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穗听了,也是不停地微微倒抽凉气,为库卡机器人为代表的那个细分工业技术领域的全体利益团体默哀。
顾骜要的,不仅仅是一个单子的优惠力度、能挖到的干货尺度。
而是想借此引诱起整个美国,对“人机互动工作环境下、可能造成危险的自动化技术”的全面反抗。尤其是给那些害怕被取代工作机会的穷人,以一个发声的借口。
这种宣泄的欲-望,并不是顾骜激发起来的,欲望本身就在那里。美国的工人也好,演员也好,摄影师也好,靠工会团结给资本家找罪受的想法,是一直存在的。只可惜,他们本来智商不够高,见识不够广,没想到这个刁钻的新角度。
而顾骜则会扮演那个递刀子的人,提供一个全新观察问题的维度。
太卑鄙了。
有这么一个家伙盯着,恐怕美国的工业空心化进程,会比另一个时空加速很多吧如果能确保顾骜这个家伙一直发挥他的歹毒的话。
与此同时,那些被巴桶制约的国家,在引进自动化控制技术的整个层面,都会得到更多合作者的合力。顾骜的课题做完后,国内的几十家科研院所、在沿着他总结出来的课题成果套公式复制时,就能得到更好的大环境。
这就是不世之功了。
萧穗在感慨顾骜坏水的同时,也产生了更加浓烈的历史豪迈感。
“老公真是太伟大了,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靠一部电影,就想激起一个行业的产业链全球布局动荡。”她忍不住流下了激赏的泪水,抱着顾骜呢喃。
顾骜抚摸着萧穗的长发:“也没你想的这么简单,电影拍出来、上映是一方面。炒作拍摄过程中受到的阻挠、运作、激发好莱坞几个行业工会与自动化资本家的对抗,才是关键,我们要让全好莱坞的导演相信。相比之下,电影票房有多少,其实不重要。”
萧穗无条件盲信了顾骜的能力:“那有什么,老公是最棒的,老公是万能的~我今晚回去就通宵写剧本,这个故事太好了。剧情、哲理、张力、冲突,都能发挥得很完美,我已经等不及了,要不我们现在就走吧?”
萧穗越想越兴奋,美女作家的灵魂已经被点燃了。
顾骜笑问:“英语写作你没问题么?”
“还行吧,跟着你那么久了。大不了最后你帮我斧正一下,看看措辞行文的习惯上有没有瑕疵,情节细节我肯定是没问题的。”萧穗骄傲地回答。
既然如此,顾骜也不矫情,直接走过去,对着还在喝酒的众人请辞。
他依稀看到,程龙已经喝得颇有醉意,一边对邓丽筠挨挨蹭蹭,一边对着起哄的小弟们收割着666。
而邓丽筠的神色,却蒙上了一层隐约的凄苦。
那是一个正处在单身孤寂状态下的少妇,在看到一个还算帅气多金、客观条件值得相处的男人后,却发现对方原来只是拿她当社交资本。
她其实是一个很能忍耐逆来顺受的女人,相比于其他虚荣的女生,她反而不希望自己未来的男友“以钓到这样的大明星为女友而显摆”。
她希望对方在乎的是她这个人本身,而不是拿她的头衔炫耀。
但这注定是奢望,任何背负上了“湾湾第一xx”名声的女性,注定要面对一大堆公然显摆自己征服欲的男人。从邓丽筠到萧蔷到林志凌,概莫能外,她们注定都是终生不嫁的。
“龙哥,邓小姐,我明天还有点事情,不早了,要不就先告辞了,你们慢慢喝?”顾骜非常礼貌地表示要先走。
邓丽筠诧异而又羡慕地看了他们一眼,顺势说:“差不多我们也散了吧,唱完歌已经很累了。”
程龙正在小弟们面前借着起哄和酒劲吹牛呢,一听顾骜一行人要走邓丽筠也跟着走,顿时觉得很没面子。
他连忙挽留:“顾少,赏个面子嘛,知道你生意大不过刚才我酒桌上都问过林少了,无非是个机器人公司的技术谈判,明天让林少他们帮衬你谈不就行了。”
顾骜笑笑:“也不光是商务谈判,是今晚听邓小姐演唱会的时候,突然偶受启发,有些灵感。想口述一个故事拍电影我老婆听了也觉得很不错,急着回去安安静静写剧本呢。文学家的灵感嘛,都这样的,等不得。”
程龙听了这个借口,就有些不开心了:你丫不就是有钱么?
