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儿子回来了!
“她在屋呢!孩子,你手里提着的是什么?”
陆野手里的大纸袋,隐隐散发着幽香,引起了陆敬和楚山的高度重视。
“红茶菌。”陆野将纸袋撑开,给两个爹看。
纸袋的内侧有一层塑料内胆,他灌了点冷开水,加了糖,将红茶菌养着了。
“这哪是红茶菌,这是”
红茶菌是近乎透明的,但这玩意,就是实实在在的肉,外形特征和老大夫画的“龙宝”极为相似。
两个老爹对着图片看了几秒钟,愈发确定这就是龙宝!
陆敬原本略带苍白的脸,瞬间变得满面红光,激动得浑身发抖,跟筛糠似的。
兰锦有救了!
他心爱的女人有救了!
连一向沉稳的岳父楚山,也浮夸的一掌拍在女婿的肩上,“好小子!爸早就看出你骨骼清奇,与众不同!爸就知道你不是一般俗人!你这孩子真讨人喜欢,简直就是爸的梦中女婿!”
各种溢美之词,滔滔不绝。
“累了吧好女婿,快进屋歇歇。”
两位老父亲,一左一右的搂着陆野进屋,恨不得亲他一口似的。
陆野身上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回过头不明所以的看向楚湘儿,用眼神问她怎么了?
这两个老家伙,想干什么?
怎么突然这么肉麻了?
第103章 妻子太有魔力了,陆野心动不已
楚湘儿也不知爸爸和公公是怎么回事。
不过,这一幕好温馨啊!
又有点滑稽~
她憋着笑,眨着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示意丈夫要忍耐!
不管怎么说,看到丈夫被长辈这么喜爱,楚湘儿内心是高兴的,家里一团和气,再不是过去凄风苦雨的样子……
“啊!小阳!”秦仁凤看到黑黑的陈旭阳,还有他脑门上的疤,瞬间觉得陆野不香了。
这个有疤的大男孩,才像她的儿子。
她拿出寻人启事,给陈旭阳看。
可惜陈旭阳是个文盲,一个字不认识。
之前他在农场念书给兰锦听,都是别人安排的,提前背好,所以忘词的时候,就得自己往里填词,显得不伦不类……
虽然不识字,但他不缺心眼,已然意识到美丽优雅的兰锦女士,是他高攀不起的存在。
而眼前这位毫无美感的妇人,才是他的归处。
“我……不认识字。”陈旭阳彻底放下伪装。
“没事,妈念给你听。”秦仁凤欢喜的挽住他的手臂,拉到池塘边坐下。
这个池塘,曾经是她最熟悉的地方。
河面波光粼粼,微风吹起涟漪。
一只老鳖,在河中心缓慢的游着,岁月静好……
陆棠打死也想不到,今生还能见到秦仁凤,整个人愣在那儿一动不动。
楚湘儿走过来,提醒他,“大伯,你站这么远干嘛,过去啊!”
“哎,哎!”陆棠这才反应过来,对侄媳报以感激一笑,然后鼓足勇气,走向秦仁凤母子……
陆野被裹挟着来到堂屋,终于摆脱了父亲和岳父那深沉的爱。
他缓缓抬起眼眸,对上慈母疼爱的眼睛……
堂屋里很安静,与儿子视线相接的那一刻,兰锦紧张的几乎不敢呼吸,眼睛一瞬不瞬的凝着高大俊美的儿子,喉头无声颤抖。
儿子!
她心爱的儿子!
她的命根啊!
分别时,孩子还在襁褓,每天咧着小嘴对着她笑,亮晶晶的眼眸里全都是妈妈,是个光头小暖男。
再见面,他已为人父,墨玉般的碎发帅气的垂在额前,薄唇抿着,周身散发着成熟而冷酷的气息。
想起那个雨夜,夏荷花掀开襁褓,让冰冷的暴雨淋儿子的小身子。
兰锦痛彻心扉,失控大哭,“儿啊,妈对不起你,妈没保护好你,妈不配!”
“母亲。”
陆野眼眶有些发酸,缓缓走到兰锦面前,曲膝跪下。
这一跪,让所有人都为之动容!
