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太一归来,帝俊急迫叫道。
唰!
包裹着太一的烈焰散去,现出了东皇太一真身,此刻的太一,再无往日里的威武不凡,极为的狼狈。
皇袍碎裂,皇冠破碎,周身上下遍布一道道伤口,触目惊心。
“大哥。”太一嘴角淌血,对帝俊唤道。
帝俊一个闪身出现在了太一身边,搀扶住了弟弟,“你伤的不轻啊!”
“没事。”太一冷笑道,“明潇阳那个小子的伤势,也不比我轻多少。”
“什么?”纵然早知明潇阳本事通天,却想不到,对方竟能与太一打成平手,帝俊惊呼道。
第七十八章 混血儿之变
洪荒震动。
十二祖巫之一的后土祖巫偶遇巫妖人三族混血儿明潇阳,激战一场,居然不是对手。
威震洪荒的十二祖巫之一,竟连一个修炼不足一个元会的晚辈都打不过了。
到底是世界变化的太快,还是紫霄宫中客,已经不再是实力的象征。
光是这一则消息,已足以震动洪荒,让所有人感叹明潇阳潜力之大,实力之强。
可与后面发生的事情比起来,已经不算什么了。
击败祖巫后土后,明潇阳斩杀妖族的第三号人物——妖师鲲鹏,吞噬对方的道果。
同样走的逍遥之道,吞噬鲲鹏道果后,明潇阳法力倍增,无限接近以力证道。
其后,妖师鲲鹏被杀,公认的妖族第一高手,乃至于洪荒第一高手——东皇太一亲自出手,势要杀了对方。
双方前往天外天一战,激战许久后,东皇太一带伤而归,伤势委实不轻。
根据天庭传出的一些小道消息,这一战,两败俱伤!
两败俱伤,开什么玩笑?
连圣人都要惧怕三分的东皇太一竟拿不下一个后生晚辈,这简直不可思议。
可无论他人怎么不相信,这都是事实。
一个被巫妖人三族都视为耻辱,以杂种蔑称的少年,一跃成为洪荒最强高手之一。
从今以后,试问还有谁敢看不起三族混血儿?
“什么?”
“三族混血儿竟有这么大的潜力?”
“赶紧将所有混血儿都搜集起来,一定要好好培养,我人族倘若再出一位这么厉害的强者,那就可以崛起了。”
巫族与妖族,尚对混血儿不置可否。
十二祖巫与天帝东皇都很清楚,或许混血儿有很大的潜力,却不可能有人能达到明潇阳那等地步。
三族混血儿这个身份,只是女娲的黑手,明潇阳能在短短时间内,拥有一身震撼三界的修为,更多的是因为他这个人,而不是具备怎样的体质。
故而,表现在外,对于混杂血脉的混血儿,巫族与妖族的态度并没有太大变化。
唯有在妖族与巫族之间挣扎求存的人族,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自人族祖地——宛丘之中,派遣人马前往各地,将所有的混血儿都搜罗起来。
这些混血儿被送到宛丘,从小培养,人族的长老将希望寄托在了他们的身上。
若是能出现一位准圣,看从今以后,还有谁敢小看人族?
因明潇阳的出现,往日里备受欺凌,非但不被巫族与妖族接受,更被人族视为耻辱的混血儿待遇好了许多。
更不乏其人,意图找出明潇阳到底是哪方神圣混血诞生的子嗣。
倘若能借机与这么一个厉害人物扯上关系,等于是有了一座大大的靠山。
然而,无论怎么找,都没人知晓明潇阳的具体出身与跟脚。
“咯咯咯。”
三十三天外,娲皇宫。
女娲娘娘盘膝坐在云床上,面前悬浮着一面镜子,内中倒映出一幅幅画面。
而在她的身边,尚有另外一个人。
明潇阳头上套着一个巨大的黑熊脑袋,身躯也被熊皮包裹,只有一双眼睛露出。
双眼不眨动,透出一股绝望的意味。
三十年了!
