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律师不对劲 第134节

居海清躲了一下没躲开,结果对方的耳光已经扇了上来,结结实实地给老居来了一下狠的。

“根据最高检联合公安部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第二点,第九条的规定,

“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说白了,辩论辩的一个是事实,一个是理由,也就是法律规定。

而这个意见,是今年才印发的,目的为了让基层办案人员知道,不能机械地把还手认定为互殴。

对面,派出所的代理人开口道:“视频中居海清的行为并不能认定为避免冲突,他只是在躲避对方的攻击,而后便直接反击!”

“而且这种反击是以报复为目的的……”

老唐闻言道:“整个冲突只有十几秒的时间!”

“而对方最开始的攻击也只是踹了一脚,连一秒都不到,那你告诉我这个所谓的不能认定为避免冲突是怎么认定的?”

“对方的攻击行为只有不到一秒,所以这边的避免冲突行为也只有一秒左右,难道也有问题?”

“不能因为时间短,就机械地将其认定不是避免冲突吧,那是不是说,对方动手了,只有跑开,才能算避免冲突?”

“早在几年前,两高和公安部便联合发布,法不能向不法让步,那请问被告,这个事里面到底谁是合法的,谁是不法的!!”

老唐的声音响彻了整个法庭,他几乎是吼着说出来的,如果法官认为他违背法庭秩序,那他愿意被驱逐,甚至愿意被行政拘留!

但是,该说的话一定要说出来。

明明是受了委屈的一方,结果必须得跑了才算是避免冲突是吧!

审判长开口道:“请原告代理人注意自己的发言。”

算是一句警告,不过也就是警告一下而已,老唐这边已经把该说的话说完了。

对面的代理人看了看身边的大汉,再次开口道:“我认为原告律师是在强词夺理,法确实不能向不法让步,但是对方的还击明显是为了报复,于正当防卫的理念相悖……”

老唐原本已经坐下了,又起来道:“哦,那你的意思就是说,正当防卫,必须防卫才行,只要有任何攻击的意图,就不能算作防卫对吗?”

“那你告诉我,规定里面的给对方造成伤害怎么解释,难道我还能通过格挡把对方震伤?”

偷换概念而已,对于老唐这种老油条来说只是不屑于用,不是说不会用。…。。

对面这个律师他记住了。

上面的一位审判员差点笑了出来,主要老唐刚刚说那话时候的语气很有意思。

“你这是偷换概念,我说的是防卫理念,不是防卫这个词的本身含义!”

“哦?你也知道偷换概念啊,那时间短的避免冲突行为就不能是避免冲突了对吧,到底谁在强词夺理呢?”老唐闻言又道。

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说穿了就是把事实逻辑嵌进法律规定里面。

而今年一月份才发布的这个意见,就是最大的武器,它将原本的正当防卫指导意见再次细化,明确告诉你,这种情况就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对面的代理人瞪着眼睛,但是却不知道怎么回答。

避免冲突行为这个概念还是模糊,那凭什么躲避行为就不能认为是避免冲突呢?

“时间本来就短,谁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反应过来,这就是要求完美防卫,不是欺负老实人吗?”老唐还在那里喋喋不休。

审判长开口:“好了,法庭辩论结束。”

“现在请原告代理人做最后陈述。”

“请法院支持我方诉求,撤销行政行为,和稀泥是要不得的。”老唐直接了当的说道。

反正都这样了,也无所谓其他。

对面的中年人开口道:“请法院驳回对方诉讼请求。”

审判长宣布休庭,老唐开始收拾东西,这种案件他也没有绝对的把握,不过,为了这个说法,他是愿意把案子一路打到最高法的!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否则,那还要法律干嘛。

强行加塞发生事故很常见,毕竟网上有名言,我最讨厌两种人,一种是让我加塞的,一种是不让我加塞的。

说白了人就是这样,都是为了方便。

但是你下车直接开骂后还打人,这就有很大的问题了。

对面,来自西红区一处律所的律师罗远辉摇摇头,对面这位唐律师的攻击性太强了。

两百块的事,律师费能收多少啊,这么上心。

自己这是必须得上心,民生路派出所就在他们律所旁边。

等了好一会儿,合议庭回来了,重新开庭。

根据《行政诉讼法》,《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规定,判决如下:

撤销民生路派出所“行xxx”号行政处罚,由民生路派出所重新作出认定!

老唐脸上露出了笑容,西红区法院也不错,看来以后值得多来几次。

对面的罗远辉和身边的男人商量了一下,随即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现在是轮到他们觉得不至于了,二审改判率很低的,上诉正常情况下也就是走个流程。

收拾东西走出法院,也没有和对方交流,直接拨通了居海清的电话。

“行政处罚被撤销了,对,下一步你是什么想法?”

身边,同样走出法院门口的罗远辉和旁边的领导一脸懵逼,这还有下一步?

