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女人越看越觉得好看,并非是惊艳,而是一种令人非常舒服,讨厌不起来的耐看。
“原来,林诚还是创作型歌手啊,失敬了!”
吴龙笑得有点尴尬,更有几分失落。
歌手和歌手之间,也是等级分明的。
能不能自己创作歌曲,对于一个歌手而言,是强与弱的分水岭。
唱歌,谁不会啊?
全国上下,什么人不会唱歌?就算是不会,找个老师教上几个月,不也就会了嘛。
可是写歌,写好歌,写爆红的歌,那就是截然不同的水平了。
一位创作型的音乐才子,写一首歌,就能捧红一个天王天后。在乐坛里,这种人才是处于食物链的最顶端。
无论是从刚才陆心悠唱的《起风了》,再到陈微软唱的《孤勇者》,吴龙已经完全可以确定,林诚不仅是一位创作型的歌手,而且是属于天才级的顶尖音乐人。
词曲皆佳,无可挑剔的优秀!
像这种人写出来的一首歌,足以让很多明星为之疯狂,毕竟那首歌可能代表的就是一次成名爆火的机会。
作为唱歌出道的明星,吴龙当然清楚这样一首歌的价值。
当年在他的时代,就有不少女明星,为了某位教父级的音乐人能给自己写一首歌,不惜自荐枕席,送货上门。
突然间,吴龙就发觉,通过6个月的剧组生活,慢慢熟悉,彼此越来越接近的那个“若曦”,如一叶扁舟,随波飘荡,却是在离岸边的自己,越来越远。
“停在这里不敢走下去,让悲伤无法上演。”
看着茫然不知所措的林诗诗,林诚拿起麦克风,清唱着起了个头。
“下一页你亲手写上的离别,由不得我拒绝。”
清冷如山泉悦动的声音,缓缓跟上了旋律。
林诗诗看着他,眼含感激。
“这条路我们走得太匆忙,拥抱着并不真实的欲望。”
林诚自然的接着往下唱,却被陆心悠的一句“你们这是情歌对唱吗?”,恍然发觉,不知不觉的,居然把这首歌唱成了两人合唱。
“来不及等不及回头欣赏,木兰香遮不住伤。”
本没发觉有什么特别的林诗诗,在这一句话的提醒下,骤然间俏脸泛红。
可是,唱到这时候,也只能硬着头皮唱下去了。
“不再看天上太阳透过云彩的光,不再找约定了的天堂。”
林诚起身,站在了林诗诗的面前,向着她伸出了手。
而跟着合唱的她,在迟疑两三秒后,牵手起身,低头一抹羞涩。
“不再叹你说过的人间世事无常,”
“借不到的三寸日光。”
……
沙发上,看着两人牵手合唱,从原先的略显生涩,经常走调不搭,到后来的丝滑融合,严丝合缝。
吴龙已然沧桑的脸上,勉强挤出笑容,心里却是如五味杂陈般的难受。
那种感觉,就好像在新婚典礼上,看着自己的老婆,身穿白纱,却在和别的男人搂腰起舞。
“这也太好听了吧?为什么你能写出这么好听的歌,而且这歌词……简直就是为若曦量身订制的角色歌!”
陆心悠看得羡慕不已。
第一次听到这首歌,就能百分之百确定能火!
这是一首绝对能火的歌,而且到时候搭配着《步步宫心》的上映,在剧情的烘托下,必然会更加的爆火。
像这样的一首歌,让林诗诗去演唱,完全可以让这个毫无唱歌经验的纯演员,摇身一变就成了当红的歌手。
会唱歌,手上有那么一两首的成名曲,对于一个明星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
这就代表,你可以登上很多很多的晚会,接下很多很多的商演,等于是开辟了一个全新的市场,商业价值成倍提升。
这也是许多演员,哪怕唱功再稀烂,都喜欢出那么一两首歌的原因。
就算挨骂,就算嘲讽,就算在网上被黑得体无完肤,可那也是一种流量,起码让很多不是粉丝的人,都记住了你的名字,你的存在。
更何况,林诗诗得到的是一首好歌,是一首能红,能提升自身形象的好歌!
第288章 出乎意料的主动
“那我们先回去了,拜拜!”
“诚哥,有空再联系啊!”
