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律师不对劲 第220节

和之前的那一份行政拘留告知书几乎没有大的差别!

也就是说,他之前被拘留,提起行政诉讼被撤销拘留后,昌山区分局反手又做出了“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又惊又怒之下,周志兴赶紧看向了唐方镜。

“不要担心,你看这个告知书上面说了,因为你之前已经被拘留过十天,所以进行了抵扣,也就是说不用再执行拘留。”老唐出言说道。

这个是老唐自己也没想到的。

前世确实接触过类似的情况,行政诉讼赢了,然后人家转头就做出了相似的行政处罚,虽然看上去告赢了,但是好像又没赢……

但是这一世他还是第一次见,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想法。

负责宣布的依旧是于念东,这会儿要求周志兴在告知书上签字。

然而又让老唐没想到的事发生了,周志兴好像一下子爆了。

“距离我被拘留都多长时间了,几个月有了吧,你们弄来弄去又给我弄成了十天拘留是吧,行,我不签字,我不认!”

虽然之前听唐律师说过不会顺利,但这也有点太离谱了,变都不变一下,还是十天的时间,而且说了,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明确。

这让周志兴没办法接受。

眼见得周志兴还要吵,老唐开口道:“好了,这位警官,不签字也不影响处罚效力,那就先这样吧。”

“你也别说话,咱们来不是为了吵架,把告知书拿上走吧。”

对面的于念东闻言道:“先等等,这边还有一个事。”

说着话又拿出了一份材料,老唐接过来一看,都有点无语了。

那是一份“行政赔偿决定书”,里面说,他们已经根据法院判决重新作出了拘留十天的行政处罚。

所以决定,不予赔偿!

老唐愣愣地看了看手中的两份材料,突然开口道:“你们这……衔接的挺好啊。”

于念东闻言只是道:“都拿到了吧,如果不签字的话那就没事了。”

老唐深深地看了一眼,随即带着周志兴转身离开。

出了分局,周志兴的火气稍微控制了点,问道:“唐律师,我们现在咋办?他们这种行为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

第一百六十六章 这么搞到底谁尴尬呢?

周志兴看见面无表情的审判长进来后便开始紧张了,虽然说事到临头需放胆,但这种情况下,是个人都会紧张。

压力太大了,身边的所有人都不看好他的维权行为。

以至于站起来欢迎审判长的时候周志兴差点腿软了,还好身边的老唐一把将其扶住。

“不要怕,没什么害怕的。”老唐看着台上的审判长道:“基本上这个案子我们已经赢了。”

“我,我不怕……啊?赢了?这就赢了?”周志兴在一边满脸呆滞道。

律师确实不能给当事人承诺案件的结果,但是这会儿了,老唐不会管那些,因为他真的认为案子已经赢了。

两天前,他这边收到了分局那边的答辩状和证据材料,就是这份答辩状和材料,让老唐有了八十分的自信。

然后他今天看到了这位审判长后便有了剩下的十分自信。

无他,这个审判长,还是几月前做出一审判决的那位法官……

说起来好像太巧了,但这就是现实,员额制度下法官就是不多,相比之下行政庭的法官更少。

就算是一年后来起诉,遇到同一个法官老唐都不觉得意外。

本来差的那十分被这位法官给补上了,老唐决定一会儿说的更激进点,反正这位法官是当时的亲历者。

他该做的工作都已经做了,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还有九十分,全靠对手的抬举。

“你安心看着吧,把心放在肚子里,就当看个过场动画了。”

不得不说,一个知名的大律师,而且说话从来都是一个唾沫一个坑的大律师,在你面前风轻云淡的告诉你,案子已经赢了。

那种自信会感染身边的所有人。

最起码现在,周志兴感觉自己一下子不紧张了,唐方镜给他的感觉真的太自信了。

对面,于念东和小刘律师不时地抬头看看,对面这个唐方镜又来那一手,桌上还是什么东西都没有。

就在这样的氛围中,书记员宣读完了法庭纪律,上面坐着的审判长孙宗浩开口道:“现在开庭。”

还是按照流程,双方先进行陈述,老唐站起来正准备宣读起诉状呢,上面的孙宗浩再次说道:“原告这边除了起诉状上的意见外,还有别的意见吗?”

这一句话让心情平静下去的周志兴又紧张了,情况不对啊,为什么法官会这么说,都不让人读起诉状了?

对面的老于和小刘都有点错愕,他们开庭的经验少,并不知道这种情况代表着什么。

只能模糊的想,不让对方多发表言论,这应该是对他们这边有利吧……

旁听席上,周志兴的妻子和邻居都在紧张中,也就是胆子小,不然都想站起来问为什么不让陈述了。

然而,老唐闻言脸上闪过一丝笑容,回道:“没有。”

“好,请被告进行陈述。”…。。

老唐随即坐下,看着更加轻松,他也懒得给其他人解释,审判长这么说一般是代表着要节省时间。

就本案而言,这里面的含义就很深了,老唐这边是觉得,合议庭,甚至于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已经对这个案子有了一些看法。

被告这边,老于开始宣读答辩状,很快就念完了,无非就是说重新调查后发现,周志兴的言论确实存在寻衅滋事行为,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处罚合法,证据确凿云云……

“下面请原告开始举证。”审判长孙宗浩看向了唐方镜。

老唐随即开始说道:“证据一,三份财务报表……”

他这边的证据和当初没什么区别,证据还是那些证据。

但是多出来一份新的证据。

“证据四,我方当事人向权威部门实名举报记录,以及相关部门的电话回复记录,证明他并没有寻衅滋事的故意,而是基于实际证据,确实认为可能存在行贿行为,实行公民的监督权。”

审判长孙宗浩看了看,随即开口道:“实名举报有没有给回复呢?”

