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矛!长矛,快!”他们在胆寒。
“骑兵!快集结!是骑兵!七神啊!”他们在崩溃!
“圣母慈悲!!!”敌人的祈求无力,正是我等之威。
他们将消亡。
“凯岩城万岁!”这一声颤抖的惨呼如此刺耳,他们已然走投无路。“凯岩万岁!”
“剑在我手,众敌在前!”我放松,紧握,调整矛尖,风驰电掣。好年轻的脸,好无辜的脸,好绝望的容颜,我看着那一张张脸蛋,笑意浮现唇边。
狮子近在眼前,不成阵型的长矛,不顾一切的逃兵,他们慌乱如黑河的泥蟹懦虾。
让陌客来决定一切。
众人狂呼,“恐怖堡万岁!!!”我等,一往无前!
碰!铁狠击上铁。
深灰色的恐怖堡是钢铁的化身,迎头撕咬住凯岩城不成形状的红色兵墙,撞破柔软的雄狮赤盾,健骏如风,锐矛催亡,蹄扬跺下,诸敌皆仰。
步兵的矛折断在马铠之前,一根可不够,我想。他手中的盾牌反倒成了我的帮凶,那是一枚被我推动的铁锤,反压其主,手臂折弯,痛呼凄惨。
我的旗矛扎入另一个他的胸口,冲击的伟力让他面色黯淡,萎然颓倒。这位年轻的凯岩城士兵,或许也是哪位姑娘温暖的怀抱?
我听说凯岩城的兰尼斯特仰仗金矿富可敌国,他们的卫队确实铠甲鲜丽,武器精良,这会让我的人收获不少,战利品,是他们前进的动力。
马还在跑,我的手腕顺势转动,拖出人体中的矛尖,是血肉的色泽。躯体逐渐冰冷,倒进同样冰冷的大地。泥泞与血混成腥水,寒,还是寒。
“临冬城万岁!”是艾德磕磕绊绊的声音,我看到他拖着脚,衰弱到了极致,踉跄的身影血水在流,他的侍卫队长乔里凯索滚成了泥人,正捂着另外一名临冬城侍卫海华的肚子。他们的马都不成了。
我银牙紧咬,怒火升腾席卷,温暖的怀抱?好一个怀抱温暖!兰尼斯特...
他的腿,艾德的腿!
“杀光兰尼斯特!”
“杀光!!!”伦赛爵士无情高喊。
跟在爵士、侍从及骑手后头的,是骑马而来下马而战的步兵,剑盾闪光,斧锤挥舞,而我的长矛则在倾泻的雨水中,借着冲击的余力刺穿红袍的胸膛。
马儿已停,我翻身而下。
“投降!”一个他这样说,然后他看到的是我剑刃的寒光。
“求”又一个他的哀求,抹喉!
血融泥潭,金龙的触感冰冰凉,小伙的手掌冰冰凉。
他们都凉了,雨还在下,湿润自钢铁之外浸透了我的铠甲,然后是衣服,云中的落水告诉我,我也在变凉。
他们活该如此,让凛冬与红袍同在。
“大人!”乔里的剑已经血红,血也在他的背上和肩上流,侍卫队长很年轻,他还未婚,他抱住了他的大人将艾德的手搭在自己肩膀上,血水模糊了他的衣甲,“救救大人!海华!还有海华!”这名汉子哀叫,“求求你,求求你。”
“用长矛和盾牌做一个担架,不,两个!快!给海华急救,还有你,乔里,我们先进这里躲雨。”兰尼斯特?都死了,谁去管。
“两副担架!谁有干净的布!”伦赛爵士回喊。
“旧神啊,还好,还好,”他的嘴里一股血腥味,“我们三个,他们二十个!兰尼斯特,是弑君者,他起的头,去那边的勾栏院子,小指头的地方,去那吧。”
“省点力,乔里,休息。”
“他跑了!七层地狱的兰尼斯特,那个詹姆他跑了!快,帮帮我!”
我们在雨中站立,把三个伤员放在勾栏的门口,一双双惊惶的眼眸像是慌乱的小鹿,女孩儿们都被吓坏了。
“进我那里!天呐,国王之手怎么啦?”这是培提尔的声音,我转首看到小指头慌张的脸,他们从街角而来,他身边跟着五个金袍,有一个头盔精致,都城守备队队长,陌生,很陌生,“就是这里,这家院子这里是我的!送他进去。”
我的金袍我都见过。
“我之前看他们之间很紧张,不过没打起来,这是詹姆爵士做的吗?”小指头惊魂未定。
别装了,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这事儿会那么巧吗?你邀了艾德去你的地方,转头兰尼斯特就堵住了门槛?当我是这只傻老狼呢,这是你策划的!好啊,现在看起来完事儿了就出现了,是吗?
培提尔的眉目间确实是忧心忡忡的神色,我掀开面甲,勉强含笑以对,向他颔首,“大人,您这是?”
