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变成巨型章鱼,这种被欢乐女神称之为“小粉红”的家伙就摇身一变,变成了强力的近战系。它们虽然只有十几条触手,但挥舞起来当真花样百出,宛若变魔术一般,有着极为丰富和巧妙的战斗技艺。
隋雄跟着神国里面年纪最大的那只巨章鱼学习触手格斗术,获益良多,很有几分拜师学艺的感觉。
至于神国建设技术,他也学得不错。欢乐女神是个好老师,讲道理深入浅出,还找来一个小世界,实际操作给隋雄看,给他分析“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不能那样做”之类。通过学习,隋雄发现了自己神国设计中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进行修改。
原本他觉得自己把“庇护所”建得挺好,现在看来,压根就不行!用欢乐女神的说法是“把所有的才华和灵感都用在那层坚不可摧的外壳上了”,至于内在的部分……
结构松散,差评!
设施冗余,差评!
搭配凌乱,差评!
缺乏主次,差评!
轻重不分,差评!
唯一没有得到差评的,是他把设计、军演之类的部分放得很远,对此欢乐女神勉强给了个中评,算是不过不失。
“虽然设计得并不好,但至少在安全性这方面是合格了。”欢乐女神说,“像这种危险的东西,安全性合格,别的就都差不多了。”
隋雄当时嘴贱,忍不住问了一句:“差不多,意思就是还有差距,究竟差距在哪里呢?”
欢乐女神微笑着看了他一眼,然后滔滔不绝说了至少半个小时,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分析这些危险的设施应该放在神国的哪里,周围需要哪些辅助设置,以及还需要注意哪些东西……隋雄一开始还一边听一边点头,后来就已经头晕眼花,两只硕大的眼睛几乎变成了两盘蚊香。
当欢乐女神终于说完了停下来的时候,他忍不住感叹:“这也太复杂了吧!”
“复杂吗?我才说了一点基本的东西而已,还没有深入剖析呢。”
隋雄败了,问:“我说……您懂得这么多,是平时跟神系的同伴们交流的结果吗?”
欢乐女神的脸色稍稍黯淡了几分,轻轻叹了口气。
“他们啊……他们不喜欢跟我谈这个。”
“我觉得也是。”
如果不是没得选择,隋雄也不想要谈这些。
简直是在摧残自己的脑细胞嘛!
(画风不对啊!画风不对了啊!)
他有些悲愤地想。
(我傻,我真傻!我只知道那些整天把自己窝在房里对着塑料小人和电脑屏幕嘿嘿傻笑的人是宅,我忘了世界上还有技术宅这种生物啊!这欢乐女神明显就是个技术宅,多半还跟当初网上看的那位“从零开始打造石器时代生活”的澳洲小哥一个档次……不,或许还要加上玩真人版“我的世界”的味道……难怪我之前为什么会觉得的神国有点古怪,之前还以为是什么都软绵绵的原因,现在想起来,特么根本就是主题建造嘛!)
(还有,像爱情女神的神国,明显就是另外一个风格的主题建造……该不会之所以建立神系,就是为了玩不同风格的主题建造吧?)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又笑了。
自己当初建造虚空城的时候,可不就是在玩主题建造嘛!
那时候自己还琢磨着,觉得全世界大概就自己一个人(?)有这种爱好,现在看来,自己其实并不孤独,只不过是孤陋寡闻而已。
世界这么大,怎么可能没有热爱主题建造的同好呢?
于是他就开心了,学习时候的劲头也更足了。
因为他有了一个新的想法。
等学好了专业知识,他要开始建造第二座主题公园或者说城市。
到时候……就拿黑麦城南边那个要塞当材料吧……
第六十六章
隋雄在欢乐女神的神国学习了大概三个月,最后欢乐女神认为他的水平已经足够,光靠学习无法进一步提升,需要在实践之中才能继续进步。
换句话说,他毕业了。
“你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在送别之时,欢乐女神感慨地说,“尽管很多时候,你的某些思路有些过于跳脱,缺乏严谨性和可行性,但我认为,你那层出不穷的灵感足以弥补这个缺点。”
“你的水平已经超越了绝大多数的神,区区神国建设,对你来说已经根本不值一提。现在我更加期待看到你的其它建设作品……比方说上次你跟我说过的,计划建设的‘温暖的要塞’,那个就很有趣。”
“和我不同,你是一个更加随性也更加自由的创作者。作为帮助你巩固基础的前辈,我期待看到你更多更好的作品!”
