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手机东兴?”
“看来你还不傻。”
“难不成……”
“没错。东兴董事长陈曲的小儿子陈皓然,年前刚从韩国留学回来。”
“我滴个乖乖,妥妥的富二代啊,素素,看来你这次是赚了。”
说起东兴,所有人的第一想法就是手机,没错,那个国产手机的企业龙头,垄断了国内手机百分之七十的市场,年销售达十亿台手机的通讯巨头,市值千亿的东兴企业。
“所以你知道我为什么不能拒绝了吧?”刘子素翻了个白眼。
“你家不是卖房子的吗?怎么又和手机龙头扯上关系了。”
“什么叫卖房子的,好好说话,那是房地产。有钱人的圈子就那么大,谁不认识谁啊?我爸想进入通讯行业,陈曲想进入房地产,正好我未婚,他儿子未娶。”
莫墨默道:“这是好事啊,万一你们王八对绿豆,看对眼了呢。你可是房地产龙头的唯一闺女,那什么陈什么的又是个手机龙头的儿子,名副其实的富二代,门当户对啊。”
刘子素一听这话,没好气的哼了一声:“你才是王八,你才是绿豆!你爸让你去相亲,你愿意?再说了,那个男人整整大我十岁!十岁!”
莫墨默立马闭嘴。
她怎么可能愿意去相亲!相亲是不可能相亲的,就算一辈子单身都不可能去相亲!
富人的世界她不懂,可刘子素她还是懂的,别看刘子素跟莫墨默好得穿一条裤子,刘子素骄傲着呢,两人能成为好朋友,也算是命运使然。
一个是千金大小姐,一个是寒门丑小鸭,啊,不对,应该是寒门白天鹅,两人能成为朋友,起因不过是刘子素在高中是被人欺负,唯一挺身而出的就是莫墨默。
刘子素母亲在她出生的时候就过世了,这一点和母亲早亡的莫墨默很像,两人都是没妈的孩子。不过她老爸一直没有再娶,一方面是事业,另一方面是为了唯一的女儿,所以刘子素的童年一直是无忧无虑的,小学初中都上的是贵族学校,也从小养成了刁蛮任性的性格。
然而,等她初中毕业那天,她老爸突然告诉她要再婚,还要把她送国外去留学,这让从小被人捧在手心的刘子素能干?死活不同意,一哭二闹三上吊都没用,为了赌气她自作主张报了一所普通高中,就是莫墨默就读的高中。
从小娇生贵养的刘子素突然出现在普通人当中,显得格格不入,她是那么的高高在上,那么的耀眼,那么的任性,自然而然的就成为了女生欺负的对象,其中也不乏有男生。
某次在厕所被人泼湿全身后,刘子素哭得很无助,还是墨默站出来,她怒斥那些欺负刘子素的人,因为墨默长得漂亮,又温柔,又是学霸,做事认真,是老师眼中的好孩子,也在同学中很有威信,从那以后,没人再欺负刘子素,两人也就因此成了朋友。
某天,剧组来学校拍戏,因为之前说过的原因,刘子素开了个玩笑,墨默成了明星。为了不让墨默孤独,一个人身处黑暗的娱乐圈,刘子素也跟着辍学,当起了经纪人。
我年纪小?没关系,我是富二代,我家有钱,我不懂的有律师。
就这样,墨默在刘子素的帮助下,于黑暗的娱乐圈里平平安安的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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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相亲
刘子素的相亲对象东兴太子陈浩然明显是个有情调的人,将地点安排在了一家日料馆。
二女下车,刚走到门口,便传来一声清脆悦耳的女声:“扣你齐瓦。”两人相视一眼,还是一个穿和服的漂亮小姐姐,顿时眼前一亮。
“只听说这附近开了家日料店,没想到挺正宗的嘛。”刘子素在莫墨默耳边低语。
莫墨默点点头,被刘子素挽着手,走进店里,一路上遇见穿和服的小姐姐,都说日语鞠躬问好。光这牌面,这家日料店投资不菲。
亮眼的人走到哪里都闪耀,远远的就看见一个手捧鲜花,俊朗无比的男子站在那里。
“就是他?”莫墨默凑近刘子素,嘴唇微动,声音细不可闻。
“就是他,我爸给过我他的相片。”
“还可以嘛,又帅又多金,大企业的太子爷。”
“你喜欢你上,我可不相亲。”
东兴太子爷陈浩然迎上来,送上鲜艳的玫瑰花:“素素,你今天真漂亮。”
刘子素鼻孔朝天的轻哼一声:“我天天都漂亮。”
陈浩然有些尴尬,他听说过刘子素的大名,只是没想到初次见面她就这么不好相处,有些无奈,将目光投向莫墨默,:“素素,这位是?”