“是我,没想到,没想到詹姆居然,还有您,天哪,好一位女骑士。”
“感谢,大人,”我苦恼道,“我也是正要出城,我的士兵从北方来,我带他们见识下南方的雨有多大,没想到”
雨好大,我知道偷看的人看不清爽,他离我还有段距离,我不确定他了解我多少。
我心里萌发出一个主意。
作者的话:@W@我一定是个沙雕作者没跑了猜猜下一章会发生什么。詹姆:把他的侍卫杀死,我先溜了。卫士:吼!(詹姆在雨中踢踏往君临外跑)詹姆(唱):西境的小猫儿,成双对~你偷情来,我当铁卫~哎呀?
第39章 丝绸街(下)
“杀了他们,别闹太大动静,”我微笑低声,目光疲惫而温柔,我倾诉给斧刃,“是兰尼斯特干的。”会是兰尼斯特干的,杀御前财政大臣培提尔这团烂泥巴兰尼斯特接定了,还得用脸去接。我又高声,“我先去照顾艾德大人了,您小心脚下!丫头们别看着,快来帮忙!我会付钱。”
斧刃收起武器,他空手也能突然袭击,“伯爵大人!小心,别过来,还有兰尼斯特的人在逃,抱歉,我们的人很粗鲁,来!我们说说后面的事儿,大人,我们得给红堡一个交代!”
我不会给小指头去红堡搬弄是非的机会,他肯定会搬弄是非,小指头还想继续演戏,他或许以为他此刻出现会让艾德和我不怀疑他在此事中扮演的角色,他或许以为兰尼斯特的红袍已经不再站立,也不会有人攻击他,他或许会以为我不会擅下杀手,不,他恐怕想不到我会冒然杀人,无论如何,我没必要陪他一起了。
我转身同我的卫兵汇合到一块儿,帮着抬起担架,铠甲太重,这让我咬牙用力。艾德的腿无力摇晃在我眼前,白色的骨头若隐若现,血还在流。我听到金属出鞘的声音,培提尔伯爵似乎在大雨中呼喊些什么,那已经没意义了。
雨太大,我听不到。
我不知道他为何会建议我去史坦尼斯的龙石岛,或许我这辈子都不会知道原因,他没了。
这是好事。
培提尔贝里席聪慧过人,乃是混乱之主,七国的棋手,他不该死在这,然而,谁又真的该死呢?让他自个儿去问七神有没有保佑他吧。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此刻有了杀心,我只知道,在这个严酷的世界里,任何人都会没命。不不不,不对,我不是一直想要宰了他吗?还好他不知道,幸亏他不知道,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有一个女人素未谋面呢,就想杀了他,只要有机会,就会下手。
这个世上的恶意和歹心真是防不胜防。
他帮过我,两次,从他的角度看,我怎么都不会有动机杀他的。指不定他已经在头脑中把我给分好类了,打算慢慢诱惑我。他敢出现,就说明还当我要继续玩游戏呢,而非掀桌。
艾德的口唇干燥,托马德维水爵士在喂他水,国王之手看到托马德的黑发,他眉头蹙起,我走近他身边,仔细打量他的伤口。
我几乎不忍心看,这伤要治好,在这年代可难。
“乔里,海华?”临冬城公爵喃喃道,我几乎听不到他的声音。
我柔声回应,就好像这里躺着的不是封君,而是父亲,“乔里事儿不大,海华…海华血止住了,但是动不了,他得熬过去才行,长矛刺破了肠子,拖出来了一些。”
在当下的岁月,一感染可够呛。
艾德发出一声叹息,闭上双眸,“给我点酒,烈一点的。”
伤员不该喝酒。
“烈酒,”我声音很轻,冰凉的眸子扫向战战兢兢躲在柱子后的女人,她没有半点反应。
“烈酒。”我这次加重了语调
应答的音嗓好颤:“有,有仪地,仪地的蒸馏酒。”可怜的女人。
那好像就是前世的高度白酒?可以洗一洗伤口?“多拿一点。”
我脱下腰带以上的板甲,徒留锁子铠,接过状似清水的烈酒尝了尝,呸呸呸!好冲的味道,就是这玩意儿。
“喝吧,够烈。”我说道,他嘴唇都白了,声音更是无力。
“我自己来。”他声音轻轻,却异常倔强,颤抖的五指想要接过,我犹豫了一下,没理他,直接接到他嘴唇边上,他责备地看了我一眼,喝了下去。
接着我吩咐道:“用这个酒,给乔里擦一擦刀伤,不,先用热水洗一下亚麻布带,要干净的,从这个院子里拿,还有海华!把科本喊回来,现在,立刻。”
渐近黄昏,这间勾栏淡淡的花香早已被血腥味给掩盖。
雨小了好多,是时候离开了。
“小姐。”我听到一个声音,是那个递酒的女人,她脸上有那么一点秀气的感觉,不过整体上看,却沧桑的过分。
“有事吗?”我冷淡道,我现在心情尤其不好,“你们老板出事儿了,钱我照给便是。”
