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走错桌,我被相亲对象绑架了 第29节

  一样样分解开的工具,刀具,出现在众人眼中!

  不懂装修的人肯定会问,地板不是直接贴地吗?

  不是!

  有些地板,比如说纯木质实木地板,安装前,下方需要打上木架。

  一是防止地热高温和隔潮。

  二是固定防止膨胀、开裂。

  虽然空间不多,高度不够,但完全可以放下一些拆卸后的工具零件……

  作案工具,找到了!

  当一样样作案凶器,工具,摆出来,法医也过来了,现场查验这些东西上是否留有指纹。

  查验出来的结果,让肖御面色微变。

  专案组成员们目瞪口呆,难以置信。

  这些东西的上面不光有指纹。

  竟然都是嫌疑人何晓的指纹。

  你敢信?!

  为什么会是何晓的指纹?

  通过总总迹象、调查与推断。

  何晓不可能具备作案的可能。

  光是一个时间就对不上,33个小时绝对不可能做下这种案子。

  时间不够!

  难道是凶手的一种陷害?

  又或者说,是一种戏耍?

  凶手猜到警方可以找到这些东西。

  故意把上面弄上何晓的指纹,来挑衅恶心办案人员。

  他在……打我们的脸?

  一瞬间,专案组众人表情愤怒。

  他们有种智商被按在地上摩擦的错觉。

  就在这时。

  “不对,不应该是这样!”

  肖御表情冷厉,眼神锐利,冷冷的瞅着那些凶器和工具,“不是凶手在耍我们,而是我们陷入了一个误区,忽略了一种可能。”

  “什么可能?”众人惊愕,看向肖御。

  深吸一口气,肖御一字一句冷声开口。

  “谁说最不可能作案的嫌疑人,就一定不是凶手?”.

第三十四章 这是一道无解题

  专案组众人,如看着一个外星人一样,瞅着肖御。

  说吧,你来地球做什么?

  如果不是外星人,你的脑洞为什么会开到外太空?

  不,你那不是脑洞,是黑洞!

  你知不知道,当初提出时间对不上,嫌疑人33小时无法作案的人,就是你自己!

  怎么,你现在要打自己的脸?

  大家都在看着肖御,等着一个合理的解释。

  肖御笑了,没有解释。

  要打自己脸吗?

  不是,只能说,他想到了几种可能。

  这些可能每一个,都让人头皮发麻。

  所以,他需要去验证一下!

  ……

  去往看守所的路上,肖御心里还在想。

  穿越了,自己还这么俊俏。

  老老实实吃软饭,当个享福的美男子,多香?

  何苦重做老本行,每天都要死无数的脑细胞?

  透过车窗,他眺望着远处的天空。

  回想着前世自己抬手对着国旗敬礼时的誓言。

  当年的誓言,怎能忘,怎敢忘?

  肖御的脸上,洋溢起踏出警校时的朝气……

  ……

  看守所提审室。

  戴着手铐的何晓,激动的坐在审讯椅上看着肖御。

  肖御冷冷的看着他,开口的第一句话,让何晓傻愣住了。

  “你前女友一家三口,是被你杀害的!”

  何晓:……

  他整个人都呆滞了。

  面现疑惑,不解,难以接受等表情。

  好似再说:你特么疯了吧?

  心头狂跳中,更有种被人肉,地址在网上公开的荒谬感。

  肖御盯着何晓,没有去看对方的脸。

  而是看着何晓的双手。

  当初他就发现何晓的双手不对劲。

  那时候给他的感觉,是这双手太‘稳’了。

  就在肖御说出刚才那番话的时候。

  何晓那双‘稳’得过分的手,颤抖了……

  “果然是你!”

  缓缓抬头,凝视着还在处于懵逼状态的何晓,肖御冷声问道:“是不是很奇怪,我为什么会说是你杀害的前女友一家?”

  “我没有,不是我,怎么可能是我?!”

  回过神的何晓怒吼出声。

  开口就否认三连,老通缉犯了……肖御心里吐槽。

  他没有继续说什么,等着何晓自己冷静一下。

  果然,愤怒的何晓瞪着肖御,逐渐冷静下来。

  但双眼死死的盯着肖御,那眼神好似在要一个解释。

  “我只能告诉你,人的确是你杀的,灭门惨案是你做的。”

  肖御开口,“但是现在的你……是无辜的!”

  What?

  何晓懵了,一脸的黑人问号,三观受到了强烈冲击。

  什么是我做的,人是我杀的,我还是无辜的?

  大哥,能不能说人话?

  “我以前看到过一起案件。”

  不是看,那是我亲手侦破过的一起案件……肖御继续说道:“那起案件很有意思,犯罪嫌疑人是一名多重人格患者,又称为多重人格障碍。嫌疑人的多种人格均有其独特的体验、知觉、构想模式,以及自我、身体、环境相关的模式。最有意思的是,人格状态的改变,通常会出现严重的遗忘症。不,不能用简单的健忘来解释,可以说一个人格做了什么事情,其他人格根本不知道!”

  “……”

  何晓傻愣愣的瞅着肖御。

  他的眼神,就好似在看着一个神仙。

  “那起案件中,起因是犯罪嫌疑人身体内,有一个极为聪明且又变态残忍的人格。”

  肖御直视着何晓的眼睛,“当它控制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体后,做下了很多灭绝人性的事情。正因为人格之间的记忆是不共享的,所以犯罪嫌疑人的主人格,根本不知道他的身体杀害了很多无辜的人,连主人格自己都是无辜的。当他被逮捕后,办案人明知道犯罪的是变态人格,但还是不得不把犯罪嫌疑人囚禁起来,这辈子都不可能放出来!”

  是的,这种人虽然不会被枪决,因为是精神病。

  但是,会被一辈子囚禁在特殊的精神病医院内。

  没有自由,每天强制治疗,被囚禁特殊病房里。

  虽然他还活着,但是这种惩罚,比枪决更残忍!

  什么,你跟我说除了那变态人格,主人格和其他人格是无辜的,所有的事情都是变态人格做的?

  好玩的问题来了。

  不管多少人格,是不是共用的一副身体?

  是不是这具身体犯的罪?

  不管是什么人格,是不是这具身体内的?

  多人格,如同多灵魂。

  那么你教我,如何干掉一个灵魂?

  如果干不掉,这么处理有问题吗?

  因为其他人格无辜,就把人放掉。

  万一变态人格再占据身体,又去杀人怎么办?

  这是一道无解题!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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