陆敬差点也流泪了。
楚山看不得这种撕心裂肺的场面,拎着纸袋出去,喊大儿子楚天去请老大夫,亲自鉴定一下,这玩意是不是龙宝。
“儿,让妈好好看看你,好好看看……”兰锦抱着儿子的头,哭成了泪人儿。
无数个夜晚,她只要一闭上眼,就会梦见儿子的笑脸。
梦得多了,就把儿子的面目给梦没了。
只记得他眼睛很亮,小嘴咧着,挥舞着小胳膊。
尤其是这几年,她愈发想不起来儿子的五官相貌了,急得她捶自己的心口,急出了一身病!
这会,她只想好好看看儿子的脸,永远记在脑海里。
即便明天就死了,她也要望着天,望着地,留一双泪眼望着自己的儿子,永远守护他!
母子深情相拥,没有过多的语言。
但两颗跳动的心,却丝毫不陌生。
因为,儿子是母亲十月怀胎,用热血滋养,遭受剥离之痛,而娩出的一个分身!
曾共用一颗心脏,怎么会陌生呢?
“唉,夏荷花真是作孽呀!抢了人家的儿,又不真心对待。”门口围观的妇人们,都跟着抹眼泪。
太感动了!
这才是真正的母子亲情!
瞧那夏荷花,给陆野从小就灌输害人思想,恨不得陆野只为她一个人而活,为她一个人而死。
为陆美兰当牛做马,为三个外甥当冤种。
不是亲生的,就是不一样!
哪个亲生的母亲,舍得自己的儿子白活一世?
青竹蛇儿口,黄蜂后尾针,都毒不过夏荷花的后娘心啊!
“陆野的媳妇真好,一点都不嫉妒。”众人又开始夸楚湘儿。
这世上有几个儿媳,愿意自己的丈夫和婆婆亲的?
这是一个千古难题。
但在楚湘儿这里,就不存在这个难题。
她的脸上永远布着淡淡的笑容,唇角的梨涡很可爱,金色的阳光糅杂在她清澈的眸子里,就像琥珀色的美酒。
美丽得让人心醉。
她精心布置着饭菜,怀孕四个月了,还抱着女儿。
怕孩子打扰到母子重逢。
毕竟零零也很想念爸爸了,哼哼唧唧的要找爸爸,任谁也不要。
只有妈妈抱的时候,才勉强安静一会。
兰锦也意识到,儿子大了,不再属于她一个人,而是属于所有的亲人,尤其是孙女零零。
她喊丈夫打来井水,拧了一块毛巾,然后扬起笑容,“儿子,让妈再给你洗洗脸。”
陆野配合的低下头,让母亲帮自己擦脸。
擦完了,兰锦又给儿子梳了个霸气的狼奔头,在她面前,儿子是儿,在孙女面前,儿子是爹。
父爱如山,当父亲的,在儿女面前不能有丝毫脆弱,要成为他们的靠山。
陆野整理好情绪,才去见自己的宝贝女儿。
零零一看到爸爸,立刻伸出小手,焦急的让爸爸抱。
个把月没见,小家伙更可爱了,小脸肉嘟嘟的,小胳膊像藕节一样,实在招人稀罕。
陆野紧紧抱着自己的小棉袄,心情格外好,大力亲着女儿的脸蛋。
零零还把自己存的羊奶,给爸爸喝。
小家伙水不灵的大眼睛,闪亮亮的全是自己的帅爸。
有什么好东西,她都给爸爸留着,最疼爸爸。
“真好喝。”陆野喝了几口,又递到女儿嘴边。
看着女儿嘟着小嘴喝,扎着小揪揪,耳朵毛茸茸的,五官漂亮到爆炸,陆野心里甜甜的。
一路的疲惫和惊险,与母亲重逢的心酸,全都一扫而空。
贴心的小棉袄,可以治愈他的心灵……
“爸爸给你买了好多礼物呢~”
喝完放下杯子,陆野将自己的行李箱打开,把新买的小公主裙给女儿换上,又拿出一个孙猴子的面具,戴女儿脸上。
小萝莉秒变孙大圣!
面具上的头冠,是用真孔雀翎子做的,在阳光下闪着光泽。
小家伙特别喜欢这套行头,立刻和爸爸挥挥手,跑出去和小朋友炫耀去了。
“慢点,别摔着了。”楚湘儿来喊父女俩吃饭,见零零跑走了,宠溺一笑。
她明媚的笑容,让陆野的眼神瞬间幽深了起来,就像草原上的猎豹,看到了猎物,身体涨痛。
“媳妇,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