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上也有压力,我也要吃饭,要还债。
坚持,是一个很可贵的品质。
我也想把这本书写下去,我还有很多故事可以写,我也想给男女主一个完美结局。
有读者在书评区跟我说:你不能太监,你一定要坚持!你想想主角上一辈子那么惨,你的书就是你的孩子,你忍心抛弃你的孩子吗?你必须要给他们一个完美结局啊!
但我想说:可现在,我的孩子已经快凉了!
它凉了,我也快凉了!
我也要生活!
在生活和现实面前,坚持……有时候甚至是一件有些可笑的事。
在我主页的两本书里面,第二本书应该八九不离十凉了,这第一本或许还能喘上几口气。
番茄不来推荐,我这本书距离凉凉也没多久了。
这本书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太监,但这个月,我会坚持更新下去的,今天先一更,月底最后几天,坚持两更吧。
如果你们能每天追更,就尽量多追下更吧,不养书的话,我这本可能还能多活一段时间。
如果这两本书都凉了,或许下个月,我会开新书吧!
废话比较多,感谢你们能看完!
第110章 恋爱的新鲜感
接着,楚凡被林慕夏要求用洗衣液搓了三次手后,才允许碰她。
林慕夏靠在楚凡的怀中刷着抖音,楚凡一边喂着她吃零食,一边和林慕夏一起盯着她的手机屏幕。
此时,林慕夏刷到了一个视频,视频中描述的是一对结婚近十年的夫妻,丈夫晚上接妻子回家,两人坐在车上的一段对话。
丈夫好几次看到妻子和一个男同事待在一块儿 。
丈夫还对妻子问道:对了,你跟他发展到那个地步了?
妻子慌忙回了一句:什……什么地步?
丈夫一边开着车,一边偏过头看向妻子的眼睛,嘴角露出笑容回答:就是那种……我们非离不可的地步……
妻子反驳,说丈夫脑子有毛病。
丈夫回答道:我原本以为,他会是个有钱人,没想到会是你的同事。
妻子回答:你什么意思,我们夫妻十年,能不能有一点信任感!
丈夫笑了:我只想确认一点,如果说你们真的发展到那一步,那就干脆一点,趁着我这两年混的不好,一心忙着挣钱,没时间报复你们。
妻子顿时更气了:你还想要报复?我当时不顾家里人的反对嫁给你,你心里居然想要报复我!
丈夫看向妻子的眼神中带着温柔:这两年是我的事业过渡期,也是我最难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你遇到比我优秀的男人是很正常的事。
你将他和我对比之后,对他心动也是正常的事。
但行动可以,行动的话,就要付出代价。
妻子更气了,一再反驳,自己跟那人真的只是同事关系。
丈夫提高了嗓音:所以,你就把你们两个人的约会聚餐,说成了是公司聚会?对吗?
我不想听你那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我今天只是想从你这儿得到一个结果。
你们两个,到底有没有发展到那一步……
如果有,我们就马上离。
如果没有,你们两个立刻断。
妻子听后,还是一直否认。
丈夫叹了一口气,减缓了车速,声音低沉地开口:我们两人从在一起到结婚,再到现在,也有十多年了。
你作为女人,难免会在家庭情况不好的时候,遇到更好的男人。
而我作为男人,也难免会在事业翻身后遇到更好的女人。
但是身为夫妻,我们两人个在这件事上,也都要有个度。
你之所以认为这个人又浪漫又多情,是因为他对你有新鲜感。
就像当初我遇到你,和你谈恋爱时一样的,我们彼此吸引。
但是你必须要明白,再好的新鲜感,等到时间流逝后,加入了柴米油盐后,也必定会变得平淡。
妻子坐在副驾驶上听着,微低着头,没有吭声,也不敢将自己的目光与丈夫对视。
丈夫看着妻子低下去的头,继续低沉地说着:你可以因为我不够好,而选择跟我分开。
但是你一定不要指望,离开我以后能过得更好。
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永远有人更好。
……
视频的结尾,配上了一段悲伤的音乐。
看完视频后,林慕夏将手机息屏,然后躺在楚凡的怀中,眼睛直直地盯着楚凡的脸。
楚凡低头,看着林慕夏眼里那担忧的神色,笑了笑道:“你是不是在担心,我们两个以后,也可能会遇到像这样的情况?”
