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弗兰克伯爵还活着的时候,“黑暗觉醒”坚固无比,即使龙吟剑也留不下半点痕迹,不过,随着弗兰克伯爵的死亡,这件铠甲变得与普通铠甲无异,轻轻松松便拆解开来。
倒掉铠甲里的干尸之后,庞谢将“黑暗觉醒”装入纳戒之中,随即吐了口火,将整个干尸烧成灰烬。
他倒不是好心替弗兰克安葬,只是对血族底细不明,生怕弗兰克伯爵还能活下来,出于斩草除根的目的,把他挫骨扬灰而已。
做完这一切之后,庞谢召回元屠剑,重新纳入丹田之中。
元屠剑一入丹田,他便感到剑身上传出一种极为浓烈的兴奋感,甚至让他的情绪也变得兴奋起来。
“看来这次吞了好东西。”庞谢默默思索,上次祭炼元屠剑的时候,并没有这种感觉。
……
处理完弗兰克伯爵的尸体之后,庞谢重新唤出龙吟剑,身剑合一,纵起一道剑光,重新向塞伊特古堡飞去。
他这次的任务还没完成,上清派魏华存祖师手书的《大洞真经》还留在这里,需要带回去交任务。
这一次无人阻挠,短短几分钟时间,他便回到古堡,来到后花园的上方。
古堡虽大,却不必多找,对于这本秘笈藏在那里,他心中也有些想法,十之八九,就藏在后花园的下方。
若是他没猜错的话,花园下方应该修有一座密室,而进入密室的通道,就在弗兰克伯爵刚才出现的房间。
这件事并非全靠猜测,最主要是靠元屠剑的感应,昨天夜里,元屠剑来到这里的时候,他就猜测此处有古怪,只是时机不到,阵法尚未解开,这才没有继续寻找下去,今日弗兰克伯爵出现之后,他明显感觉到这底下有一块空旷的空间。
唰!
庞谢按落剑光,落在后花园,向刚才弗兰克伯爵出现的房间走去,打开房门一看,果然看到屋里的衣柜已被挪开,露出后面一个一人多高的大洞来。
庞谢走了进去,发现里面是一条曲曲折折的密道,经由一个个的台阶,逐步通往地下。
一盏茶的功夫之后,庞谢来到通道的尽头,看到了密室的模样。
这座密室不大,只有四五十个平方,正中摆着两副华贵的黑色棺材,上面镶嵌着各种珍稀的宝石和贵金属做,头部还刻着弗兰克家族的纹章。
两口棺材一口闭合,一口打开,打开那块是空的,至于闭合的那口,庞谢用神识一扫,发现里面是一具早已腐朽的骸骨。
棺材里面再没什么异常,庞谢把目光投到别处,就在密室的西侧,整个一面墙是一个巨大书架,上面堆着几百卷各种古籍。
“《大洞真经》?”
庞谢一眼就瞧见了这本秘笈,正摆在一摞书的最上方,伸手取了过来,正是魏华存祖师手书那一部,任务完成,放入纳戒。
接着,他又拿起别的书籍,看看都是些什么。
《创世纪》,这是教廷的秘传拳法?《使徒》,这是教廷的秘传剑术?《天堂之拳》,这是教廷七大神术之一?《腥红烈焰》,这是血族的法术?《光明圣火篇》,这是拜火教的秘传法术?《阿努比斯的审判之书》,怎么连阿非利加大陆的修行法门都有?
庞谢万没想到,弗兰克伯爵居然是一个收集狂,居然收集了几百本各式各样的秘笈在这里。
一本本秘笈非同小可,包括《大洞真经》在内,在任何一个门派中,都是镇派之宝,绝非个人的力量能收集齐的,弗兰克伯爵能做到这一步,恐怕也是沾了光辉教廷三次十字军东征的光。
难怪光辉教廷数百年没有放弃这里,恐怕不但与“黑暗觉醒”有关,也想得到这些秘笈。
对于这样一份厚礼,庞谢自然是毫不犹豫地笑纳了,一本本收到纳戒之中,收到最后一本羊皮书的时候,赫然发现这本书的封面上什么都没写,只在书面一角写着“ Frank”这个词。
“这是什么?”庞谢饶有兴致地打开书卷,翻了一阵,愕然说道:“日记!”
