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神探:我精通各种美式居合 一帆狗贼 著
简介:
【枪战+破案推理+杀伐果断】
我都黑吃黑了,你才说我是被安排在警方的卧底???
迪恩看着死不瞑目的老大,挠了挠头,只能趁势化身为洛杉矶五星好市民迪恩警探!
Ps:
无超凡,但有我们常人接触不到的黑暗世界,杀手、神偷、和各种离奇案件…
第1章 你想fk我?
2000年,洛杉矶郊外。
一间位于丛林深处的木屋内,不时传来夸张嚣张的笑声。
“我们发财了!”
“哈哈哈,三百八十万,足足三百八十万刀,能睡多少妞!”
一群刚刚抢劫完的劫匪,贪婪地看着铺满了整整一桌面的美刀,手上夹着燃烧的大麻,神情亢奋,不时抓起一把美刀用嘴亲吻。
一个浑身肌肉宛若钢水浇筑的高大黑人,双手抱胸,叼着一根雪茄,眯着眼睛看着狂欢的众人:“一群没出息的家伙。”
他叫内森,是这群人的老大,也是这起劫掠案的主导者。
内森挪开视野,看向旁边一个正在发呆的黑发男子,眼中的不屑化作欣赏。
这次行动能这么顺利,全靠眼前这小子出谋划策。
不然靠这群脑子里,只有大麻和女人的手下,别说顺利抢劫银行,就算是卖K粉,都抢不过别人!
想到这里。
内森一脚踢翻脚下的木凳,恨铁不成钢地骂道:“你们这群猪猡!天天有点钱就想着玩女人,就不能学学迪恩,平时多用点脑子!”
听到老大发火。
狂欢的众人,下意识看向正蹲在门口发呆的黑发青年。
青年身形挺拔,五官菱角分明,一双湛蓝的眸子微眯,右手灵活地转动手上装满子弹的M1911,不知在想什么。
感受到众人的目光。
青年转过头,咧嘴一笑:“老大,其实我觉得空有脑子也没用,关键时候还是得靠枪,不然我早就发财了。”
众人闻言,顿时哄堂大笑。
“哈哈,内森老大,你太看得起这只猴子了。”
“普迪说的对,这废物在抢劫的时候,居然差点被一个娘们抢了枪,内森老大,这猴子根本没资格和我们平分这些钱!”
内森也微微皱起了眉。
他是黑人中少部分喜欢动脑的人。
迪恩脑子灵活,让他多赚了不少钱,不然也不会被他拉进这个全是黑人的帮派,就是性格太软弱了,战斗力还不如一个娘们!
将近四百万刀,自己要拿去一半!
剩下一半,平分的话,自己这群手下,心里肯定会不舒服,说不定对自己也会有意见!
关键是,迪恩性子软弱,吃亏了也不敢多说什么。
其他人可就不一定了。
想到这里。
内森看向迪恩:“迪恩.”
“内森老大,普迪说的也有道理,这次我就少分点。”
黑发青年,也就是迪恩,无视其余人戏谑的目光,笑呵呵道。
众人见他这么识相,眼带不屑地转过头,心中更加看不起这个有华人血统的迪恩。
在黑帮中,可以贪财、可以好色。
但绝对不能软弱!
这种人,没有任何人看得起,只配被欺负!
迪恩对于众人的目光视若无睹。
他现在脑子里一团浆糊。
实际上,他叫狄恩,不叫迪恩。
前世他是一个国际组织的外围清道夫,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过硬,自入行以来,从未失手,深受组织的喜爱。
完成一单任务后。
狄恩习惯性地找了一个前凸后翘的大洋马,准备放松放松紧绷的精神。
结果裤子还没脱。
他就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再次醒来,已经穿越成了现在的迪恩。
可能是刚刚穿越的缘故。
迪恩现在脑子里各种记忆混杂,整个人浑浑噩噩,唯有手上的M1911冰冷触感,可以让他好受一些。
“艹,前世是清道夫,这一辈子又成了劫匪,真吉尔操蛋,老子就离不开刀口舔血的生活了是吧?想当个好人怎么就那么难呢!”
