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高声道:“父皇,听说您从宫外回来,儿臣为您沐足一番。”
李承乾正是从长孙无忌那边知道,李泰帮父皇洗脚,最后让父皇有另立储君之心。
因此,他也亲自前来,给父皇洗脚。
他不相信自己洗脚技术比不过胖青雀,为了给父皇洗脚,他可是特地请教过凤仪阁,那些专门给客人沐足的姑娘。
“来。”
李世民看着孝顺的承乾端着热水走了过来,心中一暖。
承乾虽非朕子,这些年做得很好。
当年玄武门之变那夜,薛万彻代兵攻打秦王府,东西门都破,最后是年仅七岁的李承乾跟着观音婢、房玄龄、杜如晦等文臣死守,才让秦王府没有失陷。
只恨当年产婆还有接生的侍女抱错了孩子,才有今日的荒谬情形。
真正的嫡长子在民间开小店,而叶家之子住在东宫之中......
李承乾先试了下水温,才将李世民脚放在热水中......
殿内充满了父子温情。
“父皇,儿臣下去了。”
随后,李承乾擦干龙足,端着金盆恭敬退下。
李世民感受到真诚,他无法弄死这个孩子。
不过,洗一次脚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还是得温水煮青蛙,慢慢削弱太子李承乾,再找个机会贬了,封个郡国爵位就撑死了,若是承乾仍不死心,那只能斩草除根了。
至于皇位是叶良辰还是青雀,那只能再看。
想到叶良辰懒散模样,他若靠得住,母猪都能上树了。
想到白天被骂脑子有问题,简直气煞朕也。
他是望子成龙,可惜这个子不争气啊。
不多时,长孙皇后又进入殿内。
“陛下息怒,良辰不是有心的,他不知您身份,自然闹了笑话。”长孙皇后先是一番请罪。
“朕岂是心胸狭窄之人?”
李世民重重哼了一声,毕竟这是亲儿子,而且还带着气疾,打也不是骂也不是。
换做其他人早就斩了。
不过,想到叶良辰十分看不上皇位,还一口一个破皇位,还说:许多君臣、父子、兄弟、为此厮杀,真没意思。
李世民自然不会求他当储君。
舔他的皇子多了去,方才不就有个吗。
长孙皇后又把叶良辰被高人教导的故事说给了李世民听,说完,又道:“陛下,他师承隐士高人,无心朝政,您何必强求呢?”
叶良辰认为皇位没意思,这话可是说到长孙皇后的心坎里。
皇位有什么好?
当初陛下杀了李建成、李元吉后,登基那几年,他都是枕着兵符睡觉,每夜时常惊醒,生怕被太子旧党刺杀。
这些年国泰民安,陛下的声望才有所好转,不再担惊受怕。
良辰谪仙般的人物,何必手染鲜血,一身戾气?
他开个小店,有大唐最强的两座靠山,这多逍遥幸福。
长孙皇后的这些想法也令李世民触动。
“朕明白了,这小子扶不上墙,怎会强求他呢?”李世民幽幽叹了一声。
叶良辰之后,储君之位自然是李泰的。
也不知道这小子知道自己身世后,会不会后悔,会不会来跪舔朕,把储君之位还给他呢。
李世民嘿嘿一笑。
他总感觉叶良辰嘴上说不要,身体还是很诚实。
忽然想起一事,李世民十分兴奋道:
“观音婢,那小子的画带回来了没有,朕可得好好看看,研究一番,这个素描究竟怎么弄出来的。”
“陛下提着三斤腊肉去找他学不就行了吗?”长孙皇后一脸疑惑。
“这多没面子。”李世民脸一黑道。
陛下也太好面子了,长孙皇后感慨。
皇帝寝殿又传出一道旨意。
“魏王体弱,命其迁入武德殿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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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发现硝山,财富大计! 【1】
武德殿,位于东宫之旁。
此殿离皇帝寝殿极近,因此地位十分尊贵。
李世民命魏王迁入此殿,无异于在平静的湖面投下了块巨石,在皇宫乃至朝野掀起千层浪。
陛下是宠爱魏王,还是想立魏王为储,人人都在猜测。
东宫。
李承乾很绝望,他给父皇洗了臭脚丫子,没想到自己地位还下降了,果然父皇只喜欢李泰的那只肉嘟嘟的小胖手。
魏王府。
李泰很高兴,得知李承乾给父皇洗脚丫,不屑哼道:“臭皇兄,想学我?可没门,我都洗了数百遍,经验比你丰富多了。”
他立刻又赏了府邸每人三贯钱,立刻收拾行李,今晚就搬到武德殿。
如今,魏王与太子已有分庭抗礼之势。
朝野上下,全都在二人之间下注,谁都知道风雨欲来。
......
