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昭一回到卧室,就立刻将自己摔进了被窝里,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下来。
楚清眠拍了拍他的小腿,“把外衣脱掉,别把床弄脏了。”
“哎呀,就躺五分钟,不会脏的。”
“进屋就应该立刻换上居家服。”
“矫情死了。”
虽然嘴上怎么抱怨着,沈昭还是努力从床上爬起来,换上了睡衣。
他盘腿坐在床上,盯着楚清眠换衣服。
“三叔刚刚那个表情可不好看,我上次还没问你,他到底干什么了?”
楚清眠将睡裙套上,整理了一下肩膀处的衣服,表情平淡。
“把手伸到董事会了。”
“威胁你楚总的绝对统治了?”
“要是这样还好,至少证明三叔还算是个有点能力的男人,可实际上呢?真是让人笑掉大牙了。”
“哈哈哈,不过以三叔的能力,能把手伸到董事会也算有点能力了,没你说的那么差劲。”
“不,他是被董事会那群老狐狸下套了,当成枪使,用来恶心我,搞得好几家分公司一团糟,下游产业链的家族也开始跟我抱怨。”
“你的董事会好像一直不太安分?”
“这些年还算好的,只是暗戳戳搞小动作,祖父刚卸任那一段时间,真是恨不得把我的皮剥下来。”
她不像沈昭,二代女性继承者要面临的困境比一代还要复杂,对能力得怀疑,对庞大权利的贪恋,无数的人都想着把她从那个位置上扒下去。
沈昭虽然同样辛苦,但好在最后收获了一群忠心耿耿的手下。
而她就算经营好几年,也无法轻易获得那群老狐狸的信任。
大家都是叱咤商界几十年的大人物了,凭什么要听你楚清眠的一言堂?
“不过,他们也只敢搞小动作了。”她不屑轻哼。
人人都说她年纪轻轻,体弱多病,在商界的手段为什么如此果断狠辣。
可所有人都忘了,照她的情况下,不变成一个无情狠辣的资本机器,那她的结局只会更惨。
“你不狠,有得是人狠,下得去手,才能做掌权者。”
她一直坚信这句话。
“说的也是,不过你也知道三叔做这些都是为了什么吧?”
“为了小舟。”
“所以……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沈昭勾起唇角。
楚清眠挑挑眉,“你想通过小舟,对付三叔?”
“差不多吧。”
“哈,说句实话,你和我也是半斤八两。”
“喂,我和你这种人可不一样,我的出发点是为了让我可怜的堂弟弟拥有一个幸福家庭,至于其他目的,都是顺带的啦~”
“这样子的你,更虚伪了。”
“你这就有点过分了,我认真的。”
“你真当我不知道三叔家里的情况吗?你指望那两人回心转意,不如指望咱俩什么时候生个天赋绝佳的继承人呢。”
沈昭立刻将自己裹进被子里,故作娇羞,“不要,我还只是个纯情大男孩。”
“你老实说,你是不是有双重人格?”
谈公事的时候,心眼子又多又黑,情绪稳定。
一谈到私事,不犯贱他浑身难受。
“嘿,还真让你猜对了,我有多重人格。”
“我的第一人格是纯情无辜大男孩小沈。
第二人格是冰冷残酷的黑帮大佬沈哥。
第三人格是足智多谋叱咤风云的企业家沈总。
第四人格是娇弱无力被楚清眠压迫的赘婿……”
他还没说完,就被楚清眠打断了,“你下一句话要敢是第五人格,你就等着被我五马分尸吧。”
“那我无话可说了。”沈昭双手平摊。
“你让足智多谋的企业家沈总和我生孩子,其他的有多远死多远,尤其是那个赘婿,看着我就烦。”
“喂,难道说你只喜欢我公事公办的模样吗?”
“那是你唯一正常的模样了。”
“正不正常很重要吗?”
“你知不知道神经病会遗传?”
