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的是这边沟里就两户人家,不算难找。
第一家没找到,林恒快步跑到第二家,刚到院子口就看到了一地变黑的血,顿时整个人心中就是一震。
难道自己重生导致狗死了?
不应该啊,他此前一直都没出过村啊。
“嗷呜……”
这时候,他听到院子旁边的柴火堆里还有狗叫声。
走过去一看,三只小狗被拴在了那里,其中有一只特别高大,比它的兄弟姐妹都要高出一半了。
双眼炯炯有神的,在那里撕咬绳子,看起来就灵性十足,只是一眼,林恒就确定这就是自己要找的那只大黄狗。
在三只小狗后面,那只母狗也在撕咬绳子,看到林恒发出了呜呜之声。
林恒松了口气,外面的狗血,应该是其中一只小狗的,万幸自己的云长没被杀。
他庆幸自己来的早,不然可能得全军覆没。
但一想,又觉得不对,也许上辈子,就是它们自己挣脱了绳子。
林恒连忙四下打量了一下,发现这家人不在。
“狗喔喔,……”
林恒一边轻声呼唤,一边往过走。
本来很警惕的四只狗发现林恒没有恶意,变得乖巧起来。
林恒将绳子一个个解开,一大三小四只狗都跑过来蹭他的腿。
“嗷呜!!”
一边蹭,还一边发出呜呜的亲昵声音。
“好了,你们自由了。”
林恒笑著说了一句,又将准备好的白面膜从口袋里拿出来喂给自己的云长。
“小家伙,跟我走吧?”
林恒将吃的递到了嘴边。
这些小狗都有一个月大了,完全可以带走。
他发现这只狗和其他两只不一样的不止体型,还有耳朵,它竟然是天然的立耳。
而且整个嵴椎上面的毛是黄黑色的,形成一条黑色的纵线,胸前毛发又偏白,爪子大,双眼有神。
林恒都怀疑这该不会是母狗和狼产生的后代吧,但一看另外两只小狗又摇了摇头,这应该是特例,是变异。
这只小狗看了看林恒,似乎是明白林恒的意思,吃了一口膜,转而又给了自己母亲。
“嗷呜……”
那只母狗似乎饿坏了,几口就吃完了。
“和我走吧,等明年我有钱了,把它们都接回家里养著。”林恒说了一句,伸手去抱著小家伙。
刚刚把这小家伙抱到怀里,外面就传来一阵老头的嘶吼嘶吼:“哪个不要脸的在偷狗?挨千刀的,赶快放下!”
“汪汪汪!!”
听到这声音,那母狗就冲了出去,愤怒的朝那老头咬去。
林恒则带著小狗头也不回的跑了,丝毫不理会后面传来的狗叫和老头的嘶吼。
等跑远了,他回头看了一眼,母狗已经被老头打跑了,两只小狗也跑了。
那老头也没来找他,估计是不敢,因为这狗本来也不是他的。
再扭头一看,怀里的这只小狗直勾勾的看著自己母亲和兄弟姐妹逃跑的方向。
“放心吧,我说到做到,明年会来找它们。”
林恒说了一句,就带著狗离开了。
“嗷呜呜!!”
怀里的小狗叫了两声,也不知道在说什么。
走远之后,林恒又仔细打量了一下怀著的小狗,越看是越喜欢,真是一只好狗啊。
“给取个霸气的名字,就叫雄霸怎么样?狗中之霸。”
林恒摸了摸怀里的小狗,拿出准备好的布绳子将它拴住,放在地上溜。
“嗷呜呜!”
雄霸嗷呜呜的叫了一声,跟著脚边跑。
看到林恒回来,林父就气不打一处来:“你所谓的办事就是去抓一条狗?哪儿抓不到一条狗?”
“这可不一样,雄霸可不是一般的狗,有了它,以后打猎那就是手到擒来。”
林恒说了一句,又看向老婆陈秀兰:“媳妇儿,这条狗是不是很威风?”
“嗷呜呜!!”
雄霸似乎真的能听懂人话一样,雄赳赳气昂昂的叫了一声。
“爸,我觉得这狗是不错,林恒打猎有只狗陪著也安全。”陈秀兰点头说。
“哼,就怕狗养了,打猎的人跑了,三天钓鱼两天晒网的人你指望他天天给你上山打猎?”