“国泰民安可真好啊,大唐真是太繁华了。”
叶良辰站在长安西市的入口,望着来往行人、路边小摊,不禁感慨。
他这两天都在西市寻找大商机,人也晒黑了些,不过依然那么白。
开店卖炒菜实在太累,最好能找点只动脑子的生意。
向里面走去,感受到许多来往的少女偷看着自己,甚至远处还有金发碧眼的胡姬站在酒肆外,朝自己抛媚眼。
这种事情早已经习惯。
忽然,在一个卖稀奇古怪石头的摊位上,看到了一块拳头大小的银白硝石。
这炎炎夏日,最好的生意,还是卖冰食。
只不过大唐冰块稀少,街上根本无人贩卖冰食。
抬眼望去摊主是个十岁左右的小孩,上前询问,指了指硝石,道:
“小兄弟,这玩意你从哪弄来的?”
“西郊,那里有座山,好多这种白石头,捡都捡不完,要不让我兄弟带你去捡?”小男孩咧嘴一笑,显然不知道这块石头的价值,真的只是把它当成了石头。
摊位上的石头,都是他和小伙伴到处捡来的,拿来卖钱。
叶良辰闻言,有些欣喜,不过表面仍是一脸淡然。
难不成那儿有座盛产硝石的硝山?
“这石头我五文钱买下了,你再带我去捡,我给你十文钱。”叶良辰将摊上的硝石拿起,掂量了下,真的品质不错。
他之前制冰的硝石,都是在市面上零零散散收购而来,如今若找到硝山,绝对发大财。
“好好好,我马上带你去捡。”
小男孩高兴啊,立刻一个口哨,把兄弟唤来看着小摊。
他没想到真有个傻瓜,花五文钱买一块拳头大小破石头,关键这破石头还不怎么好看,也就白白的颜色而已。
五文钱可以买一斗半的小米了,回家了娘一定会夸奖我。
收下了叶良辰的十五文钱,立刻带着他出城。
“先去我家一趟,取一匹马来。”
叶良辰拍了拍小男孩肩膀,朝城西走去。
带着小男孩进了良辰小店,来到后院,见到黑伯,道:
“黑伯把小红马牵上,跟我出城一趟装点货,带上镐子、铲子。”
“是,少爷!”
黑伯什么也不问就去准备。
叶良辰的后院养了一只毛色血红的小母马,由于他也不怎么骑,因此都关在后院马厩里。
这只小红马来自新手大礼包。
他还记得当时这只小母马的说明。
汗血宝马(幼年):拥有汗血宝马稀有血统,成年后日行千里,快若奔雷,可抗百斤重甲,速度不减。发育速度较快,预计两年进入成熟期。
刚开始叶良辰对这只体型很小的小马驹还是很喜欢,把它当成猫咪小狗来养。
之后小母马吃饱喝足,体型迅速长大,屋子内容不下它,只能将它放到马厩里饲养。
啧,自己果然是渣男,不那么负责。
忽然,马厩那边传来一声嘶响声,恍若雷鸣。
叶良辰带着小男孩赶了过去,只见黑伯一脸大汗。
“少爷,这小红马死活都不肯拉着板车。”
汗血宝马乃是马中王族,桀骜不驯,心情暴躁,这才不到一岁,黑伯已经拉不住它。
望着小红马委屈的神情,叶良辰仿佛猜到,缓步上前,喃喃道:
“小红啊,我也知道你要上战场杀敌,享受崇拜,这次委屈你了。等你拉完这些货,主人赚了钱后,给你吃最好的嫩草,再带你出城转转。”
叶良辰在旁边哄着,黑伯立刻把缰绳套在它身上,缰绳的另一端绑着板车,板车下面有两个木轮子。
二人随后坐到了板车上,工具也早已丢到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