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诚点点头。
文华的唱功,连自己都不如,就一个三流的KTV歌手水平。
不过,人家毕竟是专业演员,胜在演技高超,分分钟情绪投入,把一首唱得并不怎么样的歌,却唱出了深厚的感情,仿佛是剧中的男主角,在嘶吼在感慨,在无奈的低头发呆。
“接下来换我了,还请林诚老师多多指教!”
姚琴从文华的手里接过麦克风,丝毫不介意的拿起来用。
她走到KTV中间,桌上的手机播放着伴奏带,跟着旋律唱起了那首片头曲《重来》。
如果能重来,诚实的去对待。
彼此都没疑猜,就没有理由分开。
如果能重来,回忆当作尘埃。
心不曾被伤害,就能无瑕疵地爱。
但是重来却不能保证爱的成功或失败。
要重来多少次后才会明白?
……
“好,唱得太好了,比刘易阳强多了!”温茜拍着手热烈鼓掌,都忘了这里是戏外,而不是片场。
“好听!”
“要不你转行当歌手算了。有咱们林老师这位大才子在,写一首火一首,肯定能打大红大紫!”
陈如也跟着拱火。
不过,姚琴倒是没理会这两个外行人的吹捧,而是颇为认真的看向林诚,“林老师,我唱得怎么样啊?有哪里不对的,请尽管指教!”
“她们说的没错,你唱得挺好的,没什么问题。你就这样唱吧,保持这种感觉,就是那种慵懒平淡的味道。”
相比较文华的唱功,姚琴明显好多了,起码算是KTV二线歌手。
所谓的“专家”林诚,说到底也是一个外行人,哪怕这段时间经常恶补各种乐理知识,可毕竟时间太短了,话一多就容易露馅。
所以,他对文华和姚琴的评价,都是点到为止,尽量在情绪面,而避开唱功技巧。
这也是他选择两个非专业的歌手,以电视剧男女主角的身份,去分别演唱片头曲和片尾曲的原因。
如果换做专业歌手的话,反而会让自己贻笑大方。
“哼哼哼,他们两个都唱完了,接下来该轮到谁了?”
温茜手里拿着麦克风,好似记者采访般,递到了林诚的嘴边。
“林老师!林老师!林老师!”
陈如拍着手掌起哄。
文华和姚琴也跟着一起鼓掌起哄。
达者为师,富者为大!
等级森严的演艺圈,从来不是看年纪大小,而是看你成就高低。
就算林诚的年纪,比这里的所有人,都要小上一大截。可是人家的身份地位摆着,他们这帮成名多年的演员,也得乖乖的拍马屁迎合。
“要不一起?”
林诚拿起了另一个麦克风,就跟新婚夫妻喝交杯酒似的,和温茜的手交错,把麦克风递到了她的嘴边。
“合唱是吧?夫妻对唱?”
“那就是……”
温茜在点歌台上,哒哒哒的就选出了一首歌“因为爱情!”
第211章 我真不是牛头人战士
“因为爱情,不会轻易悲伤!”
林诚开着白色的奔驰C260。
副驾驶上,是已经喝到烂醉的温茜,还在那迷迷糊糊的唱着歌。
“下一句,下一句!该你唱……嗝!”
温茜歪着头,挥着手,还不忘催着林诚继续合唱。
一场KTV下来,就属她喝得最多。
啤酒吹了一瓶又一瓶,厕所跑了一趟又一趟。
说什么后面三四天,剧组都没有她的戏份,她可以随便喝随便玩,不用担心。
然后……
这位大姐姐,就喝成这副模样了。
“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林诚无奈的接着唱。
“因为爱情,不断的……”
“yue”
温茜刚唱了半句,就低头吐出了一阵彩虹特效。
画面中,仿佛响起了那句“爱上彩虹,吃定彩虹”的广告词。
若是放在几年后的B站鬼畜区,估计还得再来一句“嗨害嗨”的美食家开场白。
“草,这特么是我的……”
“哦,是你自己的车,那没事了!”
