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绕过了两块岩石之后,发出了吱吱的叫声。
下一刻,段云和沈樱都愣住了,段云甚至抬起了手肘,以便随时发出肘剑。
一个高大的人影耸立在那里。
不,段云和沈樱这才看清,那人影竟不是站着,而是坐着的。
仅仅坐着,都和他们站着差不多高。
那是一头格外高大的白猿,眼睛睁得老大,倚靠在一块山壁上。
段云稍微靠近了些,以他妇科大夫的观察,发现这白猿已经死了。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道,和四周的昏暗环境融为了一体。
这时,金丝猴指向了白猿的肚皮。
沈樱率先走了过去,疑惑道:“什么?”
金丝猴又指向了白猿的腹部。
即便已经死了,这高大的白猿依旧给人巨大的压迫感。
“这是?”
段云走了过去,说道:“缝线的痕迹,它肚子曾被切开过,又被人缝了起来。”
作为专业的妇科大夫,他这点是能看懂的。
这剧情.
金丝猴继续指着白猿肚皮,挥舞着双臂。
“宝贝就在里面?”沈樱“翻译”道。
猴子点头。
段云拿出温柔轻轻一划,白猿的肚皮就被切开了一道口子。
“真有东西。”沈樱惊讶道。
段云从中一挑,挑出了一支血淋淋的大竹筒。
之后,竹筒的盖子被掀开,里面卷着一本册子。
昏暗的环境中,他眯着眼睛一看,只见册子上赫然写着“风流玩意儿”五个大字。
“什么玩意儿?”段云有些懵逼道。
从进入这山崖洞穴开始,他一直以为自己拿的是曾阿牛剧本,可这里怎么画风突变了。
《风流玩意儿》一听就不怎么正经,感觉和他的藏书《女神捕沉沦记》是一类。
可谁又会无聊到把一本带颜色的书这样封在白猿肚皮里?
这只白猿毛发已萎靡,看起来应该死了有一段时间内,却没什么腐败迹象,再加上它高大无比的身躯,给人一种神异恐怖之感。
这只白猿一看就有奇遇,恐怕死前已修炼成精了。
段云带着《风流玩意儿》出了洞穴,站在石台上观摩起来,看有没有配图。
结果一段时间后,他发现自己可能拿的还是曾阿牛剧本。
“这竟是一门指法。”段云惊讶道。
沈樱看了看扉页,说道:“风流玩意儿,这还真是一门神功。”
“什么?”段云疑惑道。
“你听过天衣风流王风风风这人没有?”沈樱说道。
“王风风?”
“不,是王风风风。”
看着段云的模样,沈樱就知道他不知道,说道:“回去让慕容兄弟给你说给。”
段云疑惑道:“你为什么不和我说。”
“我渴了,不想说话。”沈樱回答道。
“嗯?”
“走了这么远路,出门又忘了带水,你不渴?”
段云点头道:“我不止渴了,还有些饿了。”
这时,他不禁对着洞口的猴子说道:“猴哥,没了吧,没了回去了。”
猴哥点了点头,又带着他们往回走了。
黑漆漆的洞穴,一下子又恢复了寂静,显得深邃且神秘。
傍晚,那只金丝猴又单独回来了。
它经过了白猿那巨大的身躯,没有任何停留,径直往洞穴深处走去。
漆黑的山洞里,藏着一条可容一人前行的裂缝。
金丝猴钻了进去。
一盏茶功夫后,眼前的空间一下子开阔了许多。
可也就是这时,金丝猴猴身却僵硬了许多。
缘于这山缝后的洞穴中,正蹲着两个人。
一个人头顶长着一串鲜红的肉瘤,看起来跟公鸡的鸡冠一样。
一个则身材匀称,眼睛很亮,而更为恐怖的是,他正用一根管子插入一只猴子的头颅里,不断吮吸着。
这猴子明明惊惧无比,却一动不敢动,只得任由他吮吸脑髓。
“猴子,别吸了,再吸要吸空了,这么多年了,你对同类怎么还这么残忍?”头上长着鸡冠的人说道。
“残忍?这也叫残忍?”
眼睛很亮的男子猛的一吸,那猴子的头颅里顿时传来了一阵空荡荡的回想,听起来十分人。
“等我吸段老魔的时候,我让你看看什么叫做残忍。”
男子一边说着,一边露出了一个笑容。
他的鲜艳牙床露在外面,在这昏暗的洞穴里,看起来十分人。
第106章 这功法亦正亦邪,只有我能把握得住!(求订!)
洞窟内,金丝猴已回来了。
在这神秘洞窟深处的,自然是鸡相鸡司晨和猴相猴无牙了。
猴无牙招了招手,刚从玉珠山庄回来的金丝猴便既畏惧又服帖的走了过去。
它的旁边,是一只脑袋刚被吸空的同类尸体。
猴无牙一边露出白牙,一边抚摸着金丝猴的猴脑,看起来和蔼至极。
鸡司晨说道:“猴子,你说段老魔会上你的当吗?”
