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少清没有料到的是,他心软之下救治了街坊张大爷,不单单用神奇的针法帮对方止住了腰疼,而且还分不取,这位张大爷也是热心,路上逢人便说杜家大郎医术高明,不知道杜少清要是知道了,会不会气晕过去。
不到半天时间,落霞镇原来的书呆子杜少清有一手神奇的医术,这个消息就传遍了整个小镇,而且是经过镇上张大爷亲身实践的,同镇百姓纷纷称赞,说书呆子开窍了,而且好多身上有病痛的穷苦人家,都有心上门来求医治病。
客栈里面,杜少清最近很忙,除了客栈的正常经营,他还要负责大厨的工作,还要负责教孩子读书识字,三叔不在家,他还要抽空帮忙蒸馒头等等,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忙过。
客栈大堂里面,还不到饭点的时候,这里没客人,杜少清索性凑着这里的几案开了小学堂,学生是女儿和二弟,大堂后门口几个人影探头探脑的。
杜少清笑道:“你们五个如果有兴趣也来学一学吧,学会认字总是用得着的。”
伙计大老虎有些尴尬的带头走了出来,摇了摇头道:“掌柜的我们错了,不该偷懒,不该偷听你教书的,我们这就去干活。”
“这是哪里话?你们想识字这是好事啊,我怎么会责怪你们?”
几个土匪纷纷诧异,都盯着杜少清,仿佛有些不相信一样,难道你不知道原因吗?
杜少清这才想起来,这个年代知识好像还很封锁,书籍是一家的宝贝,好多人家甚至能靠着自家的藏书,代代传承,最终演化出自己的家学来,可是别的人想要念书识字的话就不容易了,谁家的东西不是秘密?就说徐夫子开私塾收徒,那也是要交学费和选择性收录的,所以时代背景限制,想读书识字很不容易。
“好了,都是一家人,我这里不藏私,你们谁如果真的有读书天赋,我会消了他的卖身契,说不定将来可以去报名考个功名,那也是杜家的喜事。”
五个伙计纷纷睁大了眼睛,有些激动,大老虎连忙摆手道:“掌柜的,我们可不敢这么想,大家干了半辈子土匪,一直都羡慕识字的读书人,就是想学学认字,不用去考功名,我们哪有那个资格。”
看着几个伙计认真的样子,杜少清笑了笑也不再多说,让他们都坐下来听自己讲课,好好的一家客栈,快让杜少清办成了一个私塾。
“对了,客栈开张有些天了,一直招收不到厨子,我最近有些分身乏术了,你们几位谁有意向做大厨的,我可以教他做菜。”看到客栈人手都在,杜少清想起了这件事情。
只见其中四个伙计都转头看向了大伙计大老虎,而大老虎也有些尴尬的讪讪道:“其实在山上的时候,这两年就我们兄弟五个,一直都是我下厨做饭的。”
杜少明在一旁惊讶道:“你下厨?你不是山寨老大吗?”
五个伙计同时哄笑起来,大老虎红着脸解释道:“在外人面前我是老大,可是关起门来就我们五个,总要有人做饭的,没办法,他们四个做饭都太难吃了,所以”
杜少清也没想到,这位土匪头子竟然深藏不露,还有大厨天赋呢。
众人正在聊着,客栈门口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随后一群人蜂拥而入。
“大郎在家呢?快快,帮哥哥我看看,嘶,这两天牙疼的厉害。”一个壮年汉子捂着右边脸颊呲溜着嘴喊道。
“大郎,你有空没有?我家你婶子卧病在床多日了,一直也请不起一个大夫给看看,听说你会瞧病,可否去帮帮忙?”一个中年汉子诚恳道。
“大郎,你看我”
好家伙,这,这是拿我这里当什么了?我这是客栈,不是医馆好不好,杜少清回头瞪了一眼幸灾乐祸的堂弟杜少明,感觉一阵心好累。
第32章 嗜酒如命老魔头
长安城中,李二见到了回来复命的国子监宋主簿,听着宋主簿的回复,李二心中感慨,人才难寻,好不容易有个忠心为国出力的人才,没想到也只不过是个有一技之长的匠人罢了,可惜了。
旁边站着的是跟来的李震,至于程处默则在进了城的时候就找了个借口溜回家了,反正他一直都是跟着出去玩的,回去跟陛下复命这等无聊事,他也不感兴趣。
李震看着宋主簿的详细复述,心中总是觉得有些不对劲,可事实如此,他就算有心辩驳也无能为力,自己总不能上前跟皇帝说:杜少清此人一张嘴能讲遍古今天下事,天南海北几乎没有他不知道的!
就算如此,谁会相信呢?最多只会一笑置之,认为对方不过是满嘴花花讲故事罢了,有什么学问见识?
