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出人头地 第21节

他对自己妹妹和自己父亲的印象很一般,妹妹宋雯雯是小女儿,平日被父母和自己宠的多一些,虽然出身木屋区,但是性格有些刁蛮,不讨喜,至于自己父亲,老实人一个,为人本分窝囊,典型的小市民心理,见到便宜就想凑过去,见到麻烦就被吓坏,毫无男人担当。

只有自己这位彪悍的老妈,才是这个家庭之前真正的支柱,这些年东撑西挡,应付着自己这个家不倒架,并且把一对儿女努力养大,虽然带着市侩和穷人的狡猾,但是本性并不坏,在木屋区也算是热心肠,经常帮街坊出头,不然宋天耀考警校的三千块,也不会这么快就被她凑齐,这是一个没有被贫困和艰难压垮的女人,不值得被称颂,也谈不上伟大,但是至少值得宋天耀这个儿子尊重对保留对她应有的孝顺。

第三十三章 还钱!

“真的?”赵美珍不确定再次追问了一句。

宋天耀低头看看自己的身体,笑笑:“如果是假的,现在我不是早就该被华哥的人砍死了咩?”

说着话,宋天耀取出钱包打开,从里面取出那三千块港币现钞对自己老妈眼前晃了晃:“三千块,一分不少,不用再担心,你儿子既然昨天对你说能拿到钱,就一定能拿到。”

“不会是你自己画的吧,欺负你老妈没见过一千块的港币长成什么样?”赵美珍看到现金,精神更是又恢复了几分,彪悍的甩了一下手臂,把身后正帮她捶背的宋春良甩到一边,自己抓起宋天耀手里的三千块,翻来覆去的打量着说道。

木屋区的人,五百块港币见到的都少,更不用说一千块,木屋穷人家里的存款都是零钱一点一点积攒下来的,而且也不懂得要把钱存在银行或者在银行换成整钞,没见到一千块面额的港币很正常。

“哪里来的?”赵美珍把钱紧紧握在手心,看向自己儿子问道:“你昨晚一夜未返家,今天居然换了新衣服?该不会是去和人一起打劫去了吧?”

“不会,打劫那种冇前途的事你的仔是不屑去做的,我现在是做秘书,月薪两百三十块,这些钱是提前预支的薪水。”宋天耀完全没有不耐烦,把自己如何成为褚孝信秘书的事对自己老妈说了一遍,包括最初那三千块的问题,也如实说了出来。

“你是说,你拿着借来的三千块,一晚就全部花光?”宋春良听到宋天耀说他拿着钱去陆羽茶楼,让吴金良帮忙拿钱招待褚孝信,去太白海鲜舫请客,去丽池花园喝酒,眼皮都跳了跳。

陆羽茶楼,太白海鲜舫,丽池花园,这些都是人们嘴里常常说起的字眼,但是对木屋区的人而言,他们没有勇气朝那些地方迈出哪怕一步,甚至经过时多看一眼,都唯恐对方会收钱。

“收声!赶紧去煮饭!老娘肚子饿了!”赵美珍此时已经彻底恢复过来,精神十足的在床上坐直身体,不耐烦的瞪了宋春良一眼说道:“老娘刚刚在门外顶着黑心华,你都不懂帮我推一下?去煮饭!花就花掉!三千块换一个褚家秘书,值得!”

宋春良乖乖下地,跑去淘米准备煮粥,不过一边淘米,还一边竖起耳朵听宋天耀与赵美珍的对话。

赵美珍对宋天耀眼睛放光地说道:“然后你请褚少爷食饭,他就请你做秘书?褚家的秘书,三千块都花掉也不要紧!比做差佬还要威风!”

“哥,你都没有念过书,最多就是小时候同爷爷学过写字,怎么给人做秘书?”宋雯雯在旁边一直站着,此时听到自己哥哥居然成了潮丰商会会长公子的秘书,忍不住插口问了一句。

她在茶楼见过那些有钱人的秘书,全都是各个名门书院走出来的年轻人,西装笔挺,戴着金丝眼镜,张嘴就能熟练的讲英文,走路时恨不得下巴仰到天上去,自己哥哥这种木屋区的青年,居然也成了那种人?

