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周讯,李轩就没想到这个大姐头这么平易近人,这个在春晚上唱歌的一线女明星,此时就请李轩喝一杯酒。
“说起来我还得谢谢你呢。”
周讯就说,后期的拍摄,看着李雅鹏是真的很难完全入戏,只有在yy李轩的时候,才能够完全将自己属于黄蓉的身份代入进去.
“礼重情义重,真心感谢,就真心还礼吧。”
李轩还就真不客气。
此时的周讯也愣了一下,笑着说。
“那今晚李公子酒吧的消费,姐姐就全买单了。”
非要说的话,李轩想要什么俗套的感谢,周讯也不是不能答应吧。
毕竟就李轩的相貌而言,自己也算不了吃亏。
不薅白不薅。
李轩要的就自然不是什么酒。
也不是周公子
“我接下来要参加北影的艺考,我还有什么缺陷和进步空间?”
演戏,和考试就不是一个维度的事情,有人演戏厉害,有人考试厉害。
艺考也一样。
周讯就愣了一下,没想到李轩居然会说这件事。
倒是我想歪了。
“我也不是正经的表演系出身,我其实没办法给你关于考试的意见,非要说演戏的话,我倒是可以跟你说道说道。”
一般而言。
像是这种非科班出身的女演员,要么就是家庭背景雄厚,要么就是有个铁蝴蝶但是能走到周公子这一步,靠的就绝对不是铁蝴蝶。
而周公子也是真有本事,从普通家庭的双亲背景下崛起,靠的就是真正的实力。
“你现在走的路只有两个缺陷,一种是沉浸,你只能沉浸特定的角色,特定的有代入感的角色,如果你试图带入的角色本身之间有所冲突的话,对你的精神状态,都有这不可挽回的打击”
“第二,你的台词表达,有时候就不那么专业,或者说发音技巧,过于的平仄。”
就连周讯自己作为沉浸派出身,在后续的演绎生涯中都会去学习方法拍的技巧,如果单纯的用沉浸的方式去走一切路子的话。
不说你有没本事,走到最后,精神也支撑不了。
会疯的。
此时李轩就认真的听着周公子中肯的话,模拟能给自己带来无与伦比的代入感,但表现还是需要演员本身.你是需要上舞台表演的。
甚至大银幕和小荧幕都有不同的演绎技巧。
台词,神态,远镜头,近镜头。
这些都是需要“表现”。
都是需要演员自己的本事。
“那你有什么好建议吗?”
“去,上去唱一首歌。”周讯指着空荡荡的酒吧舞台。
时间太早,酒吧的驻唱还没来。
李轩疑惑。
“唱歌??”
“你有没有发现,歌手转成演员很难,但演员转歌手的话,就没有那么困难。”此时周讯淡淡的说道:“因为发声说话的技巧,也是演员必备的素质之一。”
所以很多演员唱起歌来也是十分的丝滑。
至少兼职一个歌手是没问题的。
演兼歌,自编自导自演,演员算是演艺圈子里能够“横跨”最多的基础职业了。
因为当演员嘛。
你多少得懂站位吧,多少得懂发声吧,多少得要懂剧本吧,多少得能理解角色吧,这些你多多少少都得明白些吧。
所以演员后期转编剧转导演的人是不少。
李轩知道,江文就是一个例子。
而周讯让自己唱歌的理由也很简单,发声技巧,还有对于语句的情感朗诵的表达。
唱出来和读出来是一个道理。
情感表达吗.