隋雄笑着道谢,向这位差不多可以算自己半个老师的前辈神告别。
这一趟忘忧原野之行,虽然遇到了不少波折,但最初的目标也算是全部达到了,甚至还有了额外的收获,让他深觉不虚此行。
回到神国之后,他还没来得及动手修改神国的布置,就收到了爱情女神来访的消息。
“咦?来干什么?”
隋雄有些纳闷,但还是接见了爱情女神。
爱情女神显得有些沮丧,无精打采。见到隋雄,很不高兴地说:“你这家伙,究竟给卡莉莎灌了什么迷魂汤?虽然经过我的点拨,她已经明白了自己的内心,但她却坚决不肯改变信仰……而且你还在捣乱!”
隋雄当然知道这件事,前不久爱情女神化身下凡,去试图蛊惑卡莉莎信仰自己。花了许多心机,用了许多手段,最终总算是有所收获卡莉莎承认自己是个除了自己所爱人,别的什么都不在乎的女人。
按说到这一步,卡莉莎就该信仰爱情女神了,但卡莉莎却给了爱情女神一个出乎意料的回答。
“您说得很有道理,您的教义也很正确。”她说,“然而,我的心中已经装不下莱昂之外的任何东西,包括您在内。”
当时爱情女神是什么表情,隋雄不得而知,但他可以打赌,爱情女神的心情一定是很崩溃的。
而隋雄自己……得到消息的时候他正在学习,就随口把这事说了出来,然后跟欢乐女神一起哈哈大笑。
六月债还得快,爱情女神之前给别人捣乱,现在报应来了。
爱情女神并不是一个会轻言放弃的神这从被隋雄堵门堵了那么久都不肯认输,就能看得出来。所以并没有因为卡莉莎拒绝信仰自己就灰心离开,而是在加尔斯城住下,天天跑去骚扰卡莉莎。
然而,卡莉莎真的是心如铁石,任凭爱情女神怎么劝说怎么诱惑,她都毫不动心。
甚至于……她都不愿意当卡莉莎的圣灵。
“活着,我要跟莱昂在一起。死了,我也要跟他在一起!”她很坚定地说,“如果他将来可以封神,我就去他的神国。如果他不能封神,他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爱情女神气得七窍生烟,然而却又不好发作“痴情”完全符合的教义。
“难道你不想要变得更强吗?如果你变得足够强,就能帮上他的忙了。”不久前,她如此诱惑过,“信仰我,我可以擢升你为选民,给予你强大的力量。”
“我不会本末倒置的,有力量固然好,没力量也无所谓,但我不会因此改变自己的心意。”卡莉莎经过仔细地思考,如此回答。
隋雄得知此事之后,直接降下一道圣光,化为一件项链形状的神器,落到卡莉莎的手上。
他的意思很清楚小样,想挖我家墙脚?要跟雄哥比身家么?信不信我拿钱砸死你!
爱情女神当然就被打败了,虽然也是中等神力,但身家并不丰厚。像这种神器随便发的行为,真的做不出来。
于是就怒气冲冲地跑来找隋雄麻烦了。
“我觉得你不应该来找我。”隋雄很无辜地说,“信仰是自由的。卡莉莎愿意信仰谁,是她的自由。你能不能说服她信仰你,都是你和她之间的事,与我何干?”
“但是你为什么要支持她?她明明已经有些动心了!”爱情女神咬牙切齿地说。
隋雄作惊讶状:“你来挖我的墙脚,想把我教会的高层拐到你自己的教会去,然后还不许我有所表示?我的天啊!你这也太霸道了吧!”