林诚刚想开骂,就想起了温茜才是这辆小奔驰的车主。
自己坐自己的车,自己吐自己的车。
关我屁事?
就是这味道有点刺挠!
他打开车窗,寒风凛冽,吹散了女人的齐肩短发。
温茜离家不远,她的房子就买在燕京定海区的清江边上,一个略带洋气的小区“橡树湾”。
虽然,林诚一路开进小区,就压根没看到任何一株橡树。
“到了,自己下车……”
他看了一眼副驾驶。
那个醉酒的女人,已经昏昏沉沉的睡着了,原本精致的妆容花成一片,还吐了自己一身,臭烘烘的模样,没有半点明星的气质,反而像个睡马路的流浪汉。
“算了,送佛送西天吧!”
“呸,送佛送到西!”
林诚停好车,把这位未来可期的大姐姐抱下车。
他本想搀扶着进电梯,却没想到温茜一上手,就跟八爪鱼似的,鬼上身了,魅魔附体了,整个人都缠了上来,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就死缠着他不放。
呕吐物的酸臭味,混着刺鼻的胃酸和胆汁,特别呛鼻。
乱糟糟的头发,挠得他脖子痒痒的。
至于那张妆容花糊的脸蛋,红通通的,林诚想避都避不开,贴的他快热死了。
在外人看来颇为香艳的画面,作为当事人的林诚,却没有半点兴奋,反而特别想赶紧去洗个澡,把自己浑身上下洗的干干净净的。
我特么被玷污了!
当时KTV里就这么几个人,其他几个人明天都有戏份,一大早就得起床去片场拍戏,林诚又是除了文华之外唯一的男人,这个送温茜回家的任务,自然就落到了他的头上。
只是没想到,喝醉酒的大姐姐,实在是太糟糕了!
叮!
电梯门缓缓打开,到了温茜家所在的603室。
林诚勉强把她放在家门口的地上,刚把人放下,她就双手缠绕上来,抱着他的大腿不放,都能作为一个表情包了“大佬带带我!”
咔嚓!
林诚很有礼貌的,用手机拍下了这一幕珍贵的画面。
妥妥的黑历史啊,以后说不定用得着。
而且,平日里落落大方,开朗热情的温茜,时常还会跟他开几个荤玩笑,现在却一副小女人的姿态,抱着他的腿,抬起头仰视。
啧啧,大男子主义高度满足!
“因为爱情,在这个地方!”
温茜还在含含糊糊的唱着歌,就跟受了什么打击似的,记忆停留在了KTV里跟林诚合唱的那一段。
“唱错了,是‘那个地方’!”林诚一边翻着她的包,在里面寻找大门钥匙,一边还不忘提醒。
“就……就是这个地方!”
温茜闭着眼睛,挥动着手,努力的说出含糊不清的话语。
“好好好,就这个地方,你说了算,行了吧?”
林诚无奈的点头。
醉者为大!
跟喝醉的人,没什么好争的,“对对对,你说的都对”,就完事了。
“找到了!”
很快,他就在那只略显老旧的古驰包里,翻出了大门钥匙,还有……
“这是?”
挂着大门钥匙的钥匙链上,吊了一张小小的情侣合照。
女的自然是温茜,比现在要年轻好几岁,没有那么成熟,反而略显几分青涩。
男的则是一个林诚并不认识的陌生男人。
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他都对照片上的这个男人没有任何印象。
两人亲密的靠在一起,身高差不多的样子。
从温茜166的身高,和撑死五厘米的高跟鞋可以大致推算,这男人的身高不会超过175。
就这175,还是穿鞋后的身高,不然撑死就170出头。
“哼,比我矮多了!”
“也没老子帅!”
“肯定也没我有钱,没我学历高,没我有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