有神木林的,我们去心树面前发誓吧。”
他抱紧木剑,“我会成为在南方的北方骑士!”
“好,现在就去,走吧。”我弯眸道,真是耐心极了,“对了!不准在红堡里爬墙哟。”
“你怎么和爸爸一个样呀,你们都不管艾莉亚!”那是管不住,不是不想管呀。
我特意穿上了我的板甲(这其实让我有点脸红,这套铠甲真是一言难尽),带上了我的巨剑扛在肩上,布兰虽然是孩子,但是也应该认真对待,他很聪明,而且这件事或许会影响一生,儿戏的话,对孩子的成长会不太好的。
“哎,胸甲上是一只狮子吗?”布兰好奇地眼睛亮闪闪,他敬佩地看着全副武装的我。
“不!是剥皮人,你看你看,”我指点胸前,铁手套碰撞着胸甲,发出金属的当当响声,“是红色的小人。”
“没有,是纹,是纹,我看得出来是狮子的。”
“别纠结这个,布兰,重点是你要成为骑士了!”
上一次来神木林,是跟随艾德和其他的北境孩子一起来祈祷倾诉,这一次,则只有我和布兰两个人,我们踏进榆木和白杨林间,踩过茁壮的龙息草,远眺黑水河在山崖下流入大海。
巨大的橡木郁郁葱葱,枝叶勃发,烟莓藤缭绕其上,宛若是母亲温柔的抚触,或者情人撩拨的指尖。
情人。
我闻到一股奇怪的味道,有些像是夜里的小熊或者克蕾,咳!或者我自己身上会出现的气味儿,不过又混杂着另外一股味,那该是臭味,我却觉得没那么难闻?
“这不是鱼梁木,它没有脸。”布兰对橡树非常不满意。
“对,但是依然是心树,这就是旧神在红堡的注视,布兰。”我抛开脑海中的好奇,应付这个小孩,当然,绿先知只能透过鱼梁木上的脸看到远方,他看不到这里。
话说现在的绿先知似乎是“血鸦”布林登河文,大名鼎鼎的传奇人物,佩兵是“征服者”伊耿的妻子兼姐姐维桑尼亚的武器“黑暗姐妹”,他患有白化病,是坦格利安的私生子,担任过多年的国王之手,平息过黑火叛乱,召开过大议会,成为过守夜人司令,最终,成为了三眼乌鸦,绿先知。
“那好吧,”布兰挑剔地说道,他努力掩盖脸上的开心,一副严格的模样,“那就勉强接受它”
“咳!你们在祈祷,”我看到恒生的枝节是詹姆兰尼斯特,御林铁卫,弑君者,王后瑟曦兰尼斯特的情人和弟弟,“这可不是祈祷的时候,北境人。”
我抓住布兰的肩膀,我对高塔坠落那一幕记忆深刻,在我前世所知的剧情中,就是面前这个人把布兰推下了残塔,让他双足残疾。
“对,詹姆爵士,”我矜持地说道,“我们有事至此。”
“有趣,你是第一个不叫我弑君者的北方人。”他尬聊道,手撑在一旁的榆树上,“而且会用剑,这把剑是团体比武里那个剔刀用过的型状,是吗?”
“对,爵士,我和他是一个师傅,”我狡黠地说道,“而且他比我厉害,您在这里又是有何贵干?”
“我护送我姐姐至此,闲逛,你们那位王后,她在方便,我在守护。”他傲然道。
我知道,他们在偷情,肯定,他这是在替他姐姐打掩护,说不定瑟曦正忙着穿衣服呢。
“莱雅拉波顿,”这个傲慢的音调,是瑟曦兰尼斯特,似乎要把我的名字给咀嚼咬碎,稍后,她稍微像是个正常人了,“看看,你弟弟的未婚妻,詹姆,”王后扯起一个笑容,明显地目中无人,她嗤笑一声,“黑发,私生,好一对绝配。”
我看得出詹姆面色非常不好,他大概想到了,那个远在明月山脉里,被谷地人押送的侏儒弟弟,他看向布兰,“他是谁?”
“莫斯家的小孩,跟船来的,布兰登莫斯,”我一把拉住布兰,捏着他的脸蛋,如此无情。
我不敢想,要是詹姆知道他是艾德史塔克的儿子,会怎么对付他?为了詹姆自己的弟弟,为了提利昂,他什么都做得出来!
“痛!”这是提醒,非常非常关键的提醒,别冲动,布兰,这时候不是玩骑士游戏的时候!我眼神严厉地看着布兰,“这是王后和御林铁卫,别捣蛋!”
“我没有,我是布兰史塔克,是史塔克家族的布兰。”他倔强地掰着我的手,口齿不清地说道,他是来和王子交朋友的,怎么能在王后面前说谎呢?还有御林铁卫,御林铁卫每一个都是好汉!