整整三十年时间,他在娲皇宫过得根本不是人过的日子。
女娲这个女人不是一般的喜欢欺负他,不是在他俊朗的脸颊上涂鸦,就是恶整他。
有些时候,睡得真香,女娲都能将他从被窝里拉出来,非要他陪自己聊天。
早上睁开眼睛的时候,身边插着一柄匕首,睡着一条毒蛇之类的事情,更是屡见不鲜。
好在这个女人也不算是太黑心,收拾他的时候,刻意将其他人都赶走,让明潇阳不至于在大庭广众之下丢脸。
更不惜库房之内的天材地宝,任凭明潇阳自己取用,调理沉重的伤势。
至于明潇阳为什么会变成一头大狗熊,就怪他自己手欠。
前几日,明潇阳伤势好了三四分,一时兴起从库房里拿了一些女娲珍藏的皮草。
以绣花针缝补,做了几个可爱的玩偶。
哪知不小心,被女娲给看到了。
这些毛茸茸,可爱的小家伙,让洪荒最强女人眼冒金星,将所有的玩偶抢走不说。
玩弄了几天,又感觉这些小东西不会动弹,一点都不好玩。
然后,明潇阳就只能给女娲当活着的人偶了。
“有这么好笑吗?”见女娲这幅眉飞色舞的表情,被打扮成狗熊的明潇阳没好气的问道。
女娲玉手放置在了唇边,娇笑道:“就是有这么好笑,你不知道,人族都快将整个洪荒翻过来,在寻找你的出身。”
“怎么样,有没有兴趣成为人族的守护神?”
“没兴趣。”明潇阳毫不客气道,“我又不是人,没兴趣将自己和人族绑在一起。”
说他无情也好,说他理智也罢。
自铸成这一具真身后,明潇阳再也没将自己当成是人类过。所作所为,大半都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
他没兴趣做吃力不讨好的灭世之魔,更没兴趣当所谓的救世主。
这一次,倘若不是无量量劫关系太大,以明潇阳的性格,十有会置身事外,不予理会。
不相干的事情,他干嘛要插手?
女娲闻言,宽大的衣袖招展,于面前挥动,将镜子散去。继而,美眸转动,看向明潇阳。
两根玉指变勾,在熊鼻子上敲击了一下。
“无情的臭小子。”
囧!
明潇阳一张毛茸茸的熊脸上,只剩下这个表情了。
“我什么时候能把这身衣服脱下来。”明潇阳理智的没和女娲纠缠这个问题,转移话题道,“穿的这么厚实,不是一般的难受!”
说到最后,明潇阳举起一双毛茸茸的熊掌,托起了自己的下巴,对女娲露出一个可怜兮兮的表情。
很久都没有用过的绝招:卖萌!
女娲看到明潇阳这幅模样,双眸眨动,一颗心都快被融化了。
嘴角,泛起了一丝柔媚的弧度。
“等到晚上就能脱下来了。”女娲悠悠道。
太好了!明潇阳松了一口气。
“从明天开始,你每天都要换着穿。”话音未落,女娲伸出一根手指,指着角落里的一大堆皮套。
第七十九章 大劫的征兆
兔子,乌龟,熊猫,,神龙,凤凰!
天知道,女娲这个女人昔年到底杀了多少与她作对的妖兽之流,一大堆皮套摆放在那里,就像一座小山。
明潇阳数来数去,少说也有几十套。
换句话说,他少说一两个月的时间,别想好好过日子了。
嘭!
残酷的现实,彻底击碎了明潇阳的心理防线,双眼一翻,再也坚持不住了。
身躯向后重重摔倒,砸在了地板上。
“你杀了我吧!”
绝望的话语自狗熊的口中发出,明潇阳整个人昏了过去。
“咯咯咯。”见能和东皇一战的明潇阳被吓昏了,女娲再也忍不住,发出畅快至极的笑声。
过瘾!
真是过瘾!
恶搞一个比自己更强的绝世高手,还让他有火发不出来的感觉,不是一般的痛快。
只可惜,时间却是有限的。
要不然,倘若能一直让这个家伙被自己搞成这幅模样,那实在是太棒了。
这么想着,萦绕在女娲心头的恨意也散去了几分。
此刻得意的女娲,全然没有考虑到,自己的这个想法,不是一般的危险。
当一个女人习惯一个男人存在的时候,或许就是一段孽缘的开始。
洪荒大地,不记年月。
明潇阳自吞噬鲲鹏道果,与东皇太一一战,斗得两败俱伤,留在了娲皇宫,与女娲相伴。
每日里,日子平淡又充实。
娲皇宫的一众宫娥,见自家娘娘将明潇阳留在宫内,暗地里嘀咕,自家娘娘该不会想要嫁人了吧?
明潇阳与女娲对下人的议论置若罔闻,全当不知。
每日里,明潇阳都会被女娲折腾一番,气得跳脚,又只能忍着。但这种日子,未尝不是一种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