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最强人生 第76节

  等到《包青天》的拍摄结束,魏小范就带着殷俊去了他的食堂——广播道附近的大排档,在那里,早就有了一群人在等着。

  这里面倒没有惠添赐,魏小范虽然是老好人,但惠添赐一次又一次的薄恩寡义,他也不好意思让殷俊去原谅惠添赐。

  今天等着的,是殷俊都熟识的人,有董伟、蒙海和钟伐他们。

  问了一下才知道,钟伐今天中午已经在嘉禾面试通过,准备拍摄定下洪锦宝主演的新片《鬼打鬼》了。

  听说了是殷俊推荐他的,钟伐早早的就给魏小范打了电话,想请殷俊吃饭感谢一下。

  吃喝了起来的时候,钟伐硬是端了一杯至少二两的白酒过来,一饮而尽,拍着胸口说,自己不是忘恩负义的人,请殷俊看着自己以后的表现好了。

  好吧,这话怎么都有点隐射惠添赐的味道。

  但这也不奇怪,惠添赐现在的名声不怎么好,很多人都认为他得志便猖狂,然后又特别的薄恩寡义,这在这群类似于江湖人物的师兄弟之间,尤其的反应强烈,就是董伟,现在也都减少了和惠添赐的接触了。

  就这么着,不喝酒的殷俊,也和一群朋友们吃吃喝喝了半天,快到9点左右才回到家。

  冲澡了过后,殷俊习惯性的看了看电话,发现上面又有三个未接电话,显示的区域并不是香江,但具体的就没能显示了。

  现在的电话,比起二十年以后的来,还是有着科技方面的不小差距的。

  正当殷俊琢磨着是不是黄膺打来的电话,古珑那边是不是有什么变故的时候,电话铃声又响了起来。

  殷俊看着和刚才未接来电一样的号码,赶紧的就接了起来。

  “喂?”

  “喂,你好~请问……是殷俊先生吗?”电话的那头,却不是黄膺,而是一个非常好听的,有些软软糯糯的女人声音。

  “我是殷俊,你是……”

  “啊,太好了~终于你在家了呢~~”这个女人的声音娇憨甜美,说话之间又有着纯纯的天真,已经让殷俊这个不爱幻想的人,都觉得电话那边,一定是一个非常温柔的漂亮女人。

  而且她肯定是宝岛人。

  因为殷俊上辈子看了太多宝岛的连续剧,宝岛女孩子的声音之娇嗲,完全不是别的地方的人能学的。

  正在殷俊琢磨之间,这个女人又继续的道:“你好,我是宝岛的邓莉君,之前你为我专门写了一首歌,叫做《小城故事》的,你还记得吗?”

  邓莉君!?

  殷俊顿时精神一振。

  殷俊没有经历过邓莉君火遍全华国的年代,对他来说,邓莉君是一个非常遥远的人。

  不过,因为接触到香江、宝岛的娱乐,特别是做过一辑邓莉君的纪念专辑后,在殷俊的心中,她就是美丽和温柔的代名词,即使是她的圆脸跟2010年以后的审美不怎么符合了,但那股子从内心散发出来的温婉气质,还是会深深的打动人。

  所以在郑冬汉给邓莉君求歌的时候,殷俊才这么想也不想的答应了。

  没想到的是,她现在居然专门给自己打来电话,真是让殷俊颇有些受宠若惊的味道。

  虽然殷俊来到香江,已经接触到了三个绝对不逊色于邓莉君的美女,甚至单论美貌,还会胜过她。

  可是,这三个未来的大美女现在还是小毛丫头,哪里比得上已经功成名就、如同最美的牡丹绽放着的邓莉君?

  “邓小姐,你好。”思绪一闪而过,殷俊客气的道:“请问那首歌,是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问题啦。”别看邓莉君已经25岁了,但声音和语气就像是十七八岁的女孩子一样,“我是想要谢谢你!这首歌非常的好听,非常的耐听,我很喜欢!”

  “喜欢就好。”殷俊笑道。

  “最近我做专辑,公司不是说要我做流行的,就是做抒情的,或者是歌迷们喜欢的,或者是哪个群体最喜欢哪一种……他们都不关心我喜欢唱什么歌。”邓莉君的谈话却没有结束,反而是跟殷俊闲聊起来:“《小城故事》这样如同清泉一样的歌曲,我就很喜欢,唱起来有种暖流流入心里的感觉。我想要把它作为自己新专辑的主打歌曲,可公司硬是不同意,真是气死我了~~”

  这还是她第一次跟殷俊打电话,却如此的没有架子,跟向一个朋友倾诉一样,还显得有些小女儿态的娇憨。

  殷俊闻言颌首道,“邓小姐,如果从商业考量上来说,他们的想法也是无可厚非。不过做音乐的时候,能有几首自己真正喜欢的歌曲,却也已经足够了。毕竟只有你越来越成功,以后你才能越来越牢固的掌握自己的命运。等到你成了全球的巨星之后,那时候唱什么歌,还不是你说了算?”

