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神旌旗 第13节

精灵则是一种身高和人类差不多,但比人类纤细一些的种族。他们的特点是拥有很高的法术和自然亲和度,几乎天生就能够施法。然而他们很不适应在非自然的环境里面生活,如果不能住在自然环境下,他们就会慢慢变得虚弱、生病,最后死去。

因为这个缘故,精灵们以森林和原野为自己的国度,他们算是这个世界的最强势的种族之一,在几次人类的大开拓时期,两个同样拥有灿烂历史和强大武力的种族狠狠地干了几架。曾经征服了包括矮人侏儒在内多个种族的精灵和驱逐了兽人鱼人等多个种族的人类犹如火星撞地球一般打得头破血流,却谁也奈何不得谁,最后大家只好彼此妥协,谋求平等共存,共同发展。

当然,距离最近的一次大开拓,也已经过去了快五百年。除去那些长寿的传奇强者们,参加过战争的双方早已老死,仇恨也早已慢慢淡了。现在算是精灵和人类关系比较好的时期,精灵们羡慕人类多才多艺的潜力和充沛的活力,人类则羡慕精灵恬静的心灵和天赋的才华。一来二去,就出现了很多混血儿,俗称半精灵。

至于兽人,那是一群有些倒霉甚至于可怜的种族。他们来历有多种,但因为在战争中输给人类的缘故,被不断驱逐,最终混居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有些杂乱的种族。兽人的祖先也有不错的文明史,但和人类的战争打断了他们的文明进程,将他们从祖辈居住的土地上赶走,也让他们的文明传承断代,渐渐地成为了野蛮和落后的象征。

可悲的是,大多数兽人都已经忘记了自身文明的荣誉,选择接受了人类或者精灵的文明。如今的世界上,兽人传统的“蛮荒武士”、“狂暴战士”、“浴血剑客”、“灵魂萨满”之类职业已经越来越少,大多数有资质的兽人不是当了战士或者游侠,就是当了术士或者牧师。

或许,这也是因为这些人类和精灵总结发展出来的职业,的确比兽人们传承的那些古老职业更强大的缘故。

商队里面的半兽人们来自于一个叫“蛮石”的部落,首领阿汉是个圣武士,就是那种在神殿得到洗礼和传承,倾向于武力而非法术方向的圣职者。他信仰的神有些特别,是被尊为“钢铁狮子”的蛮荒之神,一个出身于倾向邪恶的兽人神系,却带着几个部下从中半独立出来,转为善良阵营的神。

阿汉和他的部下们都是蛮荒之神的信徒,他们的铠甲和盾牌上都有蛮荒之神的圣徽盾形框架里面的金色狮爪。尤其是阿汉的盾牌,更有神力的光芒闪烁,是在神殿里面得到祝福的魔法物品。

隋雄注意过那个盾牌,盾牌上时不时闪动的金色光芒让他感觉有些熟悉。仔细回忆了好一会儿,他才确定这光芒似乎很像当初他跟无眠神硬磕的时候,出手帮忙的那位神。

为了确定是否如此,他特地让杰拉德去向阿汉请教了一些关于蛮荒之神的知识。

蛮荒之神是一位喜欢到处游历,打抱不平的神。常常变化成一个狮人(兽人中的一种),背着盾牌和战斧,腰间还挂着锤子。当遇到恶神肆虐的时候,会化作金色的闪电撕裂长空,和邪恶战斗。虽然就神的位阶而言只能算中等水平,然而战斗力却极为强大,不止一次把众所周知的强力恶神打得落荒而逃,称得上是诸神之中一等一的强者。

至于这位神的教义和详细教派结构什么的,隋雄就懒得记了。总之他大致上能够肯定,这位蛮荒之神就是当初帮了自己一把的那位,而且还是位善良神。

很好,这就足够了。

这是个技术好、意识强、会带队而且不黑装备的好团长,有机会跟着一起下副本的话,一定会很不错。

当然,人家在PK的时候帮了他一把,这也是一定要报答的。

“杰拉德,如果发生战斗的话,注意保护阿汉他们。”他说。

杰拉德有些纳闷,他不明白为什么需要保护的不是老索斯之类退出江湖多年,战斗力已经显著下降的非战斗人员,反而是一看就知道很能打的阿汉。但神的命令是绝对的,他表示完全服从。