爱情女神被说得无言以对,只能气得宛若青蛙一般瞪大眼睛,腮帮子都鼓了起来。
“可是……可是……”
“不要可是了。”隋雄笑了笑,说,“我没有阻止你去接触卡莉莎,就已经足够给你面子了。做人要讲道理,不能太过分啊。”
爱情女神被他说得无言以对,只能生闷气。
然而这家伙并没有生气很久就改变了主意,又向隋雄请教如何让信徒坚定地信仰自己,永不动摇。
这种事情需要学习吗?隋雄觉得有点迷惑。
在他看来,所谓信徒,不就是或者志同道合,或者是崇拜自己。如果有一天,大家有分歧了,或者人家不崇拜自己了,当然就好聚好散。
有必要琢磨如何坚定信徒的信仰吗?感觉很多此一举啊……
他这么一说,爱情女神的表情顿时就变了。
不是生气也不是羡慕,而是一种……怎么说呢……如果隋雄晚穿越个一年半载,倒是能在网上看到句很适合形容这个表情的名言。
关爱智障的眼神。
这种眼神理所当然让隋雄很不高兴:“喂!你什么意思啊!”
“没什么意思,我只是太惊讶了。”爱情女神摇摇头,依旧用那种关爱智障的眼神看着隋雄,然后突然间恍然大悟,连连点头。
“你又想到了什么?”隋雄问。
“没什么,我告辞了。”爱情女神转身要走,却被隋雄一把拉住。
“不许走!先给我说清楚!”
“真没什么好说的,无非是理念不同而已……”
“你当我傻吗!那是理念不同的眼神吗!”
“真的是啊!”
最终,隋雄还是没有能够问出究竟来,这既让他有些郁闷,也让他暗自警醒。
(我和这些传统神之间,终究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第六十七章
加尔斯城张灯结彩,热闹非凡,街道全都干净得宛若水洗一般,两边的房屋也都变得干干净净,宛若崭新的一样,连街上巡逻的士兵都在铠甲外面罩着一身鲜红的袍子,看起来十分喜庆。
从天空中看去,可以看到这个城市里面到处都是一片鲜红。红花、红绸带、红地毯,还有一件件红衣裳。
“以前就知道你喜欢红色,可没想到居然喜欢到这个地步。”维耶看着地面上那一片红,忍不住笑着说,“这红彤彤一片,简直就像是一锅炖虾米。”
隋雄闻言,忍不住撇了撇嘴:“你这什么形容啊!还王子呢,文化水平太低了吧!”
维耶哈哈大笑:“你知道我当年做王子的时候,当时的国王也就是我父亲,是个什么样的人吗?”
隋雄摇头,有些好奇。
“他比普通人高两个头,胳膊比一般人大腿更粗,说话的声音像敲鼓,一顿饭能吃半头羊,十斤饼,喝酒都用小酒缸。他用的是重弓,穿的是重甲,上战场的时候总提着一百二十斤的大战斧,但却从来不骑马那时候还没有血脉技术,别说是寻常的马,就算一般可以驯服的骑乘魔兽,都吃不消他的力气。”维耶眼中满是笑意,显然当年宫廷生活对他来说也是很愉快的回忆,“但他老人家却有一个缺点,不识字。”
“啊?!”
“也不能说完全不识字,他至少认得自己的名字。”维耶说,“不过,也就只认识自己的名字了,他连我们兄弟几个的名字都认不全。”
隋雄目瞪口呆,他暗暗琢磨,这哪里像个国王,分明是一个蛮子!
等等……蛮子的国王,那也是国王啊!就像蒙古帝国的开创者铁木真,那是蛮子吧,但人家难道就不是国王了?
他还记得看过个电影,名字叫《蛮王柯南》,虽然不觉得那主角究竟哪里像国王了,但至少的的确确是个蛮子没错。
可见蛮子是能够当国王的,一点问题都没有。
于是他点点头,突然又一愣,问:“那么你当年……莫非也是个蛮子?”
维耶点头:“凡人时候的我的确也是个蛮子,不过我比父亲多认识几个字,加起来……约摸五十个词总是有的。”
隋雄已经无语了,他印象中维耶是个很有文化的人,会写诗、会作曲、会编歌剧,却没料到当年他还是凡人的时候,竟然是个野蛮人。
想来这些文化的东西,都是他封神之后学的。
“时间真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他忍不住感叹,“看你现在的样子,我真无法想象你当年究竟什么模样!”
维耶笑了笑,摇身一变,化为一个人高马大雄壮非凡的好汉,短短的胡须如同钢针一般,两只眼睛纵然不特意瞪圆,也充满了令人战栗的威势。他的肌肉堪比地球上的健美运动员,但身上却又有许多健美运动员绝对不会有的纹身,层层叠叠,连脸上都不例外,看起来极为凶恶,当真是可治小儿夜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