  邓莉君在电话那边就笑了起来,“你这人呢,真不像是一个才16岁的孩子。老实说,你真实年龄是不是已经三十多了啊?”

  “差不多了,不过还没满30岁。”殷俊一本正经地答道。

  “咯咯~~”邓莉君又是一阵发笑,就是这笑声都好听得紧,“好了,我不跟你多说了,本来是想要发发牢骚,博博同情的,结果你还站在别人的那一边,真没有意思~~”

  “我说的可是真心话。”殷俊很是无辜的道。

  “那以后你都跟我说真心话吧!”邓莉君道,“我下个月来香江开几场小型演唱会,到时你来现场听哦,我会唱《小城故事》的。”

  “行!”

  殷俊爽快的答应了下来。

  挂了电话,殷俊回想着刚才邓莉君温柔又爽朗的话语,心中不觉感慨万千。

  原本以为她是一个温柔贤淑的女神,没想到居然是这么一个童心未泯的女人。

  比起以前印象中的那个邓莉君来,似乎刚才跟自己打电话的邓莉君,更让人喜欢一些呐!

  事情就有那么凑巧,邓莉君的电话刚刚挂断,这边电话又响了起来。

  接起来就听到了黄膺的声音:“俊少,成了!”

  殷俊马上就明白了过来,“鹰哥,合约签好了?”

  “当然是啰!”黄膺笑着道:“古珑可真难缠,我陪他喝了三天酒,醉得是一塌糊涂,刚才吃饭的时候,他总算是把我带来的合同签了。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明天我就能回来了。”

  “辛苦你了,鹰哥!”殷俊高兴的道。

  “呵呵,没事儿。”黄膺道,“不过我跟他说了,最多三天就把尾款带过去给他,你这边没问题吧?”

  “没问题。”殷俊颌首道,“只不过又要辛苦你了……要不,我找人给你送过去?或者直接用银行转账的方式给?”

  “不用不用,这也就是一天来回的事儿。”黄膺道,“古珑不喜欢银行的,他喜欢现金,哈哈!”

  “那好。”

  殷俊道,“你好好的休息,等你回来了,咱们再慢慢聊。”

  “休息什么啊!”黄膺苦笑道,“古珑刚和别人谈完事情,这会儿正要带我去夜总会呢!他们这些宝岛人,喝酒太厉害了,而且还不是一场的喝,晚上都要转场好几次,再多来这么几回啊,我非得被灌趴下不可!”

  ……

  电话讲完,殷俊不觉是摇头一笑。

  古珑,哦,甚至是一群宝岛的武侠作家,就都有这种喝花酒的习惯,什么卧龙生啊,诸葛青云啊,于东楼啊等等,都是酒鬼兼色鬼。

  不过古珑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喜欢喝酒爽快的人,只要你陪他喝爽了,那什么事情都好谈。

  正巧黄膺就是喝酒耿直爽快的,想来这也是为什么他们这么合脾气的原因之一吧。

  前世有一个传闻,就前两年,一直半红不黑的程龙,想要拍古珑的电影来让自己红火,所以在干爹罗伟的帮助下,好不容易去了宝岛,和古珑搭上了线,但古珑却在酒桌上指着程龙说,我的主角不是你这样的人能当的,要狄珑、姜大维他们才是最佳人选!

  程龙气得想哭,但也只有借着去洗手间的时候哭,然后哭完了还得洗把脸,再回去陪古珑喝酒。

  罗伟看着程龙打不起精神,干脆就叫程龙去割了双眼皮,好歹比以前也顺眼一点。

  然后古珑可能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也给了他几部自己的二流作品,但最后程龙也没有拍出名。

  这事儿只是一个传说,可殷俊却觉得多半是真的。

  古珑属于那种看顺了眼你怎么都好,看不顺眼你怎么都不好的人,说白了就是孩子一样的任性的人。

  殷俊拿100万买古珑的四部经典小说的5年独家影视拍摄权,其实总的算起来,并没有出多高的价格,古珑单独卖给香江几个电视台,隔一两年翻拍一次,也差不多能有这个价格。

  但为什么这么顺利?

  还不是因为黄膺是他看得顺眼的人?

  之前殷俊就知道这事儿,所以特意找的这么一个中间人去,换成了殷俊,可能还不一定能成功。

  要说程龙那时候也是不知道古珑的脾气,一味的讨好古珑,跟他说好话是完全没有用的,你又不是美女,他能有闲心听你说那么多?