……
陆心悠和陈微软,各自坐上了保母车。
他们都是已经成名的明星,有专门的团队管理,每天的行程都排得满满当当。
如果不是有林诚在的话,恐怕在白天杀青结束后,他们就会离开横镇了,各自赶往接下来的通告,或是拍广告拍戏之类的,很少有空闲的时间。
“林先生是大忙人,应该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吧!”
“要不这样,诗诗,我送你回去吧!”
吴龙站在门口,试图做着最后的努力。
这半年的剧组生活,因戏结缘,距离假戏真做,就差那么临门一脚了。
就像当年他和那个前妻的结识一样,也是因为拍摄《萧十一郎》的关系才互相认识,后来很快就假戏真做,接着就是结婚了。
只不过那段婚姻维持的时间很短,正如它来的很快一样,去的也很快。
如果没有林诚的话,也许现在的林诗诗就会……
可惜没有如果!
“抱歉,我有点事情要和林总谈一下。要不龙哥,你先回去吧!”
林诗诗没有走向吴龙的保姆车,而是站在林诚的身边,纹丝不动。
“那……”
吴龙略显尴尬的看着林诚。
“放心吧,我会照顾好诗诗姐的!”林诚投以和善的微笑。
可是看在吴龙的眼里,却是胜利者的炫耀,一瞬间就让自己的脑门发绿了。
照顾?
你用什么照顾她?
“那好吧,我……我先回酒店了!”
吴龙挥挥手,无奈的坐进奔驰车。
顿时,黑漆漆的四周,除了面前停着的一辆白色埃尔法之外,就只剩林诚和林诗诗两个人了。
“是去我住的酒店,还是去你住的地方?”
林诗诗一转身,面朝着林诚,双手勾起他的脖子,迎面对视,相距只有几厘米。
“诗诗姐,我听不懂你的意思。”
林诚的心脏漏跳半拍。
就连他都没有想到,最先主动的反而会是林诗诗,而且是主动的如此热烈。
“在你出现之前,我以为我喜欢的是四爷,是吴龙。”
“可在你出现之后,我发现我喜欢的其实是你!”
林诗诗俏脸红得发烫,双眼却仍旧直视着他,“我喜欢你,就是这么简单!”
“理由呢?”
“算起来,这只是我们的第二次见面而已。”
林诚搂起她的腰肢。
就算他想多保持几分钟的矜持,可这种自然的反应,却难以避免。
“也许有很多吧,比如才华、资源、名气、长相之类的,可我现在脑子一团乱,一片空白的,暂时想不太清楚。”
感受到林诚的动作,她顺势抱紧,下巴搭在了林诚的肩膀上,贴耳低语,“可是,我感觉到了,你喜欢我,而我也刚好喜欢上你了。”
“唉,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明明我不是一个随便的人!”林诚抱着她,无奈的苦笑,“去我家吧!酒店里都是剧组,不方便。”
“好!”
林诗诗应了一声,吐着热气。
……
第二天,一大清早,林诚拉开窗帘,看着窗外,从后门偷偷溜走的林诗诗,莫名感慨。
谁又能想到,在电视上大红大紫的女明星,昨天晚上在自己的房间了,一晚上就用掉了一包纸巾。
两个人在一起,纸巾的消耗速度不是两倍,而是十倍。
唉,家里又没纸了,又浪费了多少钱啊!
“妈,早上吃啥?”
林诚顶着沉重的黑眼圈,硬是下楼吃点东西。
饿着肚子睡觉,可是会睡出胃病的。
“阿诚?你怎么回来?”
陈敏芳一脸懵逼的看着他。
“你这小子,突然回家也不打声招呼。昨天晚上回来的吧?都不跟家里说一声!”林正华吃着包子,一边抱怨,一边起身。
“就是说啊,你要早说一声,我就多做几个包子了。”
陈敏芳看着所剩无几的包子,每一个都是自己亲手做的,歪七扭八的,辨识度极高,“要不我再去做几个?”
“现在还来得及啊?我骑车去买吧!”
林正华抄起一个包子塞嘴巴里,就骑上小电驴出门了。
吃完东西,一直睡到了下午两点多,林诚才勉强醒来。可眼皮还是有点重,白天补觉再怎么补,效果都不如晚上的正常睡眠。
“说吧,怎么一声不响的,就突然回家了?”
林正华见到儿子下楼,一本正经的继续追问道。
以自己这个宝贝儿子的忙碌程度,平时连过节,连放长假,都不一定能回家一趟。而这次的五一劳动节都结束了,他却突然回家,突然出现。
这其中,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