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以信仰开头的歌曲却能做到世界摇滚榜永恒的前三,可以说已经在某些方面走到了极致。
这种东西并不能给歌曲加成,在摇滚中,这是减分项。
减分后还是永恒的前三,可以说是太强横了。
不需要多余表达,现场引发轰动性的群体摇摆,还有那弹幕的爆发,就说明了一切。
“把握现在,机会稍纵即逝;
我不希望长生不死;
我只想趁活著得时候认真的生活;
这是我的人生!”
摇滚更关键的是表达态度,而这一切正好是蓝星音乐最缺失的东西。
歌词听起来简单朴素,或者说有一点点小酷,但是在欧美万千直播观众耳中,这就是最真挚的感情,最浓烈的态度。
如果说加州旅馆告诉世人,地星音乐非常的优雅,非常的悦耳。
那么《it'sylife》就告诉了世人,什么叫做摇滚态度。
“我的心像是开放的高速公路;
就像法兰克辛那屈唱的;
我走自己的路;
我只想趁活著的时候认真的生活;
这是我的人生……”
这一段,很多人听到后认为是一种劝诫。
实际上却是邦乔维作为过来人的感悟。
在之前这个乐队的一首歌中,两个主创因为‘我走自己的路’这句话产生了激烈的矛盾,而最终,在这首震惊世界的邦乔维乐队代表作中,再次引用了这句话。
摇滚范儿是什么?
是一意孤行,是特立独行?
是厌倦尘世,看不惯一切?
不是的,那是最低端最low的摇滚。
真正的摇滚大咖,那些歌坛圣歌,那些被世人传颂的经典,都是指引人奋发向上的。
在这一点方面,《it'sylife》和地星另一个世界级乐队皇后乐队那首《波西米亚狂想曲》完全处在两个极端。
那首歌的歌词,可以说是一个人在经历了社会百态后,对他所在的那个欧美社会的完全失望,而发出的怒吼。
“这是为坚守信念的人们而唱;
为从不退缩的汤米和吉娜而唱;
毫无疑问的,未来日趋艰辛;
幸运不再幸运;
你必须自己寻求突破;
这是我的人生!”
“把握现在,机会稍纵即逝;
我不希望长生不死;
我只想趁活著得时候认真的生活;
这是我的人生;
当别人找你麻烦,挺直身子;
不要屈服,不要放弃,宝贝,不要畏缩;
这是!我的!人生!”
“it's!y!life!!”
现场已经热爆炸了。
疯狂的摇滚在蓝星无情的宣泄着自己的魅力。
在摇滚面前,人类是如此的容易动心。
遇到苦难究竟应该是‘只要我躺的够快就不会被击倒’还是‘不要屈服,不要放弃,不要畏缩,这就是我的人生!’?
邦乔维乐队在这首歌之前,沉寂了五年。
就如同当年贝多芬被世人认为是江郎才尽一样。
最终,贝多芬以《欢乐颂》回归,赢回了所有信徒,成就了音乐史上永恒的高峰。
而邦乔维虽然不能类比贝多芬,但是他赢回的更多。
从谷地,直冲山峰。
如果邦乔维乐队在沉寂之中,一直发《我不想活了》《人生不值得》《那就这样吧》的丧歌,他们能迎来这一流行音乐史上的巅峰吗?
那必然是沉寂到死啊!
不过,摇滚有时候代表的不是乐队自己,代表的是乐迷的倾向。
所以有些乐队一直很丧气,也是可以理解的。
毕竟一堆赚大钱吃香喝辣的人,丧气能丧到哪儿去?
和普通苦命人经历的绝望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不过,接自己之口,表达这个歌迷小团体的内心倾诉,也是可以理解的。
不过,从爆燃的程度上讲,首选当然还是正向的东西。
《it'sylife》杀穿全宇宙后,杀到了另一个宇宙。
无数人为之倾倒:
【这就是摇滚吗?为什么我已经热泪盈眶?】
【仁慈的主啊,是您让另一个世界的圣歌来拯救我的人生吗?】
【我的人生,走自己的路,决不妥协,绝不放弃!生活,有种再来抽我两个大逼兜啊!】
【这英文歌听着还不错。】
千人千面,不同国度的人,不同的歌迷,听到这首歌的反应是不一样的。
林轩拍了拍手,另外一支乐队登场。
“老规矩,我们邀请了这个世界的乐队,来演唱邦乔维乐队的经典歌曲,也是三首。”
“这支乐队来自于米国,让我们欢迎多簧乐队!”
林轩继续:“另外我讲一句,邦乔维的歌很好,邦乔维乐队是煞笔!”
“好的,欢迎多簧乐队为我们带来三首歌曲。”
台下的观众面面相觑。
林轩还是第一次当着公众的面,说地星某个人的坏话。
邦乔维乐队到底干了什么事情,所以才让林轩敬佩他们作品的同时,说他们是煞笔?
不过,这完全不影响蓝星的穿越者粉丝一起骂。
八万人一起高呼:“邦乔维是煞笔!”
附近几条街的居民,骤然间听到八万人体育场传来了纯正的京骂,都惊呆了。
这么统一的吗?
看着多簧乐队上台表演,林轩偷笑。
虽然煞笔邦乔维乐队被地星龙国封杀了,但用他们的歌赚蓝星米国人的钱,还是美滋滋啊。
正所谓天理循环报应不爽。
现在轮到林轩用邦乔维的歌去攻略米国,冲击米国的市场了。
侧台,唐云低声:“为什么说邦乔维乐队是煞笔啊?”
林轩笑着:“他们本来就是煞笔,细节你就不用知道了,没什么好处。”
多簧乐队的表演持续了二十分钟,才结束。
林轩走上台:“让我们一起喊!!”
台下的观众一开始没反应过来。
但还是有聪明人振臂高呼:“邦乔维是煞笔!”
接下来,全场高呼:“邦乔维是煞笔!”
林轩满意的点头:“大家以后听到标注邦乔维的歌曲的时候,先骂一句……”
“邦乔维是煞笔!”
这下爽了,不久之后至少十亿人知道邦乔维是煞笔了。
只有林轩一个人在偷笑。
其他人不知道为什么,反正邦乔维是煞笔就对了。
什么?让林轩把邦乔维做的事情说一遍?
不好意思,想到都恶心,想吐。
说一遍?说一遍林轩能恨不得把自己的嘴割了,邦乔维除了歌之外的东西,污染空气。
国家体育场的声浪巅峰,在‘煞笔’两个字中到达了顶峰。
这让很多半路来看节目的人产生了一种想法。
是不是在地星听摇滚,得先骂主唱或者乐队是煞笔?
当然不是。
林轩拿着话筒:“听了两首英文歌,让我们来听一听地星上的中文摇滚。”
“本来应该先听巅峰之作,不过让我们缓一缓心情,来听一首比较丧的歌。”
比较丧的歌?
后面的屏幕上正在播放。
而直播观众看到的直接就是地星的演唱会现场的情况。
一个皮裤眼镜男子站在台上:“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
字幕打了出来:“汪半壁,《春天里》。”
“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