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最后的摆地摊嘛...
如果是重生前的世界,他或许会选择这一方法。
只要找准商品,定位,那么摆地摊也能赚不少钱!
君不见重生前,有许多摆地摊的都发了财了吗?
但是,这世界里有洪兴,有和联胜,有东星,街头上的混混,矮骡子更是多的数不胜数。
在这种情况下,摆地摊就要缴纳保护费,如果做的好,混混,矮骡子们也不傻,肯定会来打秋风,到时候别说赚了,没有赔钱就不错了。
当然!
也有的混混,矮骡子会比较讲究,交钱了就会守规矩,不找你麻烦,也不会打你秋风。
可问题是,他难道要将希望寄托在混混,矮骡子讲究,讲规矩上面吗?
抱歉,那不是曹德的风格啊!
所以!
这条路也pass掉!
“左不行,右不行的,该怎么办呢?”曹德深深的皱起了眉头。
忽然!
他眼角的余光瞥到了摆放在桌子上的报纸。
“有了!”
顿时,脑中灵光一闪,他立马有了想法了。
写小说!
因为时代的局限,这个时代的娱乐方式比较少,所以小说也就成为了这个时代,香江人们生活之中必不可少的娱乐之一。
一本好的小说,往往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报纸的销量!
就比如目前香江最有影响力的报纸明报,曾经也是靠着在报纸上连载小说从而崛起的,明报老板,也是更是最厉害的小说家之一,金先生!
因此,很多报纸对于好的小说,都给出了极高的报酬。
如果曹德能写出一两本好的小说,那么不说一夜暴富,至少弄到本钱不是什么大问题。
最重要的是,做这一行的话,不用跟小混混,矮骡子们打交道,也就不用担心被打秋风了。
至于曹德能不能写出来...
曹德重生前的世界里,在他还没有发家之时,为了攒下第一桶金,也做过不少的工作,其中就包括了写小说。
他的文笔还行,也在这方面赚了不少的钱,写肯定不是问题的。
再者!
他脑海之中有着未来发展到极致的各种小说套路,并且还大致记得一些小说的剧情,利用这些剧情以及套路,他完全可以复制出一本好的小说来啊!
“写!”
想到这里,一瞬间曹德就下定了决心了,也有了目标。
也在这时。
“咯吱”
房门却是被突然推开了。
“阿德,出来吃饭了!”
曹德转头一看,却是看到了曹达华却是提着两个快餐盒,笑着走了进来。
曹达华本身是有工作的,还有两个,自然不可能一直陪着曹德。
因此!
在最开始请假陪了曹德几天,让他熟悉了周围的环境后,曹达华就又去上班了。
而因为曹德本身不怎么会做饭,曹达华本身也一样,最多煮个面,所以这些天吃饭都是曹达华从外面打快餐回来的。
“好的,三叔!”
曹德笑着答应道。
不管之后的想法是什么,眼下先吃饭再说。
毕竟,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第五章 投稿
一个礼拜后!
“唰唰!”
伴随着笔和纸的摩擦声,一行行的字,跃然出现在了白纸上。
好半天!
这声音才停了下来。
“总算搞定了!”
曹德甩了甩酸涩的手腕,看着面前写满了字的纸,微微松了口气。
花了一个礼拜,他写了十万字。
老实说,这速度有点慢。
以正常人的手速,如果不思考的话,一小时应该能写两三千字,一天下来出去休息吃饭的时间,两三万字不成问题。
但也没有办法!
一方面是他写的这本《斗气化马》剧情虽然是抄的,可因为他只记得一些关键剧情,而关键剧情中间的空档,就需要他思考着用一些未来的套路弥补上。
另一方面则是他习惯了用电脑打字,现在贸然改用手写的,也不太习惯。
最后!
也是最重要的是,香江使用的是繁体字,虽然曹德认识,可写的话却是不行,只能一边对照字典一边写,这样一来,速度也就更慢了!
如果不是后面逐渐熟悉,写起来的速度也逐渐加快的话,那么这一个礼拜,他甚至都写不到这么多字。
不过,这些都过去了。
在将这一张稿纸和一旁一小碟同样写满字的稿纸放在一起,稍稍整理了一下后,曹德呢喃道,“现在是时候去投稿了,就去之前选定的几个目标吧!”
十万字,基本第一段剧情结束了。
是时候找个投稿的报社了。
不过,曹德也清楚,报社也不能乱选,更不能随便投。
随便投稿的话,虽然会增加投稿的成功率,可问题是,曹德的目标不是投稿成功,而是赚钱啊!
这一来,投稿的目标就有讲究了。
小报社给不起太高的价格,不能选。
明报也不能选。
明报作为业内最大的报纸之一,本身也有很多自家的专栏作者,并不缺少投稿者,曹德就算投稿了,也很容易被忽略,投稿失败。
最重要的是,其负责人金老先生,也是出了名的抠门。
因此!
这段时间思考再三后,曹德将投稿的目标选定在了一些不如明报的大报社以及一些背后有背景,但想要发展起来,却发展不如意的小报纸上。
这两者都给得起钱,并且因为不如明报,想超过明报,又或者想要发展起来的原因,也都愿意给钱。
是最优的选择!
而这一个礼拜,除了写小说外,曹德基本将时间浪费在了收集相关的资料上。
最终!
他也在心中敲定了几个比较合适的目标。
想到这里,曹德拿着稿子离开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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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咀!
新万日报社!
总编办公室内!
“废物!你就交给我这么一份答卷?”
一个穿着黑色高跟鞋,黑色丝袜,黑色紧身短裙,有着一头大波浪,涂抹着深红色口红,嘴里吊着一根女士香烟,翘着二郎腿,气场强大,但看起来风情万种的妩媚女人,正冷着脸发怒。
而她对面,一个穿着西装,带着眼镜,满头大汗的男人,面对着面前这风情万种的女人,却是低着头,丝毫不敢有任何不敬。
因为...
面前的女人,正是他的老板!
女人狠狠的将一份报表丢在了桌子上,怒声道,“陈浪,我投了一千万,给了你三个月的时间!”
“结果呢?三个月前每天销量一千份,三个月后每天销量才两千份!你告诉我,你到底还能不能干了?啊?不能干就给我滚!”
“我...这...”
中年人也就是陈浪,听着女人的话语,面露难色,支支吾吾的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一千万做出如此成绩来,确实也有点说不过去。
现在的香江,大型的报社每天的销量至少几万份,一些顶级的报社,甚至能做到十万份乃至于几十万份。
而那些大型报社的总价值也不过一两千万,顶级报社多一点,但也不过几千万,最多上亿。
一千万的投入甚至都可以买一间规模比较小的大型报社了。
结果就交出了这么份答卷,也怪不得老板发怒。
但陈浪心中苦啊!
他并不是没有能力。
曾经的他是香江大型报社东方日报的副总编,因为能力出众,于三个月前被想要进入报纸行业,拥有属于自己发声渠道的大型集团百万集团选中,成为了旗下刚收购的新万日报社的总编。
而一开始,他就利用了自己出众的业务能力,大刀阔斧的改进了原本新万日报社的报纸排版,让报纸整体看起来更和谐,更引人注目。
也因此,让新万日报的销量直线上升,从原来的每日销量一千份,到达了两千份。
但报纸行业,内容为王。
仅仅只是排版,最多让人看着舒服一点,靠着这点或许能升一点销量,可想要成为大型报社,甚至行业顶尖,肯定是不行的。
作为曾经的大型报社副总编,他也清楚这点,并在之后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去做内容。
让狗仔去盯明星富豪,花大价钱找业内知名的作家开专栏等等,他都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