  如果一见面的时候,二话不说,程龙直接就干掉一瓶XO来致敬古珑,就冲着他这爽快耿直的脾气,古珑说不定就会把改编权给他。

  至于拍古珑的电影能不能红,那就是后话了。

  所以啊,针对不同的人,制定不同的策略,才有可能获得成功。

  现在合同都签了,四部小说的影视版权,5年之内就独属于殷俊一个人了。

  那么现在,下一步的计划,也可以慢慢的开始了!

第0107章 最好的芷若

  殷俊恢复了每天早上跑步的习惯后,除非是刮风下雨得厉害,不然就算是小雨,也是坚持了的。

  有着满腔的抱负和理想,也要有一个健康强壮的身体,才能把这些实现。

  坚持跑步锻炼,比起那些专门去健身房锻炼的,其实要好得多,也要有规律得多。

  不至于像是你不去健身房锻炼了,就嗖的一下,又反弹肥了许多。

  香江人喜欢锻炼的也不少。

  不仅仅是健身房非常的火爆,就连早上跑步的人也很多。

  殷俊住的这个范信达道是中产阶级的聚居地,有点空闲的人的话,他们也愿意早上出来锻炼一下,还有带着儿女一起锻炼跑步的。

  殷俊就认识住在旁边一个楼盘的一对父女,他们基本上每天都和殷俊是同时间出门跑步的,多遇到几次之下就熟悉了。

  那个父亲差不多40来岁,略微有些发胖,女儿也是十二三岁的样子,长得非常粉雕玉琢,一看就知道长大了后是一个漂亮的美女。

  殷俊老觉得这个粉雕玉琢的小美女模样儿很熟悉,好像是自己知道的哪位女明星的样子,但或许是因为她年龄太小了,殷俊始终看不出来。

  而且大家也就是点头之交,总不可能直接去询问她的姓名吧,这会被人当成居心叵测的家伙的。

  跟邓莉君打完电话后的第二天,正好是星期六,本来许多上班族都会睡懒觉,但殷俊出门的时候,已经看到那对父女整装待发了。

  笑着点了点头,殷俊就往自己熟悉的方向跑步去了。

  等到他在外面的广播道主路跑了一圈,正转回到范信达道时,就忽然看到距离转角口二十多米的地方有好几个人围在一起,透过人群可以瞧见,一个穿着粉红色运动服的女孩子跪在了人行道上,她的身边似乎是躺着一个男人。

  殷俊马上就回想了起来,今天看到那个漂亮的小姑娘时,她穿着的就是这么一身醒目的粉色运动服。

  快步的跑了过去,在女孩子的哭声中,殷俊刨开了人群,看到果然是那对父女,只不过父亲已经躺在了地上,口吐白沫,显得有些吓人。

  正因为吓人,所以没有人敢动他,就连小女孩都如此,只敢紧紧的抓住爸爸的衣服,大哭个不停。

  殷俊马上蹲了下去,脱下T恤,垫在他的后脑上,再用手去掐他的人中,然后再抬头道:“来个人帮忙打个电话给医院!这好像是羊癫疯!”

  香江人不能说很热情,但这种举手之劳还是可以帮忙的,正巧旁边不远处就有一个小卖部,那儿就有电话,一个男子应答着就往那边跑去了。

  “小妹妹,你不要哭,羊癫疯不是什么大病。”殷俊一边按他的人中,一边安抚哭得一塌糊涂的小女孩道:“只不过是一时的昏厥罢了,我们暂时不要动你的爸爸,医生来了就会救治处理的。”

  “呜呜……真的,真的没事吗?”小女孩对殷俊是有印象的,在这个时候,她只能倾向于求助相熟的人,“哥哥,你救救我的爸爸!他刚才还好好的啊……”

  “没事没事。”殷俊低下头去,听了听他的呼吸和心跳,安慰她道,“小妹妹,没关系的,你爸爸现在状态还好……对了,你知道家里的电话吧?先去打一个电话给你妈妈,有妈妈照顾,你就不用这么担心了。”

  没想到小女孩又是一阵哭:“妈妈……我妈妈不在了……呜呜……”

  真可怜。

  殷俊心中一叹,只能是岔开话题,“不哭不哭,那哥哥先回家一趟,准备一下,待会儿陪你送爸爸去医院,好不好?”

  既然她家里都没有其他人了,趁着救护车还要有十几分钟才来的当儿,殷俊还是要回家拿点钱,作为去医院的前期费用的。

  现在他们三人都是简单的运动装扮,哪里可能身上有多少现金?

  小女孩一只手马上就转过来拉住了殷俊的胳膊,抬起了小脸儿道:“哥哥……不要走……”

  我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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