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我的80年代 第1296节

  叶夫根尼牧师露出果不其然的神情。

  能做国际石油贸易的人,那可绝对不是一般商人。他心想,苏列斯拉夫尔小镇竟然来了位大人物啊,不知道为什么不住在莫斯科,或许是喜欢清净吧,这种大家族的子弟,即便年纪轻轻,肯定不能以常理度之。

  叶夫根尼牧师望向女儿。

  苏娃有点懵。

  她昨晚下定决心,原本打算今天去一趟红房子,毛遂自荐成为一名佣人。谁承想,李先生竟然一大早亲自登门,携重礼,率先聘请她做助理。

  佣人与助理。

  天壤之别。

  苏娃喜不自禁,嗯嗯点头,李建昆却抬手笑道:“别急着答应,有些关于工作的事,我还想和你先聊聊,兴许聊完后苏娃小姐未必有兴趣。”

  怎么会?苏娃心想。

  叶夫根尼牧师站起身来,示意他们先聊,接着带走另几个猫在旁边凑热闹的孩子,让他们去院子里玩。来到厨房后,妻子拉着他去看满满两袋子礼物,激动道:“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不用发愁了!”

  叶夫根尼牧师却显得忧心忡忡,喃喃道:“这位李先生,不是简单人物啊。”

  可是,他又说不好,此事对于大女儿而言,是否是一个机遇。

  主要情况已经很糟糕,再坏,又能坏到哪去呢?

  妇人好奇打听道:“怎么个不简单?”

  “他应该不是中国大陆人,来自经济发达的港澳地区,生意干得很大。”

  “那不是好事?我刚听见了。苏娃的那个编制,大概率是没着落了,跟着大老板做事,岂不是更有前途?”

  叶夫根尼牧师表情复杂道:“你不懂,人有钱有势到一定程度后,往往不再是非黑即白。”

  “啥?”妇人一脸迷糊。

  叶夫根尼牧师苦笑摇头,没再解释,想着女儿已经这么大,比他更聪明更有学识,同时他这个父亲也无法很好照养她,路该如何走,交由她自己选择吧。

  即便他曾对女儿的期许,只是做个公务员,然后嫁给一个同样公务员的小伙子,组建一个简单而幸福的小家庭,没有大富大贵,却也没有大风大浪。

  但如果,女儿想要的,并非平淡人生呢?

  儿孙自有儿孙福啊。

  他搂过身旁的妻子,已经不再苗条、与他的气质很不相符的健壮妇人,含羞答答,脸蛋嫣红。

  客厅里。

  苏娃脑门见汗,对面的男人非常开诚布公地同她讲了一些事,她从未想过,自己这辈子,还能与黑手党、国际财阀、政府高层,扯上关系。

  她看一眼对面的男人,发现又一次低估他,远远低估。

  应该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他,已经站在这种小说里才见过的高度吗?

  同时女孩想到,那会是一个多么波澜壮阔的人生呢?

  她和她的家庭,快要吃不上饭,即使想要平静安逸的人生,能有吗?

  “我想,我可以的。”女孩郑重地说,调动了身体里的所有能量。

  “好。”李建昆微笑点头,“我可以许诺你,不管苏联的经济变得多么糟糕,你和你的家人不会受到影响。”

  苏娃开心一笑,够了。

  她蓦地想起一个许久未见的朋友,刻意躲着他们的朋友,但是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没有找过去,一来是避免尴尬,二来是无法提供给她帮助。

  比起站在莫斯科夜晚霓虹灯下的她,自己不知道幸运多少倍。

  即使无法避免危险,但至少可以保住尊严。

  而且,如果自己做得足够优秀,或许就能帮助她了。

  “所以我美丽的助理苏娃小姐,现在能告诉你的老板,那个酒鬼波波夫是什么情况吗?”李建昆打趣道。

  “波波夫先生啊。”

  苏娃莞尔一笑后,吐吐舌尖道,“其实我也不是特别清楚,只知道有一段时间,他经常来教堂祷告,还时常进忏悔室,我父亲说……波波夫先生身体里住着一个魔鬼。”

  李建昆和富贵相视而望。

  那天回到红房子后,富贵对李建昆说,小镇上的人可能都小瞧了那个波波夫,波波夫右手食指和虎口处,有一层厚厚的老茧。

  他也有。

  这是经常玩枪的人的特征。

  但是波波夫的右手食指与虎口,明显不在一条水平线上。

  他不是。

  这说明常年在长白山上打猎的他,玩枪还不够波波夫多,远远不够。

  另外,除了右手这两处的老茧,波波夫双手掌心也生有厚厚老茧。

  这是经常玩刀的人的特征。

  富贵说,小镇上的那些酒鬼竟然敢这么侮辱波波夫,那家伙如果真发起飙来,当时在场的那些个酒鬼,只怕都不够他一个人杀的。

  所以他对李建昆说“要不我帮你杀个人”,还真不见得是开玩笑。

  “来看我得跟你父亲聊聊。”

  李建昆从老旧的枣红色沙发上起身时,问道:“你觉得波波夫这人怎么样?”