但杰拉德可以肯定,阿汉根本用不着保护。这强壮的狮人就算不用武器也能跟野熊硬刚正面,全副武装的情况下,就算来个双足飞龙,也奈何他不得。

喏,今天傍晚想要袭击他们的那条双足飞龙,现在就变成了营地上的烤肉,老索斯的合作伙伴兼厨师锻铁正在往肉上涂抹他引以为豪的秘制香料和烈酒,一部分的肉已经差不多熟了,诱人的香味正在空中飘荡。

经过一天的跋涉,商团晚上在一个小村子旁边驻扎。这是一片很大的空地,足够几百人暂居。因为毗邻荒芜山脉的缘故,已经出了灰烬森林的影响区域,远处绿树成阴,附近青草郁郁,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让看惯了灰黑色基调的隋雄大为满意。

此刻大家原本正在忙碌,但当烤双足飞龙肉的香味飘荡起来时,几乎人人都停下了一会儿,不止一个人甚至流出了口水。

老索斯的另一位合作伙伴,自称叫“韵率”的半精灵游侠正在处理双足飞龙身上取下的材料,锋利度勾爪、连接着毒腺的尖牙、胸口的硬鳞片,还有身上坚韧的外皮。

双足飞龙是一种颇为凶悍的怪物,它们拥有广泛的食谱,然而最喜欢捕食的却是“孱弱的双足步行兽”简称人类。事实上它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袭击牧民和商队,甚至于在有人可以吃的情况下,会对牛羊之类猎物视若无睹,可谓人类的大敌。

要是在地球上,这种摆明车马跟人类对着干的家伙绝对会被杀到灭门绝户,最多保留几个死剩种放在动物园里面研究。然而在这个相对落后和蛮荒的世界,包括人类在内的类人种族加起来,也只占据了整个世界不到三分之一的陆地,天高地阔的蛮荒原野上,到处都是类似这样的仇家,大家都习惯了。

反正都是干一架,打输了被吃,打赢了呵呵,那吃和被吃的关系就要反过来喽!

就像此刻,PK不成反被爆的双足飞龙,就成了大家的晚餐。

此刻,伴随着四溢的香气,锻铁爽朗地笑着,敲响了意味着开饭的小钟。

这钟声拯救了正被好奇宝宝帕林不断问这问那的杰拉德,他迅速地将那段几乎都来自于道听途说的“巨人部落生态”画上句号,拖着还意犹未尽的小帕林,急急忙忙朝着篝火走去。

吃饭是个好理由,总算可以让他摆脱这犹如被审问一般的麻烦。

第二十章

双足飞龙的肉相当结实,劲道十足,却又不会坚韧而难以咬嚼,一口下去实实在在,实在是一等一的上等好肉。配合矮人锻铁引以为豪的调料和烈酒,烤得又恰到火候,让大家吃得满嘴流油,吃完之后只感觉那劲道的香味还在嘴角萦绕,真是回味无穷。

这样的一份烤肉,如果在繁华的大城市里面,或许会卖到数十枚金币。它不仅滋味上佳,更对身体有一定的滋补作用。如果能够经常吃这类食物,身体不用特别锻炼,都能够变得异常强壮。

那些大贵族的子弟们,几乎都是这样培养起来的。

“好吃!太好吃了!”一口烤肉下肚,杰拉德忍不住大声赞叹。

“锻铁的手艺的确是越来越好了!”老索斯点头称赞,“将来等你老了,这身厨艺就是最好的传家宝!”