更让他难过的是,钱都给了,事还没办呢,怎么就穿越了呢?
迪恩低头,看着手上的枪械发呆。
“迪恩…迪恩?迪恩!”
“!你踏马耳聋了!”内森一脸怒色将手中的雪茄砸在了迪恩脸上。
他自诩动脑,实际上本质和大多数黑人一般,狠辣暴躁,宛若进化不完全的野兽,想一出是一出,叫了几句没有得到回应,就没了耐性。
走神的迪恩再次回过神。
他摸了摸脸上被雪茄砸的地方,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你想FK我?”
话音落下,他直接举起手上的M1911,面无表情的对着内森扣动了扳机。
“砰砰!”
枪火闪烁,内森胸口绽放两朵血花。
他满脸不可置信的看着迪恩,嘴巴张了张似乎想说什么,但却涌出一口血,随后雄壮的身体重重砸在了地上,死不瞑目!
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在贫民窟风风雨雨都过来了,结果会栽在个小白脸手里。
其他人也全傻了。
谁都没想到,迪恩这个在他们眼里软弱的猴子,会突然对老大开枪。
“,你敢杀内森老大!”
“FK!”
一时间众人是又惊又惧又怒,却又不敢乱来。
因为他们刚刚只顾欣赏满桌的钞票,枪都被随手丢在了椅子上,现在手上只有钱和夹着的大麻。
现在他们赤手空拳,恨不得撕了迪恩,却动都不敢动一下。
“砰砰砰…”
迪恩一向懒得跟死人废话。
他面不改色,一套老美熟悉的美式居合,一口气清空了弹夹,将这几人全部送去见了撒旦。
七具尸体横七竖八的倒着,或是胸口中枪,或是头部中枪,全都瞪大了双眼,鲜血浸透了身上的衣襟。
“MD”
“舒服多了。”
迪恩提着手枪,走到死不瞑目的众人面前,冷笑不已:“一群煞笔,杀老大怎么了?天王老子敢挡财路,老子一样掀了他头盖骨!”
他都已经是劫匪了,注定要继续刀口舔血。
吃独食不香么?
何必还要和这些垃圾分钱?
更何况,这些人叫他猴子的时候,就已经是个死人了!
连杀七人。
浓郁的血腥味、硝烟味、大麻味混在一起,让人作呕。
迪恩揉了揉有些混乱的脑袋,从口袋掏出一根香烟点燃,随后从一旁拿起一个早就准备好的背包,往里面塞钱。
一张美刀,重约一克多。
这些美刀,大部分都是二十的面值,只有少量是一百的面值,足足有十几万张。
三百多万美刀,加起来不下两百斤。
迪恩一连装了两个行李箱,一个背包,才将这些钱装完。
正所谓杀人灭口,毁尸灭迹。
迪恩虽然现在脑子有些混乱,但作为一名专业的清道夫,业务方面,依旧熟练。
他麻利地将手上的枪械擦拭干净,放到其中一人手上,然后搜刮众人身上可能会泄露身份信息的证件和通讯设备,砸碎破坏后放到一起,又从屋外卡车上取来一个半米高的油桶,开始了痕迹清扫
轰
熊熊烈火,将木屋点燃。
木屋周围是空地。
迪恩确定大火不会引起山火后,看了眼自己驾驶证上的地址,启动卡车,朝林间小道驶去
没有读者基础的情况下,追读十分重要,请诸位老爷们,一定要追读啊。
求每日追读!!!
金手指在十一章末尾,十二章标题就是了。
第2章 我都黑吃黑了,你才说我是卧底?
“.”
“前身长这么帅,怎么会选择当劫匪?”
“不怕被那些老黑走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