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遗憾的是,这里的军训太苦了。白天累死累活的排兵布阵、站立走队、负重越野、拼杀练枪等等,晚上有时候还要集训。真的是非常的累,每天一个个累得就和死狗一般。所以,在学习认字的时候,反而是他们中大多数人认为最轻松的时候。
不过虽然军训苦,但他们在这里得到了自己的地位。在信王军中,军人高人一等。这一点是非常奇妙的,是完全与宋朝任何时代都不同的制度。只有信王军中才有的制度。甚至在信王军中,默认的普通读书人都不如士兵们的身份高。
这些从百姓到军人,为国为家拼杀的人,他们渴望的是什么?其实不光光是升官发财。他们渴望的是被人尊重,被人高看一眼。那些儒家书生们在国家危难的时候,只会谴责军队不拼命。但是在国家安全的时候,他们又鄙视军人。你既然鄙视,还凭什么谴责人家不保护你?你就是凭借你鄙视的人保护你的安全么?
这一点上看,信王军是不让任何一个军人寒心失望的。赵榛实行的是军管,所以军人的身份在信王军占领地里是最高的。其实在古代春秋战国时期,所说的士其实不是儒生,而是士兵,也包括一些刺客和义士剑客。在那个时候,士兵是受到尊重的。只不过后来儒家大兴,儒生将自己命名为士!改变了以前的意思。
“誓死效忠信王千岁!效忠主公!”这是教了几百遍的东西了,百名新兵说得一字不差,整整齐齐。赵榛走到了讲台前,满意的点点头,军风不错,气势十足。
“坐!”铿锵有力的一个字,百名新兵坐了下来,赵榛回首道:“王牛,你有时候不能按照我信王军编写的教材照本宣科。可以让新兵们在识字之后,多讲一讲你们的战绩和现在的形势。”
王牛忙到了边上的桌案旁,说道:“末将遵命!”接下来是一名调来的士兵发纸,还有赵榛发明的用木碳和纸皮做的铅笔。铅笔也是信王军的特产,但是因为其他地方用不惯,而且卖不了多少钱。所以造出大量的铅笔来,对外销量很小,主要是内部消耗了。
“你们会在接下来的几个月的时间里,继续严格训练,学习文字。不要觉得苦和累,你们知道,我们大宋朝被金军入侵之后,没有任何一支军队有我们厉害,没有任何军队的战损率比我们低!为什么?就是因为我们训练艰苦,士兵素质高。你们金国严格的训练之后,一个人出去都能在金军占领区存活下去,一队人都能在敌占区找到我们的大部队,甚至还能消灭几小股金军。”赵榛看着大家说着。
“今天让你们学习的几个字中,有两个字就是你们。军人!什么是军人,它的要求是什么?现在我要告诉你们,只有两个,一个是忠心,一个是服从!忠心,是忠心于军队,忠心于我们民族,忠心于信王!忠于国家!服从,就是服从军队,服从你们的长官,你们的上司,还有我下达的任何命令!”
“这个命令可能不近人情,比如说要你们杀死手无寸铁的金国妇女和孩童,但是如果说命令已经下达,就是让你自杀,让你杀任何人都要杀!这就是服从命令!”
