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戏疯子,我是真能穿剧本 第76节

  要是两个人站在一起的话,肯定是陈冠西更像一个流氓,一个混混,这不是贬义,这是褒义。

  有人是天生的将军,有人是天生的混混,而陈冠西他就有着作为混混的气质,有一种痞里痞气。

  这个角色就像为他量身定制的一样。

  但量身定制的角色都能丢,也是有点好笑呀。

  用余闻乐的话来说,也许这个大陆仔看起来就比你更加努力用功?因为这一点才被刘得华看上的吧。

  哈。

  余闻乐就在旁边嘲笑着陈冠西,因为这样丢了角色,这件事本身也足够好笑呀。

  此时的陈冠西就在不远处盯着李轩,现在确实看不出眼前这个家伙是哪里比自己更强了。

  明明从角色气质契合的维度来看,自己应当才是最合适的。

  “如果剧组因为一个假努力的家伙而选择了他的话,那我反而还要庆幸没有加入他。”

  陈冠西就不阴不阳的回了余闻乐一句。

  余闻乐嘴角抽搐,无法反驳,也不再搭理这位“宿敌”,自己准备角色去了。

  等着,你继续留在剧组别走,等你看着我的演技一鸣惊人的时候!就知道咱们的差距了!

  “其实我是越来越欣赏他了努力这件事情,就算只是做给别人看的,但只要有所收获,那就足够了。”

  刘天王看着李轩的样子是越加的欣赏,曾经的时候,也有人说过自己的“假努力”。

  也许最开始真的有装的成分,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来到现在,无数次虚假的努力,就能构造出一个强大的自己。

  就算每次只成长一点点。

  那也是成长。

  而曾志韦也是在剧组里少有的和刘得华态度一致的人,甚至他就不觉得李轩是在做无用功。

  对于剧组而言。

  这只是几个镜头的角色。

  但对于《无间道》而言。

  这是刘建明的前半生。

  刘建明的前半生究竟是怎么样的。

  此时在李轩下笔的同时

  他的形象也逐渐的清晰了起来。

  一个混混的形象,一个从小生活在庙街,见惯了形形色色的人,眼前开始恍惚,开始变化。

  此时此刻的李轩,就感觉自己身处在庙街之中,这里什么人都有,鸡婆,嫖客,他们每个人说出的话都比肥雪说的脏一万倍,但在这里这种说话方式似乎就已经成为了日常。

  我叫刘建明,这里是生我养我的土。

  妈是小姐,爸是古惑仔。

  所以,我也是古惑仔。

  庙街的古惑仔。

  我懂事的时候,爸已经不知道给谁砍死在了街头,也许是为老大挡刀,也许是老大拿他挡的刀,但这些都无所谓了,也不算什么重要的事情。

  古惑仔义字当头的下场,不就是这样吗。

  被利字当头的老大,教育说要讲义气,结果分地盘女人的时候是老大的,挡刀子的时候是小弟的。

  但这也没办法。

  因为老大就是老大,大家都遵守着这一项规则,你不忠诚于老大的话,在庙街生存下场会很惨很惨。

  所以,我也是“忠诚”的。

  下水道的臭味直冲脑门,混杂着男女的体液,甚至还有一股尸臭味是因为面粉过量吗?大概吧,在这里死法总是千奇百怪。

  毕竟这是这座“亚洲四小龙”城市最底层肮脏的地方。

  我习惯了这些味道。

  但我习惯于这种味道,却并不代表我会接受他。

  昏暗的庙街。

  在肮脏泥潭里的老鼠和蟑螂。

  看着老大喝酒吃肉玩女人,住着高楼大厦。

  看着小弟们为老大挡刀子义字充当头冲在最前面,落了个性命不保,连他妈棺材房都住不起,只能和最肮脏的鸡婆混迹,和面粉为伴,什么时候因为面粉过量或伤痛而死在哪个下水道前都不意外。

  我抬起头来。

  我把手伸向天空。

  偶尔。

  我也在幻想。

  我想脱离这片泥潭,当老大,当人上人。

第83章 ,他貌似比我懂剧本啊!