完蛋了。
“史塔克,难怪我觉得面熟,”詹姆轻轻地说道,他的目光不在我这里,在布兰身上,“而不是什么天杀的莫斯,莱雅拉,”他露出一个危险的笑容,“是史塔克。”话语一字一顿。
我就是个傻子,这姐弟俩在临冬城见过他!虽然不关注,但是迟早会认出来!
“对,我在尽量避免冲突,”我冷静地说道,“这个孩子崇拜骑士,崇拜御林铁卫,而你就是白袍兄弟,你”
如果只是詹姆,那还好说,可是
“兰尼斯特有债必还!”瑟曦咧出一个大大的笑脸,这个坏心眼的王后,她那是得逞的笑容,“你就要成为我弟弟的媳妇儿了,这一点该记住才是,”瑟曦轻轻道,然后声调走高,“詹米,你这样子是忘了提利昂?你们不是好兄弟吗!看看,还是说你被她给迷住了,嗯?这就是你,难道这就是你?拔你的剑!”
王后,王后怎会放过我?放过史塔克?
“不用这样,瑟曦,我知道!让开,莱雅拉,把那个男孩给我,”詹姆看着我,他确实犹豫过那么一瞬间,然而犹豫的神色立刻散尽,他在拔剑,“那个男孩,听见了吗?!!”
他原著里就敢当街拦下艾德,这会儿抓了布兰就溜也不难,只要王后扣住我一段时间,一切都会太晚。
看来没办法了,打吧。
我的巨剑自肩上离开,双手持握,滑在地上,詹姆认真地警告道:“我弟弟还在他母亲手上,我必须换回他,给我让开!我是看你要嫁进来的份上,才多说一句,你自己好好想想,别逼雄狮怒吼!”
“后退,布兰,”我沉稳地说道,关上面甲,“后退,去找你爸爸,越快越好,快去!”
“卫士!”王后高喊,我听到脚步声,是兰尼斯特卫队。
红色的袍子,黄色的狮子,钢铁闪亮。
顿!
红色的枪兵盾树成一排,其上金色的怒狮正在咆哮,士兵将瑟曦隔离在外。无数的枪尖指着我和布兰,我看到无情的眼神在面甲后紧盯着我,兰尼斯特令行禁止。
我能感觉到身边小布兰的颤抖。
我在红堡里没法带自己的卫队,那样的话我会被请去御林兄弟的白剑塔喝茶!而史塔克也会受牵连。
在这个该死的地方能够随便派遣卫兵的人只有首相自己和这个王室!顶多加上御林铁卫。
我的心里阴云一片,无计可施,我开始用战士的思路来思考,而非淑女或封臣。
“詹姆爵士,我好奇的是,你是不是需要手下人帮忙,才能击败我这个小女人,”我尽量语带笑意,“还是说狮子就会和女人撒气?”
“还有你,王后殿下,”我瞥了一眼那个恶毒视线的来向,语气很不好,“这可是红堡,难道你们敢在红堡里行凶了,你是嫌你在这的侍卫太多,是吗?”
动动脑子,王后,别把我给伤了自己也不好过,损人不利己,你今天要敢让兰尼斯特卫队搁这儿伤了我,就会提醒你的国王,你这样过分的人不该拥有那么大的力量!明天风暴地的人马就会进红堡,太放肆是在给雄鹿借口!
想想你们兰尼斯特的计划,动动脑子!该死的异鬼为什么给这个女人这样的智商和脾气?动脑子!
“你知道父亲会怎么说,怎么做,”詹姆温柔且试图冷静,他看了瑟曦一眼,撇了撇脑袋,语气如此自信,“没关系,我来就好,她只是一个女孩。”
我没把握,弑君者的体力比我好、力量比我强,或许也比我更灵敏,他技艺精湛,驰骋沙场多年,持剑姿势摆出来时,能让我感觉到狂放与骄傲,这是头货真价实的百战雄狮。
“那好吧,丫头,我来试试你,”他低声道,然后接着高声,“这是提利昂的未婚妻,我将来的弟媳,下一个凯岩城公爵的母亲,虽然不是天杀的金发,但是你们谁敢动她,就是动了我家的人,都给我想清楚!”
“大人?”
“至于我嘛,我死了反正也没什么遗孀。”他露出笑容,十足的凶狠。
我明白他说这句话的意思,但是我怕当初刺伤艾德脚踝的人也在卫队里,那个家伙可能是被培提尔给收买的,要让艾德逃不出去,死在君临。所以,哪怕他提过这一句,仍然有人可能动手。
虽然这只是我的猜测,但是我真的不敢去赌,赌这里面没有培提尔收买的人!
“好,”我低声道,“布兰,别看着我,小心那个王后和她的卫兵,看着他们,别看着我!”我警告道,布兰吓坏了,他知道自己闯了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