“滚阁楼去!你哥是整个木屋区识字最多,怎么不够格做秘书!乌鸦嘴!”

听到女儿怀疑,宋天耀还没什么反应,赵美珍已经瞪起眼,朝着宋雯雯吼了一句。

吼得宋雯雯上去阁楼,赵美珍从床上下地,翻箱倒柜找出一套春节才穿的稠面袄子,也不顾天气炎热,直接套在了汗衫外面,握着三千块就要朝外面走。

宋天耀不解的看着自己老妈问道:“喂,老妈,你做咩呀?”

“还钱!”赵美珍底气十足地说道:“这些扑街王八蛋!昨天一个个来排队落井下石,今天老娘就一个个登门踩回去!那些八婆的男人全都在码头开工,大部分都是帮潮丰商会的船卸货,我就要让他们知道,我家的阿耀现在是潮丰商会会长二公子的秘书!再敢落井下石,以后饿也饿死他们!”

宋天耀无语的低下头,他觉得自己老妈这种表现很丢脸,想要开口拦住,可是又一想,自己老妈不过是木屋区穷人出身的妇女,没什么见识,如果不让她炫耀,她说不定还会觉得自己骗她,算了,随她去吧,反正也只是木屋区而已。

赵美珍走出自家家门时,外面二三十个手里拎着扁担的壮汉正在赵文业的带领下,清理外面的血迹,伤者早就被抬走,此时正用木桶一桶桶的泼水冲刷石板街上的鲜血。

“珍姨。”泼完一桶水的赵文业刚抬头,就看到自己姨母赵美珍走出家门,急忙打了个招呼。

看到赵文业,赵美珍刚刚还略显惊慌的表情松了下来,她知道赵文业是混码头字头的,那这些人应该就是赵文业的字头兄弟,抽了抽鼻子,看看这些二三十个汉子,赵美珍嘴里对站过来的赵文业说道:

“阿业,这些人都是你的码头兄弟是吧?”

“是啊,珍姨。”赵文业说道。

然后在赵文业惊讶的眼神中,自己这位出名吝啬的姨母赵美珍挺直腰杆,居然难得大方的对面前这些正帮忙打扫的苦力说道:“辛苦大家,等下大家留下来一起吃晚饭!”

这些苦力都已经知道宋天耀的身份,刚刚也听到赵文业叫对方珍姨,马上就想到这位是宋天耀的母亲,听到她开口留晚饭,轰然叫好,竟然没有一个人推辞,在他们看来,请自己这些人吃饭的花费,对宋天耀这种身份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对方给面子,自己不能拒绝。

“蒲你阿母……这些人不懂什么叫客气来的?”赵美珍听到面前这些汉子居然都不懂什么叫做客气,吸了一口冷气低声骂道,不过她马上对赵文业压低声音说道:“你现在进去,叫你姨父把家里的米全都拿出来煮饭,仲有,家里还剩些三十几块,让阿耀去买些肉食,不能落了阿耀的面子。”

吩咐完赵文业之后,赵美珍摸摸此时口袋里的三千块港币,昂着头迈步进了隔壁的李老实家里。

不用李老实夫妇招呼,赵美珍自己熟门熟路的直接闯到对方屋里,坐到床板上,啪的一下把一千块钞票拍在床上,对面前惊魂未定的李老实和红婶两个人说道:“我来还钱!欠你家三百块是吧?这是一千块!找钱!”