林爸林绪安怼了林恒一句,又道:“养著可以,它的费用你来出,要是你跑了狗我就送人。”
第14章 人参卖了多少钱?
“放心吧,到时候你都不忍心放了它。林恒笑了笑,牵著狗走在前面带路。
下城很远,的确得加把劲了。
一口气三个人就走了二十多公里,翻越了十来座山。
“总算是来到大路了。”
林恒感慨一句,在路边的石头上坐了下来,看著路外面湍急的河水大口的呼吸。
雄霸也爬下来吐著舌头,累的不行了。
“这就是双桥镇?”陈秀兰看著远处的红砖房子好奇的问道,城里她这也是第一次来。
“是的,再走个七八公里就到市区了。”
林恒点头,他走的小路比大路快很多,能节省近二十公里的路途,就是路不好走,得翻山越岭。
“市里的土地就是平坦啊,一望无际。”
林父羡慕的说道,以前都是听说,现在他明白了什么叫做一眼平川。
“从这里往东北走,就是关中平原了,那才是真的平。”
林恒笑著说,太白市市区地势还是有不小的起伏的,只是因为大山看的太多了,才觉得平。
“给你,擦擦汗!”陈秀兰递给林恒一块手帕。
林恒没接,而是把头伸了过去,秀兰犹豫了一下,伸手给林恒认真的擦干了汗。
“吃点乾粮,我们继续走吧。”
林父看了林恒一眼,拿出准备好的馍馍递给了林恒和秀兰。
林恒撕了一小块递给雄霸:“赶快吃吧。”
“嗷呜!”
雄霸早就饿了,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
林父瞪了林恒一眼,刚想说话,林恒率先开口了:“要不我们花五毛钱坐个顺风车?这附近经常有驴车下城。”
“不坐,二十公里都走了,还在乎这八九公里?”林父无情拒绝。
“我们走路吧,也不累。”秀兰也摇头。
林恒无语,知道他们是心疼钱。
他也不好说啥,休息了一会儿,继续走,大概又走了两个多小时,才终于到了市区,这时候太阳已经西斜了。
林父看著红砖白墙,人流涌动的街道有些怯场,秀兰也是一样,城里她是第一次来。
尤其是看到那些汽车,穿著花花绿绿衣服的女人,蝙蝠袖,牛仔裤,蕾丝花边,都是农村不曾有的款式。
还有穿短裙短袖的美女,露出了雪白的胳膊和小腿,和保守而落后的山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林父甚至都不敢看人,低著脑袋,目光看著地面。
秀兰双手攥著衣角,也有些怯场,觉得自己的穿著和城里的人差了好多,不时就有人好奇的看向她,让她很不自在。
林恒一把拉起她的手,攥在了手心里:“不要怕,有我在。”
他第一次来城里也是这样的,害怕被人瞧不起,害怕被人异样的目光注视,自然也明白老婆的心理。
秀兰的手心都是汗,被林恒拉住,连忙靠著他,这才感觉到了安全感满满。
现在的林恒则昂首挺胸,没有丝毫怯懦。他对这个地方太熟悉了,因为前世他在这里打了好几年的工,开公司亏了五万块也是这里。
不多时,林恒就带著媳妇和父亲来到了这里的国营收购商店。
“我们来卖货,能联系你们金富强主管吗?我有比较珍贵的货物,而且是他需要的东西。”
林恒看著走上来的员工问道。
“好的,稍等。”这女员工看了一眼林恒,转身进去了。
不多时,一个有著小肚子的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打量了三人一眼,目光最终停留在林恒身上:“什么货物?你怎么知道我需要?你是谁?”
“我叫林恒,金主管你要在这里看吗?”林恒笑了笑。
金富强看了林恒一眼,明明是农民打扮,但怎么这么自信,仿佛是大企业的老板。
而且就连他牵著的这条狗都英武非凡。
“这边请。”
金富强笑著伸手道。
到了旁边,林恒将人参拿过来,扒开青苔放在了金富强面前。
“金主管,这15年的人参怎么样?”林恒笑著问道。
“好品质,绝对的好东西!”金富强开心坏了,这的确是他要找的东西,八九年的老人参。
太白山上人参很少,十几年参龄的更是难得,好几年也收不到一棵。
而他是想买来送给一个大领导补充元气的,很急,最近一个月才散布出去的消息,没想到这么快就弄到了。
“九百块怎么样?”金富强抬头看著林恒,给他取了一根烟。