电话另一边,居海清同样没理解:“下一步是什么?”

“下一步就是来法院就对方的故意伤害行为提起刑事自诉,轻微伤只是说不用公诉,但是却可以自诉的。”

又是刑事自诉,旁边的罗远辉和领导都摇摇头,这位唐律师对于把人送进去的行为好像极其热衷啊。

电话那头的居海清有点犹豫,文人嘛都这样,一听到要把对方送进去,就考虑的比较多了。

“放心,刑事自诉是可以和解的,到时候让对方多赔点钱也行。”

对于老唐来说,肯定是把对方送进去最好了,能提高任务完成度,但必须得考虑当事人的想法。

民生路派出所的速度还是很快的,这边法院判了,第二天,派出所就将之前的行政处罚撤销,并且重新作出认定。

于二明寻衅滋事,居海清还手是正当防卫!

老唐这边拿到了相关材料后,又来到了西红区法院。

工作人员看着他像是见了鬼一样:“唐律师,你……你又来了?”

“对啊,我又来了,这次是个刑事自诉案件,我看你们这边没有自诉接待窗口,所以随便挂的号,真巧啊。”老唐笑得很开心。

“你们这是不是还没有过刑事自诉案件啊,正好我来帮帮忙。”

工作人员:“……”我谢谢你啊。

39288628。。

第一百一十九章 和我比狠是吧?(月票加更)

刑事自诉案件的审查那就不是民事那么简单了。

工作人员简单看了看相关材料,轻微伤三个字又让她有点眼晕。

有心想说两句,但是想了想这位上次唐律师行政诉讼的风格,还是算了吧。

两百块的罚款,他都能直接来法院行政诉讼,你就说这该有多离谱……

“那唐律师,我和你说一声,我们这边先审查,有了结果会通知你。”

“行,如果需要补充材料,直接通知我就行。”老唐说完紧了紧自己的衣服,转身离开。

这一转眼又要过年了,这一年感觉自己大部分时间都在病床上躺着,所以以后这种技能不能轻易使用。

老唐这边闪人了,立案庭的工作人员随即将案件情况上报,刑事自诉案件的审查,西红区法院还没咋做过呢。

案件事实很清楚,就是有人故意伤害,把人打成了轻微伤,按照法律规定是没有达到犯罪标准的。

这里就是很矛盾的地方,一方面轻微伤不属于犯罪,轻伤才能够得上刑事犯罪的标准。

另一方面,又有规定,轻微伤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立法本意没问题,公检法三方,对于这种直接的人身权财产权案件的,如果不服,总得给人一个解决问题的途径。

然而,实践中又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于是,立案庭这边经过审查后,认为不适合立案,随即将案件转入了诉前调解中心。

不管你承认还是否认,喜欢还是讨厌,调解都贯穿于整个法律途径之中,调解撤诉率甚至都成为了很重要的考核条件。

有的地方法院用来宣传的便是一年百分之百的调撤率……

尽可能在矛盾进入审判阶段前得以化解,这是工作的标准。

老唐这边自然不知道,回了腾达后又开始忙其他的案子,任务案件是为了活下去,而其他的案件则是生活。

时间一晃就是一周,西红区法院没有任何动静,老唐也没去问。

你去了也问不出什么来,规定的是十五天内,只要在规定时间,你就只能等。

而在另一边,西红区拘留所,于二明父母已经早早地在这边等着了。

儿子被行政拘留,夫妻俩每天吃饭都不香,可是没办法,儿子出了事也不说,等他们知道的时候,人家的行政处罚早已经做出来了。

吴晓珍愤愤不平地说道:“咱家二明被打成了那样,对方居然就罚两百块。”

一边的丈夫于兴商皱着眉头道:“行了,少说两句吧,都是你把他惯坏的,这次被拘留,也让他长长教训!”

等了半天,拘留所那边终于来了消息,于二明已经开始出来了。

“明明,来让妈妈看看,没事吧,瘦了好多啊。”吴晓珍上前看着儿子,顿时开始抹眼泪。

于二明这会儿精神状态还好,他进去的这几天里,刚好全市在扫黄。…。。

于是身边一堆的老哥都是因为这进去的……

其他的无所谓,主要是不能玩手机让他受不了,一个现代人接触不到手机,那感觉纯粹没法生活。

好在终于出来了。

“行了,瘦就瘦了吧,走回家!”于行商上前看了两眼,黑着脸道。

于二明没理会,赶紧开机准备玩玩,结果刚刚上车没一会儿,手机响了。

“喂,你好,是于二明吧?”

“对是我,你谁啊?”

“你好,我们是西红区法院诉前调解中心的,你这边有一个刑事自诉,你看现在方便吗?”

于二明原本没当回事,西红区法院的诉讼,他下意识地就想到了居海清说要起诉拿医药费什么的。

“不方便,我不调解,让他去告啊,告完我给钱就行了!”

首节上一节134/294下一节尾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