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岁才来成长系统 第263节

  江诗丹顿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再比如翡冷翠、君临城、枫丹白露等等。

  反面教材就是鲁棒性。

  陈景乐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能戴上江诗丹顿。

  他一个连智能手表都没有的人,突然戴上世界级顶级奢侈品牌手表,这跨度着实有点大。

  有点脱离原来的阶级属性了。

  “怎么?不喜欢?”李北星小心翼翼问。

  陈景乐故作轻松一笑:“喜欢是肯定喜欢,很漂亮的一款商务腕表,就是太贵重了。”

  李北星的财力再一次刷新他的认知。

  原本在他看来,李北星家里条件很好,资产大概在大几千万或者亿万之间,但现在看来,恐怕不止。

  都说穷玩车、富玩表。

  能够拿一块价值几十万的手表去送礼的人,家庭资产至少得十亿以上吧?

  陈景乐突然对他们的未来有点信心不足了。

  “停!”

  李北星微微撅嘴:“你又来了!我不喜欢你说什么价值不价值的,它就是一块手表而已,虽然很好看,终究是死物来的,怎么能跟你比?”

  陈景乐表情有点无奈:“你这就多少有点掩耳盗铃了。价值这东西它是客观存在的,不是我不说就可以当做没有。”

  李北星瞪着他:“你喜欢就好,管它价值不价值的,不重要!你就说喜不喜欢吧?”

  “喜欢,当然喜欢!”

  陈景乐心底叹气,明面上选择点头。

  李北星这才收起严肃表情,轻轻一哼:“以前我们没确定关系的时候,你说送你太高价值的礼物,会让你感觉压力很大。那我们现在确定关系了,我的就是你的,区区一块腕表而已,这也要计较吗?如果这都要计较,那以后结婚怎么办?”

  “嗯,你说得对,我听你的。”

  陈景乐不想惹她不高兴,思考再三,决定收下。

  回头再想办法从别的地方弥补吧。

  见状,李北星才眉开眼笑,挽着他的胳膊:“其实这款腕表一共有三条表带的,如果你不喜欢金属表带,也可以换成皮质的,再就是运动材质的胶带。看你自己喜好。”

  ……

  在李北星的引导下,陈景乐将盒子里其他配件都拆出来,一一看过。

  除了表带外,还有保修卡什么的,时间是前两天,保修时长则为八年。

  “戴上看看!”

  李北星在旁边不停撺掇。

  陈景乐先尝试戴上金属表带版,发现好看是好看,但似乎有点不太合适。因为他是外坯型手臂,即便经过锻炼后粗壮不少,依旧是偏修长的。

  于是便切换成真皮表带。

  嗯,这下顺眼多了。

  即便是商务表,他个人也更偏好休闲风格。

  李北星同样是更喜欢皮质表带。

  “再换上之前买的那套藏青色的西服看看!”李北星表情隐隐有些兴奋。

  陈景乐:“???”

  这是要玩什么奇怪PLAY吗?

  行吧,今天你说了算。

  他上楼进房间准备换衣服,结果李北星也跟着走进去。

  陈景乐顿住,回头看她:“你不回避一下吗?”

  李北星扭扭捏捏依依不舍闷闷不乐地退出房间。

  “关下门,谢谢。”

  “哼!”

  李北星重重把门关上。

  陈景乐直接一个反锁,气得她在门外咬牙切齿。

  “可恶!人与人之间这点信任都没有吗?有什么好稀罕的,我才不想看呢!”

  几分钟后,房门重新打开。

  看到陈景乐的瞬间,李北星刚才的不快,瞬间被抛到九霄云外。

  陈景乐换上了合身的高订西服,手上戴着刚才没摘下来的腕表,还简单地弄了下发型,不过没有打领带,衬衫领口拉开,正经中又带着一点点痞帅。

  李北星简直两眼放光,忍不住直接张开双手扑过去。

  陈景乐差点被她的头槌创死。

  “喂喂喂,你干嘛呢?手安分点!”

  “……”

  “让我先喘口气好吧!”

  “……”

  陈景乐必须郑重声明,他是断然不会为了一块江诗丹顿,就出卖自己灵魂的!

  他是个有原则的人!

  刚刚他在房间里,趁李北星不注意,在网上搜了下这款表的价格。

  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

  我靠!

  竟然价值一辆低配奥迪A4L?!

  陈景乐嘴角抽抽,这下真成吃软饭的了。

  算了,收都收了,总不能背着李北星再去把它退掉吧?

  他做不出这种事。

  那就稍微满足一下李老师的喜好吧。

  如同他喜欢0D勒肉嘿丝吊带袜一样,李老师也是有着特殊XP的,上次去买衣服的时候他就发现了。

  每件衣服反应都不要太一样,简直别太明显。

  虽然灵魂不能出卖,但是色相嘛,稍微牺牲一下还是可以的。

  反正他也谈不上吃亏。

  就当促进感情了。

  ……以下省略500字……

  ……

  下午,

  陈景乐专心工作。

  今天的任务是书法。

  绘画相关订单昨天已经处理完了,剩下的书法,对他来说,比画画要省事不少。

  因为绘画订单多是工笔,讲究一个细致写实,即便是写意,也多是小写意,马虎不得。

  书法就不一样。

  即便是写得随心所欲一点,依旧给人一种洒脱随性、不同凡响的感觉,印证了什么叫做挥洒自如。

  经过这段时间的高强度创作跟练习,他现在在书法的技法、气势、神韵方面,又更上一层楼,都已达到极致。

  不管是楷书还是行书或者行草。

  如果硬要说不足,就是情感表达这方面稍微弱一点。

  这个没办法,像《兰亭序集》、《祭侄文稿》那种,千百年来屈指可数,他何德何能,岂是随随便便就能写出来?

  能通过短时间学习就达到这种程度,已经够惊骇世俗了。

  陈景乐收笔,笑问旁边的李北星:“有看出什么吗?”

  他现在写的是南唐后主的《破阵子四十年来家国》。

  虽然这首词寓意不是很好,但不得不说,论诗词才情,纵观整个古代历史,李煜都是顶级的。

  “进步好快!”

  李北星瞪大眼睛,心底震撼。

  如果不是亲眼看着陈景乐写完,她根本不敢想象,这幅字居然是出自一个年轻人之手。

  单从书法美感层面来讲,书法界多少所谓的大师,都不见得能写出这种水平。

  问题是陈景乐才练字多久啊?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天才二字足以形容了,简直就是妖孽!

  李北星看向他的目光,多了几分古怪。

  就好像一个人跟你说,他才刚学乒乓球,结果转眼就把某大满贯六边形战士吊锤了一样。

  离了个大谱!

  “送给你好不好!”

  陈景乐看着她的眼睛,笑问。

  “好啊!”

  李北星心喜,求之不得,只是犹豫两秒,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可以转送给别人吗?”

  “嗯?!”

  陈景乐愣住。

  李北星嘻嘻一笑:“我想送给我爸,他挺喜欢书法国画这些传统艺术。”

  听到是给未来岳父的,陈景乐顿时释然一笑:“当然可以。不过既然是送长辈,要不我还是另写一篇?”

  “也好。”李北星连连点头。

  陈景乐反问她:“那你觉得写什么好?”

  李北星想了想:“我爸早年吃过不少苦,中年才开始专心事业,平时为人比较谦和,对我跟我妈都挺好的,你看着来写就行。”

  陈景乐微微颔首:“那我多写几幅,你觉得哪幅合适就挑哪幅。全带走也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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