“是这样的,您能带这个孩子走吗?”她抓住身后的小女孩,我看到一双怯生生的眸子,金发,蓝眼,穿着朴素的亚麻衣服,“她是这里的侍女和我的女儿,她们计划下周让她开始办事。”这孩子才几岁呢。
“你叫什么名字?”对孩子我明显耐心了一些,半蹲下身子瞧着她。
“西佛,西佛希山。”她嫩嫩地说,“泰莎的女儿,他们叫我灰耗子。”希山是西境私生子女的姓氏。
“西境人?”我抬眸瞧了那个女人一眼,“这里离西境可远得很呢,还有,丫头,你的样子更像是小金猫。”
“那我以后就是小金猫啦。”她背着手,乖巧地扭着小鞋子,狡黠的小家伙,“我十二岁了。”
“您没必要怀疑我,”大概名叫泰莎,或者是养母的女人瞟了一眼外头的红袍尸体,“我讨厌兰尼斯特,我恨他们,每一个。”
看在她是私生女的份上,我可以把她安排给科本打下手。老男人应该不会怎么样吧?唔,其他的一切等结束以后再说。
我们伤了五个人,有一个脸被打碎了,还有一个大腿中招,无法行走,对方已经全部完蛋,这样的伤亡尚可接受。
走出店门,我看到了洛克和他的金袍,“詹姆兰尼斯特命令兰尼斯特卫队围攻艾德史塔克,前国王之手。培提尔伯爵喊来了金袍守卫,我们的同袍,我们一起阻拦冲突,结果他们猝不及防遭到狮子的攻击,最终倒毙于此,我想,我得通知五指半岛了,小姐。”
洛克满脸遗憾,那就遗憾吧,我无情地客套了一声:“遗憾,回头帮我把这家店里那个泰莎和西佛送去庄园。”
或许他活着会有很多人关心他,可是,谁在乎小指头是怎么死的,君临城里谁在乎?一个五指半岛的伯爵,平平无奇。
就像是我,如果死于非命,除了出于职责的史塔克之外无人会关心。
死人没有秘密,死人没法长袖善舞。
“那位牺牲的队长是哪个门的,哪位司令?”
“是猎狗的人,在维桑尼亚之丘附近巡逻。现在大部分在职的司令都是原先金袍里的人,小姐,蓝礼大人的洛拉斯爵士尚未到岗,不过百花骑士指派的其他人已经在做事了。国王直接让金袍自己选他那两个名额的长官,他老人家说你的主意好极了,选举,然后任命。最后,我们选了五个上去,国王把名字贴在箭靶上,射中了两个,就在昨天下午,其中一个是我,小姐。”
懒不死他,不对,这样一来,金袍还不爱他爱得发疯?这是升迁的好时代啊。只要选举上了,都有机会,连贿赂都免了,射箭这种事谁说得准?劳勃厉害是厉害在战锤,不是长弓。
所以,劳勃拜拉席恩到底是懒惰,还是精明?
于国王自身来说,都城守备队恐怕会指望他长命百岁,有他在,理论上谁都可以当司令了,只要选上。总之,有机会竞选司令的人都会爱死这样的君主。换一个国王可不一定会那么好说话。
另外,洛克可是北方人,我不信国王不知道,首相的提名给了出身金袍的杰诺斯史林特余党,名不副实,手下全是从我这里抽调去的队长,很少的一些是原有的人选。其他的秃头青蛙余党不是走人,就是下狱。这样一来,相当于国王之手控制了三分之一个都城守备队了。
我感觉我罗斯比城的人马没必要动弹了,再或者充入守备队?政变完了再走人?
“哎对了,那你之外,另外一个他选中的人是谁?”我突然好奇。
“亨佛利史威佛爵士。”玉米城的史威佛家族,来自西境,兰尼斯特家族的封臣。我想骂脏话,之前全猜错了,劳勃这是和稀泥呢。不过还好,西境最厉害的还是兰尼斯特家族的人,泰温、提利昂、凯冯、达冯,以及性格转变以后的詹姆,别是他们就还能应付。
人说史威佛家的人普遍安分守己,瞻前顾后,和纹章一样,是跟在狮子后头的矮脚鸡,欠了封君一大笔钱,应该不会很难搞定?不过那是泰温安插到君临的人手,也难说。
“城外头有信儿了吗?”我想起了自己对达蒙的安排,不经意地询问。
“还没有,小姐,不过有人见到了。”那就应该不会有太大偏差?
“是出的那道门?”
“是的,小姐。”那应该走不了的。
我可以等待,艾德醒着就好,可以直面瑟曦兰尼斯特王后。我杀了一群卫兵,我可不想兰尼斯特来死里整我。
我放心得太早了,这伤痛让艾德发起了高烧,我们回到了首相塔,带着两个发烧的汉子和一个失魂落魄的侍卫队长,这不干他的事,可是乔里凯索依然丢了他自己的魂。
午夜时分,我的木门被敲响,我看到了“无畏的”巴利斯坦,全身披甲,神色肃穆。“国王要见你,莱雅拉小姐。”他的话简洁而正式。
“有说要找艾德吗?”我裹着斗篷,身穿睡衣,这会儿正睡眼稀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