此时的李轩点了点头,来到了酒吧的舞台上,拿起了吉他。
北平的酒吧风气开放,你如果认为你有本事去唱歌的话,没人会阻止你,唱的好了,大家赞你一声,唱的不好大家也不会对你有什么恶意。
新自由文化的冲击崇尚的就是“自由”的表达。
“吉他吗我不会。”
“但是清唱还是行的.,”
之前系统就奖励过一次嗓音+1。
“2002年的第一场雪”
第56章 ,姐宠了
李轩的嗓门没有经过天生的唱功训练,确实比不过专业的歌手。
可嗓音+1的属性也不是盖的再加上,这首歌本身。
但这首歌里的2002年,似乎就来自更遥远的过去,并非迷茫的情感,而是有一种奇妙的孤独。
这场雪不是今年刚来,似乎来自更遥远的过去。
那不是雪。
是寂寞。
此时此刻,周公子就想点上一根香烟,回忆过去的那一第一场雪。
“这人谁?”
此时,在另一桌,同样在喝酒的两人,就略微有些惊奇。
“民谣,好像是摇滚唱法?”
这首歌和如今这清吧酒吧的氛围简直是天作之合。
旁边的人,叫朴木,和窦维,两个地道的北平文艺摇滚青年,混音乐圈的。
在听到这首歌的时候,属于文艺青年的细胞就开始躁动了起来。
看着台上的那个年轻人。
一瞬间,灵魂共鸣启动。
咱们是同道中人呢。
只是看着旁边的窦维和朴木,周讯饶有兴趣道:“怎么,你们今天也在这儿?”
“咱俩本地人怎么不能在这儿.音乐清吧,就是我们俩该来的地方。”朴木此时白了一眼周讯说道,似乎对这位周公子的话颇有意见。
“所以,那人是谁?搞音乐的?”旁边的窦维说道。
“我一后辈,想让他去试试嗓音。”周讯却是看着台上清唱的李轩,淡淡的说道:“不过,倒是有意外收获.”
意外收获,大概就是这《2002年的第一场雪》了吧.
对于朴木和窦维两个文艺青年的审美来说
这首歌,真的很好听。
有一种民谣摇滚的唱法感觉。
这首歌,也似乎能让人回忆起,那秋叶凋零落完之后,白雪皑皑飘落的孤独和寂寥感。
孤独和寂寥感
李轩也觉得,周讯说的有道理,演戏和唱歌,好像就是有殊途同归的地方,将情感通过台词表达出来,和将情感通过音乐歌声唱出来.
殊途同归。
难怪有唱而优则演,演而优则导的道理.
李轩感觉自己唱完了歌,再看这昏暗的酒吧,客人,包括酒吧老板,都在看着自己
然后,就是轻轻的鼓掌
并不是那种雷鸣般的掌声,而是很轻的,很轻的.怕破坏了此时寂寥的氛围似的鼓掌。
此时,李轩就匆匆的点头,然后走到了台下。
“厉害啊刚刚那首歌,你自己写的?”此时,周讯的眼里就闪过一丝惊艳,饶有兴趣的看着李轩。
“嗯”
【你使用了这首歌,刀狼的才华会在另一个地方体现才华是没办法被替代的,你拿出了《2002年的第一场雪》他就能创造出《2004年的最后一场雨》】
歌词语句只是情绪的载体,在创作的时候,刀狼教头一样能用相似的情感,去创作出别的作品来同样的道理。
李轩就不打算去反驳什么,也没有那么高奇奇怪怪的道德底线
客观情况,在这里,就是自己先唱出的这首歌来。
“对,是我创作出来的今年新年的时候,看到第一场雪的时候,有感而发吧。”李轩就坦然的说道.
又或者说,自己就是抱着那晚的心境,唱出的这首歌。
心境,言语,情感的契合,回忆起了这一首刀郎的成名曲,不由自主的唱出来罢。
结果还没说完,就被周公子给抱住了
好干巴。
感觉被骨头咯着了。
“你这么饿啊!”朴木此时看着周讯调侃道,不过,却是知道她为什么去抱李轩了。
周讯就用她那略带磁性的声音说道。
“你一定很孤单。”
来,姐姐抱抱。
周公子的拥抱并不算温暖,因为天气很冷主要是咯着疼。
但.李轩还是感觉到了一丝丝,暖意?
起码,就有一种心情被读懂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