要是顾骜拿谈生意搪塞,对方好歹还接受得了,一个阔佬居然说自己信手拈来能弄出剧本到好莱坞拍电影……
好莱坞的电影是这么好拍的么?
他程龙弄个《杀手壕》,从过完年弄到现在,还不知道票房怎么样、人家白人观众接不接受呢。
顾骜这种话,岂不是侮辱了其他勤勤恳恳默默努力的人?
真当你是全知全能的呢?
“顾少把问题想简单了吧,这么豪气?不是在本埠拍出一部偶然火爆的电视剧,就能来好莱坞碰电影的!”程龙本着电影人的傲气,有些不服。
“这个问题三言两语说不清的,龙哥你觉得我不行,我就当陪老婆写着玩儿好了。”顾骜也不生气。
剧本好不好,确实很难界定,何况顾骜只有个故事思路,都没写出来,程龙当然无法反驳。
他也不是真要跟顾骜杠上。一来是喝了点酒,面子下不来,不想给邓丽筠散场的借口。二来么,他是嘉禾的人,就算跟顾骜冲突了,邹老板还会赞赏他呢,毕竟邹邵不两立。
于是程龙脑子一热,质问道:“创作能力、艺术天赋也是相通的,你的故事好不好且不论,你不是有灵感么?那你倒是为邓小姐写首歌啊,口口声声刚才听演唱会激发了灵感,结果却去写剧本,反而写不出歌?舍本逐末了吧?
你是作家,歌词就行了,曲我也不难为你。写得出来我就信你,写不出来就别哔哔,直说你是喝怕了。”
顾骜不予理会,抬腿就走。
程龙一把过来抓他肩膀,斜刺里钻出来李联杰,两人“砰”地一声交手,都是身形一晃。
“呦,‘丁力’,原来你是真功夫呐。”程龙露出几丝赞许之色,倒也没有了刚才的咄咄逼人。
因为李联杰是新人,除了给顾骜当保镖之外,就只演过《沪江滩》,所以程龙在酒桌上都是直呼他“丁力”的。
程龙跟顾骜谈不上过节,品性也还方正,完全只是怕被坏了撩女的好事而已。如今看到李联杰武艺不错,注意力立刻被转移了。
程龙也是真心热爱武学的,觉得武道这玩意儿比女人还重要。
“来来来咱再试两手!”说着,他传统套路和西洋拳技法全出,打得李联杰勉强招架。
如今的李联杰,论传统套路的功夫,那是不逊于程龙的。可他毕竟才17岁,国家环境闭塞,还没出来见识过西洋拳,实战经验更是约等于零。
他唯一的优势,是程龙喝了点酒,打出来的是醉拳。
不一会儿,李联杰就支撑不下去了。
“停手!”顾骜出声喝止。
程龙摸了摸鼻子:“小兄弟,假以时日历练,你也不差。不过现在么,我要是没喝酒,你扛不住我30招。”
“我承认,我现在是打不过你,但是我的招数观赏性比你好、太极也比你漂亮。”李联杰也不硬撑,痛痛快快承认了各自的优劣。
顾骜很有大佬风范地站到两人之间,虚按了一下,然后看向程龙,傲然道:“我本来不想写的,不过既然大家有此雅兴,我就为邓小姐写一首歌,写完后你们觉得过得去,今晚就别过吧,别耽误我带内人回去写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