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86年,老婆女儿惨死前一天 第89节

好一个有骨气,有气节的女人,比大多数男富豪还强!

不过,气节算个啊,搞钱才是第一位的。

为了钱,宰几个人,太正常了。

人命在钱面前,狗不是!

“想死,那我送你最后一程!”络腮胡拿起旁边的弓箭,准备射向驴子,到时嫁祸给山上的猎户,就完事了。

“送我最后一程,你也配?”

兰锦笑笑,目光看向络腮胡后面站着的人,一个穿黑风衣的年轻人!

她并不是真得要跳车,而是为了吸引这些人的注意力。

和年轻人里应外合。

络腮胡正在瞄准之际。

突然感觉到脊背一阵阴森发冷。

一抹不祥的气息,让他头皮发麻,就像牲口见了屠夫,闻到味就炸毛了。

络腮胡缓缓回过头。

以他的身高,刚好能看到一个勾起的唇角。

通过这个唇角,就能推断出对方是个美男子。

因为他的嘴唇实在漂亮,棱角分明,樱花粉的颜色,浅淡浅淡的,让人忍不住想亲一口。

这气质,才是太子爷啊!

陆野刚进毒蛇谷,他就知道怎么回事了,因为这货气质太好了,真假太子一眼便知。

他们刚才就想逮住这位真太子,可惜没得手,还以为陆野被吓跑了……

但他现在吓得想跑,怎么办?

在络腮胡看清自己的脸之前,陆野一秒收敛笑容,一手扣住络腮胡的脖子,狠戾一扭,然后一脚将他蹬下了山坡。

旁边的几个贼人,被兰锦引开了注意力,此刻也遭受了陆野的闪电连环脚。

“啊,卧槽!”

山谷中凄惨的回音,久荡不绝。

其余几个贼人,终于反应过来,抄起家伙砍向陆野。

陆野根本不把他们放在眼里,沉着应战。

但对方人多势众,他打伤了几个,自己也受伤了,被一刀划在了胳膊上,血溅了一树。

兰锦眼神一厉,捡起掉在地上的弓箭,拉了个满月,对着一个攻击陆野最猛的男人就飙了过去。

“嗖”

箭头正中那人后脖颈,那人哼都没哼,就砸在了地上,扬起一片灰尘。

此人一倒,陆野瞬间扭转了局势,将他们全部制服在地,扯了根带刺的藤条,狠狠的抽。

直到所有的渣子,都浑身血迹斑斑,他才放下藤条,将他们都推下山坡。

“好小子,够狠!”兰锦隔空看着陆野,心里燃起熊熊的希望。

虽然她不敢再随便认儿子,但她敢确定,这个英俊到天崩地裂的年轻人,和她有相似之处!

“年轻人,谢谢你救了我,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她试探着问。

陆野没回答,采了点树叶,嚼碎按在伤口上。

还会疗伤啊,真厉害~

兰锦心头一阵激颤,这年轻人高冷,俊美,一身正气!不管他是谁的儿子,自己都想认他当儿子。

但他可不是陈旭阳,任由别人拿捏,给身衣服就乖乖跟着走。

自己得想个办法,与他相认……

陆野顺着斜坡下了山,与陈旭阳合力,将几个伤痕累累的渣子,全都装进驴车,准备送去派粗所。

“小伙,咱私了吧,放过我们,我们给你钱。”一个贼人哀求。

“我就喜欢走公,不喜欢私了。”

陆野把破掉的风衣脱下来,放车上,然后拿起随身携带的花束,将里面白色的花都摘掉,只留下黄的,送给了兰锦。

“我先去报案,您保重,回见。”

驴车启动的那一刻,陆野感觉眼眶有点酸。

但事有轻重缓急。

这几个贼人应该搞了很多大案,外面说不定还有许多同伙,先以大局为重……

“回见,孩子。”

兰锦悄悄将那件黑风衣,顺了下来,连同自己的血液,递给秘书。

自己则花了两百块钱,买了匹马,和陈旭阳一起骑马离开了毒蛇谷。

然后坐上小汽车,直奔陆家村。

她得去陆家村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夏荷花死了吗,没死,就躺平等着受死!