第三十四章 乐极生悲金牙雷

颜雄买了些参鲍海马之类的补品,又去了广生行帮金牙雷的两个老婆选了几瓶花露水和几匹绸缎。

现在香港女人都习惯在身上洒些广生行的花露水,不仅香味持久能遮掩汗味,而且能驱蚊虫,反倒比外国传来的香水更受欢迎。

金牙雷的住处是京士柏的一处唐楼,身为福义兴社团的坐馆,金牙雷并没有和其他社团的话事人一样,习惯每天去堂口盯着账目或者计算今天整个社团能揾多少钱。

如果帮会没有什么事,他更喜欢呆在家里打打麻将,推推牌九,他当年来香港,就是从字花档伙计开始江湖生涯,如今已经数十年过去,赌瘾虽然没有以前大,但是一日不碰麻将或者牌九,仍然觉得手痒。

颜雄登门时,金牙雷正和自己的大小老婆外加家里的女佣一起打麻将,聊起今天中午颜雄请他和其他江湖大佬一起出面去广州酒家的事,说到颜雄从探目变成了军装,而且去守沙头角水塘,金牙雷的大老婆秋姐叼着一根寿百年女士香烟,随手打出一张两万说道:

“呦~那你还从帮会里拿了四万块给他?他成了沙头角军装,一辈子恐怕都还不上这四万块了吧?”

金牙雷的小老婆叫做雪妮,原来是个舞女,后来嫁给了金牙雷做妾,此时媚眼一横金牙雷,娇滴滴地说道:“姐姐这话说的,咱们老爷这点事儿还看不穿,既然肯借给他,自然是有老爷的打算。”

秋姐抬眼看了一眼雪妮,哼了一声,没再出声。

金牙雷也懒得去在意自己两个老婆的明刀暗箭,摸着麻将牌说道:“虽然差佬雄这次的确有些凄惨,不过明显卖了个大人情给褚家,褚家那种人家,对这种事不会小气的,说不定一年半载,差佬雄就成为油麻地警署的警长。”

正说到这里,外面的小弟走进来对金牙雷说道:“大佬,差佬雄带了东西来探你。”

“哦,让他进来,他马上要去沙头角,临走前是要见一面的。”金牙雷把手里的麻将牌随意一推,对这名贴身的小弟说道。

然后又让女佣去沏茶,颜雄自己拎着参鲍海马之类的补品,后面的阿伟夹着绸缎,拿着胭脂和化妆品,两个人走了进来,颜雄看到金牙雷就露出一副灿烂笑脸:“大佬!明日就要去沙头角,以后山高水远,看你不再像今时这样方便,所以临走前买些东西,也多谢大佬你今次挺我,又拿钱又帮我去酒家撑场面。”

金牙雷坐在座位上没有动身,两个老婆则打量着颜雄和阿伟手里的礼物,等看清是燕鲍翅海马这些名贵补品,还有丝绸胭脂这些,都满意的点点头,秋姐没有等金牙雷开口,已经笑着对颜雄说道:

“阿雄,你有心了,听说你马上要去沙头角,要处理的事情一定很多,这样还能想到你大佬,你大佬真是冇看错你,阿如,不要让阿雄再拎那么重的礼物站着,你帮忙接过来,请阿雄和他兄弟坐下饮茶,再去洗些水果出来,真是一点眼力都没有。”

女佣自然走过去,从颜雄手里接过了礼物,颜雄对秋姐笑笑:“阿嫂最体贴人,关照兄弟,阿伟去帮手。”

“中午刚刚见过面,你若是忙,不来探我,我也不会怪你的,坐下饮茶。”金牙雷等自己两个老婆退下去分礼物,女佣和阿伟也去了厨房洗水果,这才捏着香烟对颜雄说道。

颜雄挨着金牙雷右侧坐下:“大佬,多亏社团帮我出的四万块,我才能请得出李就胜,今晚我在太白海鲜舫摆一桌,请你食饭,顺便帮你介绍个人。”

金牙雷眼睛马上随之一亮:“褚家的人?”

“是那位褚家二公子的秘书。”颜雄压低声音说道:“我对这位宋秘书讲,我颜雄今日能扛下这件事,很大的原因就是我大佬金牙雷撑我,拿出四万块打点李就胜,今次我虽然调去沙头角守水塘,但是我大佬和社团还在油麻地和九龙城这一带,能不能请褚少爷赏个脸面俾我,让老福在码头上揾一块落脚之地。那位宋秘书看在我的面子上,已经答应。”

金牙雷重重拍了一下颜雄的肩膀,情绪激动地说道:“好!阿雄!我真的冇看错你!你果然心里想着社团!码头上有一块地盘,搭上潮丰商会的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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