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陈好几天都没过来了,孤零零的一个人住宿舍,吃食堂的大锅饭,哪里吃的上什么可口的饭菜,一会儿你把这盆肉给她送过去。”
“等会儿,再把我刚给你缝的狼皮帽子带上,这样多精神!”
宋母把肉放到筐里,把狼皮帽子递过去,嘱咐了他半天。
公社高中离他最近。
宋昭骑着车,先到高中送肉。
公社高中教师的宿舍也是一排土房子。
陈瑶坐在炕桌,一页接一页的翻着手里的笔记,看着本上遒劲有力的字迹,心乱如麻。
自从上次把宋昭从公社的医院送回柳条屯儿,她便再也没有回过屯子。
宋昭所有的笔记已经在她这儿了。
她想过去。
又不知道用什么理由说服自己?
这几天,陈瑶心里总觉得空落落的。
炕桌另一边,一个留着齐耳短发的女生想起陈瑶这几天种种表现,伸手摁在她的笔记上,八卦起来。
“你这几天也不和我们出去看电影儿,闷在屋子里,也看不下去书。”
“不会是...”
“怎么可能?”陈瑶将笔记本护在怀里。
话音刚落,门口大爷的扯着嗓子喊道:“陈老师,外边儿有人找。”
陈瑶心里隐隐闪过一丝猜测,连棉袄都没有穿,小跑着出去。
短发女生抓起两人衣服,快步跟上去。
操场上。
宋昭带着狼皮帽子,将筐放在脚边,靠在自行车旁等着。
经过上次的进化,他接近一米九的身高,在普遍缺衣少食的林城公社,走到哪里都是鹤立鸡群,引人注目。
一波波探究的目光粘在他身上,陈瑶出现后,八卦的目光更是炽热如火。
“你怎么来了?”陈瑶下意识双手盖住脸,不想让笑容流露的太明显。
小虎牙被她藏住,弯起的眼角却怎么也藏不住。
宋昭看她穿的单薄,把狼皮帽子摘下来,扣在她头上。
“我妈让我过来给你送红烧肉,我姐做的。”他默默把盆递过去。
“没想到婶子还想着我。”陈瑶心里一暖,顿时不觉得身上冷了。
“那跟我回去,我把盆儿腾出来你好...”
“陈老师,你的饭盒哪儿盛得下这么多肉的。”在她身后跟着的短发女生赶紧喊出声。
“那你留着盆吧,家里还有呢,我要去轧钢厂一趟,先走了。”
陈瑶听他要走,马上伸手去摘帽子。
宋昭重新背起筐,推着车和她摆了摆手:“帽子也留着吧,上回打的狼皮还挺多的。”
等他的背影逐渐缩小,消失在校门口。
短发女生笑嘻嘻的凑过去:“你还说没有!”
“王老师,咱们俩明明有好多大盆,你刚刚为什么要拦下我?”陈瑶端着盆,生硬的转移话题。
“这还用问?”王老师叹了口气,“你看小人书的时候,多看白蛇传!东西留下了才好见面。”
说完她伸手拿过陈瑶头上的帽子,左看又看:“多厚实啊这帽子,还是新的,挺大方的呀。”
“对了,他看上去好眼熟,不是今年刚考上大学那个宋昭吗?他怎么在家?”
陈瑶赶紧抢回帽子:“他退学了,现在在家打猎。”
王老师脸上的笑意退去,声音都尖锐了几分:“啊?他不会在学校犯错误了吧!”
“你别瞎说,他家里原本很艰苦,不得已才退学回来养家的。”
“他人话虽然不多,但是责任心蛮强的。”手指轻轻拂过狼毛,陈瑶脸上的笑容收都收不住。
第35章 炮灰狼王
上次在山里进化时,宋昭打下的那颗熊胆是一颗铜胆。
从公社高中出来,他先去轧钢厂家属院还了吴建设卖自行车的钱。
和姑父约定好三天后来轧钢厂送肉后,宋昭带着大姑家的暖壶,直奔国营商店。
一颗熊胆卖了一千二百块钱。
仅仅这一颗熊胆,已经帮他攒够了明年开春盖房的钱。
现在家里仅有五间土坯房,根本不结实,飘风漏雨,墙上总是起土灰,家里不勤收拾,到处都是飞灰。
夏天在里面住久了,潮得人难受,早一天盖起新房,一家人就少受一天罪。
东北天冷。
农村盖的房子起码要盖50墙,也就是两块砖厚的外墙,冬天才够保暖。
他还想把院墙垒高,加上东北的地基挖的深,这样算下来的话,盖上五间进深4米的砖瓦房,得准备上四万块砖。
从公社买砖,一块红砖一分钱。
再打上一套松木家具,整点儿石料收拾收拾院子...