猴无牙咧嘴一笑,说道:“大山剑派的掌门陈山禾和风雨楼的二楼主云雪生比段老魔差吗?”
“哈哈哈有道理,学武的不想中你的套还真不容易。你他娘把秘籍缝进狮白猿肚皮里这招真是绝了,那云雪生还是风雨楼的智囊呢,结果还是遭了你的道。”鸡司晨尖着嗓子感慨道。
“没办法,功夫好的有几个不自负,他们每一个看见狮白猿肚子里的秘籍,都认为自己是天命之子,天命所归,喜不胜收。更何况,我这秘籍本就是真的。”
猴无牙吃饱喝足后,很是满足。
“真的?”鸡司晨惊讶道。
“当然是真的,王风风风本就是我娘舅,只是这秘籍我只弄到了残篇,怎么,你想学啊?”猴子忽然问道。
鸡司晨不由得发出了一阵咯咯如鸡叫的叫声,说道:“鬼才想学。”
“都是兄弟,小弟我就不害你了。这残篇就没人能练出来,更能惹人发疯。经过我不断试药后,这本《风流玩意儿》已能让修炼的人把脑子震成浆糊了。
不得不说,这样的脑子吸起来特别滑爽,和我的‘吸脑大法’简直绝配。”
说着,猴无牙露出了贪婪的神色,感叹道:“这些年,我吸了好些人的脑子,有什么剑派宗主、临雪仙子,什么百炼神捕、夺命书生,你别说,聪明人的脑子吸起来最是爽口,回味无穷!”
“吸了说的云雪生的脑子后,我功力大增了不说,忽然有了诗气,会吟诗了,吸了夺命书生的脑子,我竟然会算术了,我以前最不会这个的。”
这时,猴无牙看向了鸡司晨,说道:“都说鸡的脑子最小最精华,也不知道什么滋味。”
鸡司晨一下子大笑起来,笑得头上的鸡冠都晃荡起来,说道:“那你要不要试试?”
“算了,算了,都说鸡脑子有毒,而你这只死鸡本就是最毒的。两年半不见,更不知道你毒成什么样了。”
“说来说去,鼠老大不见后,就我俩最讲义气,嫂子被段老魔残忍杀害后,那头猪叫得最凶,结果最后就我俩来了。”猴无牙感慨道。
鸡司晨摇了摇头,说道:“那头猪本就是最自私的,大哥在的时候就喜欢拍马屁,一向叫得最凶,跑得最快。你说,段老魔需要几天会被你那娘舅功法震成傻子?”
“不知道啊,天赋越高的越快,最聪慧的云雪生用了七天,他不太笨的话,十天半月脑子也该成浆水了。”猴无牙解释道。
说着,他抚摸着金丝猴的小脑袋,温柔说道:“你去看好了,老魔一旦练残了,就来知会我,脑子就新鲜的时候最好吃。”
金丝猴小心翼翼的点着头。
玉珠山庄内,段云正在听慕容兄弟说起风流人物“王风风风”。
“王风风风可是近百年来最让人羡慕的奇人。”
说起这个人,慕容兄弟眼神都有些变了。
“王风风风被称作‘天衣风流’,以指法和轻功身法名动江湖。他的指法有诸多变化,既能让他诸多红颜知己幸福无比,销魂感受,又能让敌人痛苦无比,生不如死。
当时江湖上流传着一句话,最幸福的事是成为王风风风的朋友,特别是红颜蓝颜知己,因为他能让人幸福无比,宛若飞升,而最可怕的事则成为王风风风的敌人,他会让你如坠炼狱,生不如死。”
听着慕容兄弟的说法,段云脑子卡了一下,说道:“关于这指法,我是不是想歪了?”
慕容兄弟斩钉截铁道:“不,你没有想歪!这着实是一门既能让人幸福无比,又能让人如坠地狱的神功指法。”
“天衣风流王风风风的红颜知己既有魔道妖女,也有正道仙子,好友里既有世家大物,也有一方魔头,这些人本水火不容,甚至有血仇,可只要王风风风在,有他的指法在,他们便能和谐相处,比皇帝的后宫还和谐得多。”
“这就是王风风风指法的魔力。”
段云这时才想明白,为何沈樱不愿意和他说这些了,甚至现在都没来凑热闹。
这指法的妙用让一女人来解释,着实不对劲。
不,这指法本身就很不对劲!
臭流氓!
不过,这指法要看掌握在谁的手里,掌握在他这种一身侠气的少侠手里,那只会照拂人间,让江湖更加美好。
于是,段云决定牺牲自己宝贵的时间,练这指法。
结果他去翻秘籍时,发现慕容兄弟反而率先一步,很勤快的拿起了秘籍观摩起来。
段云一把夺了过来,说道:“你干什么?”
“我想学这个!”慕容兄弟一脸诚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