“你怕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俩之间恋爱的新鲜感会逐渐淡化。”
“你怕我以后太优秀,你追赶不上,然后到了那时候,我会喜欢上其她更优秀的女人,对吗?”
“嗯。”林慕夏紧咬着嘴唇应了一声,眼里的担忧愈加浓郁。
楚凡摸着林慕夏的头,嘴角笑容灿烂:“这视频里面说的很多,这些问题,很多夫妻甚至情侣,都会遇到。”
“从视频里面看,妻子背叛丈夫的原因一共有两个,你知道是哪两个吗?”
林慕夏咬着唇开口道:“一个原因是因为丈夫的事业很失败,夫妻生活艰难。”
“另一个原因是因为夫妻生活太过平淡,丧失了新鲜感,妻子又遇到了一个各方面都看起来比丈夫更好的人。”
“对。”楚凡点点头,“那你觉得,妻子会选择背叛丈夫的最关键问题是哪个?”
林慕夏想了好一会儿,才看向楚凡的眼睛道:“是因为夫妻间的新鲜感淡化了吗?”
“没错,无论是情侣还是夫妻之间,保持新鲜感真的很重要。”楚凡看向林慕夏的眼神中带着认真。
“曾经我看到过一段视频,对我感触挺深的。”
楚凡环在林慕夏腰间的手更紧了一些:“视频里面,一个家境很好的女生喜欢上了一名家境普通的男生。”
“当时女孩的父母死活不同意,倒不是因为家境的问题。”
“虽然这名男生真的很爱自家的女儿,女孩的父母却没有从这名男孩身上看到多少对事业的上进心。”
“嫁给一个没有上进心的男生,这样的婚姻迟早会散伙,即便女孩非常爱这名男孩,愿意跟着男孩过苦日子。”
“可女孩的这份爱,这份愿意和男孩共患难的决心,很大一部分也是因为她和男生在一起时间不久。”
“两人之间的这种热恋新鲜感,能够让她对男孩的爱浓郁到极致,能够令她愿意去不顾一切外在因素,任性到底。”
“能够让她宁愿吃苦受累,也要陪伴在其左右。”
“后来呢?那个女孩跟男孩在一起了吗?”林慕夏紧盯着楚凡的眼睛,急切问道。
“在一起了。”楚凡点了点头,嘴角露出微笑。“女孩不顾父母的反对,甚至以断绝亲子关系为要挟,嫁给了那名男生。”
“那最后的结局呢?女孩和那名男生分开了吗?”林慕夏又问道。
楚凡点头:“分开了,他们结婚五年后,由于男孩没有上进心,也不愿意吃苦,再加上两人之间的新鲜感淡化,女孩主动提出了离婚,并带走了两人生下的孩子,回到了父母家。”
“而女孩回到家后,他们父母也没有责怪她,反倒是说了一番令女孩感触很深的话。”
第111章 牵着我的手,多出去看看这个世界吧
“什么话?”林慕夏看向楚凡的眼睛,认真问道。
“当时女孩的母亲对她说:其实,当时我们反对你和他在一起,并不是因为他家里家境不好,而是因为我们看出来了,他是个没多少上进心的男人。”
“而男人如果没有上进心,这份婚姻就很难维持下去。”
“当时你和他谈恋爱时,两人新鲜感都很足,这份新鲜感让你对他的爱浓烈到……足以抛弃了一切外在考量因素,能够不顾所有,就想要和他在一起。”
“可随着时间的流逝,当你们两人之间的新鲜感维持不了,并逐渐淡化后,你就会真正地看到他身上的缺点。”
“你会后悔,自己当时为什么那么傻、那么冲动,嫁给了这么一个没有上进心,天天喝酒,天天和自己吵架的男人。”
“我和你爸都是过来人,当时你爸也没有钱,但他至少很有上进心,有想要努力让我过上好生活的决心,我也愿意陪着他一起吃苦。”
“后来,你爸果然做到了,实现了对我的承诺,让我过上了好日子。”
“现在我和你爸,恋爱的新鲜感也不及以前了,但至少,你爸的这份上进,能成为维持我和他婚姻的牢固纽扣。”
说道这儿,楚凡看向林慕夏的眼睛,笑着问道:“怎么样?听完这段故事后,你有明白些什么吗?”