  “还、还行吧。”

  苏娃思忖着说,“我父亲既然那样说,波波夫先生肯定有异于常人之处,但是如你所见,无论威尔士小酒馆那边的人怎么打骂他,波波夫先生从来不会发火,我觉得这样……应该就算一个本质上不坏的人吧?”

  李建昆递给她一个大拇哥,“分析的很棒。”

  对于这个美女助理,他愈发满意,赏心悦目不说,脑瓜还不笨。

  至于那个波波夫,是个目标,但是行不行还得再看看。

第1164章 底细

  傍晚,小镇上其他商铺多半打烊,暮色里街道上人影稀疏,宁静像一床棉被沿着街道缓缓覆盖过去,到威尔士小酒馆门前停下。

  小酒馆内灯火通明,人头攒动,阵阵欢笑声中掺杂着粗鄙的大骂。

  “噢该死的,这是酒吗,酒卖到这个价格合理吗,这是吸老子的血啊!”

  “喝完这顿,老子三天吃不上饭!”

  “老威尔士,你个奸商,供销社不可能把酒定到这个价!”

  “你们特么的要喝喝,不喝滚蛋!还供销社呢,供销社早特么供应不出酒了,老子这是花大代价,冒着被抓进去的风险搞来的好酒,便宜你们这帮混蛋还讨不到好,你们去市里看看,那些西装革履的家伙现在有几个人能喝上酒……噢,狗屎!波波夫你跟老子有多远滚多远,谁把他扔出去,优先购买!”

  “死开吧你个垃圾,你有钱吗你?”

  “总共才这么几瓶酒,你还想分一杯,滚去街上找狗尿喝吧!”

  “但愿晚上下场雪能冻死他。”

  “离我远点,一身死鱼味!”

  …

  蓬头垢面、胡须拉渣的懒汉,被几名壮汉拳打脚踢给轰出酒馆,倒在门外的廊道上一动不动,也不知道死活。

  街道上传来缓慢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接近小酒馆后,变成咚咚咚声,其中夹杂着木质廊道不堪重负的吱呀声。

  嘴角有缕血丝的波波夫,费力地抬起沉重的眼皮,露出那双浑浊不堪的淡蓝色眼睛,下一秒,毫无生气的眸子里精光乍现,这邋遢懒汉好似回光返照般,瞬间坐起来,抬手薅过递到身旁的一瓶未开封的伏特加。

  好像是迷失在沙漠里的人发现水,铁瓶盖飞速旋开。

  咕噜咕噜咕噜!

  一瓶酒眨眼间去掉三分之一。

  倒置的酒瓶这才放下来,波波夫舒服地眯起眼睛,满足地打了个酒嗝。

  “名字、信息,视困难程度,提供一把枪,或者一把匕首。”他扫向站在身旁的两个老外说。

  李建昆似笑非笑问:“谁都行?”

  “当然不行。”

  酒瓶口再次挪动到嘴边,不过变成小口小口地抿,布满厚厚老茧的手抚摸着光滑的玻璃瓶身,仿佛那是心爱之人的胴体,波波夫一边喝着酒,一边说道,“老子有三不杀。”

  “哦?”李建昆摆出洗耳恭听的模样。

  “一,老幼妇孺不杀。”

  “二,乐善好施者不杀。”

  “三,平头百姓不杀。”

  李建昆莞尔,继而表情玩味地报出一个名字,在三十公里外的那座城市里位高权重,但是口碑不算好。

  波波夫放下酒瓶,抬头看他一眼,然后缓缓说道:“准备一辆越野车,一把SVD狙击步枪,两把马卡洛夫手枪,至少六个弹夹,一颗烟雾弹,一颗手雷,一把钨钢突击刀,外加十瓶伏特加。”

  李建昆凝视着他,片刻后,恍然道:“你不想活。”

  波波夫哈哈一笑,咕噜一口伏特加后,眼神变得十分寂寥,呢喃道:“我这种人,活着又有什么意义?”

  转瞬,他再次大笑起来,“那人我也不喜欢,有他作伴,倒也不亏。”

  “你觉得你能得手?”

  “这个不瞒你,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不过你的酒肯定不会亏,就算干不掉他,也能干掉几只鹰犬。”

  “我只是随口一说,试试你的胆量。”

  “你大爷的,滚!”

  波波夫白眼一翻,席地而躺,不再理会他。

  李建昆笑笑后,抖抖呢绒大衣的衣领,带着富贵离开小酒馆,向红房子漫步而回。

  “你怎么看?”

  “看啥,疯子一个。”

  隔日,还是差不多的时间。

  李建昆再次出现在小酒馆门外,只是今天小酒馆早早已经关门,约莫无酒可售。

  小酒馆门外的廊檐下,那个名叫波波夫的酒鬼懒汉,仍然不知死活地躺在那里。如果说苏娃小姐的抗冻指数是1,这家伙该是1的N次方。

  此时户外气温零下好几度。

  他那身跑絮脏污结块的深色薄袄,几乎带不来多少暖意。

  李建昆走上前,踢了他一脚,“死了没?”

  一动不动。

  咔!

  李建昆从裘皮大衣的斜口袋里,摸出一瓶伏特加,用戴黑色皮手套的手旋开酒瓶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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