亲自给新兵讲了些课,随后让王牛自己继续将。赵榛带着一帮侍卫亲兵上山,回到了青石堡垒,进入了自己的主堡垒。
赵榛走上主堡垒最顶端,上了大风呼啸的堡垒顶子上。此时雨雪停了,天上繁星点点,冰冷的风吹拂着。站在最高的地方,赵榛看向远方城里那百姓民居的点点星火,以及城墙上城防军的火把,不由得思绪万千。
讲了一番课,赵榛自己的一些想法也开始出现了。此时的他除了想建立一个国力强大,幅员辽阔,超过汉唐盛世多倍的最强大宋。他还想让大宋的文化完全的按照自己的意志再更进一步。建立一个以倡导科学为主,探索世界为先的更加开拓的思想地国家。大力发展工商贸易,向现代文明更近一步。
实现好多东西,赵榛就必须让大家掌握文化,并且在现在汉人原有的文明下,创立属于自己的跟进一步的文明。
在此时的未来百年之后的那个蒙古帝国何其强大,如果把四大汗国算在一起,强大的蒙古帝国一度的几乎把整个欧亚大陆都包在了自己的手心里。这是何等的恐怖,当时最强大的国家几乎都在欧亚大陆中。非洲、大洋洲和美洲建立的国家都比不上欧亚大陆的强国。但是,就是这些强国一个个都被蒙古军队干趴下了。蒙古帝国近乎等于一统全球了。
然后这样一个庞大的帝国,被各民族同化了。这就是文明的力量!蒙古有什么文明?没有。就是那所谓的蒙古文字,也不过是从契丹文和汉文字杂交生成的。
赵榛想要建立自己的最强帝国,让世界各国都仰慕的强大王朝。光有现在的民族文化是远远不够的。中华民族的文化可以同化任何民族,先后让匈奴、鲜卑五胡、契丹、蒙古、女真这些一个个强大的种族被同化进入汉文明中。还让后来文艺复兴时代前的欧洲人都很仰慕。
所以,赵榛没有能力改变非常文明而让人向往地中华文化,但是,在中华文化的基础上,他还要有别的东西!
赵榛要想让将来的帝国闻名世界,让四方来贺,就必须有一套能腐蚀世界,甚至是西方思想的东西。其实说白了,就是一种让百姓能过上好日子,让军队有扩张世界的野心,让商人有无数赚钱的机会,让农民不交任何税费……等等的一种发达文明。
不过,那些还太遥远,一切还是要慢慢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些想法不是他现在就可以办到的。现在的他还面临着强大的金队呢!看着远方,想到这里。赵榛笑了,穿越之后,自己的前途其实还是很广阔的呀!
这时,赵榛心情大好,他下了堡垒顶端,突然想起来自己那赵构哥哥给自己送来的几名“飞蝶”。因为现在的赵榛没有皇帝大义,赵构是皇帝。所以赵榛现在不愿意与赵构发生太明显的冲突。所以,赵榛将所有的男“飞蝶”问完所有口供,所有男“飞蝶”在招供了所有知道的东西之后,都处死灭口了。
但是其中有一个女人,一个叫冬余地漂亮的女人,赵榛到现在还没有杀。那个蝶部漂亮女人的资料,其实赵榛已经从刚刚的线报中得知了。
这个消息,是与自己的线人取得联系,暗中表示要宣誓效忠自己的大集蝶李宣那里得到的情报。不知道是因为一味逃跑不抵抗的赵构让李宣寒了心,还是因为看到了赵榛的强大。
反正李宣成了信王的人了。所以自此,李宣在赵构面前一改以前自己坚决抗金求战派的态度。开始附和赵构表面成为坚决服从赵构的一切想法地亲信。而赵构对李宣的态度地转变,也很高兴。本来他还想找机会撤掉李宣,现在却更加开始稳固李宣的位置了。赵构做梦也想不到,李宣是因为有了坚持抗金恢复河山地新主子才迎合他的。
赵榛让亲卫刘`云山引领着冬余来了,带冬余来的刘`云山地面部表情有点怪,但赵榛却是一下子就明白了,因为经过洗浴的冬余再也无法隐瞒她的美丽了。
