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猛地睁大眼睛,却是终于想起来到底少了些什么。
可乐!
缺少的正是可乐!
有了汉堡和薯条,怎么能缺少可乐?
光是酒绝对不能代替可乐!
但在这个连汽水都没有的世界,到哪去找可乐?
难道也要自己做?
这难度可就不是一般的大了!
“我虽然知道用小苏打可以制作出简易的汽水来,但可乐就另当别论了。而且也不知道在哪才能找到小苏打。”
他摇摇头,暂时将制作可乐的想法抛到了脑后。
然后,他吩咐奥比制作出大量的黄油面包片、生肉饼、番茄酱和半熟的土豆条,然后分别用袋子装上,放入了冷藏室中。
“汉堡和薯条之所以能够成为快餐界的王者,还因为它们完全可以在出售之前准备好大部分的工序,然后在出售之时油炸、加热,将方便快捷发展到了极致!”罗文笑着说道,“从明天气,我们就开始出售汉堡和薯条!”
奥比不禁问道:“新菜式的发布,不需要开个发布会,然后进行促销推广吗?”
罗文却只道了一句:“不需要。”
第二十一章 酒香不怕巷子深
发布会?
提前宣传?
舆论广告?
打折促销?
不,都不需要!
真正的美味,就算是藏在深巷里也能吸引来数之不尽的食客!
第二日,火焰女郎一如既往的开门营业,既无宣传,也无广告,只在菜单板上添加了三个菜式,分别是鸡肉汉堡、猪肉汉堡和薯条!
鸡肉汉堡和猪肉汉堡的定价都是八元,而薯条则是三元一份!
两种汉堡的定价和寒冰女神的酱肉饭团一样,但汉堡里有一整个肉饼,而酱肉饭团里其实只有一小块酱肉,所以谁更划算,一目了然。
但这样的价位还是有些贵了,因而不知汉堡与薯条为何物的客人们全都没有乱点。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中午,发现汉堡和薯条一份都没有卖出去的丽莎和奥比都有些急了,这才有第一个人抱着尝尝看的心态点了一个鸡肉汉堡!
中午是用餐的高峰期,来酒馆喝酒的人基本没有,大多都是来填饱肚子的,而唐森就是其中之一。
唐森是个黄皮肤的东亚人,他生在鱼米之乡,家境富足,生活安泰,但也正是因为生活过于安逸,才让他生出了对冒险生活的憧憬。
前两年,他和许多冒险者一样,离乡背井,来到了这冒险之都费尔南迪,然后便彻底被这里浓郁的冒险氛围所迷住,已经两年没有回家看看了。
不过他并不是冒险者,就算去迷宫也会雇佣许多冒险者护卫。
对他来说,迷宫冒险不是冒险,而是旅行!
谁让他有钱呢?
也正因此,他对食物非常挑剔,算是个会追求美味的人。
但他又特别喜欢冒险者的氛围,所以经常会出入酒馆,然而一般的酒馆饭菜并不能满足他对美食的要求,所以他基本不会在同一家酒馆出入第二次,直到遇到了火焰女郎!
唐森偶入火焰女郎的第一天,正好是罗文当老板后开业的第一天。
对于这家服务员态度特别差,又只卖一种食物的酒馆,唐森原本是非常不喜的,但当吃了一口土豆饼后,他对火焰女郎的印象就瞬间变了!
他一向认为有能力的人就应该有性格,而有如此美食坐镇的酒馆当然也应该有性格!
食物足够美味,又有很多冒险者出入的这家酒馆,正是他一直想要寻找的餐饮店!
之后,他为了尝到只随机赠与熟客的番茄酱,就开始了把自己变成“熟客”的计划……
昨天火焰女郎停业一天,可把他给憋坏了。
他因此还去寒冰女神尝了尝饭团,但那种仅仅是用米饭将蔬菜和肉包起来的所谓“新菜式”,却只带给他一点点新鲜感。
所以今天火焰女郎开业后,他立刻就来到了这里,然后没有多少犹豫就点了新菜品中的鸡肉汉堡。
“不知道这新出现的菜品能带给我多少惊喜?”
唐森异常期待地等待着。
但不到两分钟后,丽莎就端着鸡肉汉堡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你的鸡肉汉堡。”
丽莎把盛着鸡肉汉堡的餐盘往他桌上一放,然后就站在一旁不走了。
“小姐,还有什么事吗?”唐森不禁问道。
“啊?哦,没事,我就在这儿整理了一下头发……”然后丽莎就摸出了自己的宝贝小镜子。
“有病。”唐森嘀咕了一句,注意力却很快被面包与鸡肉混合的香气所吸引,低头看向盘中汉堡。
他对这家酒馆的女服务员意见很大,但态度恶劣的女服务员也是酒馆个性的体现,所以他选择了原谅她。
“这就是鸡肉汉堡?”唐森眉头一皱,用筷子挑开鸡肉汉堡的面包片,“这不就是在两片面包中夹上一个鸡肉饼吗?这东西要怎么吃?”
最后一句却是问的丽莎。
但丽莎依然假装在看镜子,没有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