“我朋友墨默,来蹭顿饭,不欢迎吗?”那口气大有你敢说不欢迎,我扭头就走的味道。
陈浩然连忙道:“哪里会不欢迎,自然是欢迎的,两位美女,里面请,我已经安排好包间了。”陈浩然做出优雅的绅士礼,风度翩翩,不愧是受过高等教育又留学多年的海归。
莫墨默自问如果有一个帅气多金,有风度有修养的男人出现在自己面前,说不定自己都会动心吧,偏偏刘子素这脱线女嫌这嫌那的。
陈浩然给莫墨默的第一感觉是极好,两人凑一对儿也不错,金童玉女的感觉。哪个少女不怀春,刘子素虽然嘴上说什么恋爱的现充都该死,其实莫墨默知道她暗地里在看爱情小说。
于是莫墨默不打算给刘子素助攻了。
想到这里,莫墨默忍不住笑了起来,一抬头,刚好看见某个人正和别的女人谈笑风生,脸上的笑容瞬间敛去,面若寒霜。
靠着莫墨默的刘子素没有来的感觉空气有点冷,她小声问道:“你觉不觉得有点冷。”进入六月天,不管是刘子素已经穿上了短袖,而莫墨默为了遮挡手臂上的伤口,依然穿的长袖衬衣。
莫墨默没有说话,刘子素奇怪,偏头看她一眼,只见莫墨默面无表情,闷头不语。心里暗想,乖乖,这妮子又怎么了,刚刚不都好好的吗。
在莫墨默莫名其妙生气的时候,莫新正将一块金枪鱼肉片塞进嘴里,芥末的味道呛得他眼泪都快掉下来了。他第一次吃生鱼片,难得的没有反胃。除了沿海地带的人,很多人都不适应吃生鱼片,毕竟吃惯了熟食,再吃生肉,肠胃不能适应,有种恶心反胃的感觉。
莫新倒是没有这种感觉,反倒觉得这鱼味道不错。
“怎么样,味道?”郑悦好奇的看着她,她可吃不来生的,可是这种深海鱼只有生的才好吃,煮熟了反倒肉质太死。
“这个芥末我不喜欢,冲鼻。”莫新老老实实的回答。
“可是不加芥末很多人都不会吃。我是加了芥末也不会吃。”
莫新又夹了一块直接放进嘴里,这下好了,肉质细腻,入口即化。生的,一股甜甜的血味从舌苔冒出来,没有腥味,只有血的甜味。
“好吃。”
“好吃就再来一点。”郑悦叫来服务员,又上了一盘生鱼片。
“这有点贵。”莫新说。他刚看了菜单,好像叫什么大目,鱼肉被切得跟纸一样薄,放在一盘子冰上,总共不到十片,价格就要五百多。以莫新的工资可吃不了几份这玩意儿。
郑悦点点头:“听说这还不是最好的。不过好吃就行。”说完,她又似笑非笑的看着莫新。
“干,干啥这么看着我。”莫新被她看得不好意思,埋头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