锻铁年近五十,对于矮人来说算是年轻有为,他的人生大概还有上百年要过。听到索斯的称赞,这个从三十年前就跟着索斯一起冒险的矮人忍不住大笑:“记得当年咱们刚认识的时候,我猎了一条狼在烤肉,你偷偷摸摸过来,我还以为你要偷东西,结果你来一句‘我拿烈酒换你的烤肉’……”

“是啊,一转眼快三十年了吧。那时候我才刚刚出道,总想着做一番大事业,赚大钱、扬名立万。”老索斯抚摸着胡须,笑着说,“现在我儿子都已经长大成人了,前不久他还跟我抱怨,说小帕克不肯好好在家里学经商,反而要学爷爷闯荡天下呢……”

“三十年了,我们都老了。”

“‘都’这个字用的不对,老了的只有索斯和我,锻铁你还年轻着呢。”也已经有了胡须的半精灵笑着摇头,“索斯的精力已经大不如前,再过些年,我也没精力带着商队走路了。到时候年轻人接班,还要你这个叔叔多帮帮他们。”

锻铁顿时愁眉苦脸:“我可不会做生意啊!你让我带他们冒险倒是没问题,带他们经商?那不是等着亏本嘛!”

“放心,我们又不是说退就退的,总要再带他们一段时间的。”索斯满是皱纹的脸笑得很和蔼,“而且……我还想要在死之前,再去一趟我们当初去过的古精灵神庙,跟那位永生不死的长者好好聊聊呢。”

“这个我赞成!那神庙的酒很好喝,青蛙长者人也很和善。”锻铁顿时来了精神,“到时候咱们一起去蹭酒喝!”

正说话间,隋雄突然感觉到远处有一团强烈的恶意传来。他急忙提醒杰拉德,杰拉德起身一看,却是有一群兽人正骑着座狼疾驰而来。

“兽人狼骑团!大家防御!”

兽人狼骑团,是西北四镇地区臭名昭著的强盗团伙。这群强盗来自于北地荒原,人数众多,作风狠毒。所到之处鸡犬不留,凶残到了极点。剿灭他们的任务一直挂在四镇的悬赏栏上,却始终没有人能够完成。不止一次有冒险者们想去找他们麻烦,结果却是一去不返。

因为种种原因,西北四镇并没有组建军队。这或许是为了防止发生战争,却也让他们无力钳制诸如兽人狼骑团这种规模较大、来去如风的盗匪团伙。

一来二去,兽人狼骑团这个组织就越来越壮大,甚至发展到敢于袭击住在镇子边缘空地上的商团,而且还屡屡得手。

这一次,他们显然又是来袭击商团的。

看到数十个绿皮兽人骑着灰色的座狼呼啸而来,商人们全都慌乱起来。机敏果断的二话不说,扔下货物就朝着村子里面跑去,寻找安全的地方躲避,寄希望于盗匪们捞足了就走,自己可以捡回性命;勇敢的则拿出武器,将马车倾倒作为栅栏,决心拼死一战,哪怕死也要死得有尊严一些;至于那些最聪明的,径直朝着“幸运金币”这边跑过来,希望跟他们合作,把握住可能的一线生机。

幸运金币的首脑们都是老牌的冒险者,一发现盗匪来袭,立刻就做好了迎战的准备。老索斯以惊人的敏捷三两步就冲到了远处,开始布置陷阱。他的速度极快,大约三两次呼吸的时间就能完成一个陷阱,充分展示出了一位资深盗贼精湛的手上功夫。保镖们则不慌不忙地将全套装备穿戴整齐,依托马车摆出了迎战的阵势。刚才还忙着烤肉的矮人钻进马车,片刻之后出来时已经穿上了厚重得犹如龟壳的全身重甲,化身为强有力的重装战士。半精灵在身边地上一口气插满了箭,以便于快速射击。就连伙计们也纷纷从马车上拿出皮甲和武器,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怀……怀特大哥,你的武……武器呢?”大约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场面,帕林显得有些战战兢兢。他拿着自己镶嵌着水晶的魔杖,紧张地做着施法的准备,却怎么也没办法镇定下来。或许是为了给自己增加信心,他凑到大块头杰拉德身边,低声询问。

