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86年,老婆女儿惨死前一天 第107节

“看把你能的!”高春兰气得脸一下子变成猪肝色,抬手就想扇零零。

但想起陆野那么宠女儿,她又不敢下手了。

要放以前,早一脚给踹飞了。

高春兰死死攥紧掌心,恶狠狠的诅咒零零,“我比你大两辈,你敢骂我,你活不过今年了。”

“谁活不过今年?”一道冰冷的声音,从身后响起。

高春兰吓了一跳,转头对上兰锦布满杀气的阴森眼神,更加心胆俱寒。

这个妯娌,可不是夏荷花那么好对付。

算了。

高春兰笑笑,“我说小羊呢,零零要用放羊鞭子抽我,我能和她计较吗?呵呵呵……”

“婶婆说谎。”零零气得小脸通红,“奶奶,她先说你是瘸子,我才要用鞭子抽她的。”

“高春兰,你也太恶毒了!”兰锦勃然大怒!

小孙女是她的掌上明珠,心尖宝,怎么能容人欺负?

“不是的,二嫂,呵呵~我真没说你和零零。”高春兰讪讪的说了一声,拉着孙子走了。

怕闹大了,惊动陆野,有她好受的。

陆野当初是怎么追杀夏荷花的,她还没忘呢!

“本来就是瘸子,还不让人说了?”高春兰边走边在嘴里捣鼓,骂骂咧咧的。

她一直妒忌陆野比自己的几个孩子出息,这会看到陆野的娘,有钱又有气质,更加腌心。

如果兰锦是个穷光蛋,她也没那么痛苦。

何况,是她先发现楚湘儿怀孕的!

如果兰锦没来,夏荷花一死,她这个婶母,就能以照顾楚湘儿的名义,来陆野家拿好吃的,给自己的孙子吃。

高春兰越想越亏。

突然,她感觉后背一疼,像针扎了一样。

用手一摸,不知啥时候扎进一根仙人掌老刺,都流血了。

高春兰吓得丢下孙子,嗷嗷的跑回家了。

她不知道,兰锦素来善骑射。

一根猴皮筋,就报了仇了。

“我儿子不在家,照样收拾你!”兰锦冷笑。

楚湘儿在家里复习功课,听到女儿的声音不对,赶忙丢下书本出来。

但轮不到她出头了,兰锦已经报复完,正抱着孙女玩游戏呢~

一老一少两张脸挨在一起,笑靥如花,都那么可爱。

“奶奶,爸爸在二楞家煮猪肉,我们去看看呗?”零零软糯糯的邀请道。

兰锦抱歉的笑笑,“奶奶不想出门,奶奶一条腿是瘸的,会给你们丢脸的!”

“不会!不会哦!”零零把小手放在奶奶脸颊上,“奶奶长得好看,奶奶又白又香,奶奶是陆家村第一美女!”

这么漂亮,瘸点就没啥了。

“哈哈,宝贝好可爱~”兰锦在孙女香喷喷的小脸上亲了一下,牵着孙女走了。

楚湘儿笑笑,又捧着肚子回去看书了。

她想考上大学,给女儿做榜样。

她想治好婆婆,让婆婆不再自卑。

至于村里妇女之间的口角纷争,诅咒谩骂,她没时间参与。

……

陆敬和陆野父子俩,都在陆二楞家帮忙。

尤其是陆敬,当上司仪了,是这次婚礼的灵魂人物。

如果没有兰锦,别说喊他当司仪,就是喊他当新郎,他都不乐意。

但兰锦来到了他的身边,陆敬就精气神满满,啥忙都乐意帮。

陆二楞家门口,架起一口大铁锅里,锅里煮着大块的猪肉,咕噜咕噜的冒着白气,香味四溢。

好多人都被香味吸引过来了,不远不近的围观着,有大人有小孩。

口水不自觉的漫出来。

虽然村民前段时间跟着陆野挖泥鳅,也都赚了点,能吃得起肉了。

但大锅肉更香。

陆野穿着蓝大褂,咬着香烟,一只脚踩在凳子上,用铁锹翻搅大锅的样子,真是帅呆了!

有史以来,村民头回见到这么帅的厨师!

不过,他只是穷人的偶像。

村里还有几户家境殷实的有钱人,可不服他。

甚至不怀好意的嘲讽他,“哎哟陆野,你在外一个月,我们还以为你在大城市站稳脚跟,发财不回来了呢!”