第一百二十二章 转生记
数日之后,在印度洋空旷的海面上,“遨游号”远洋邮轮正在向东南方向驶去。
“遨游号”是一艘十万吨级客运轮船,通体纯白,非常漂亮,是一艘极舒适的邮轮,它由乌克兰出发,横跨整个黑海,经伊斯坦布尔海峡,穿过地中海,通过苏伊士运河之后,便来到的广袤的印度洋上,接下来,它将跨越整个印度洋,通过马六甲海峡,一直到达此行的目的地——华国南海。
整个航程达数万公里,沿途经过数十个港口,历经几个月的时间,乘坐这样一艘船,经历这样一段航程,实在是一次非常美妙的体验。
在“遨游号”的甲板上面,有一块蓝宝石一样湛蓝的游泳池,在游泳池边上,摆着一排躺椅,供船上的旅客休憩。
此刻,一个年轻人正斜躺在躺椅上,伴着和煦的阳光,捧着一本羊皮纸书,饶有兴致地翻看着,在羊皮纸书的封面上,不显眼地写着“Frank”几个字母。
这个年轻人便是从欧罗巴大陆回国的庞谢,手上这本羊皮纸书,自然是弗兰克伯爵的日记。
“原来是这么回事,这可真是曲折的历史……”
庞谢用过几天时间,终于看完了这本书,将羊皮书放在一旁,在头脑中整理日记里记载的内容。
弗兰克生前是一个十分强大的战士,对主虔诚,作战勇猛,最重要的是有极强的修炼天赋,在教廷的训练营中出类拔萃,成长的极为迅速,很快就成为光辉教廷手中一柄锋利的长剑,并且继承了教廷三大传奇铠甲之一的“黑暗觉醒”,成了人人羡慕的神罚骑士。
在几次宗教战争之中,弗兰克斩杀异教徒无数,立下极大的功勋,最终被教廷册封为伯爵,成为炙手可热的大人物。
数十年后,弗兰克伯爵年事渐高,解甲归田,回到故土,赢娶了匈牙利豪门巴托里家族的女儿—伊丽莎白.巴托里。
在贝鲁格特口中,这是一段人人称羡的姻缘,可以缔造一个千年名门的起始,实际情况则是,婚姻的双方并不对等,弗兰克伯爵那年是五十三岁,伊丽莎白.巴托里那年则是十九岁。
就在两人婚后不久,因为末宗阵法的缘故,整个地球的天地元气开始衰退,弗兰克伯爵则发现了一件令他非常惊恐的事情,那就是由于神术的衰弱,他身体衰老的速度大大加快了。
教廷的神罚骑士作为纯粹的杀戮力量,一身强悍的攻击力,大多是由各式各样的祝福神术,以及武装到牙齿的教廷宝具组成,本身修为并不算强。
神术的衰退对教廷中那些拼命提升修为的苦修士,或许影响不大,但对他这种战士的影响就大多了。
苍白的头发,褶皱的皮肤,看着自己越来越老的身躯,弗兰克越来越沮丧,整日以酒浇愁,冲散心中的烦闷。此外,往日战场上的旧伤,引起一阵阵的伤痛,每每将他从睡梦中疼醒,让他愤怒欲狂。
在经过一两年肉体的折磨和心灵的痛苦之后,弗兰克伯爵终于做出了一个令世人惊悚的举动,他决定背弃光辉教廷,修炼异教徒的法门,延长自己的生命。
战争岁月,他曾攻破无数堡垒,打破无数修行门派,夺取了数以百计的秘籍,其中看得上眼的,全都留了下来,现在回想起来,也许那个时候,他心中就有了长生的奢望。
经过一段时间的比对之后,他发现以他现在的身体状况,无论是修行神州大陆的功法,还是阿非利加大陆的神术,或者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秘法,都已经太迟了,唯一有望长生的,只有转生为教廷的对立面,黑暗之中的长生种——血族!
弗兰克伯爵在战争期间,曾经斩杀过数以百计的血族,在哪个时候,他完全看不上这种黑暗中的老鼠,虽然长生,但却脆弱,完全不是他的对手,可是此刻别无选择,只能走这一条路。
只是转生血族,还有一个小问题,那就是转生血族只能延长寿命,无法逆转已经衰老的身躯,而他对这具衰老的身躯,早已厌恶到了极点!
经过一番思索之后,他想到了一个绝妙的法子,先找一个年轻人,将他转升为血族,然后,再以《阿努比斯的审判之书》上的秘术,通过灵魂置换的法子,将他与这个人的灵魂进行置换,从而获得一具年轻血族肉身。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这个年轻人要找谁?
首先,这个人一定要可靠,因为这件事情一定要保密,以神罚骑士的身份,转生为血族,一旦暴露出去,可不是追杀到死这么简单,恐怕灵魂会被地狱里的烈火炙烤一万年,其次,这个人的资质要好,转生血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极高的资质和极其强大的血统,否则,不成功是大概率事件,就算能侥幸成功,也失去了更进一步的潜力,最后,这个人还需要跟他足够亲近,足够听他的话,因为转生血族需要被转生者的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