自从重生之后变成巨人,杰拉德就再也没用过武器。他将昔日惯用的战斧葬在了白叶子村的废墟里面,和那段回忆一起埋葬,此刻赤手空拳,没有哪怕一件趁手的家伙。

眼看着敌人越来越近,他皱起了眉头,左顾右盼,突然眼前一亮。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一棵直径大约有一尺宽的大树旁。

“你……你这是要干……干什么?”树旁有个商人,正哆哆嗦嗦地穿皮甲,见他突然过来,吓了一跳,结结巴巴地问。

杰拉德没有理他,上上下下打量着这棵树。

树干笔直,木质细密,枝叶繁茂,很合适。

于是他弯下腰,左手略微一带,右手抱住树干,在附近商人们目瞪口呆之中,轻喝一声,就将它拔了起来。溅起的泥土犹如雨点一般落下,一些甚至掉到了旁边那个傻乎乎长大了嘴呆在那里的家伙嘴里。

掂了掂大树的重量,又看了看乱七八糟的树根,杰拉德摇摇头,有些不满。

这根须有点碍事,战斗的时候,很容易误伤同伴。

于是把树根靠在地上,狠狠踩了几脚,又拿起来用粗厚的手掌捋了捋,将那些碍事的根须清理得七七八八,总算有点像样,这才重新挥动了两下,叹了口气。

“有点轻,重心也不怎么好,凑合吧。”

然而这一幕已经看得大家目瞪口呆,这些走南闯北的商人们不是没见过大力士,可谁见过力气大到这么夸张的!虽然民间传说里面的确有“巨人以大树为棍棒”的谣传,但当这一幕真正出现在眼前的时候,即便明知这巨人是自己的战友,弱者的本能也让他们不由得感觉到了窒息和腿软。

不过,看到战友如此强大,也大大增强了他们胜利的信心。一时间那些慌乱的商人们也镇定了下来,就连想要躲起来的,都纷纷跑了出来,拿出武器想要并肩作战。

兽人狼骑团的确很强大很危险,但难道还能比一个把大树拔起来当棍棒用的巨人更加强大更加危险吗?

显然不可能!

既然这样,那还有什么可怕的!

杰拉德提着他的“大棒”施施然回到了幸运金币的队伍里面,径自站在队伍的最前面,大摇大摆地面对着呼啸而来的盗匪们。

在他过去的冒险生涯中,也曾不止一次和盗匪们战斗。但他从没有像今天这样信心十足,毫无畏惧。

他甚至还有闲情转过头,挥了挥比四五个人叠起来还高的大树,对满脸不安的帕林笑着说:“喏,你看,这就是我的武器喽。”

“真是可靠的武器!”矮人锻铁赞叹,“果然个子高就是方便啊!”

“其实我倒是宁可用正常一点的,比方说锤子或者斧头。”杰拉德说,“然而,找不到适合我身材的啊!”

“下一个要去的镇子是淘金镇,那里盛产矿石。到时候我帮你打造一件武器吧。”矮人说,“虽然我打造武器的手艺只能算一般,但打造一把大斧子,应该还难不倒我。”

“那就这么说定了!”杰拉德笑了,“报酬……呃,报酬来了。”

说话间,骑着座狼的兽人们已经接近。他们显然也注意到了杰拉德,一时间纷纷勒住缰绳,犹豫着不敢向前。

须知,面对一个和城镇的围墙一样高,单手拿着一整棵大树当武器的巨人,不会有多少人有勇气冒着显而易见的被砸烂变成肉酱的风险,冲上去送死。

就算是盗匪也一样。

盗匪的首领“血手”鲁尔,一个穿着闪烁魔法灵光皮甲,手上弯刀也一样闪烁着魔法灵光的兽人,陷入了矛盾之中。

他很清楚这巨人的力量会有多么恐怖,如果是在平常,他一定会带着部下们绕道而行,绝不会招惹这个对手且不说可能的风险,光是为了杀掉这巨人所要付出的代价,就是无法弥补的。

要杀掉这样一个对手,恐怕要做好拼掉半个盗贼团的心理准备。

没了盗贼团,他在这蛮荒之地又算得了什么呢?