还不是回陆家村当了农民?

外面混不下去了吧?

有种别回来啊。

你也只配在村里耀武扬威~

又修桥又补路,显你能耐?

陆野盖上锅盖,淡淡一笑,“母弱出商贾,父强做侍郎,族旺留原籍,家贫走他乡。我的族旺,没必要远走他乡。”

“瞧人家陆野兄弟,到底是文化人!说话都让人开心!”阿春嫂率先为陆野喝彩。

“人家陆野可不是刻意讨好咱们啊,人家情商高,会说话!”

族再旺,大多数也都是穷人,给陆野提供不了什么帮助,还都想抱他大腿呢!

“就是~不像有的人,自己越有钱,越打压同族人,来获取优越感。”

先前讽刺陆野的那人,闻言立刻灰溜溜的走了。

得道多助。

兰锦见支持儿子的呼声很高,不免骄傲起来。

她的儿子太帅了,又成熟又稳重,爱家人,疼老婆,完美~

可怜的兰锦还不知道,自己的儿子,之前有多差劲~

“爸爸,你煮的肉肉好香!”零零银铃般的声音响起。

陆野看到母亲和女儿来了,心头立刻一酥,“肉马上熟了,爸等下拿给你吃!”

“谢谢爸爸。”零零觉得很自豪,她的老爸是大厨哎!

陆棠也带着陈旭阳来帮忙,先混个脸熟,等亲子鉴定出来,陆棠准备到派粗所,给儿子改名叫陆旭阳。

“陆旭阳,怎么也比陈旭阳好听,是吧小野?”陆棠一边烧火,一边和侄子聊天。

“那是。”陆野用筷子挑起一块猪肉,检查生熟。

巴掌大的白水煮肉,在筷子上颤巍巍的。

撒点熟盐,咬一口,嫩滑鲜香!

清淡不腻!

别说小孩,大人也馋哭了。

陆野把肉盛在笊篱里,撒好盐,稍微晾凉一点,先给女儿挑了一大块,“宝贝,帮爸爸尝尝味道。”

“好的,爸爸。”小家伙接过筷子,嗷呜咬了一口,满嘴油。

“妈,你也尝尝。”陆野又挑起一块,递给自己的母亲。

兰锦开心的接过来,她还是头一回这么吃肉,连连夸赞,“软嫩,鲜甜,好吃,我儿子就是厉害!”

陆野勾了勾唇角。

那句话怎么说的,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朴素的烹饪方式。

白煮五花肉,确实不同凡响。

当然,这个年代的猪没喂饲料,没催肥,确实很香来着。

“大伯母,这些都是你的。”陆野把笊篱里剩下的四五块肉,都端给了秦仁凤。

秦仁凤开心的接过去,先往自己嘴里塞了一块,然后递给陆棠,“藏起来,回头给儿子吃。”

陈旭阳在另一边帮忙搭棚子。

陆野继续捞肉,“大伯母,咱们一路母子相称,我也算是你半个儿;您呢,吃过我孝敬的肉,该收手就收手,侄儿以后会让你过上幸福晚年的,别和外人瞎掺和。”

这话看似漫不经心,但杀伤力极强!

秦仁凤正吃得津津有味,闻言差点噎住了。

眼睛里有不易觉察的惊恐划过,连胎记都几乎变得苍白了……

第111章 想白头偕老,陆野是惹不起的

侄子的话,让陆棠头皮一阵发麻。

他来不及仔细回味陆野的话外之音,目光惊愕的看向秦仁凤。

秦仁凤此刻的表情,让他的大脑皮层,突然被打通了一样,明白过来!原来陆野昨夜去找他,别有深意。

那就是提醒他:秦仁凤有问题!

秦仁凤这个人,他非常了解:自私,利己,精于算计。

当年回城的指标下来之后,她明确说过,“陆棠,我们以后老死不相往来,除非你成为有钱人,否则就不要找小阳。”

这么决绝的一个女人,会念他陆棠那点廉价的旧情,而回来找他?

肯定是冲着兰锦来的了!

或许别人不知道兰锦是什么来头,但他陆棠知道,陆敬没瞒他,都和他这个大哥说了。

兰锦的生意做得非常成功。

说她是富豪,都有点谦虚了。

兰家人做生意的基因是遗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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