长安卢国公府上,程处默悄悄的就溜回了家,不是因为别的,就因为他偷偷窃走的那半坛子烈酒。
这小子也是精明,一路上人多嘴杂,他甚至连好兄弟李震都没告诉,心里还安慰自己说:小震一向喜欢事,不喜欢烈酒。
依照他的精明,他不会分辨不出这半坛酒有可能会是大唐的稀世奇珍,可能天底下就这半坛,堪称天下烈酒之最。
所以他就想偷偷溜回家自己给偷喝掉,心中还暗自窃喜,时间刚好,家中也没什么人,父亲去上朝当值,两个弟弟整天出去疯跑,自己可以安心自在的好好品尝这烈酒了。
回到房中,程处默取出了自己所有酒杯中最小的那只,不是因为他怕酒烈,而是他舍不得,回来的一路他都在脑海里思考,该怎么享用这半坛美酒?
举坛牛饮?不行不行,暴殄天物,一口气喝完太浪费了。
对酒当歌?也不行,自己采还有待提高。
想了好多好多方法,最终机智的选择了这个,用最小的杯子,慢慢的品,对,就是品,品酒才有意境,据说高人都是品酒。
“嘶!啊!
好,好酒,一线入喉犹如碧水冰泉,转瞬入腹又似烈火烹油,这一口酒下去,可以说天下再无能够入口之物了。”程处默喝下一杯,豪爽的自评道。
就在这时,他用门闩插住的房门被人暴力踹开,老爹程咬金哇哇大叫道:“好你个混账小子,有这等好酒竟敢藏私?我老程家的家风就是吃独食吗?”
二话不说,程咬金大步上前,劈手夺过了那只小酒坛,另一只手直接抓起了程处默的后脖颈,甩手扔在一旁,自己大咧咧的坐在了程处默的位子上。
这个情况直接将程处默整懵了,看着父亲这波犀利的操作,竟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连个爹爹都忘记喊了。
其实这也是他点子背,程咬金这天当值溜号,前去看望称病在家的老哥哥秦叔宝,回来的时候正好瞧见了鬼鬼祟祟的儿子,心道这小子不是出去公干了吗?回来这么快?这还不算,怎么这个样子像是在憋着坏呢?别再是惹了什么麻烦吧。
所以程老魔头就一路尾随,亲眼看着程处默回到房中还反插上门闩,这就更让人生疑了,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可是当老魔头趴在墙根听到儿子这么一句感慨的时候,再也不淡定了,这到底是什么样的酒?他娘的听着这小子的感慨我都直流口水?于是乎就有了刚才的一幕。
程处默满腹委屈,心道自己真是百密一疏啊,在哪里不能喝掉这一坛酒?非要跑到家里?早知道当时在客栈就一通牛饮了。
“爹,爹,老爹”程处默心疼得声音拉了老长,可是程咬金头也不回的训斥道:“稍后再跟你小子算账,让老子也来尝尝你口中的天下之最。”
这位做老子的可比儿子精明,他不用小杯子,喝酒什么的,当然要靠抢的,喝到自己肚子里的才是好酒,扣扣索索最后都成了别人腹中的美酒,那岂不是傻瓜?
举起坛子满饮一口,咕咚一声,声音从程咬金喉咙发出,却重重的砸在了程处默心头,程处默心道,完了完了,这坛酒跟自己没关系了。
“哈!好,好酒,绝世好酒仅此一份!够烈,这才是男人该喝的酒!”
烈酒入腹,长啸一声,程咬金豪气干云,被酒气冲脑,微微晃了一下,随后大吼着感慨,他是一家之主,可不用这么偷偷摸摸的,这是自己的卢国公府,还没人敢跟自己抢东西。
程处默那个心疼啊,眼看着父亲就要举坛再灌第二口,他忍不住了,想要再争取一下,于是开口喊道:“老爹,您刚不是说,自己吃独食不是我程家的家风吗?孩儿与您做个伴,你我父子对饮岂不妙哉?”
程咬金举坛的手停在了半空,眉毛一竖,转头怒目反问道:“你想给你老子立规矩?”
程处默吓得差点蹲坐在地上,瞬间认怂,连连摆手道:“孩儿不敢,绝对不敢,我去看望一下娘亲,顺便传达一下您刚刚对于家风的批示。”
说完之后转身拔腿便跑,程咬金愣神的功夫,眼瞅着儿子溜走,叫都叫不住,心中暗骂,真是奸猾的小子,不就是抢了你的酒吗?这就去找你母亲告状?故意耍滑坑爹吗?
程咬金原配夫人孙氏早亡,后来续弦是五姓贵族清河崔氏之女,这位夫人在家中很有威信,当然也跟护犊子,程咬金虽然不怕她,但怕麻烦,所以眼珠一转想到一个主意,“既然你敢计较我吃独食,哼哼,那老子就给你做个典范,好酒,当跟兄弟共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