……

陆野走后,楚湘儿又回到了陆家村。

回到离丈夫最近的地方。

丈夫不在家,她总得替丈夫尽孝,照顾好生病的公公,照顾好大伯。

回之前,她又请那位帮她保胎的老大夫,给看了诊。

大夫明确的告诉她,胎已经稳了,只要不干重活就没啥事儿,等着生吧。

所以说,有时候不能光听爷们的,虽然丈夫在她心目中就是天神一样的存在,是绝对的权威,是她一生的挚爱!

但再厉害的男人,也有失去判断力的时候……

楚湘儿素来对艾灸火罐感兴趣,老大夫又送了她一本自己总结出来的绝学,让她照着学,别偷懒。

这天,楚湘儿正在鱼塘替人艾灸,免费滴,不要钱。

大伯蹲在不远处,帮忙搓艾条。

陆老爷子则躲在沟边,偷偷翘河蚌。

这时,一个跛着腿的女叫花子,拄着棍子,牵着个年轻的小叫花子,走了过来。

“大哥,行行好,给点吃的吧。”

熟悉的声音,仿佛来自灵魂深处,惊得陆老爷子手一哆嗦,抬起头,对上一双温和而美丽的眼睛……

第90章 儿子无赖都是随了母亲

这双眼睛太熟悉了。

温和中又带着锋芒和坚毅,和他的结发妻子兰锦,竟那么神似。

“你是……”

陆敬缓缓站起身子,怔怔的看着兰锦。

眼前的女人,虽穿得破烂,肩膀和膝盖上都是补丁,头发毛糙,满面灰尘,但眼神非常清澈。

看她的打扮,也得四五十岁了,能有这样干净的眼睛,实属难得。

不像夏荷花,常年享清福睡懒觉,眼睛还是红通通的,红里带着黄血丝,很吓人。

兰锦也看着陆敬。

他穿着花褂子,红色喇叭裤,手上拿着河蚌,面黄肌瘦,两鬓斑白,但五官清癯,温文儒雅。

一看就是被时代抛弃的人……

两个人互相打量着对方,都隐隐约约觉得熟悉,却又像蒙上一层纱,无法确定对方是谁。

“大哥,请问前面这个村,是陆家村吗?”

鱼塘在村后,约莫五六百米的距离。

从这里可以看到绿树掩映的小村庄,庄子里炊烟渺渺。鸡犬相闻。

兰锦以前从没来过丈夫家,一路打听着,才跋山涉水赶到这里,累得不行了。

陆敬点点头,“对,这里是陆家村,我是陆家村人。”

兰锦一震,心里瞬间确定了,眼前这个穿着不正经的老男人,就是她丈夫陆敬!

臭不要脸的负心汉!

兰锦一时间内心酸涩不已,转身就走,快步闪到一间废弃的茅草房后面,死死咬住嘴唇,咬出了血。

二十五年了!

他老了,老到她几乎认不出来了!

在她的记忆里,陆敬还是以前的样子,高高大大的,清瘦尔雅,每到下工的时候,就会给她带回好吃的。

哪怕是一把桑葚,半个地瓜,他也从来没吃过,都给了她。

她怀小野的时候,条件那么艰苦,他也没让她饿着……

为什么他要娶夏荷花呢?

男人守不住也是正常的,但他娶别人不行吗?

陆敬看着女人落荒而逃的身影,看着她一瘸一拐的样子,心里咯噔一下。

她跑什么?

如果不认识,她没必要这种反应。

她的眼睛多像亡妻兰锦啊!

难道兰锦没死……

意识到这一点,陆敬一把丢下手里的河蚌,匆忙洗了把手,追了过去……

他挖了一下午才挖出的一颗珍珠,也掉进了烂泥里。

陈旭阳弯腰,从泥里捡起了那粒珍珠。

楚湘儿帮村民做好了艾灸,起身擦手,远远看到鱼塘路边有个男青年,傻站着。

不知是不是迷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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