周志兴闻言开口道:“还没有给过书面的回复,但是之前相关部门给我做过一次电话回复,说举报材料已经收到了,暂时无法查明。”

确实有过这么一个电话回复,其实这种电话回复是很正常的,毕竟你是做的实名举报,而且是走邮寄方式。

所以那边收到材料后必须要给一个答复,说你的举报材料我们收到了,然后现在初步调查是个什么情况。

孙宗浩低头记录了一下,随即道:“原告这边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老唐摇摇头道:“没了。”

没办法,周志兴接到过电话,但是他的手机却没有开自动录音,所以只是有那个通话记录,没有具体内容。

当时据周志兴说自己接到电话唯唯诺诺,人家说暂时无法查明他也没问什么,就几句话然后就挂了电话。

对此老唐并不在意,无法查明也是一个态度,最起码没有直接说你的举报事实不存在。

关于这个证据是否拿出来,也和周志兴确认过,毕竟谁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对面,于念东开始质证,事实上当初收到传票和证据材料的时候,他们局领导看着那材料差点就懵逼了。

这个周志兴不声不响地居然搞了实名举报!

但是他们这边也没办法,林城毕竟还是林城,是汉东的一个设区的市,不可能说分局这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更不用说那个唐方镜还是全网知名的大网红。

“首先,对于证据一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不予认可,我方已经询问过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其可以证明这些财务报表不是他们使用的报表。”

“对于证据二,群聊天截图……”

很快到了关键点证据四。…。。

“对于证据四的真实性合法性均认可,关联性不予认可,林城市交警部门的纪律检查部门已经进行过调查,并且出具了相关的调查报告,证明不存在任何的受贿行为。”

质证完了,于念东这边开始举证,他质证时候的那些观点必须要有证据来证明。

“证据一,物业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等等三人的证人证言以及现在所使用的审批单样本,其与原告出具的审批单格式不一致,所以原告方出具的审批单真实性存疑。”

“证据二,林城市交警支队纪律检查部门做出的关于……舆情核实报告,证明并不存在任何的受贿行为。”

“证据三聊天群截图……”

几份证据,只有前面两个是新拿出来的,上次一审时候,出具调查报告的是区里的交警部门,而这次则是市里的部门。

算的上是对老唐上次言论的一个回应,不是说自己调查自己的行为不合法吗,那好了,这次上级部门出具了调查报告,你怎么说。

“请原告开始质证。”

老唐这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从包里掏出了两份材料,这会笑了笑开口道:“审判长,我请求出具一份新的证据来进行质证。”

“不过这份新证据其实也是旧证据,算起来并不新。”

啥玩意?原本绷着的审判长孙宗浩听到这话顿时有点绷不住了,他第一次体会到了之前老周的心情。

这个唐方镜,当庭搞什么新证据,这不是纯粹……

而且,什么叫新证据其实也是旧证据?

看了看对面的于念东,孙宗浩开口道:“你先出具看看。”

老于和小刘两人对视一眼,他们也是通过法考的,都知道一点,当庭提交新证据,其实已经过了举证期限,审判长完全可以认为你这个证据无效。

所以很多人看电影电视剧,那些律师当庭拿出新证据,把对方律师辩的哑口无言然后赢了案子的,那都是在胡扯。

你拿出新证据来,第一个找你麻烦的是审判长。

不为什么,对方律师都反应不过来,你指望上面稳坐钓鱼台的审判长一下子反应过来?

谁知道你这证据是不是真的,万一错了,那判决出现问题,以后可能会被追究责任的。

一份判决出来都是经过深思熟虑,搞突然袭击的律师,基本上都被审判长讨厌,比如老唐。

尽管孙宗浩这边早已经对案件有了看法,但他也同样想好了,唐方镜拿出证据来,就直接认定无效。

老唐这边不慌不忙,确实当庭提交新证据容易被怼,但如果这个证据真的不能再真呢?

他将手中两份材料举起来,笑道:“审判长,这就是我的新证据,是上次在本院一审中被告方出具的昌山区交警部门报案材料。”

“好,然后旁边这份,则是这次出具的调查报告。”…。。

“那好,大家现在看看,是不是很相似啊,几乎可以说就是沿用了当初的报案材料,并没有重新作出调查。”

“当然,如果被告觉得有必要,那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看看相似度有多少。”

他都不知道对方咋搞的,说是重新做出来的调查报告,结果稍微细看一下就能看出来,分明就是之前的材料。

这是明摆着不把法院当人看啊。

所以他老唐肯定要把这个挑破了,都不需要多说什么,静静地看着就行。

材料被拿到了审判长手里,随即老孙的脸色就变得更黑了,以他的经验,一眼就能看出来,里面的调查内容,还是和之前一样……

也就是说应该没有重新调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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