  直到有一天。

  我父亲曾经的老大跟我说。

  让我去警队做卧底,他会把我的档案洗干净的。

  一将功成万骨枯。

  为了老大。

  为了“义气”。

  我终于有一天能够走出这灰暗逼仄的庙街。

  但却不是我想要的方式。

  至少,不是现在的我想要的方式。

  对于这份改变,我感到了一丝排斥,也许是接下来我将以和前半生完全不同的生存之道去活着而感到恐惧。

  我在这腐烂的街道生存了十几年,已经习惯了这里的腐烂和臭味,你让我生存在阳光之下?

  只是我没有任何的选择权。

  老大说是怎么样,那就是怎么样的。

  “我对他的印象好了很多,不管怎么样,他愿意为了完成剧本而做的这些事情,我们怎么样都得看在眼里。”

  麦兆晖此时反而比较欣赏李轩的做法。

  对于这个大陆年轻人的好感+1。

  虽然,从他的角度来看,李轩确实更像是卖人情的平替,不过也正如同刘玮强说的一样,他也确实不是没有优势,外貌可塑性极强的他,就不用将角色的气质拘泥于痞子和混混感,某种意义上来说,对角色诠释的上限就比陈冠西要高只是,下限可能就低一些了。

  对于他这个编剧而言,也不知道这个角色除了痞子和混混感之外,还能有什么其他表达?

  主要是作为编剧,塑造的着墨点就在于中年往后的刘建明,还有陈永仁身上。

  无论是少年的陈永仁还是刘建明都算是过渡阶段的事情吧。

  “行了,我们找他出来拍戏吧,拍戏这件事就不仅仅是纸上谈兵,光写小作文没有用,像人家余闻乐天天就盯着梁朝玮看,就是为了临摹陈永仁,我觉得他这样的努力才更有效果一些。”

  刘玮强觉得,跟随着前辈的感觉走,应该能对角色有更多的帮助。

  而余闻乐在模仿梁朝玮这方面,就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众所周知,梁朝玮的眼神,就是最锋利的刻刀,天生的天赋。

  那忧郁的眼神,不知道让多少女孩子湿了身心。

  余闻乐能模仿的三分相似,就已很有优势了。

  接下来就是正式拍戏的时候了,刘得华也特意过来,为年轻的自己打气。

  鼓励后辈的事情,他就最喜欢做了。

  特别是这个还是他内推而来的后辈。

  杀人魔他可以当。

  就是不知道刘建明能不能当。

  不过对于李轩的表现,他就也不那么担心,只要能将角色特点中的狠辣给展现出来,这个角色完成度就足够了。

  退一万步来,他照着孙果来演,这个角色也不会有大错,这也是他内推李轩来的原因之一,就是退一万步来说都不会翻车。

  这才是刘天王有恃无恐的地方。

  然后当几人看到李轩的时候,他就刚从化妆店里走出来。

  那一刻三人都愣住了。

  这人是谁?

  居然顶着和李轩同样的脸庞,但眼神气质,甚至微动作,习惯都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

  像一头狼。

  一头随时准备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吞骨吃肉的狼。

  完全没有半点。

  那个叫李轩的演员的影子。

  此时。

  他叫刘建明。

  庙街的混混。

  地痞,流氓。

  黑社会。

  “这就已经入戏了?”此时导演刘问我强还有些后知后觉,不说别的,就以从业这么多年的经验来看,这种光速入戏的还是第一次见,以往也不是没有和一些香江的老戏骨合作过,一般而言,入戏就有一个过程.除非对这个角色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才能如此丝滑的进入角色之中。

  现在李轩就完全省略了这个过程。

  刚找到他的时候,就已经不是李轩了,而是刘建明。

  不对。

  他不是昨天才拿到剧本吗?

  这么快就能入戏?

  “五年前,屯门大兴村,没有皇后大酒楼旁边的停车档,开张大吉,我和兄弟们雄心壮志,谁知道开张半个月,平均一天被扫荡1.3次,一年内死了6个兄弟。”

  “算命的说,我是一将功成万骨枯。”

  “不过我不同意,我认为出来混的,是生是死都由自己决定,你们跟我的日子最短,身家最清白,路怎么走?让你们自己决定,好了,祝你们在警察部一帆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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