林林总总的花费,他手里这一千多块钱将将够用。
钱到手还没捂热乎就有了用途,宋昭叹了一口气,还是得多赚钱呀。
回到家里吃过午饭,宋昭拿上够吃两天的白面饼子、带着暖壶、五张狍子皮,和狼王一起上山。
给轧钢厂送肉,一斤肉的收购价是八毛五。
皮子他可以留下。
就算打到皮毛不值钱的野猪、熊瞎子什么的,一趟下来,光肉也能赚上个一千七八。
每年逢年过节,轧钢厂都会采购很多计划外的福利给员工。
如果能够把这笔买卖稳定下来,要比他零零散散的送肉去家属院轻松的多。
第一次送肉,他不想拿老野猪和狼、熊这种粗糙的肉充数,想要给郝厂长和采购科的人留个好印象。
这次上山。
他最主要的目标就是鹿和狍子。
宋母早就嘱咐过他上山打一些鹿回来做鹿皮猎装,鹿群里母鹿多,一只一百五十斤左右的成年梅花鹿,能出八十来斤净肉。
他这回上山,至少要打上二十头鹿,给全家一人做一身新皮衣都绰绰有余。
鹿肉味道清淡细腻,肉也滋补,大冬天吃上一顿鹿肉火锅,别提多滋润。
他还特意借了暖壶来装鹿的心头血,一只鹿最多出二两血,他打算全留给自家人享用。
一入了冬,林城的雪是一场接一场的下,趟着没过小腿肚的深雪。
宋昭拉着爬犁子翻过两道岭,终于在一处小山谷里灌木丛边发现了梅花鹿的踪迹。
七只梅花鹿在悠闲的啃食着枯草。
梅花鹿天性胆小,它们的耳朵、鼻子很灵,几百米开外闻到猎枪的火药味鹿群都会疯狂逃窜。
宋昭刚刚在山的外围就开枪打了3只狍子。
现在枪口上的火药味很浓郁。
他停在谷顶,离鹿群一千米左右的位置,随后撒开狼王去赶鹿。
宋昭占据的位置很有利。
只要狼王能够成功的把鹿赶上谷顶,这群梅花鹿势必要经过北坡。
背阴的北坡光照不足,积雪更厚,临近腊月,表面上早形成一层厚厚的雪壳子。
鹿的蹄子又尖又硬,原本可以帮助它们在山林里疾驰,但走在阴坡的雪壳上,尖锐的蹄子会刺破雪壳,深陷进去,鹿的速度会被严重拖累。
鹿一旦跑不快,狼王自己都能将鹿群轻松挑下。
青狼全速疾驰,眨眼间便将谷地的梅花鹿群逼入阴坡。
宋昭的心神都放在鹿群上,没有注意附近的动向。
他正要开枪时,远处忽然传来一声熊吼。
伴随着阵阵低沉的咆哮声。
一只双眼猩红的棕熊从对面山坡上翻滚下来,直冲着鹿群而来。
一熊一狼在雪壳子上偶遇。
狼是使爪子的,积雪再深,它一缩爪子就陷不进去,原本是可以轻松甩开身后的棕熊的。
但棕熊冲过来时,它正俯身撕咬一只梅花鹿的喉咙。
浓郁的血腥味屏蔽了其他感官。
狼王对身后扑过来的棕熊一无所知。
等它嗅到棕熊的气味,扭头要跑时。
棕熊离它不足半米。
这是一只成年的大马驼子!
至少有五百斤重,像是被人放火烧过,一身的毛焦黑,卷得七零八落。
这只棕熊跑过来,看都没有看四周的鹿群,后腿直立起来,一爪子冲着狼王拍过来。
棕熊状态癫狂,居高临下。
这一爪子带着全部的力道。
要是抽在狼王的身上,它的脊柱绝对会断。
宋昭在看见棕熊时就往下冲。
仅仅十秒钟。
他就从谷顶往下跑了四百米。
棕熊进入了56半的射程。
宋昭端起枪,棕熊这一巴掌也顺势拍了下去。
狼王躲避不及,嘴里还叼着鹿,生硬的调转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