林慕夏咬了咬唇,沉默了好一会儿,才看向楚凡开口道:“无论是情侣之间还是夫妻之间,待久了之后,新鲜感都会比刚热恋时淡化许多。”
“而新鲜感淡化之后,双方的缺点就开始在彼此的眼里显露出来,而如果在双方之间有一个人身上具有很严重的缺点时候,就很容易影响婚姻关系。”
“就像你刚刚说的那段故事里面一样,男生没有上进心,不愿意为了夫妻俩的生活而努力奋斗,还天天喝酒,和女孩吵架。”
“这样的缺点,足以让女孩对这段婚姻产生失望,然后选择离婚。”
“分析的一点没错。”楚凡笑了笑,“当恋爱中的新鲜感褪去,夫妻之间难免会因为双方的一些缺点而产生磕磕碰碰,这无论是在情侣还是夫妻之间,都是很普遍的情况。”
“可我这里指的双方之间的缺点,都是一些很小的缺点,例如喝酒贪杯,背着老婆偷偷抽烟,吃饭挑食,臭袜子经常乱扔,经常在被窝里放屁,晚上睡觉打呼噜……”
“这样的一些缺点,即便双方的恋爱新鲜感已经淡化,但双方也都能因为相处这么久的情分,而将就和容忍下来,这毕竟都是小毛病。”
楚凡摸着林慕夏的头:“可那些大的缺点,却会成为双方恋爱新鲜感散去后,婚姻破裂的最主要原因。”
“例如,那个故事中的那位没有上进心,丝毫不顾家,经常和女孩吵架的男孩,这样的婚姻生活,换做是任何一名女孩,都不会感到幸福!婚姻破裂也是正常的事!”
“说到这儿,我来做一下总结。”楚凡看向林慕夏的脸,笑容温和,“无论是在情侣还是夫妻之间,新鲜感都是非常重要的。”
“当然,在情侣和夫妻之间,男人也一定要有上进心,要有出息,在这种条件下,等到新鲜感散去后,也能成为维系婚姻继续走下去的关键因素。”
“维持恋爱中的新鲜感,我认为是一件非常有必要的事情。”
“嗯。”林慕夏看着楚凡的脸,愣愣点头。
“就拿刚才那个抖音视频中的丈夫和妻子来讲。”楚凡握住林慕夏的手,细细抚摸把玩着,“如果视频中的丈夫和妻子能够维持好恋爱中的新鲜感,或许他们俩的婚姻就不会走向这一步。”
“因为在视频中,男主是一个很有上进心的人,他事业只是暂时陷入了低谷,再给他两年时间,或许他能够把事业做起来。”
“如果丈夫和妻子之间,还能维持好恋爱的新鲜感,那么……妻子会不会像当年一样,有那份不顾一切,愿意陪着丈夫吃苦的决心,愿意再相信丈夫几年。”
“或许几年后,等丈夫把事业做起来,那么这样……他们两人的婚姻,是不是就还能继续走下去?”
“如果两人之间,还维系着当初恋爱时的新鲜感,男主始终有着上进心,有想为两人的幸福努力奋斗的心……”
“那么……他们两人是不是,就能一直包容着走下去呢……”
林慕夏盯着楚凡的眼睛,想了想后,才开口问道:“所以,可以理解为,恋爱新鲜感,是维系情侣和夫妻生活幸福感的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