但是,从可靠渠道得到的那个消息,坚定了他的信心。

他的目光落在杰拉德的右手手腕上,凝视着那微微透出魔法光芒的骨镯。

只要得到这件宝物,就算拼掉整个盗贼团又怎么样!

一件传奇宝物,足以让他横行四镇,就算回到那些繁华地区,也足以安身立命,享受花天酒地的生活。

既然如此,那么这“兽人狼骑团”的历史使命,也就可以结束了!

想到这里,他终于下定决心,弯刀一挥,发出了进攻的命令。

第二十一章

作为经历无数PK而从未团灭的资深犯罪团伙,兽人狼骑团对于村镇级小规模群殴是很有心得的。虽然大佬下了进攻的命令,他们却也没有大叫着“板载”就无脑冲锋,而是驾着座狼,斜着从商团的防御阵地前面冲过,顺便摘下背着的短弓,朝站在最前面的杰拉德开弓射箭。

作为资深犯罪团伙,兽人狼骑兵不仅骑术和箭术都很精湛,战斗经验更是异常丰富。他们对于攻击距离把握得非常准确,根本就没有踏入老索斯布置陷阱的区域。他们在商团的射手们无法有效攻击的距离上就发动了进攻,实现了单方面的打击。

数十张短弓一起射箭,俨然也形成了一片箭雨,看起来煞是吓人。然而杰拉德毫不买账,除了用左手护住眼睛之外,甚至连格挡都懒得格挡。

兽人们的箭术还是相当犀利的,几十支箭一大半都射中了目标,一时间眼看杰拉德就要被射成大号筛子,商团众人紧张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然而只听噼啪噼啪,犹如木石相撞的声音不断传来,一支支利箭射在杰拉德的身上,不仅没能破皮见血,反而轻轻一弹,纷纷落地,似乎一点效果都没有。

哦,也不是全无效果,杰拉德就嘟嚷了一句:“有点痒……”

有点痒,仅此而已。

众人全都无语,隋雄觉得自己依稀看到兽人们头顶上升起一对滴着黑水的低垂翅膀,还看到了“兽人狼骑团士气低落”的系统提示。

当然,只是错觉。

射箭没用,让“血手”鲁尔微微皱眉,但却也没怎么在意。他身经百战,不止一次遇到过全身重甲的对手,不怕弓矢又怎么样,他有的是办法!

“术士,灼烧诅咒。”他用兽人语下令。

于是三个之前没有参加冲锋的兽人便驾着座狼缓缓逼近,前进了不远的一段距离后,就同时举起了右手。

他们都握着不到一尺长的短魔杖,魔杖用魔兽的骨头制成,镌刻着类似的魔力符文。而在每一支魔杖顶端,都镶嵌着大同小异的红色宝石。

这魔杖有些奇怪,商团众人都没能认出它来。但当红色的魔力波动在魔杖上萦绕的时候,年轻的法师帕林终于认出了它。

“怀特大哥小心!是增程魔杖!”

这个世界的法术并不像隋雄穿越前看过的魔幻作品里面那么强大,上秒天下秒地中间秒空气,是绝对没有可能的。这里魔法最大的问题就是射程,因为需要依靠法师的精神力指定目标,所以大多数法术的射程也就在二三十米左右。只有不需要指定目标,只需要指定方向的射线类法术,才有远高于这个距离的射程。

二三十米当然不够远,以至于施法者在实战中非常依赖于战士系的保护,一旦失去了保护,几个高等级的施法者甚至可能被一个中等水平的弓箭手一一用利箭点名,变成人肉靶子。

……当然,如果一个施法者面对失去保护的情况居然不赶快撤退,还要硬跟克制自己的弓箭手刚正面,这种智商大约也不可能成长起来,早就在法术研究过程中把自己给弄死了吧。

为了改善法术射程不够远的问题,“法术增程”的技术应而生。为了普及这个能让法术射程增加到二至三倍的技术,增程魔杖也就顺理成章地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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