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有靠近这里,陆峰就嗅到了这附近传出来的恶臭味道,像是尸体腐烂了许多年的味道。
混合在这恶臭味道里面的。
还有供香的味道。
这两种味道混合在一起,不但没有叫这里变得更加的香气扑鼻。
反倒是叫这里的气味变得更加的恶心,难闻。
“呵。”
嗅到了这个味道。
卓格顿珠从自己的怀里拿出来了“嘎巴拉碗”,又从自己的怀里拿出来了几张皮,陆峰此刻,已经远离了这里,去寻找厨房,地上到处都是尸体,陆峰拿出小刀,将昨天管家给他装糌粑和肉干的口袋拿出来,将里面的糌粑和肉干倒了,收集这些贡品。
此次事发突然,也不可能尽善尽美。
死人的头发。
一些血液。
还有一些家禽的羽毛。
至于人的尸体不用找,这里都是人的尸体,去找贡品的时候,陆峰知道,自己应该是运气比较好,并且几次遇见“大恐怖”,都是人皮经卷帮助他。
难道说。
人皮经卷还有稳定他神思和情绪的作用?
要是如此。
那就再好不过了。
要知道,在修行很多法门的时候,都很容易被大恐怖摄去心神,变成行尸走肉。
简而言之。
神魂被吓死了。
要是人皮古卷能加护住他的灵魂。
陆峰就收回自己的话。
这人皮经卷不是没用,是太有用了。
这里没有别人,陆峰拿出来了手头的人皮古卷,看到人皮古卷上面多出来的老太太画像!
怎么回事?
陆峰很清楚,他来之前,古卷上还未有此物!
这画像,什么时候出现的?
难道,经卷还有显示厉诡的作用?
就在他如此怀疑的时候,东西已经找的差不多了,陆峰拔腿就朝着那边跑去,没跑两步,他的眼前就出现一个人也许已经不能算是人了,他动作呆滞,身上带着浓烈的尸臭味道。
很明显不是活人了。
他看到了陆峰,紧接着,全身上下忽然长出来了尸毛,一反缓慢的动作,朝着陆峰冲了过来!
下意识的。
陆峰的手自然而然的化作了一个咒印,口中念诵:“,萨怛,三谬提。”
真言吐出。
那“人”像是被看不见的锤子重重的击打了一番,就连头颅都爆炸开来。
也就在这个时候,陆峰看到,眼前之人的身上,忽的冒出来了一丝丝黑白色的气息,落在了古卷之上。
紧接着,古卷之上传来了一阵清凉无比的气息。
陆峰第一次感觉到“耳聪目明”是一种什么样子的体验!
他感觉自己的大脑,成为了一个超级处理器。
许多想不明白的辩题,许多记不清楚的文字,忽然之间就变得极其的清晰明了。
一时之间,陆峰想到的第一个想法就是。
这不是学习神器?
有了这手段。
他背书辩论,不是手拿把掐?
第5章 鹤蚌相争,渔翁得利
原来古卷是这么用的。
吸收厉诡的气息。
然后开发大脑?
这是陆峰想到的第一种可能。
与此同时,他的头脑开始风暴,一心三用。
一方面,他在思考古卷的作用。
另外一方面,他在温习以前的功课。
还有一方面,他的大脑开始思考今天的所见所闻了。
陆峰发现,是自己猜错了。
古卷,并不是只有一个提示作用。
很有可能是他以前没有发现古卷的妙用。
古卷只有在遇见了厉诡,或者杀死厉诡的时候,才会有反应。
以前他经常在寺庙之中学习,没有见过厉诡。
就算是出来“打工”,亦没有见过厉诡见过厉诡的话,他可能早就死了。
所以第一次遇见厉诡,古卷也是第一次发挥了作用。
还有,陆峰此刻的脑子运转飞快,很快就想明白了前因后果,这些天发生的事情,都好像是过电影一样在他的眼前飞过。
他忽然意识到。
不管他来这里是干什么的,事情为什么会成为这个样子。
但是,他都获得了一场千载难逢的泼天富贵。
他好像是一个无意之间闯入了宝库之中的小蚂蚁,得到了登天的富贵,只要在这里辗转挪移的合理,那么他一定就能得到超出自己想象的宝物!
首先,是布施的钱财有了着落,这一次两千两银子的布施,有了出处。
在密法域,有句话是这样说的。
土司是白色的。
僧侣是黄色的。
这一点是说,僧侣是需要大量的黄金造物,不管是用在佛像上的金粉,亦或者是祭祀的贡品,或者是其余的一些法器的制造,都需要黄金。
所以在寺庙之中。
有很多的黄金。
可是土司唯爱白银。
土司是有自己的银库的。
大量的白银放在银库之中,用以存取,使用。
噶其拉土司家中遭了诡灾。
钱财,肯定是成为了“遗产”。
是众人争夺的对象。
他一个人不可能带走所有的钱,那也不是他能拿的,
拿了就死。
但是拿足够布施的钱,用来布施,绝对没有问题。
因为第二,他记得清清楚楚,这位卓格顿珠上师在不久之前,授予他密咒使用权的时候,就说的很明白,要是这次他活下来了,就可以借用他家族之名。
这样的大僧侣在施法的时候说的话,都是算数的。
对于卓格顿珠上师身后是有一个庞大家族这样的事情,陆峰一点都不觉得惊讶。
这有什么可惊讶的?
大部分土司,都是亲戚,你的女儿嫁给我的儿子,我的儿子是你的女婿。
还有诸多贵族家族,都是寺庙之中的僧侣的亲人,每一个大贵族之中,都有大量的家族成员在寺庙之中,不管是充当管家僧,还是充当管库僧,都如一张密网,将寺庙和家族联系在一起,一个个都位高权重。
卓格顿珠从最高的四座寺庙之中学习出来。
身后有一个显赫的家族,最正常不过。
这也就意味着,这一次活下来,他可以借用这位卓格顿珠上师家族的名义,得到一个靠山。
有了靠山,拿两千两白银,并不算是什么致命的罪过。
不对,他还要多拿一点,去当做礼物。
至少要拿三千两。
这就是第三点了。
他很清楚的记得,噶其拉土司的牧场,庄园,都是有人觊觎的。
在阿曲布州,也不止是有噶其拉一家土司。
土司、宗本贵族,数量不少。
所以接下来,他去寺庙报信,给谁报信,叫谁第一时间知道这件事情,都是学问。
只要思考得当,行动合理,他就可以在其中获得极大的好处。
想到了这里,陆峰又想到了一件紧要的事情。
那就是,他这种“才思敏捷”的作用,什么时候才会结束?
要是他这种“才思敏捷”的作用,能够加持到他辩经考试的时候。
岂不是大大的巧妙!
到时候,他所向披靡,考试完成,得到学位,岂不是手拿把掐的事情?
拿出了古卷。
他在古卷,那大大的虎形老太太下,见到了一具尸体,尸体旁边还有时间。
一个时辰半刻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