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潘浩正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做菜。
为了留在京都,他只好尽心尽力的伺候这母女俩,端水洗脚的事他也干。
张母此刻怎么看潘浩,怎么不顺眼。
围着围裙,一身穷气。
但张母作为有名的笑面虎,是绝对不会说难听话的。
“浩子啊,这段时光辛苦你了,明天你先不要来煮饭了,歇一歇,等放假让甜甜和你回家一趟,见见你父母家人。”
“好的,妈。”
潘浩见自己的努力终于有了结果,当然喜不自禁。
他拘谨的夹起一个葱花,放在嘴里。
自打和张黎谈恋爱,他就没吃过菜,只吃点葱花,或者辣椒等配菜。
如此卑微,旨在告诉未来丈母娘,自己吃得少干得多,招他入赘只赚不赔。
终于,他成功了!
打发掉潘浩,张母立刻给女儿打扮一番。
“甜甜,咱只要和兰夫人攀上亲,以后买奢侈品,还不得随便拿?”
“是啊妈,我好想要斯普兰的包包,可惜一直没舍得买,这下好了,免费到手了!”
母女俩把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却不知兰锦已经卖了旗下品牌。
不过还留点股份。
这次来京都,除了把金币妥善安置,就是谈那点股份的问题。
潘浩还没走远,张黎就化着甜甜的精致妆容,去找楚地。
她真得好喜欢楚地,有尊严有气场,不像潘浩那么软骨头。
这才是真正的男人!
戴上楚地母亲给的信物,出发~
张黎找到楚地的时候,楚地已经从兰锦下榻的国宾馆出来。
他没有打车,而是骑着在学校借的二八大杠,准备返校。
当他看到张黎哭得梨花带雨的拦住他的车子,有些吃惊,不过很快冰冷如霜。
下意识的嗅了嗅鼻子,果然在浓香中,透着一丝丝臭味。
她这臭病,不是腋臭,也不是狐臭,比那些严重很多。
她连手术的机会都没有。
当然,这不是重点。
如果这臭味在白商凝身上,他是不会嫌弃的。
“楚地,我好想你!我找了你很久,为什么你转校了没和我说,我是你的未婚妻啊!”
张黎哽咽着想扑楚地怀里,却被他堪堪避开。
“话不能乱说!”
楚地眉宇之间有几分不耐,“什么未婚妻,你和我订了吗?”
“楚地,这是你母亲给我的信物。”张黎从脖子里拉出一个玉坠。
这是楚妈妈给准儿媳的。
楚地一阵心绞痛,母亲把玉坠给了她,白商凝就没有了!
虽然并不值多少钱,但意义重大,自己家的传承之物,不能落在外人手里。
“假的吧?”楚地勾唇,“潘家园地摊上淘来的,一毛一个。”
“真得是楚妈妈给我的。”
张黎为了自证清白,将吊坠取下,在楚地面前晃了晃,“真货,假的能散发着寒光吗?”
楚地眼疾手快,一把抢过玉坠。
张黎见势不妙,想要夺回来,楚地帅气的抛起玉坠,换了个手。
自行车没人扶着,砸在了张黎的身上,疼得她娇声痛呼。
楚地毫无怜香惜玉之心,转身又折回了宾馆。
这里守卫森严,一般人进不来。
张黎也只能干瞅着。
看着手里的玉坠,楚地心里终于踏实了。
此后余生,他只属于一个人。
心有所属的感觉真不赖,嘴角扬起弧度,他大步回到兰锦夫妇的房间。
兰锦正在看儿子一家的照片,见孩子舅舅又回来了,连忙放下照片,笑脸相迎。
只因儿媳有分量,所以娘家人也有分量。
“阿姨,你要是想我妹夫他们了,打个电话回去不就得了。”楚地提醒。
“对,我等下再打。”兰锦不知儿子一家在不在睡觉,不敢轻易打扰。
慈母的心,就是这样……
第228章 舍不得媳妇干活,陆野撑起家
清晨,窗外传来山雀的啾啾声。
陆野睡得迷迷糊糊,突然听到数数声,“一、二、三、四、五。”
微微睁开眼,他看到楚湘儿正在数孩子。
一女三儿一老公都在。
她松了口气,刚想继续睡,突然又一惊。
也许是孩子们睡得太熟了,呼吸声听不到,她吓得赶忙曲起手指,放在零零鼻孔处。
感觉到呼吸后,又把手指挪到小洲鼻孔处。
最后,还不忘在丈夫鼻孔前探了探。
都呼吸均匀,不错!
楚湘儿又放心的躺了回去,闭上了眼睛,曲线玲珑的身形,把孩子们围在她和丈夫之间。
陆野勾了勾唇,闷声笑了出来。
媳妇怎么这么可爱?都二十三岁的人了,四个孩子的妈妈,还这么的幼稚。
谁会无缘无故失去呼吸?
傻瓜一个。
也是。她如果不傻,就不会跟着他吃苦受罪了。
如果她不傻,也不会给他一个家、给他这么多儿女……
太爱这个傻瓜了。
陆野越过孩子,轻轻拉过妻子的一只纤纤玉手,心里踏实了,闭上眼睛继续睡。
家长走了,没人管他们了。
白牡丹两口子最近几天回娘家了。
一家人像脱缰的野马,睡到日上三竿都还没醒。
兰锦打了两次电话,都没人接,吓得她毛骨悚然,总往坏处想。
“别瞎想了,他们也许去田里干活了。”陆敬安慰自己的妻子。
但兰锦不觉得陆野会带宝宝们去干活。
田里面的小虫还是挺多的,包括七星瓢虫都咬人。
宝宝们细皮嫩肉的,哪里受得了?
有心打个电话问问别人,但村里只有她家有电话,想请别人帮忙看看,都没办法。
最后兰锦只好把电话打给楚山夫妇。
喊亲家公楚山,务必去陆家村看看。
楚山寻思不能出什么事,因为他昨天还来女儿家帮忙干农活。
但这事不能马虎。
他骑上二八大杠,抄近路往女儿家赶去……
到了陆家村,把门撬开,看到女儿女婿和孩子们都在呼呼大睡,楚山简直哭笑不得。
最后他还是舍不得唤醒女儿一家。
去书房给兰锦回了个电话,然后拿起农具,前往女婿家的田里干活……
田里的麦子该收了。
棉花也要田间管理。
这年头,棉花是主要的经济作物,家家户户都大面积种植。
棉花非常娇弱,特爱招虫,先是蚜虫,然后是棉铃虫。
棉铃虫喜欢在早晨活动。
因此就需要早起逮虫子,经常弄一身露水,非常难受。
打农药是没有用的,棉铃虫极易产生耐药性。
楚山把棉铃虫逮起来,装进玻璃瓶。
露水打湿他的衬衫,冷得他不自觉的发抖。
瘦的人最怕冷。
好在太阳越升越高,也越来越热。
陆野还没睡解乏,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挺消耗他的体力。
零零先醒了,她起身穿好衣服,把母羊牵门口的杏树下栓起来,抓两把青草给它们吃。
然后打扫羊圈,把羊屎蛋收集起来做花肥。
“零零,你姥爷来了。”一群小孩在不远处的空地上玩跳皮筋。
“对,你姥爷来了,去田里逮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