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时空行 第966节

争吵中,一道道神念凝聚成形,众人几乎大打出手,最终还是罢手。

事已至此,计较这些,已经没什么意义了。

反正应劫之人没死,迟早有一天,还会再次出现。

不过,东皇天帝,以及三清之流,都在心里给女娲打了一个不可招惹的标签。

也不知这应劫之人到底哪里得罪她了,让她明知道,应劫之人意义重大,也要出手。

以后还是不要得罪这个女人的好,要不然,一个不小心,连自己怎么倒霉的都不知道。

紫霄宫中的鸿钧道祖一言不发,恍如这一切都没发生过。

对于无情无爱,无私无我的道祖而言,一切皆是天道,即便灭世魔神脱困,也是天道运数。

应劫之人到底能不能逆转乾坤,一点都不重要。

洪荒大地。

此刻的洪荒,尚不是封神大战之后,四分五裂的洪荒大地,而是一块完整的陆地。

自人族被女娲创造,已经过去整整数千年的时间。人类自最初的懵懂蒙昧走出,遍布整个洪荒世界,创造属于他们的辉煌。

相比起巫族与妖族,人类在天生体质上,要弱小不止一筹,却多了巫族与妖族所没有的创造力与学习能力。

聪明的人类,通过各种方式,改善自家的生活,让他们的日子越来越好。

更观察那些拥有强大力量的存在,参悟出最基本的修炼之法。

短短几千年,人族就诞生了上百位天仙,数十位玄仙,以及几位真仙。

在这准圣满地走,金仙不如狗的洪荒时代,这点力量,当然算不上什么。

可人族已经拥有了最为基本的自保能力,不复往日里的弱小。

随着人族的崛起,不可避免的与巫族妖族发生了冲突。每每为了争夺地盘,采集食物,都能爆发混战。

在强势的巫族与妖族面前,人类自然不敌,几乎每一次都只能选择息事宁人。

甚至不惜将内部美丽的姑娘送出去,以此换取敌人的饶恕。

人族天生道体,又沾染了女娲娘娘的气息,男子英俊,女子漂亮。比那些妖娆古怪的女子强多了。

不少妖王与巫人都喜欢带几个回去,成为自家的姬妾。

巫族,妖族,人族,就这样以一种让人类无比屈辱的方式,进行联姻。

联姻后,少不了生下孩子。

对于这些混杂两族血脉的混血儿,无论是妖族,还是巫族,都不太能接受。

在妖族看来,这些混血儿介乎于人妖之间,潜力不大,留之无用;于巫族认知中,混血儿的出现,是对他们体内盘古大神血脉的玷污。

因而,这些混血儿大半都是驱逐出去,任凭他们自生自灭。

这些孩子没有做错任何事,却遭到抛弃,只能在洪荒大地上流浪。在一些偶然情况下,会再一次被人族接纳,培养起来,以继承了强大血脉的孩子充当打手,或者再一次送出去。

人族,巫族,妖族,都不愿接受这些可怜的混血儿,将之视为耻辱与走狗之流。

或许人族为了求得生存,进行这种屈辱的联姻很可怜,可这些从生下来就意味着错误的混血儿,比他们更加可怜。

洪荒东部的一片大山。

山脉环绕,将一小块平地簇拥其中,高达数百丈的山脉上,山泉奔涌,飞溅而下。

平原上,存在着一个小小的村落。

说是小村落,实际也有数千人之多,乃是人族烈火部落聚集之处。

这一刻,村落之内,一片混乱。

无数身穿兽皮树叶串联在一起做成的衣物的人族男女,关注着村落西南角。

“啊!”

“阿玉使劲,使劲啊!”

“不行,我快没力气了!”

一声声凄厉的惨叫,自这一栋茅草屋中传出,久久不息,引得他人观看。

自内中传出的动静可以判断,应该是一个姑娘在生孩子。

阿玉,是一个混血儿。

三十年前,一位妖族的大人物路过这里,一时兴起,宠幸了阿玉的母亲。

事后,那位大人物转身就走,并未将这件事放在心上。

哪知阿玉的母亲,一炮就中,生下阿玉这个如花似玉的女儿,族长本来想将这个孩子丢弃。

可转念一想,或许居住在附近的巫族部落会喜欢,就将阿玉给留下,养大成人。

三年前,阿玉被派去服侍附近共工部落的一位大巫。那位大巫很喜欢阿玉,留在了身边。

第五十五章 丢弃的孩子

原本,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孰料,共工部落突然要与强良部落联姻,为那位大巫选择了一位女巫做正妻。

顺理成章,阿玉被赶了回来。

哪知,阿玉怀上了那个大巫的孩子,今日就要出生了。

阿玉本身就是人妖混血,加上巫族血脉,这个即将诞生的孩子,等于是三族混血儿。

三族混血?