冬余本身真的是一个很美的美女,身材好不说,面部也是如同精雕细刻的一般精致,高挑鼻子尖尖的下巴,一张白皙的瓜子脸上一汪春水的两只眼睛,娇媚无比。
在开始,冬余通过绝妙的化妆术,使自己成功的骗过了没有多注意的赵榛。但现在却是再也骗不下去了,事实上,能瞒到如此地步,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牢里的人没有薄待她,可能猛兽是感觉到了冬余的美,意识到赵榛可能会收她。于是在带兵离开中条山青石城的时候,特意交代了李玉轩。这个猛兽虽然是野人,但是其实他的内心很细腻。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他不仅给冬余洗了澡,还用上了信王军特有的香水。同时,猛兽还让李玉轩出面给她领了一套赵榛发明的旗袍。
旗袍是赵榛亲自设计的,当然他是盗版。不过现在正版在大几百年之后才会出现,没人会说他是盗版。
可以说,这种旗袍在郭云山来以前,还没有怎么见过世面,在库房里积着。不过在郭云山来以后,以高昂的价格买走了。不得不说郭云山或者说他背后的商盟手段通天、富可敌国,整整五百多部马车在南面李彦仙军和所有宋军眼皮子底下过,愣没有人敢拦一下收取好处费的。他代表着的商盟背后,不知道有多强大的势力。
卖是卖了,但是现在的冬余算是第一个穿的人。高挑的身材饱满的胸脯,配上这身旗袍,冬余的身材立刻显现了出来。冬余本来就是绝色,配上这件旗袍,整个人就显得如同风中摆柳,婀娜多姿。
连赵榛也看得发呆了,或者说,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当初的那个美女,还不惹自己注意,但是现在却让自己吃惊。赵榛知道要不是他那个哥哥赵构不能人事,恐怕早就占有了这个美女了。
赵榛是大宋亲王,两个夫人现在都不在身边,由于天天淬炼身体出外打仗。所以他还感觉到任何那方面的饥渴,一看到这个美丽女人,赵榛感觉到腹中有火一般。
“真是没想到!”赵榛这样说,冬余明显的感觉到了害怕,但她以前受过的训练却让她冷静了下来。也许是因为她的出身,让她无论在怎样的情况下,都能保持一种冷静。
“我是陛下的人……”冬余第一时间这样说。但说出后就是一阵的后悔,她觉得就算是她这样说了,赵榛也是一样不会放过她,不可能因为她是赵构的人,赵榛就会放过她。也不可能她不是赵构的人,赵榛就不放过她。如果赵榛不放过她,她是不是赵构的人都没有用。更何况,身份更高一等,因为在北线坚持抗金而威望更高的赵榛与皇帝赵构显然不合。赵构怕赵榛抢夺他的皇帝位置,赵榛当然一定很想抢夺赵构的那个皇帝宝座。
“没有用,我不相信……”赵榛挥了挥手,示意你那赵构手下的身份并不在我的心上。我说不承认就不承认。就是到赵构那里说理也是赵榛有理。理这个字古人发明的很现实。理在王里,谁有权,谁就有理。事实也是如此,大家都知道。
第107章悲哀的贴身刺客
看到赵榛那充满侵略性的眼神,冬余当即就用一种狐疑的眼光看向赵榛,同时紧了紧身上的旗袍。的确,在她的感觉,赵榛的眼睛中的火焰已经告诉了她,赵榛是对自己有了企图。
“我听说,你的刺秀功夫一流,能刺双面秀图。你不必问是谁说的,谁告诉我的。我只要告诉你,现在,我要的是你的才能还有你的人。你为我工作,成为我的侍女,我就可以让你有好日子过。你会有自己的房间,自己的东西,自己的手饰品。但如果你执意不愿为我服务,我会把你罚作女奴。绑住你,不让你自杀,每天让一百个人上你,轮你的身体。你会彻底了解什么叫做生死两难!”