她对继承人的要求很高,智慧,胆量,意志,学习能力等等,必须要是超出众人的。
不过她和沈昭都是心眼子比较多的人,智商这一点倒是不用担心。
但其他方面真就有得担心了。
她可不希望未来的继承人会是个疯疯癫癫的小孩。
她甚至都不敢想象那样的未来。
“作为父母,最重要的是要尊重孩子发展的客观规律,你想把孩子培养成十项全能超人,你怎么不想想你自己做没做到?”
沈昭决定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制裁楚清眠。
楚清眠不屑冷哼一声,“我还真做到了,你不服?”
“那你真是太有实力了姐。”
“我相信智商能力都是会遗传的,不论你的基因再怎么恶劣,我最后也能拥有一个像我一样万分优秀的孩子的。”
“人生都是事与愿违的,你最好别把话说太满。”
第64章 思想的深入交流
“但在生孩子之前,我觉得我们之间还是得要有一些灵魂层面的碰撞。”沈昭的姿势恢复了盘腿坐,表情认真,“正所谓夫妻都是水乳交融的情感……”
“灯一拉被子一掀开的事,你还搞什么纯情,大哥,我都无语了。”
“那这样子的话,我和其他男人有什么区别?你和其他女人有什么区别?
那我们还不如直接开银趴,人多才热闹。”
“你还想要什么区别?”
“没区别才是最大的问题,你明不明白?我们之间是要培养感情的!”
“别了,你还是图我的钱吧,你图我的感情的话,就有点恐怖了。”
沈昭图感情,她才会真的被吓死。
“我不管你,根据《新婚夫妻必做的108件事》中第八条,了解伴侣的思想世界,是一件极其亲密隐私的行为,裸体并非隐晦,思想才是。
想要成为真正的soulmate,深入了解对方的思想是准没错的。”
“你怎么还没有把那本智障书扔了?”
她可没忘了,她生病的时候,沈昭就是听信了这本书的“谗言”,故意吃她豆腐的。
这本书和沈昭一样该死。
“你就一草履虫大小的脑仁,我还有什么了解的必要吗?”
“你家草履虫哈佛毕业?”
“别废话了,你说让我怎么了解你?”
楚清眠也坐在了床上,表情不耐烦。
“先从两个人的兴趣爱好开始吧?你平常喜欢做什么?”
“睡觉。”
“你爹妈给你取名清眠还真是有道理。”
“那你有什么爱好?”楚清眠懒得和他互怼了。
“我喜欢打游戏看小说吃美食和第五人格火影,还有骚扰你。”
“最后一个给我去掉!”
“你想不想和我一起看小说?”
让一个人深入的了解自己的兴趣爱好,是一件极其亲密的事情。
有些时候,连自己的挚友,都无法完完全全暴露自己的兴趣。
“……好吧。”
楚清眠虽然犹豫,但还是答应了。
根据管家乔叔所说沈昭可是一位非常热爱文学的青年,上观天文,下晓地理,从陀思妥耶夫斯基到鲁迅,从芥川龙之介到塞万提斯,不论什么题材,什么作者,什么类型,没有他不看的。
这样看来,她和沈昭还算有不少共同语言。
“来来来。咱们换个姿势。”
沈昭立刻拉着她,两个人半躺倒,他的后背看着床头,至于楚清眠则直接枕在他的肩膀上,方便她看手机。
“不行,手机太小了,看起来费眼睛,把我的平板拿过来,登你的账号。”
沈昭从一旁的桌子上拿到了她的平板,登录了自己的账号,点开书架,向她分享自己的爱书。
“第一本书,我已经看了十多个小时了。”
楚清眠看向书名《战神赘婿:十万将士陪我住狗窝》
她的小脑萎缩了。
她开始怀疑自己是个外国人,否则,她怎么读不懂这简简单单几个字呢?
“主角龙傲天和我一样,都是一个赘婿,但他坚强努力不放弃,是华国战神!一朝从军回家发现妻子女儿受辱住狗窝,他一声令下,十万将士陪他住狗窝,众人惊掉下巴!”
“你认真的?”
“怎么了?”
她沉默片刻,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吐槽,只能干巴巴的说了一句,“我感觉有点辱华了。”
“那下一本书。”
《妙手神医:傻子夜闯寡妇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