这在烈火部历史上,并不是没有发生过。

生下来的孩子,大半孱弱不堪,寿命不长。

白发苍苍,脸颊遍布皱纹的村长,已经打好了主意。

孩子生下来,就要丢掉!

哇哇哇!

茅草屋中纠缠半晌,一阵响亮且中气十足的婴儿啼哭声传出,回荡在整个村落中。

随之,阿玉的气息平稳下来。

一名中年妇女,抱着一个用树叶包裹着的孩子走了出来。

刚出生的小家伙,并不像是其他孩子一样皱巴巴的,而是极为可爱,甚至头顶还有一层细微的白发。

“村长,这个孩子怎么办?”中年女子当年和阿玉的母亲是好友,同情这对母女的遭遇,抱着孩子走到村长身边,询问道。

村长冷冷看了这有着一双明亮大眼睛的孩子,是一个男孩!

“丢掉,村子里面,不需要这个孽种!”

“村长。”聚拢过来的村民,早就知道村长的决定,不以为意,唯有中年女子惊呼。

“这个孩子可是阿玉唯一的骨肉,要是丢掉,阿玉还怎么活?”

“不能活,就一起去死吧!”村长冷酷无情道。

“我人族之中,不需要这种杂种,赶紧丢掉。”

“是,村长。”中年女子被村长冷血的决定吓到了,赶忙答应下来。

女娲,我和你没完!

谁都没有注意到的是,被树叶包裹着的孩童,自始至终未有半点动静。

相反的,一双黑亮的眼睛眨动,透出一丝无人察觉的怒气。

这一次,明潇阳真的是栽了。

女娲在他还没有取得身份之前对付他,他就算本事通天,也发挥不出几分。

一个不慎,便被打得重入轮回。

明潇阳真身已经铸成,借助诸天本源的遮掩,纵然需要重入轮回,也是保持自己的真身。

偏偏,当初他为了让自己的肉身潜力足够强大,以人神魔三族血脉为根基。

如此一来,再次轮回,就必须贴近这种体质,才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天道察觉。

洪荒世界,妖族掌天,巫族掌地。

成王败寇,概莫能外。

明潇阳就变成巫妖人三族混血,再出了一次娘胎。

若非时机不对,明潇阳恨不得咬碎一口银牙,杀到三十三天之外,去找女娲算账。

毒!

太毒了!

这个女人,真的不是一般的狠毒!

一个巫妖人三族混血的孩子刚一出生,就被丢弃。待母亲阿玉醒来,哭泣了几声,就当这回事不存在。

类似的事情,在这个部落发生过不止一次,早已习惯了。

正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没有人会将那个孩子当做是自己的同类,那又何必在乎他的死活。

很多时候,女性混血儿之所以能在人族部落中存在,是因为她们能用来为部落联姻。

饶是如此,正统人族也不怎么将她们放在眼里。

除了被一些大人物预定的之外,余下女子,只是部落内男子共同的玩物。

阿玉已经被抛弃两次了,不愿像自己生下的孽种一样,被从村子里赶出去。

至于孩子的父亲,更不会将这个孩子放在心上。

自此,烈山部遗忘了这个孩子的存在,乃至无人在乎,他是不是还活着。

时光飞逝,百年光阴。

吼!

一声响彻山林的虎啸传出,一头高大威猛的斑斓巨虎奔驰,身侧更有山羊,野猪之类的走兽相伴。

往日里,一旦遇到,就水火不容的走兽,现在一溜烟的向前跑,唯恐落后。

山林间的树枝上,更惊起了无数飞鸟。

这些飞禽走兽,对后方避之不及,就像有什么很厉害的猛兽要来。

踏!踏!踏!

沉闷的脚步声响起,一个大概十四五岁的白发少年踏步走出,脚步似缓实快,牢牢吊着前方的猎物。

一眼看去,只见这个人面容俊秀,银发以一根丝带束起,身上穿戴着以白虎皮制成的衣裳。

一块块光滑的石头被他捏在手中,随手抛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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