冬余把下唇咬得紧紧的,虽然事情还没有到最坏的一步,但她却有现在就自杀的打算。
看到冬余眼神中露出决然的神色,赵榛知道她有轻生的念头。他可舍不得这个美人死了。心头一动,便说道:“你是不是想自杀?以为这样可以让自己逃过污辱?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人死之后,在一两个时辰之内,尸体仍是软的,也就是说,我仍然可以用你的身体。然后,我会用你的皮来做成皮包,或是我可以做成小垫子,你的肉我们也不会浪费,包扩你的内脏,都用来喂养我们养的老鼠。还有你的骨头,我这个人是很喜欢骨头器具的,我会把它们制成任何骨器,并且标明它的身份,美女的骨头制成的骨饰品,我现在都想要了。拒绝我自杀吧!如果你一定要这样做,我可以肯定,至少我会用你的骨头制做一副酒碗以示记念的。“
冬余恐惧了,她不怕死,但她现在却是被赵榛那恐怖的话给吓坏了。大宋是礼仪之邦,不会出现赵榛说的事情。就是野蛮的金军,对待死人也没赵榛所说地这样的残忍。
在现在的这个封建时代,能堂而皇之的说这种残忍的话,天下间怕也就是赵榛一个人了。现在讲所谓杀人不过头点地,赵榛杀人非旦是要你头点地,连尸身也是最大化的利用,来喂老鼠。
死后用自己的尸体,残忍的去喂冬余认为十分肮脏和恶心人地老鼠,不仅是她,没有人能坦然面对。
赵榛一张笑脸春意的看着冬余,如狼外婆一般,他吃定她了。赵榛相信这个女孩抵挡不住自己的吓唬,这是必然的结果。古代讲人死为大,正常人讲得是人死事了,可赵榛却摆出了一副你想死都要奸`尸再分尸!肉还是喂老鼠,骨头做器具。说残忍,赵榛这样吓唬人地残忍恐怕能排第一。
冬余白着脸叫道:“我不能一辈子都在这儿!”赵榛笑了,他当然知道冬余的意思,这女孩是怕这辈子都被赵榛困在这里,不放她回江南。她此时,还妄想着回到赵构身边,回到那个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从不对美丽的自己有非份之想,却又保护自己不被那些蝶部男人骚扰或强迫的皇帝。在蝶部,赵构就是冬余的保护伞,也是因此,冬余成为赵构的死硬支持者。
“嗯,好吧。谁让我是个好心人呢,有时候我都被我自己的善良感动了呢!上天既然将你带到我的身边,那我就不能不珍惜,既然你非要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当听到一万年的期限,失望之极的冬余刚要晕死过去之时,赵榛笑着说道:“当然那是不可能的,我们的生命短暂,不可能有那么久远,那就二十年吧。”
虽然很长,二十年!但赵榛至少给了她一个时间,二十年,虽然这是一个女孩全部的青春年华地年纪,可至少不是让冬余白发苍苍的回到赵构的身边。二十年后,如果一切如常,冬余也许会老,可也不会有大问题,她现在不过十六,二十年,也不过是三十六岁,相对起来,也算有盼头的。
“二十年后,你真的会放了我?你说话算话?”冬余问道,她不能不小心,关系重大,她一生最重要的决定,一定要确定!
“二十年后,也许不用我放,你要的只是回到构的身边,是不是?也许不要二十年,我们就能在一起站在他的身边了!而且是俯视他!”赵榛脸上带出了一股自信的微笑。
听到他的话,冬余却是大幅度的向后退步,或者说她没有想到赵榛会这样说。这话的意思太明显了,冬余不是傻子,她当然知道,赵榛这话的意思是二十年的时间,他可能会俘虏赵构。
能说出这样口气的话,一定不是信王军的将帅、十有仈激u,对面这个无赖,恐怕真的皇上的亲弟弟信王赵榛。
冬余也许对信王赵榛不是太了解,对信王军也不是太了解,但她深深的知道,纵然是金国,也不敢夸口,说什么抓往皇上的屁话!想也是知道,这怎么可能!皇上手下兵甲百万,小小一个信王军,还要对抗金军,怎么可能打到南方去,纵然打到了南方,那又怎么样?赵构是皇帝,赵构虽弱,可整军之下,百万大军还是可以拿出来的,这样的一股兵力,灭信王军还不是小菜一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